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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到宿舍,有些怅然若失,我突然很想念那些个能写字的日子。
又有好几日未念叨到你了,今晚我想用笔来记录我此刻的心思。
当太多世俗的事压在我的24小时,我就不能静下心来写这些来自心上笔尖的文字。
只记得我是一直喜欢看书,写字。也总有人对我说:你真不错,能坚持写字……
是的,这个习惯已坚持了N多年。无论悲喜,无论相逢还是别离,无论开心还是懊恼,只要有空想写字就会拿笔写一些断章残句。不为什么,只是喜欢写字。偶然也回头看看自已写过的字,有时会笑,有时会忧伤,毕竟那每一个时间段都是我自已走过的人生。
那一日,你带我去了一处似世外桃源的地方,青瓦红墙鱼跃满池,瓜果飘香满眼芬芳,忍不住步步留连这个城市中的莊园。
也恰巧是在那一天,我还拿起了笔写了一段:你着一件简单不过的汗衫,大步流星似的行走在那有株桑葚树的石拱桥上,平直的目光如炬燃烧在这七月的傍晚,竟然也会染上一抹带些色彩的落寞。
于是,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这个有点仙气飘飘又有人间烟火的在钢筋水泥城市里别有生趣的一角风景。
只一眼我便惊讶有如此的就餐环境,还说:哇,这里很适合约会耶!
你把我拢在你的手臂里,含着笑意说,只要你喜欢,有空便再带你来坐坐。
可是,自那天以后你好像便忘了这个莊园,忘了你说过的这句话。
只有我,总沉溺于那个莊一成了任何一种我想要的沧海。
我痴迷于岁月的明媚,也惆怅我工作的酒楼为何不是你朋友的莊园。我真的好喜欢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花,一眼一世界。
而我也仅仅只是喜欢,就如同文字,喜欢的只是它给予我的这一份自由与慷慨,而不是压抑和索取。
我好想为你筑起城堡,在你赐予的城池里,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心绪,也会让我在梅花开的暮光里斗志昂扬。
可是有一天,那一篇篇的文字里全部是你的影子。那每一种情绪都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有时见到你就躲开的幼稚和在酒楼看不到你身影的苦闷。那种你呼喊的声音忽地从耳旁响起……
都会令我有某种从心底涌出的莫名心慌慌。
我终于知道,有段时间的文字不再只是文字,而你也不再只是你。我的文字便是我写下的你,而你在那样的光阴里也烙下了我写的文字。文字是你,你是文字,我终已知道。
我想你,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每一个黑夜的孤寂里,在我每一个清晨的目光里。
只是此时的你,却在另一个城市的霓虹里,喝酒谈笑,享受生活。
“你哪天回呀,杉哥。”
我拔了你的手机号,我的手机便传来你微醺的声音:“小夭,你是想我了吗?”
“杉哥,你喝了多少酒呀,都醉了吧!”
“沒喝多少,只是我现在心情好,喜欢这样的感觉。”
“杉哥,你喝了酒,回去时别开车啊。”
“嗯嗯,小夭乖哦,你早点睡吧,我过两天就会回长沙了。到时带你出去吃饭哈。”
(2)
最近看苏清涛的《恋爱真相:最好的爱情是彼此高攀》,作者说:
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我相信,我既有能力从“高大上”的诗和远方中获得乐趣,也有能力从世俗的柴米油盐中获得非凡的满足感。
还引用了周国平的一段话:“最好的情书,并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炼进柴米油盐里。”
话说我和杉哥的故事,就是从吃开始的。我和杉哥每一次的见面,每天为去哪吃饭或吃什么,都是要寻思很久的。
杉哥曾取笑我:“听说在酒楼里上班的女人都很会做饭,没想到你却是个例外。”
也曾想过宿舍里自已做饭,我还特地买了一套做饭的工具,刀呀,碗呀,锅呀,还油盐酱醋都备齐。却无法忍受在厨房里被油烟呛得难受的样子,我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杉哥却总是鼓励我做做饭,说哪怕我每天只做一道自已喜欢的菜。
我上头有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大,承担的自然比我多一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会了姐姐做饭。
而我,每次一拿刀,总会弄出几滴血来,母亲不太忍心,便不再教我。
因为不会做饭,还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我不愿出去。一个人在家懒在家想自已做个菜煮点饭,结果总是吃得像没有放油盐的菜,没有一点味道就只得倒掉,弄了半天,结果还得饿肚子。
其中闹了不少笑话,有时把菜炒糊了,有时为了图方便,就烧一个西红柿煮蛋汤,不知道是鼓励还是真的好吃,杉哥有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第一次做麻婆豆腐,居然买了6片,到如今杉哥还说我“眼大肚子小”。更让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杉哥让我去买韭菜,结果我把葱买回来了。
其实我是能区分葱和韭菜的,而我也以为这二个菜应是一样的,我却分不清哪样菜里加什么会更好吃就不知道了。
后来就慢慢喜欢上了做饭,尤其是在每次想要偷懒,纠结出去吃还是在家吃的时候,杉哥会买来食材鼓励我做:“在家做吧,我喜欢吃你做的饭。”
有时候,做的菜简单清淡,却也能吃饱。后来便尝试煮过几次鱼,做过几次辣椒炒肉,竟然也能让自已吃到撑,吃到开心。
为了让自己吃上可口的饭菜,我开始向每一个会做饭的人学习,沒事还特意去酒楼后厨看师傅们做菜。
一开始只会做素菜,后来学会了做荤菜。一开始只会炒A,后来会A炒B,再后来会A炒B炒C。一开始做一两个菜也要很长时间,后来一顿饭可以做好几个菜,还学会了搭配。
有段时间杉哥居然说:“有一份薪水还不算太低的工作,有一个女人为我做几个菜,我就感到很满足了,这种日子也悠然自得。。”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
我喜欢择一个阳光满满的午后,伴着生活阳台上的暖阳,一个人安静地待在厨房,完成自己想要做的家常菜。
在厨房里,流水声是轻音乐,锅碗瓢盆是摇滚,蒸、煮、煎、炸是交响乐。
我还喜欢想象着西红柿、橘子、菠萝、青椒、蓝莓、茄子、菠萝……幻化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大世界。
(3)
还有些小幸福是属于小小厨房的,比如第一次做面包,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
杉哥不停地揉面,我负责看视频怎样操作,还抢着做每一步能做的,我还负责拍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瞬间。这期间,杉哥有些好奇,没过多久就会去看面粉发酵情况,面卷儿进入电饭锅后还去偷偷打开过盖子,面团第一次发酵好后还被他按了一个印子。
我们喜欢看面粉在黑暗中撕裂,经过漫长的等待,变成强大一倍的自己。
忽然想起苏清涛说过的一段话:“对普通人及泛泛之交来说,从世俗的交流上升到精神上的交流,是关系变亲密的标志;但对咱们这种不食人间烟火、互相深爱着对方的人来说,能放下那些‘灵魂对话’,去谈论柴米油盐,才是关系的升华。”
让爱在细水流长中传递,最好的爱情,就把它们写在柴米油盐里。我记得你喜欢吃牛排,你记得我喜欢吃小龙虾,这就是最好的情书。
后来的后来,我和杉哥最大的快乐竟然是在休息日里一起去买菜,一起择菜做饭,一起享受自已做的饭菜。
然后相互依靠着窝在宿舍里看电视,把大好日子过好了”老夫老妻”。
有时候不想把日子过得太慵懒,杉哥也会带我出去走走,偶时也会去某个农家菜馆点几个菜加一碟花生米,和三瓶啤酒对着日暮聊日常的喜乐。
(4)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楼下的老街每日沉浸在这烟火气里,任谁走过都觉几分亲切。
街角路灯下,有一个卖越南壮馍的小吃摊,壮馍属于半发面馍,需要提前发面,卖时把馍烙好,抗熟,加入鸡蛋,生菜,大酱,外焦里嫩是孩子们的最爱。
小吃摊主人是一对夫妻,男人高高的瘦瘦的,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负责在炉子上抗馍,长方形的馍坯一放在铁板上,象变魔术一样讯速鼓了起来,高到一定程度,男人就把一个鸡蛋打入小碗放入韭菜和油盐,然后用筷子捅破馍皮,把蛋液倒入,稍等片刻,把馍翻面。两翻之后,焦香扑鼻的壮馍就烤好了,涂上大酱,夹上生菜,还可加入火腿等肉食。
这时旁边围着的孩子口水都要流出来。
迫不急待的接过热馍,大口的嚼了起来。其它孩子见了,也急着发问,哪个是我的?好没有?
人多的时候,铁板上放着6个馍坯,得观察每个馍的火候,该翻面了,该放鸡蛋了,该加菜了,还得记住每个人的口味儿,一个人也能应对千军万马,且还是游刃有余。
这时候,女主人也会从制作备用馍坯中停下手,帮着确认先来后到,还要记牢各自的口味,她不爱说话,碰到熟客多数时会抿嘴笑笑。
加一个鸡蛋的状馍是5块钱。架子上放了一个铁盒子,里面有1元、5元、10元。多一个鸡蛋加一元,加一个火腿,也是加一... -->>
(1)
回到宿舍,有些怅然若失,我突然很想念那些个能写字的日子。
又有好几日未念叨到你了,今晚我想用笔来记录我此刻的心思。
当太多世俗的事压在我的24小时,我就不能静下心来写这些来自心上笔尖的文字。
只记得我是一直喜欢看书,写字。也总有人对我说:你真不错,能坚持写字……
是的,这个习惯已坚持了N多年。无论悲喜,无论相逢还是别离,无论开心还是懊恼,只要有空想写字就会拿笔写一些断章残句。不为什么,只是喜欢写字。偶然也回头看看自已写过的字,有时会笑,有时会忧伤,毕竟那每一个时间段都是我自已走过的人生。
那一日,你带我去了一处似世外桃源的地方,青瓦红墙鱼跃满池,瓜果飘香满眼芬芳,忍不住步步留连这个城市中的莊园。
也恰巧是在那一天,我还拿起了笔写了一段:你着一件简单不过的汗衫,大步流星似的行走在那有株桑葚树的石拱桥上,平直的目光如炬燃烧在这七月的傍晚,竟然也会染上一抹带些色彩的落寞。
于是,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这个有点仙气飘飘又有人间烟火的在钢筋水泥城市里别有生趣的一角风景。
只一眼我便惊讶有如此的就餐环境,还说:哇,这里很适合约会耶!
你把我拢在你的手臂里,含着笑意说,只要你喜欢,有空便再带你来坐坐。
可是,自那天以后你好像便忘了这个莊园,忘了你说过的这句话。
只有我,总沉溺于那个莊一成了任何一种我想要的沧海。
我痴迷于岁月的明媚,也惆怅我工作的酒楼为何不是你朋友的莊园。我真的好喜欢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花,一眼一世界。
而我也仅仅只是喜欢,就如同文字,喜欢的只是它给予我的这一份自由与慷慨,而不是压抑和索取。
我好想为你筑起城堡,在你赐予的城池里,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心绪,也会让我在梅花开的暮光里斗志昂扬。
可是有一天,那一篇篇的文字里全部是你的影子。那每一种情绪都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有时见到你就躲开的幼稚和在酒楼看不到你身影的苦闷。那种你呼喊的声音忽地从耳旁响起……
都会令我有某种从心底涌出的莫名心慌慌。
我终于知道,有段时间的文字不再只是文字,而你也不再只是你。我的文字便是我写下的你,而你在那样的光阴里也烙下了我写的文字。文字是你,你是文字,我终已知道。
我想你,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每一个黑夜的孤寂里,在我每一个清晨的目光里。
只是此时的你,却在另一个城市的霓虹里,喝酒谈笑,享受生活。
“你哪天回呀,杉哥。”
我拔了你的手机号,我的手机便传来你微醺的声音:“小夭,你是想我了吗?”
“杉哥,你喝了多少酒呀,都醉了吧!”
“沒喝多少,只是我现在心情好,喜欢这样的感觉。”
“杉哥,你喝了酒,回去时别开车啊。”
“嗯嗯,小夭乖哦,你早点睡吧,我过两天就会回长沙了。到时带你出去吃饭哈。”
(2)
最近看苏清涛的《恋爱真相:最好的爱情是彼此高攀》,作者说:
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我相信,我既有能力从“高大上”的诗和远方中获得乐趣,也有能力从世俗的柴米油盐中获得非凡的满足感。
还引用了周国平的一段话:“最好的情书,并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炼进柴米油盐里。”
话说我和杉哥的故事,就是从吃开始的。我和杉哥每一次的见面,每天为去哪吃饭或吃什么,都是要寻思很久的。
杉哥曾取笑我:“听说在酒楼里上班的女人都很会做饭,没想到你却是个例外。”
也曾想过宿舍里自已做饭,我还特地买了一套做饭的工具,刀呀,碗呀,锅呀,还油盐酱醋都备齐。却无法忍受在厨房里被油烟呛得难受的样子,我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杉哥却总是鼓励我做做饭,说哪怕我每天只做一道自已喜欢的菜。
我上头有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大,承担的自然比我多一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会了姐姐做饭。
而我,每次一拿刀,总会弄出几滴血来,母亲不太忍心,便不再教我。
因为不会做饭,还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我不愿出去。一个人在家懒在家想自已做个菜煮点饭,结果总是吃得像没有放油盐的菜,没有一点味道就只得倒掉,弄了半天,结果还得饿肚子。
其中闹了不少笑话,有时把菜炒糊了,有时为了图方便,就烧一个西红柿煮蛋汤,不知道是鼓励还是真的好吃,杉哥有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第一次做麻婆豆腐,居然买了6片,到如今杉哥还说我“眼大肚子小”。更让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杉哥让我去买韭菜,结果我把葱买回来了。
其实我是能区分葱和韭菜的,而我也以为这二个菜应是一样的,我却分不清哪样菜里加什么会更好吃就不知道了。
后来就慢慢喜欢上了做饭,尤其是在每次想要偷懒,纠结出去吃还是在家吃的时候,杉哥会买来食材鼓励我做:“在家做吧,我喜欢吃你做的饭。”
有时候,做的菜简单清淡,却也能吃饱。后来便尝试煮过几次鱼,做过几次辣椒炒肉,竟然也能让自已吃到撑,吃到开心。
为了让自己吃上可口的饭菜,我开始向每一个会做饭的人学习,沒事还特意去酒楼后厨看师傅们做菜。
一开始只会做素菜,后来学会了做荤菜。一开始只会炒A,后来会A炒B,再后来会A炒B炒C。一开始做一两个菜也要很长时间,后来一顿饭可以做好几个菜,还学会了搭配。
有段时间杉哥居然说:“有一份薪水还不算太低的工作,有一个女人为我做几个菜,我就感到很满足了,这种日子也悠然自得。。”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
我喜欢择一个阳光满满的午后,伴着生活阳台上的暖阳,一个人安静地待在厨房,完成自己想要做的家常菜。
在厨房里,流水声是轻音乐,锅碗瓢盆是摇滚,蒸、煮、煎、炸是交响乐。
我还喜欢想象着西红柿、橘子、菠萝、青椒、蓝莓、茄子、菠萝……幻化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大世界。
(3)
还有些小幸福是属于小小厨房的,比如第一次做面包,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
杉哥不停地揉面,我负责看视频怎样操作,还抢着做每一步能做的,我还负责拍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瞬间。这期间,杉哥有些好奇,没过多久就会去看面粉发酵情况,面卷儿进入电饭锅后还去偷偷打开过盖子,面团第一次发酵好后还被他按了一个印子。
我们喜欢看面粉在黑暗中撕裂,经过漫长的等待,变成强大一倍的自己。
忽然想起苏清涛说过的一段话:“对普通人及泛泛之交来说,从世俗的交流上升到精神上的交流,是关系变亲密的标志;但对咱们这种不食人间烟火、互相深爱着对方的人来说,能放下那些‘灵魂对话’,去谈论柴米油盐,才是关系的升华。”
让爱在细水流长中传递,最好的爱情,就把它们写在柴米油盐里。我记得你喜欢吃牛排,你记得我喜欢吃小龙虾,这就是最好的情书。
后来的后来,我和杉哥最大的快乐竟然是在休息日里一起去买菜,一起择菜做饭,一起享受自已做的饭菜。
然后相互依靠着窝在宿舍里看电视,把大好日子过好了”老夫老妻”。
有时候不想把日子过得太慵懒,杉哥也会带我出去走走,偶时也会去某个农家菜馆点几个菜加一碟花生米,和三瓶啤酒对着日暮聊日常的喜乐。
(4)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楼下的老街每日沉浸在这烟火气里,任谁走过都觉几分亲切。
街角路灯下,有一个卖越南壮馍的小吃摊,壮馍属于半发面馍,需要提前发面,卖时把馍烙好,抗熟,加入鸡蛋,生菜,大酱,外焦里嫩是孩子们的最爱。
小吃摊主人是一对夫妻,男人高高的瘦瘦的,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负责在炉子上抗馍,长方形的馍坯一放在铁板上,象变魔术一样讯速鼓了起来,高到一定程度,男人就把一个鸡蛋打入小碗放入韭菜和油盐,然后用筷子捅破馍皮,把蛋液倒入,稍等片刻,把馍翻面。两翻之后,焦香扑鼻的壮馍就烤好了,涂上大酱,夹上生菜,还可加入火腿等肉食。
这时旁边围着的孩子口水都要流出来。
迫不急待的接过热馍,大口的嚼了起来。其它孩子见了,也急着发问,哪个是我的?好没有?
人多的时候,铁板上放着6个馍坯,得观察每个馍的火候,该翻面了,该放鸡蛋了,该加菜了,还得记住每个人的口味儿,一个人也能应对千军万马,且还是游刃有余。
这时候,女主人也会从制作备用馍坯中停下手,帮着确认先来后到,还要记牢各自的口味,她不爱说话,碰到熟客多数时会抿嘴笑笑。
加一个鸡蛋的状馍是5块钱。架子上放了一个铁盒子,里面有1元、5元、10元。多一个鸡蛋加一元,加一个火腿,也是加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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