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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焦急地在沙发上挪来挪去。
她和耿信涤已经在“伊泰”总经理的办公室外等了两个多小时了,可是“伊泰”的总经理始终没有露面。
她忍不住问:“sherry,我们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们实在太傲慢了,明摆着在欺负人嘛!
“继续等。”耿信涤说得很勉强。
艾米只好耐下了性子。唉,早知道就让可昭陪sherry一起来了,保准现在已经架着她冲进去,披头盖脸地骂那个该死的男人一顿了,而不是现在像傻瓜一样的被人耍着玩。
“再忍耐一下,艾米。”耿信涤歉意地说。
“这怎么能怪你呢?”事实上艾米很内疚,这么一件租赁的小事都要sherry亲自出马,她不是个称职的秘书。
耿信涤沉思着说:“要我们在这里等,不仅仅是签订一个租赁合同那么简单。或许‘伊泰’就是在刻意考验我们的耐性。”
“好好好!”陵拍着手不知从什么地方闪了出来“果然不愧是sherry!”嘴上说着漂亮话,蕴含着的却是深深的嘲讽。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沈总经理?”艾米板着脸问。
陵看看表:“请吧,sherry。”他拖着长音强调,却拦住了一同起身的艾米。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艾米有些恼怒了,想要刁难她们吗?
“这位小姐,请问我是否有和你喝杯茶的荣幸?”陵躬身做了个邀请的姿势,用意再明显不过。
“去吧,艾米。”耿信涤稍一沉思说。
“你要小心。”虽然不情愿,可是她还是尊重了耿信涤的意思。
看着陵挺拔的身影和艾米娇小的身子相继出去,她站在陌生的房间里,突然感觉到了孤单。她注视着华丽的灯饰,堂皇的装潢和长及脚面的长毛地毯,这一切都不属于她。
有那么一瞬,她几乎要屈服在心底的那种深刻又莫名的恐惧之下了。她想转身逃走,逃开这陌生的环境和强烈的压迫感。但是,为了“立竿”为了她的朋友们,她什么都可以做。
努力深吸一口气。她昂起头,带着无比的责任感走进了紧闭的大门。
无声地,门滑开了。
一阵凌厉的气势迎面而至,让她忍不住打个冷战。一名黑衣男子,双手背在身后,昂然立在窗前。
是他!她一时心情激荡。那俊美的轮廓侧面,挺拔健美的身材,和那天人合一的傲然气势,只有他才有!
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为什么如此凌厉和阴凉,有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耿信涤前行几步,在他身边不远不近的距离停住,缓缓地问:“沈总经理?”
这句平常的称呼立刻勾起了她的责任感,她马上记起了自己今天来的目的。她是来和他谈判的。
按着拟好的说辞,她机械地说:“我是立竿公司的”
“很久不见了。”他的声音低沉“看来你已经成为人上人了。我是该称呼你杏儿,还是耿信涤?”
顿时,她恍然大悟。“你是故意激我来见你?”
“你认为自己有那个价值吗?”他冷冷地反问。
耿信涤胸口一窒,明白了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侮辱。从一开始,她听到他归来的消息,她就有了这种可怕的预感,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快地应验。
“我是和你来谈公事的,请沈总经理不要公私不分。”她勉强地说,几乎站不稳。
“叫我dean,我七年前就放弃了我的中文名字。”他语气阴冷,讽刺地扯了下唇角。
他放弃了自己的名字?是因为那个名字让他想起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还是仇恨那个名字曾经带给他伤害?
“你不想把安乐大厦租给我。”她终于认识到了。
“没错。当初是这么想。”他冷酷得令她心碎“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他答非所问,自顾自地俯视着高层的景物:“从这里的高度,可以看见整个城市的风貌,将所有的变化尽收眼底。”凌云而居,伴日而所,是他的生活方式。他的眼光远大,一直都有着独到的卓见。
她明白了。
“立竿”所在的楼层正是视角绝佳的位置,可以看遍全市的景物,这也是她当初选择安乐大厦的初衷。她不知道是该为他们共同的偏好高兴,还是为他别有目的的做法伤感。
沉默了一下,她还是说出来:“你变了。”
他冷冷一笑,耿信涤几乎可以听见他话语中的寒意:“我很喜欢这样的改变,耿信涤。”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沈常朗转过身来,冷冽阴沉的目光直射向她!
“七年前我离开这里去加拿大的时候,的确曾经发誓再也不会回到这片土地了。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回来,”他顿了一顿,深深的眼眸里闪着诡异的光“来拿回一些东西。”
他缓步靠近她,满意地看着她脸上渐渐泛出的惊慌。
“你要拿回什么东西?”她颤声问,身体已经由于他的接近开始发抖。
“太多了,耿信涤!七年前我掉在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我都要加倍地拿回来!”沈常朗伸出手捏住她的下颌,她痛得闷哼一声,跌进他的怀里。
他手上猝然用力,力道之大让她的脸一下便泛白了:“当初,你背叛我,让我失去了一切。当我正在为世界的颠倒而悲痛欲绝时,你呢?却正在享受出卖我的乐趣,暗自窃喜骗过了一个傻瓜吧?”
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微妙的表情,那是混合了轻视、长时间压抑的愤怒和一丝丝隐忍着的痛苦的复杂表情。
耿信涤不禁颤抖起来。这七年,那个开朗、单纯、明亮得像一颗星的男孩子,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深沉、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是她当初的选择将他改变成如此吗?
“我以为你是明白我的”她挣扎着说。
七年前的事情是思想上的禁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一身的疲惫再也不去想起那段伤他至深的初恋,就让那件冷静、深沉、精锐的外衣跟随自己一辈子。
但是当他看到她亭亭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时,七年前被强制压迫住的热情、渴望、及燃烧着的被背叛的炽痛,全部鲜活地复苏了。
那夹杂着年少时初恋的甜蜜,两情相悦的喜悦,对抗家庭的勇气,和最终被抛弃的复杂感觉,一瞬间全部回来了。
七年来一贯的冷静让他相信自己的感情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仇恨。只是当真正面对着她时,他仍是不由自主地着迷。
她还是那么美!
当年短短的“学生头”已经留起了长发盘在脑后,白皙的皮肤丝毫看不出与七年前的分别,依然丝滑柔嫩;还有小巧的嘴巴和下巴,惟一改变了的是那双眼睛!七年前那双眼睛里透着倔强和刚毅,那样执着尖锐的眼神生在一张纯净无瑕的脸庞上,几乎让人感受到力与美的结合。
眼前的这双眼睛呢?竟然清澈、柔弱、纯净得有如天使!
“我是明白了!我要拿走你身边的一切!耿信涤。”他眼中精光一现“你的财富、地位、名声,还有你最重要的朋友,他们全都会离开你!这是你当初背叛我的下场。”
他放开了她。
耿信涤如受重创,踉跄地退后几步,声音有如蚊呐般:“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
沈常朗则慢慢踱回窗边,阴沉地宣称:“你会知道的,等着瞧吧。”
黯然神伤地,她喃喃着:“我会等的为了这一天我已经足足等了七年"
摸索着打开门,她强忍着悲痛,刚刚走出去,身子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七年前——
c大的早晨空气清新,凉爽怡人。
一缕缕阳光,穿过薄薄的树叶丝丝缕缕地照在地上,幻化成各种各样的图案。小草丛里还点缀着些晶晶亮亮的凝露,微风一吹,随着草叶的轻摇细摆,那些露珠便悄悄地滑了下去,无声无息地渗到土地里。偶尔有几只麻雀喳喳叫着,落在地上蹦着跳着。
“唿——!”一声口哨突地响起,惊起了那几只小东西,它们扑闪着小翅膀,忙不迭地飞走了。
常朗骑着自行车,忽地穿过麻雀刚刚停留的小路。车速很快,长发被风撩得乱七八糟,宽大的t恤贴在胸前,后面飘飘荡荡的像只蝴蝶,口中还吹着清清脆脆的口哨。
刚才他的口哨是为了吓跑那些麻雀,免得被他辗到;现在嘛,他又是一声清亮的高音,心情太好了,忍不住发泄一下。
轻柔的晨风,怡人的草香,再加上昨夜加了些雨,虽然不大,也足以让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好闻的味道。他好喜欢c大的清晨!
“涛涛!涛涛!”他刚才就看见操场上有个人影在晨跑,这会儿大概是累了,用手扶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被叫做涛涛的那个男孩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谁喊他,还不是那个整天乐颠颠的室友沈常朗。
“老哥,拜托你不要这样叫我好不好?”他苦着脸,直起腰“让我多没面子?”
“现在哪儿有人?”常朗骑到他身边停住,从背包里拿出瓶水“给!”
“哈,刚还说渴死了!”涛涛——大名钟涛,一入学就被热情的室友常朗叫做涛涛,几经抗议无效,一直沿用到大三——眼睛一亮,接过瓶子,毫不客气地连喝几大口,才问:“早上溜够了?”
“我还要再骑几圈,你慢慢跑吧!”常朗笑嘻嘻地说。他早知道钟涛一定会渴的,因为他没拿水瓶。偏偏这家伙什么都能将就,惟独不肯喝自来水,反正他也要晨练,干脆就带瓶水过来给他。
钟涛又喝了一口,瞅着常朗又跨上车子,箭一样地冲出去。
“小心点儿!”他挥舞着瓶子大喊。这死家伙!大早上的飙什么车嘛,知不知道地上很滑啊,还骑那么快,又没有人看,耍什么帅!
“没事的——”声音拖得长长的,人早就转了一个弯,让灌木丛挡住看不见了。
钟涛喝口水又开始跑步。他和常朗同龄,都在c大计算机系,身材比常朗略矮一些,不像常朗有近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不过由于两人是室友又都活泼好动、热爱运动的缘故,在这个略有些死板、分数至上的c大里,自然而然地成了好朋友。
每天早上,其他人还在睡懒觉,他们就已经早起开始晨练了。他喜欢跑步,可以锻炼体能和意志,而常朗却不知疲倦地在校园里疯骑自行车,一连两年都还兴趣不减。
他也觉得奇怪,有什么好玩的呢?常朗只是笑笑说,他只是觉得“近处无风景”这句话不太对,因为在c大,每骑一圈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第一圈看见树根那悄悄长出了个小蘑菇,第二圈看见几只小鸟蹦来蹦去,第三圈反正他总是能从最平常的景物中挖出新奇来,发现生活的美好来。他实在与那些整天松松垮垮或是哀声叹气的学生不一样!
常朗照旧哼着小调,间或吹两声口哨,飞快地蹬着车子。
他开心地眯着眼睛,从浓密的睫毛中看闪烁的太阳,眼前的一切都那么光亮精彩。转过这个圈儿,就是学校后面的一小块林地了,那里是他最喜欢的幽静环境。
“哈——”他蹬着车从一个小坡上直冲下去,在车子腾空的一瞬,享受片刻飞翔的感觉,像平常一样,感受自由自在的美妙。可是,与平时不一样的是——坡下正有一个瘦长的影子踽踽独行。
“快闪开!”喊声还没消失,常朗慌忙一捏刹车,车子一时失控,一下子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那人连身都没来得及转,就闷哼一声被撞到一边去了。
常朗慌忙爬起来,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对不起,你伤到了吗?”每天早上都没有人的,这已经是两年来的惯例了,所以他才会放心大胆地骑,没想到突然冒出个人来,雨后的草地又有些滑,才会刹车不住。
那个人摇摇头站了起来,低着头把膝上的泥掸掉。常朗也好心地帮他把背上沾的草叶拍落,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刚才我骑得太快了”
拍在那男孩肩上和背上的触感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第一个感觉就是——太瘦了!肩膀窄窄的,更可怜的是不够他身材的一半,拍上去硬硬的,像是营养不良。常朗不自觉地将目光向上移,头发短短的,因为他现在正弯腰而荡下去几缕,看不清面目。
白t恤,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半旧却非常整洁的鞋子。他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勤工俭学的穷苦学生。
常朗满心歉疚,一连串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最好看一下,有没有伤到哪里”他的话说一半就停住了。
那个男孩终于奋力拍掉了膝上的一大块草,抬起头看他。
他比自己矮一点,大概有170公分,有着很清秀的轮廓,白皙的皮肤、玲珑的嘴巴和下颌,但是那双眼睛隐隐露出的寒芒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优点。
冷漠、淡薄,利如寒刀、冷若玄冰,这样一双眼睛应该长在饱经霜折、愤世嫉俗的人脸上,而不是——
他还没想完,男孩冷冷地开了口:“我没事,谢谢。”声音也和他的眼睛一样,冷淡、平板。很明显他的心情不太好,好好地走路居然被人莫名其妙地撞倒,又被人像怪异动物似的参观了半天,无论换了谁也会不高兴的。
常朗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他看起来不太喜欢和人接触。
男孩绕过他,弯腰拾起几本散落的书,看也不看他就准备走人。
常朗这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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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焦急地在沙发上挪来挪去。
她和耿信涤已经在“伊泰”总经理的办公室外等了两个多小时了,可是“伊泰”的总经理始终没有露面。
她忍不住问:“sherry,我们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们实在太傲慢了,明摆着在欺负人嘛!
“继续等。”耿信涤说得很勉强。
艾米只好耐下了性子。唉,早知道就让可昭陪sherry一起来了,保准现在已经架着她冲进去,披头盖脸地骂那个该死的男人一顿了,而不是现在像傻瓜一样的被人耍着玩。
“再忍耐一下,艾米。”耿信涤歉意地说。
“这怎么能怪你呢?”事实上艾米很内疚,这么一件租赁的小事都要sherry亲自出马,她不是个称职的秘书。
耿信涤沉思着说:“要我们在这里等,不仅仅是签订一个租赁合同那么简单。或许‘伊泰’就是在刻意考验我们的耐性。”
“好好好!”陵拍着手不知从什么地方闪了出来“果然不愧是sherry!”嘴上说着漂亮话,蕴含着的却是深深的嘲讽。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沈总经理?”艾米板着脸问。
陵看看表:“请吧,sherry。”他拖着长音强调,却拦住了一同起身的艾米。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艾米有些恼怒了,想要刁难她们吗?
“这位小姐,请问我是否有和你喝杯茶的荣幸?”陵躬身做了个邀请的姿势,用意再明显不过。
“去吧,艾米。”耿信涤稍一沉思说。
“你要小心。”虽然不情愿,可是她还是尊重了耿信涤的意思。
看着陵挺拔的身影和艾米娇小的身子相继出去,她站在陌生的房间里,突然感觉到了孤单。她注视着华丽的灯饰,堂皇的装潢和长及脚面的长毛地毯,这一切都不属于她。
有那么一瞬,她几乎要屈服在心底的那种深刻又莫名的恐惧之下了。她想转身逃走,逃开这陌生的环境和强烈的压迫感。但是,为了“立竿”为了她的朋友们,她什么都可以做。
努力深吸一口气。她昂起头,带着无比的责任感走进了紧闭的大门。
无声地,门滑开了。
一阵凌厉的气势迎面而至,让她忍不住打个冷战。一名黑衣男子,双手背在身后,昂然立在窗前。
是他!她一时心情激荡。那俊美的轮廓侧面,挺拔健美的身材,和那天人合一的傲然气势,只有他才有!
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为什么如此凌厉和阴凉,有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耿信涤前行几步,在他身边不远不近的距离停住,缓缓地问:“沈总经理?”
这句平常的称呼立刻勾起了她的责任感,她马上记起了自己今天来的目的。她是来和他谈判的。
按着拟好的说辞,她机械地说:“我是立竿公司的”
“很久不见了。”他的声音低沉“看来你已经成为人上人了。我是该称呼你杏儿,还是耿信涤?”
顿时,她恍然大悟。“你是故意激我来见你?”
“你认为自己有那个价值吗?”他冷冷地反问。
耿信涤胸口一窒,明白了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侮辱。从一开始,她听到他归来的消息,她就有了这种可怕的预感,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快地应验。
“我是和你来谈公事的,请沈总经理不要公私不分。”她勉强地说,几乎站不稳。
“叫我dean,我七年前就放弃了我的中文名字。”他语气阴冷,讽刺地扯了下唇角。
他放弃了自己的名字?是因为那个名字让他想起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还是仇恨那个名字曾经带给他伤害?
“你不想把安乐大厦租给我。”她终于认识到了。
“没错。当初是这么想。”他冷酷得令她心碎“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他答非所问,自顾自地俯视着高层的景物:“从这里的高度,可以看见整个城市的风貌,将所有的变化尽收眼底。”凌云而居,伴日而所,是他的生活方式。他的眼光远大,一直都有着独到的卓见。
她明白了。
“立竿”所在的楼层正是视角绝佳的位置,可以看遍全市的景物,这也是她当初选择安乐大厦的初衷。她不知道是该为他们共同的偏好高兴,还是为他别有目的的做法伤感。
沉默了一下,她还是说出来:“你变了。”
他冷冷一笑,耿信涤几乎可以听见他话语中的寒意:“我很喜欢这样的改变,耿信涤。”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沈常朗转过身来,冷冽阴沉的目光直射向她!
“七年前我离开这里去加拿大的时候,的确曾经发誓再也不会回到这片土地了。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回来,”他顿了一顿,深深的眼眸里闪着诡异的光“来拿回一些东西。”
他缓步靠近她,满意地看着她脸上渐渐泛出的惊慌。
“你要拿回什么东西?”她颤声问,身体已经由于他的接近开始发抖。
“太多了,耿信涤!七年前我掉在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我都要加倍地拿回来!”沈常朗伸出手捏住她的下颌,她痛得闷哼一声,跌进他的怀里。
他手上猝然用力,力道之大让她的脸一下便泛白了:“当初,你背叛我,让我失去了一切。当我正在为世界的颠倒而悲痛欲绝时,你呢?却正在享受出卖我的乐趣,暗自窃喜骗过了一个傻瓜吧?”
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微妙的表情,那是混合了轻视、长时间压抑的愤怒和一丝丝隐忍着的痛苦的复杂表情。
耿信涤不禁颤抖起来。这七年,那个开朗、单纯、明亮得像一颗星的男孩子,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深沉、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是她当初的选择将他改变成如此吗?
“我以为你是明白我的”她挣扎着说。
七年前的事情是思想上的禁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一身的疲惫再也不去想起那段伤他至深的初恋,就让那件冷静、深沉、精锐的外衣跟随自己一辈子。
但是当他看到她亭亭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时,七年前被强制压迫住的热情、渴望、及燃烧着的被背叛的炽痛,全部鲜活地复苏了。
那夹杂着年少时初恋的甜蜜,两情相悦的喜悦,对抗家庭的勇气,和最终被抛弃的复杂感觉,一瞬间全部回来了。
七年来一贯的冷静让他相信自己的感情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仇恨。只是当真正面对着她时,他仍是不由自主地着迷。
她还是那么美!
当年短短的“学生头”已经留起了长发盘在脑后,白皙的皮肤丝毫看不出与七年前的分别,依然丝滑柔嫩;还有小巧的嘴巴和下巴,惟一改变了的是那双眼睛!七年前那双眼睛里透着倔强和刚毅,那样执着尖锐的眼神生在一张纯净无瑕的脸庞上,几乎让人感受到力与美的结合。
眼前的这双眼睛呢?竟然清澈、柔弱、纯净得有如天使!
“我是明白了!我要拿走你身边的一切!耿信涤。”他眼中精光一现“你的财富、地位、名声,还有你最重要的朋友,他们全都会离开你!这是你当初背叛我的下场。”
他放开了她。
耿信涤如受重创,踉跄地退后几步,声音有如蚊呐般:“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
沈常朗则慢慢踱回窗边,阴沉地宣称:“你会知道的,等着瞧吧。”
黯然神伤地,她喃喃着:“我会等的为了这一天我已经足足等了七年"
摸索着打开门,她强忍着悲痛,刚刚走出去,身子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七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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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缕阳光,穿过薄薄的树叶丝丝缕缕地照在地上,幻化成各种各样的图案。小草丛里还点缀着些晶晶亮亮的凝露,微风一吹,随着草叶的轻摇细摆,那些露珠便悄悄地滑了下去,无声无息地渗到土地里。偶尔有几只麻雀喳喳叫着,落在地上蹦着跳着。
“唿——!”一声口哨突地响起,惊起了那几只小东西,它们扑闪着小翅膀,忙不迭地飞走了。
常朗骑着自行车,忽地穿过麻雀刚刚停留的小路。车速很快,长发被风撩得乱七八糟,宽大的t恤贴在胸前,后面飘飘荡荡的像只蝴蝶,口中还吹着清清脆脆的口哨。
刚才他的口哨是为了吓跑那些麻雀,免得被他辗到;现在嘛,他又是一声清亮的高音,心情太好了,忍不住发泄一下。
轻柔的晨风,怡人的草香,再加上昨夜加了些雨,虽然不大,也足以让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好闻的味道。他好喜欢c大的清晨!
“涛涛!涛涛!”他刚才就看见操场上有个人影在晨跑,这会儿大概是累了,用手扶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被叫做涛涛的那个男孩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谁喊他,还不是那个整天乐颠颠的室友沈常朗。
“老哥,拜托你不要这样叫我好不好?”他苦着脸,直起腰“让我多没面子?”
“现在哪儿有人?”常朗骑到他身边停住,从背包里拿出瓶水“给!”
“哈,刚还说渴死了!”涛涛——大名钟涛,一入学就被热情的室友常朗叫做涛涛,几经抗议无效,一直沿用到大三——眼睛一亮,接过瓶子,毫不客气地连喝几大口,才问:“早上溜够了?”
“我还要再骑几圈,你慢慢跑吧!”常朗笑嘻嘻地说。他早知道钟涛一定会渴的,因为他没拿水瓶。偏偏这家伙什么都能将就,惟独不肯喝自来水,反正他也要晨练,干脆就带瓶水过来给他。
钟涛又喝了一口,瞅着常朗又跨上车子,箭一样地冲出去。
“小心点儿!”他挥舞着瓶子大喊。这死家伙!大早上的飙什么车嘛,知不知道地上很滑啊,还骑那么快,又没有人看,耍什么帅!
“没事的——”声音拖得长长的,人早就转了一个弯,让灌木丛挡住看不见了。
钟涛喝口水又开始跑步。他和常朗同龄,都在c大计算机系,身材比常朗略矮一些,不像常朗有近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不过由于两人是室友又都活泼好动、热爱运动的缘故,在这个略有些死板、分数至上的c大里,自然而然地成了好朋友。
每天早上,其他人还在睡懒觉,他们就已经早起开始晨练了。他喜欢跑步,可以锻炼体能和意志,而常朗却不知疲倦地在校园里疯骑自行车,一连两年都还兴趣不减。
他也觉得奇怪,有什么好玩的呢?常朗只是笑笑说,他只是觉得“近处无风景”这句话不太对,因为在c大,每骑一圈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第一圈看见树根那悄悄长出了个小蘑菇,第二圈看见几只小鸟蹦来蹦去,第三圈反正他总是能从最平常的景物中挖出新奇来,发现生活的美好来。他实在与那些整天松松垮垮或是哀声叹气的学生不一样!
常朗照旧哼着小调,间或吹两声口哨,飞快地蹬着车子。
他开心地眯着眼睛,从浓密的睫毛中看闪烁的太阳,眼前的一切都那么光亮精彩。转过这个圈儿,就是学校后面的一小块林地了,那里是他最喜欢的幽静环境。
“哈——”他蹬着车从一个小坡上直冲下去,在车子腾空的一瞬,享受片刻飞翔的感觉,像平常一样,感受自由自在的美妙。可是,与平时不一样的是——坡下正有一个瘦长的影子踽踽独行。
“快闪开!”喊声还没消失,常朗慌忙一捏刹车,车子一时失控,一下子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那人连身都没来得及转,就闷哼一声被撞到一边去了。
常朗慌忙爬起来,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对不起,你伤到了吗?”每天早上都没有人的,这已经是两年来的惯例了,所以他才会放心大胆地骑,没想到突然冒出个人来,雨后的草地又有些滑,才会刹车不住。
那个人摇摇头站了起来,低着头把膝上的泥掸掉。常朗也好心地帮他把背上沾的草叶拍落,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刚才我骑得太快了”
拍在那男孩肩上和背上的触感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第一个感觉就是——太瘦了!肩膀窄窄的,更可怜的是不够他身材的一半,拍上去硬硬的,像是营养不良。常朗不自觉地将目光向上移,头发短短的,因为他现在正弯腰而荡下去几缕,看不清面目。
白t恤,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半旧却非常整洁的鞋子。他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勤工俭学的穷苦学生。
常朗满心歉疚,一连串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最好看一下,有没有伤到哪里”他的话说一半就停住了。
那个男孩终于奋力拍掉了膝上的一大块草,抬起头看他。
他比自己矮一点,大概有170公分,有着很清秀的轮廓,白皙的皮肤、玲珑的嘴巴和下颌,但是那双眼睛隐隐露出的寒芒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优点。
冷漠、淡薄,利如寒刀、冷若玄冰,这样一双眼睛应该长在饱经霜折、愤世嫉俗的人脸上,而不是——
他还没想完,男孩冷冷地开了口:“我没事,谢谢。”声音也和他的眼睛一样,冷淡、平板。很明显他的心情不太好,好好地走路居然被人莫名其妙地撞倒,又被人像怪异动物似的参观了半天,无论换了谁也会不高兴的。
常朗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他看起来不太喜欢和人接触。
男孩绕过他,弯腰拾起几本散落的书,看也不看他就准备走人。
常朗这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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