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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桦市的街道又宽敞又干净,几许凉风裹着初夏绿意穿过车窗子上那条细小缝隙吹进了盛意的鼻子里,盛意的眼神躲闪着坐在对面的上等流氓,被这么彪悍的人看着,对他的人生来说,还是第一次。
他非常想魏醒,希望可以联络到他,但是见到魏醒怎么解释呢?我坐过牢,虽然是冤枉的,但是还是坐过的,还是为了一个以前爱过的人坐过牢。怎么解释他们的关系?那个表面神经那么粗的男人,其实内心敏感无比。
xxx,不,童儒初,现在盛意已经知道这位同学的名字了。这位同学怎么说呢,他不简单,从盛意踢伤曾旭,到他指挥着大家把曾旭送到医院,再把盛意看管起来,前后不到十分钟。他处理问题的时候有股子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的辛辣劲。
“要喝点什么吗?”童儒初从一边的冰箱里拿出一些喝的递给盛意,盛意摇摇头,继续盯着那个缝隙看。
“两个月前,你以前的同学在一家学校的网站发现你,曾旭这才来烽桦市的。那时候他高兴得就像个疯子,大哥说,你肯定不会原谅他,所以就派我来先跟着你,看看什么机会能帮到我太子哥,你能原谅他是我们希望的。”
盛意想起来,两个月前,好像连付权把歌咏比赛的照片放到了校网上,照片上,自己戴着红领带扯着嗓子像个白痴。天哪,不能活了,那张照片……呃,他想这些干什么,漂亮不漂亮的关这些人什么事情?还有,连付权是灾星,他确定了。
“太子哥看到你的照片,当时就哭了。”童儒初一边说,一边递给盛意冰饮。
太子?盛意不懂,太子是皇帝的儿子没错吧?“谁是太子哥?”盛意觉着挺刺激,还太子哥?
“哦,曾旭哥,大家都管他叫太子哥。”童儒初出奇地耐心解释。
盛意点点头,很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彪形大汉说:“原来,才没多少日子没见,曾旭都混上等流氓了!”
也是,看看这名车,看看这前呼后拥的保镖车,就像演电影一样,这场面比魏爸爸的俄罗斯老毛子保镖还震撼人心。
童儒初噗嗤一声笑出来,就连对面的黑脸的也笑了起来。
“逸卜士集团虽然以前有过不好的过去,那也是网站媒体夸张,我们是干干净净的生意人,你还是不要太误会的好。”
盛意非常容易地就想起来这个名字,逸卜士集团,好多地方都有这个词汇,什么逸卜士出品、逸卜士奉献,好像是很有钱的样子。”
“他……走得挺快。”盛意嘴角扯出笑容应付着。是啊,曾旭爬得太快了,快到不正常了,他现在应该刚进入社会不到三年吧?怎么可以这么快?盛意承认,以前他悄悄诅咒过那个人的父母,他诅咒他们早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诅咒他们的孩子曾旭,一辈子无法度过反叛期。现在想起来,那些诅咒是过分了,盛意没想到自己嘴巴如此的恶毒,曾旭现在这算什么?涉黑的黑社会成员?太子哥?混高级流氓?太快了,这不正常,太喜感了,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突然成了商业集团的把头哥?这里肯定有内情。
“太子哥是个能人,大哥很器重他,现在不是讲打打杀杀的年代了,什么事情都要讲脑子,太子哥给集团带来一年的利润比过去大家拿命拼五年还多,我们……都很感激他的。”童儒初对曾旭的夸奖是毫不遮掩的,但是,盛意感觉他的话透出一股子言不由衷。
盛意扒拉扒拉自己球鞋上的灰,一些泥巴掉到了车子的脚垫上,脚垫是洁白的,这令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思考了下,他抬头问童儒初:“你想说什么?要是有关曾旭,还是算了吧。”
童儒初斜眼看了一下盛意,只是刹那的几秒,盛意依旧能看出来,他眼底的不屑、小看、鄙视,那种眼神,就是看不起,虽然只是一刹那几分秒就换上真诚,甚至讨好的笑容。盛意更加怀念此人在学校座位后面冰冷地看自己的眼神,那样的眼神最起码真实。
“我们经常听曾旭哥说起你,真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肯为喜欢的人顶罪坐牢,我们都很想认识你呢,盛意哥,我们很佩服你呢!”
童儒初笑眯眯地从小冰箱取出一桶饮料,“嘎”的一声,帮盛意打开,双手捧到他面前。对面的那个黑脸的大汉笑容更加茂盛,他硬生生地扯拽出笑的枝叶,盛意都替他为难——仙人掌长叶子,多为难人家。
多么排场的车队,一整队名牌车,穿着丧服的保镖,身边这个人用崇拜的目光不停地注视着你,这就是曾旭要的。关于他的梦想,盛意当然记得,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他靠在曾旭的怀里,曾旭喂他吃刚上市的大樱桃,五块钱一两,他一边吃,曾旭一边说他的梦想。
“小意,以后,我要赚许多钱,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你喜欢吃大樱桃,我给你买樱桃园,你喜欢幽静的环境,我就在所有幽静的城为你买一套房子,我们一个月换一个地方住,只有我和你……买好多名牌车,咱们出门,我给你做司机……再买两只狗,一只叫小小旭,一只叫小小意……”
盛意接过饮料,慢慢地喝起来。他的每一段感情都是真诚的,他爱曾旭,是因为学生时代的曾旭,他每个梦想里一定会带上他,他喜欢别人的梦里有自己,他喜欢他满嘴跑车的不切实际地设计将来的生活,无论怎么设计,他都会带上自己,后来……他代替他去坐牢,也是因为,他留存了最后的奢望,他期盼,那个人在法庭上,看着自己对法官说:“不关他的事,都是我做的。”
如果他这样说了,盛意发誓,他爱他一辈子,打死他都不会走。
稀溜溜半罐饮料进肚,“我们去那里?”盛意看着车子慢慢开出郊区,虽然对这个城市不是很熟悉,但是大路还是认识的,这个车队缓缓开出国道,知道他们不会拿自己如何,但是盛意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一下。
“盛意居。”童儒初慢慢地说出那个名字,再次仔细观看着盛意的表情。
“哦。”盛意... -->>
烽桦市的街道又宽敞又干净,几许凉风裹着初夏绿意穿过车窗子上那条细小缝隙吹进了盛意的鼻子里,盛意的眼神躲闪着坐在对面的上等流氓,被这么彪悍的人看着,对他的人生来说,还是第一次。
他非常想魏醒,希望可以联络到他,但是见到魏醒怎么解释呢?我坐过牢,虽然是冤枉的,但是还是坐过的,还是为了一个以前爱过的人坐过牢。怎么解释他们的关系?那个表面神经那么粗的男人,其实内心敏感无比。
xxx,不,童儒初,现在盛意已经知道这位同学的名字了。这位同学怎么说呢,他不简单,从盛意踢伤曾旭,到他指挥着大家把曾旭送到医院,再把盛意看管起来,前后不到十分钟。他处理问题的时候有股子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的辛辣劲。
“要喝点什么吗?”童儒初从一边的冰箱里拿出一些喝的递给盛意,盛意摇摇头,继续盯着那个缝隙看。
“两个月前,你以前的同学在一家学校的网站发现你,曾旭这才来烽桦市的。那时候他高兴得就像个疯子,大哥说,你肯定不会原谅他,所以就派我来先跟着你,看看什么机会能帮到我太子哥,你能原谅他是我们希望的。”
盛意想起来,两个月前,好像连付权把歌咏比赛的照片放到了校网上,照片上,自己戴着红领带扯着嗓子像个白痴。天哪,不能活了,那张照片……呃,他想这些干什么,漂亮不漂亮的关这些人什么事情?还有,连付权是灾星,他确定了。
“太子哥看到你的照片,当时就哭了。”童儒初一边说,一边递给盛意冰饮。
太子?盛意不懂,太子是皇帝的儿子没错吧?“谁是太子哥?”盛意觉着挺刺激,还太子哥?
“哦,曾旭哥,大家都管他叫太子哥。”童儒初出奇地耐心解释。
盛意点点头,很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彪形大汉说:“原来,才没多少日子没见,曾旭都混上等流氓了!”
也是,看看这名车,看看这前呼后拥的保镖车,就像演电影一样,这场面比魏爸爸的俄罗斯老毛子保镖还震撼人心。
童儒初噗嗤一声笑出来,就连对面的黑脸的也笑了起来。
“逸卜士集团虽然以前有过不好的过去,那也是网站媒体夸张,我们是干干净净的生意人,你还是不要太误会的好。”
盛意非常容易地就想起来这个名字,逸卜士集团,好多地方都有这个词汇,什么逸卜士出品、逸卜士奉献,好像是很有钱的样子。”
“他……走得挺快。”盛意嘴角扯出笑容应付着。是啊,曾旭爬得太快了,快到不正常了,他现在应该刚进入社会不到三年吧?怎么可以这么快?盛意承认,以前他悄悄诅咒过那个人的父母,他诅咒他们早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诅咒他们的孩子曾旭,一辈子无法度过反叛期。现在想起来,那些诅咒是过分了,盛意没想到自己嘴巴如此的恶毒,曾旭现在这算什么?涉黑的黑社会成员?太子哥?混高级流氓?太快了,这不正常,太喜感了,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突然成了商业集团的把头哥?这里肯定有内情。
“太子哥是个能人,大哥很器重他,现在不是讲打打杀杀的年代了,什么事情都要讲脑子,太子哥给集团带来一年的利润比过去大家拿命拼五年还多,我们……都很感激他的。”童儒初对曾旭的夸奖是毫不遮掩的,但是,盛意感觉他的话透出一股子言不由衷。
盛意扒拉扒拉自己球鞋上的灰,一些泥巴掉到了车子的脚垫上,脚垫是洁白的,这令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思考了下,他抬头问童儒初:“你想说什么?要是有关曾旭,还是算了吧。”
童儒初斜眼看了一下盛意,只是刹那的几秒,盛意依旧能看出来,他眼底的不屑、小看、鄙视,那种眼神,就是看不起,虽然只是一刹那几分秒就换上真诚,甚至讨好的笑容。盛意更加怀念此人在学校座位后面冰冷地看自己的眼神,那样的眼神最起码真实。
“我们经常听曾旭哥说起你,真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肯为喜欢的人顶罪坐牢,我们都很想认识你呢,盛意哥,我们很佩服你呢!”
童儒初笑眯眯地从小冰箱取出一桶饮料,“嘎”的一声,帮盛意打开,双手捧到他面前。对面的那个黑脸的大汉笑容更加茂盛,他硬生生地扯拽出笑的枝叶,盛意都替他为难——仙人掌长叶子,多为难人家。
多么排场的车队,一整队名牌车,穿着丧服的保镖,身边这个人用崇拜的目光不停地注视着你,这就是曾旭要的。关于他的梦想,盛意当然记得,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他靠在曾旭的怀里,曾旭喂他吃刚上市的大樱桃,五块钱一两,他一边吃,曾旭一边说他的梦想。
“小意,以后,我要赚许多钱,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你喜欢吃大樱桃,我给你买樱桃园,你喜欢幽静的环境,我就在所有幽静的城为你买一套房子,我们一个月换一个地方住,只有我和你……买好多名牌车,咱们出门,我给你做司机……再买两只狗,一只叫小小旭,一只叫小小意……”
盛意接过饮料,慢慢地喝起来。他的每一段感情都是真诚的,他爱曾旭,是因为学生时代的曾旭,他每个梦想里一定会带上他,他喜欢别人的梦里有自己,他喜欢他满嘴跑车的不切实际地设计将来的生活,无论怎么设计,他都会带上自己,后来……他代替他去坐牢,也是因为,他留存了最后的奢望,他期盼,那个人在法庭上,看着自己对法官说:“不关他的事,都是我做的。”
如果他这样说了,盛意发誓,他爱他一辈子,打死他都不会走。
稀溜溜半罐饮料进肚,“我们去那里?”盛意看着车子慢慢开出郊区,虽然对这个城市不是很熟悉,但是大路还是认识的,这个车队缓缓开出国道,知道他们不会拿自己如何,但是盛意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一下。
“盛意居。”童儒初慢慢地说出那个名字,再次仔细观看着盛意的表情。
“哦。”盛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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