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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陈轩要拿一千骑兵明日对战太史慈的八千兵马。
泾县城里文武官员皆冷笑不已,觉得陈轩脑子秀逗了。
甚至在想,早知当日陈轩来扣关的时候,他们就拿那八千老弱和陈轩一战,说不定还能把陈轩杀个片甲不留呢。
陈轩当然不关心泾县这些官员们的心里的想法,只是对甘宁说道:“你们就瞧好的吧,明日定叫那太史慈大吃一惊。”
陈轩吩咐甘宁和典韦下去好好休息,准备明天破营。
看着二人离开的背影,心想:“你们担忧的很有道理,复合弓的确是修罗军的一大优势,只是作为穿越人士,我又岂止复合弓这一件秘密武器。”
在占领泾县的这段时间,周围六个县的铁矿全在陈轩的掌握之中。
三国时,一个县所统辖的面积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市,六个市的铁矿,又岂止打造一千个复合弓。
陈轩之所以如此有信心敢说不用复合弓来破太史慈的兵营,便是他这一个月的时间用铁矿打造了一件秘密武器:破甲锥。
破甲锥出现在唐朝时期,曾经创下过非常傲人的战绩。
据记载,唐朝的一位将军带领三千骑兵,凭破甲锥击败了几万人的敌军。
这破甲锥的主要作用便是因为它独特的构造,使它能够轻易的穿透坚固的锁子甲。
手持破甲锥的骑兵对敌人而言,那就是噩梦。
陈轩总共打造了一千多破甲锥,所以才说要用一千兵马来破太史慈的八千军队。
第二天一早,按照陈轩的吩咐,甘宁和典韦都做好准备,前来向陈轩汇报。
陈轩点了点头,士兵集中在城墙下,大声道:“修罗军成立以来,依靠弓箭之利,近身搏杀的机会不多,今日我就给你们机会,不用复合弓一样大破敌营,用手中的武器刺穿敌人的胸膛,用敌人的鲜血铸就修罗军的威名。”
“杀!杀!杀!杀!”
装备了破甲锥的一千修罗军齐声高呼,杀气冲霄。
在甘宁的带领下,直接冲出城门。
而典韦则跟在后面率领一千多名士兵,手持复合弓压阵。
一旦战场发生什么变故,他们就会立刻冲出去。
陈轩此次意在锤炼修罗军的近战能力,不想让他们过分依赖复合弓,但也不想让修罗军受太大的损伤,可以说是做了两手的准备。
两部分人马全部冲出城门,杀声震天。
马蹄落在地面,更是发出如雷鸣一般的震动之声。
太史慈阵营里也早已经做好了准备。
太史慈站在兵马的后方,他的兵马是陈轩兵马的八倍,自然不需要他冲锋在前,只需要指挥好士兵,布好阵法,就可以全歼陈轩的士兵。
“主公,这个陈轩狂妄自大,敢用一千兵马来攻,简直是找死!”
旁边,太史慈的一位属下寒声说道。
太史慈则不屑的一笑:“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在我看来,这陈轩只是一介狂徒,不足为虑,倒是那甘宁,典韦二将,个个不逊于我,那典韦还胜我几分,击败陈轩那一千人马以后,立马令弟兄们攻城,拿下泾县,我杀了那陈轩的头颅祭天,甘宁和典韦两名猛将以后就是我的了。”
“你说那陈轩是不是老天爷派来给我送将的?哈哈!”
听到太史慈的话,旁边的几位将领都大笑起来。
他们显得无比轻松,敌人只有一千人马而已,无异于以卵击石。
只是话音刚落,就见战场发生变化。
冲过来的一千骑兵只是一个冲刺,看似坚固的战阵,就被撕裂一个口子,然后可以看到己方的兵马像割麦子一样倒了一片。
顿时太史慈和诸将领的笑声戛然而止,脸上皆露出不可思议之色来。
“这怎么可能?”
听说陈轩要拿一千骑兵明日对战太史慈的八千兵马。
泾县城里文武官员皆冷笑不已,觉得陈轩脑子秀逗了。
甚至在想,早知当日陈轩来扣关的时候,他们就拿那八千老弱和陈轩一战,说不定还能把陈轩杀个片甲不留呢。
陈轩当然不关心泾县这些官员们的心里的想法,只是对甘宁说道:“你们就瞧好的吧,明日定叫那太史慈大吃一惊。”
陈轩吩咐甘宁和典韦下去好好休息,准备明天破营。
看着二人离开的背影,心想:“你们担忧的很有道理,复合弓的确是修罗军的一大优势,只是作为穿越人士,我又岂止复合弓这一件秘密武器。”
在占领泾县的这段时间,周围六个县的铁矿全在陈轩的掌握之中。
三国时,一个县所统辖的面积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市,六个市的铁矿,又岂止打造一千个复合弓。
陈轩之所以如此有信心敢说不用复合弓来破太史慈的兵营,便是他这一个月的时间用铁矿打造了一件秘密武器:破甲锥。
破甲锥出现在唐朝时期,曾经创下过非常傲人的战绩。
据记载,唐朝的一位将军带领三千骑兵,凭破甲锥击败了几万人的敌军。
这破甲锥的主要作用便是因为它独特的构造,使它能够轻易的穿透坚固的锁子甲。
手持破甲锥的骑兵对敌人而言,那就是噩梦。
陈轩总共打造了一千多破甲锥,所以才说要用一千兵马来破太史慈的八千军队。
第二天一早,按照陈轩的吩咐,甘宁和典韦都做好准备,前来向陈轩汇报。
陈轩点了点头,士兵集中在城墙下,大声道:“修罗军成立以来,依靠弓箭之利,近身搏杀的机会不多,今日我就给你们机会,不用复合弓一样大破敌营,用手中的武器刺穿敌人的胸膛,用敌人的鲜血铸就修罗军的威名。”
“杀!杀!杀!杀!”
装备了破甲锥的一千修罗军齐声高呼,杀气冲霄。
在甘宁的带领下,直接冲出城门。
而典韦则跟在后面率领一千多名士兵,手持复合弓压阵。
一旦战场发生什么变故,他们就会立刻冲出去。
陈轩此次意在锤炼修罗军的近战能力,不想让他们过分依赖复合弓,但也不想让修罗军受太大的损伤,可以说是做了两手的准备。
两部分人马全部冲出城门,杀声震天。
马蹄落在地面,更是发出如雷鸣一般的震动之声。
太史慈阵营里也早已经做好了准备。
太史慈站在兵马的后方,他的兵马是陈轩兵马的八倍,自然不需要他冲锋在前,只需要指挥好士兵,布好阵法,就可以全歼陈轩的士兵。
“主公,这个陈轩狂妄自大,敢用一千兵马来攻,简直是找死!”
旁边,太史慈的一位属下寒声说道。
太史慈则不屑的一笑:“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在我看来,这陈轩只是一介狂徒,不足为虑,倒是那甘宁,典韦二将,个个不逊于我,那典韦还胜我几分,击败陈轩那一千人马以后,立马令弟兄们攻城,拿下泾县,我杀了那陈轩的头颅祭天,甘宁和典韦两名猛将以后就是我的了。”
“你说那陈轩是不是老天爷派来给我送将的?哈哈!”
听到太史慈的话,旁边的几位将领都大笑起来。
他们显得无比轻松,敌人只有一千人马而已,无异于以卵击石。
只是话音刚落,就见战场发生变化。
冲过来的一千骑兵只是一个冲刺,看似坚固的战阵,就被撕裂一个口子,然后可以看到己方的兵马像割麦子一样倒了一片。
顿时太史慈和诸将领的笑声戛然而止,脸上皆露出不可思议之色来。
“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