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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事站错了队,在国都复杂的政局中一夜之间落败,家势一落千丈;这时候家主又突然暴死,只留下年幼的儿女,高国仲带着举族上下退回平林休养生息,却也不是高长卿所想的那样胸无大志。

    “不过,这个姜扬从桃林关到国都,必要过平林吧?!”

    “算起来就在这两日呢!高公是要接待他么?”另一人大惊小怪,“不太妥当啊!他真成了国君倒也罢了,若是……那不论最后成事的哪位公子,高家岂不都是叛党?”

    这时屋后突然砰地响了一声,高国仲扭头:“谁?”

    高长卿看着滚到花坛里的人头,扶着立柱不出声。

    “大概是猫儿吧。”另一人笑,“高公真是个猫痴啊……”

    “养得不好可是要反咬一口的。”高国仲笑,与他一道进了堂中。高长卿暗自舒了一口气,把那人头踢进屋后的茅坑中,转身就走。

    孤立无援的新君要路过平林……高长卿一念之间有了个极其大胆的想法。他迅速盘算起来。雨水细密地冲刷尽他脸上的血,让那张白玉一般的脸重新恢复了人色。

    高国仲不敢的事,他却敢!高国仲不愿做的事,他愿意!

    他已走投无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重振家业,扬名立万,他都敢搏上一搏!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古老贵族的纯净血液,也是绝世赌徒的血液!那血液中有着这幅病体几乎无法承受的野心,日日夜夜要烧死他,指引着他从这偏安之地回到权力场上去!而他连瞻前顾后的顾忌却都没有!现下他就要把全部的身家压上台面,即使死,他也要赌个痛快!

    “猫?”他想起高国仲的话,不禁莞尔。“猫咬开了笼子,可不会吃人的。”

    他赶到宗祠的时候,高妍坐在门槛上,已经穿好了衣服。看到弟弟,高妍慌乱地站起来退到一边,“长卿……”

    高长卿对高妍笑了下,对还在清扫血迹的黑伯道:“黑伯,你把家里的佃农奴客全召集起来,拣些值钱东西,快,快整起来!天亮了就来不及了!”

    黑伯见他面带喜色,眼中也有了神气,不敢问太多,匆匆退下。高妍与他一般也是绝处逢生,抹干净泪水回到自己的房内,整理了个小包袱挎出来。弟弟杀了堂弟,以他高傲的秉性,决计不肯逃,不知什么事让他回心转意,再好不过。只是再留在家中,也免不了灾祸。高妍十五岁上没了爹娘,一个人把两个弟弟拉扯大,比寻常女人来得懂事许多。

    长卿却跟着进到她房里,“姐,你把裙钗首饰都带上。”

    高妍不解,“逃难去,哪有不轻装简从的?”

    年轻男人爽利地笑起来,拨起了她的脸,迷醉地打量着她:“姐姐,老天爷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生得那么好看!”

    “长卿?”高妍有些害怕。

    高长卿笑了声,不再言语。

    第2章

    家中并无长物,且高长卿提防着高国仲,平日都将重要的契书藏在身上,不过两刻钟便已洗漱一番,收拾妥当。他想了想,回祠堂将家传古剑用青鲨皮包好,负在身上。刚好黑伯带着二十余个家臣从后门进来,高长卿简单交代了几句,就让他们去后院取老旧的篷车。待到东方发白,一行人已经驰出了大门,留后头的七进大院,融化在白茫茫的细雨之中。

    家中有个仆从叫御子柴,此时骑着一头老秃驴跟在篷车旁,走得优哉游哉,似乎喝饱了老酒,一直胡言乱语。此人也算不得家仆,实是食客,长卿父亲与他有救命之恩,是故一直跟着高家。平日里,他在平林厮混,过十天半个月,自动上门来吃一顿肉,还总要调戏高妍,高妍对他屡有恶言。长卿却一直不赶他走,御子柴一来,命阿姊备好酒肉,让他在那里大吃大喝,偏偏又不与他说话,高妍彻底不懂弟弟的意思了。此时高长卿坐在车里,挑起帘帐,与那御子柴说:“你的消息倒快。怎么,黑伯一瘸一拐的,还挨着酒肆找你么?”

    御子柴醉醺醺地,浑身上下抓虱子,闻言瞟了他一眼:“你一跑,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高长卿把脸一沉,御子柴只好诶啦诶啦:“原本在路上碰见你回家,想去你那儿搓一顿的,谁知道你往高国仲府上去了,我便跟着去咯。”说完又是那一句话,你一死,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那你是什么都看见了?”

    御子柴继续装疯卖傻。

    高长卿本也不怕他看,乍听之下,只以为消息传得如此之快,那还如何逃得掉?惊出一身冷汗。现下一细想,大黑天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高国仲家中也安安静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败露!倒是这御子柴还有点良心。

    高长卿嘴角显露出一丝难得的弧度:“听说你平日与城外的响马多有结交,这次可有派得上你用场的地方。你骑一匹快马去找那匪头,让他带人埋伏在城外大道上,帮我劫一个人。”

    御子柴咕哝:“谁说的!谁说的!我什么时候跟响马有交情了?不要冤枉了清白好人!”

    高长卿笑骂:“要不是我三番四次帮你按下卷宗,你早就下大狱了!”说完问他,酒到底醒了没有。

    御子柴摸了摸脑袋:“抢人,谁啊?美不美?”

    这事倒也难为住了高长卿。他十三岁离开都城,之前是高家前呼后拥的嫡长子,不是在家中就是在泮宫,出行也是轩车驷马,哪里见过名不见经传的姜扬。问了问比他年长两岁的高妍,她也没有印象。

    高长卿思忖半刻,跳下了篷车,让御子柴找个办法哄开城门,径自往国都方向去,他自会追上。御子柴抓着虱子问他怎么个哄法?高长卿抬手丢给他一贯钱:“对了,记住别走大路。”

    天色尚早,平林城中一丝动静也无,高长卿披着雨篷走在丈宽的路上,整条街上就他一人踩着青石板的声音。茕茕的脚步,急促的呼吸,使得他在冷冷清清无边无际的春雨里迷惘了时间,依稀好像是走在国都夜不封禁的朱雀大道。他耳边充盈着香艳诗曲,喧闹人声,辚辚车马,车马上挑着红灯笼,印着各式各样的家徽,在黑夜里汇成一条灯流。那声色犬马、斑斓万象的富贵乡,曾无数次在他的梦里出现,那里有一掷千金的豪奢,那里有波诡云谲的权诈。泼天的富贵与人极的荣耀交织在那灯流后,诱惑着天南地北雄心万丈的男人,高长卿也是其中一人。他还尝过它的好。是故只要一想到那座城,就饥渴难耐。

    郡府阴森的轮廓不多时便出现在街尽头。这座府衙,平日里他厌恶得紧,而现在看着却无限亲近——因为,他正向着他梦里的那座城池奔去。

    高长卿登上阙楼。门卒见是他,嘟囔着说了几句梦话,猝不及防被抢了风灯也不管,径自靠着自己的长戟睡觉。高长卿举着风灯匆匆走过第一进大院,拿钥匙打开右侧中间的房门。他在这里誊写了五年的卷宗,对房里的摆设极其熟悉,此时走近自己的案桌,那里堆着一整叠西府军的名册。

    太子姜扬有军籍在身,又在西边打仗,照理来说,该是西府军将领。好巧不巧,他这几天一直在誊抄西府军的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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