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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珊珊带着林诺离开之后,莫为干脆爬上了床,隔着一床被子,和宋初并排躺在一起。
尽管他的身体构造与人类并不完全相同,但也是血肉之躯,挨打会疼,受伤会虚弱,会需要休息。
偏偏他是只魅魔,疗伤的最佳营养品全是不可描述的屏蔽词,这会儿身边守着的唯一活物是该隐,别说他根本不想碰,就算他想碰,那也不会是疗伤,而是找死。
该隐见莫为老实,就暂且不打算追究他擅自躺在乔珊珊身边的行为了,过了一会儿,见莫为闭着眼睛,呼吸沉重且时断时续,便知道莫为的伤势比表面上看到的还要严重一点。
魅魔的皮肤白皙细腻,晒不黑,烫不红,掐不紫,捏不青,无论使用任何手段,都无法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痕迹,看着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
——而这些手段里,也包括了针刺、刀划、烙铁、啃咬等等施暴行为。
如果想要在魅魔身上留下一个清晰到能够被所有人看见的印记,就要施加例如剥皮断肢和圣水腐蚀这种更剧烈的手段才行。
就像现在,别看莫为的胸口被捶得陷出一个坑,如果剥开衣服去看,那块皮肤连个印子都不会有,所以,莫为身上是不是还有别的损伤,该隐也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但能凭借经验感觉得出,该隐想了想,建议道:
“要不要我去抓几个女人给你?”
这别墅区很大,住户不止莫为这一家,个把女人总是有的。
其实男人也能用,说不定效率更高,但该隐觉得莫为应该不会喜欢男人。
“那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莫为睁开眼,虚弱却坚定地道。
两人也算旧识,该隐自然听懂了:
“那本来就是妄想,你坚不坚持都一样。”
阿初根本不可能与莫为这只魅魔发生点什么,加上魅魔这个种族特殊,莫为这种洁身自好的行为不仅没意义,还违背了他的天性,除了折磨自己,再没有半点好处。
“不是妄想,这样一来,在所有的魅魔里,对阿初姐来说,我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莫为的声音断断续续,渐渐低了下去,化成了轻微的呼吸声。
——“我当然见过你这种魅魔,你或许与他们有些不同,但实际上并无特殊之处,我为什么要收留你?”
——“不、不用收留我,让我跟着你,别赶我走就好,求求你了!”
——“随便吧,不过,不要再叫我主人了,我跟你之间并无关系。”
——“可是......求、求你别走!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我单名一个初字,有直接叫我初的,也有几个认识我的家伙叫我阿初,还有些奇奇怪怪的称呼,就随你怎么叫吧。”
他是一只诞生在笼子里的魅魔,生下来就是为了给人当奴隶的,在明白何为父母兄弟之前,就先学会了如何侍奉主人,随后几经转手,最后还落入了教会猎魔人的手里。
险些被当作异教恶魔烧死在民众面前时,被路过的阿初姐救下,从此学会了生命中第二个最重要的称呼。
他不否认自己的奴性,那是从出生起就烙在骨子里的印记,他习惯于拥有一个主人,能被主人需要,能被笼罩在主人的羽翼之下,对他而言就是种莫大的幸福,而做一个能够被主人称赞并喜爱的好奴隶,便是他活着的意义。
或许是最开始的时候就把“阿初”和“主人”这两个称呼画上了等号,被阿初姐默许跟在她身边以后,他一直都希望成为她承认的奴隶。
他需要有一个特殊性,不是能够流利地使用拉丁文背诵莎士比亚和歌德,也不是能够精通各种乐器,更不是能够熟练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和技巧去取悦他人,而是一个能让他有别于其他所有魅魔的特殊性。
这样才有可能让阿初姐允许他,喊她一声主人。
随后的几十年里,他跟着阿初姐走遍了整个美洲大陆,在旅途中见过广阔的天地,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终于萌生了独立和自由的意识,明白了他所认为的再正常不过的主奴关系原来已经被时代抛弃,自甘为仆和忠心侍主也都成了低贱和愚蠢的代名词。
这个崭新的认知让他的胆子大了几分,主要体现在他勇敢地对自己坦白了他对阿初姐的感情,一种与魅魔天性似乎背道而驰的感情。
他依旧希望阿初姐能够成为他的主人,却也希望他能够成为阿初姐唯一的奴隶,从此与她形影不离。
可惜,阿初姐还是在某日与他道了别。
如果换在几十年前,他一定会痛哭流涕地跪在地上乞求阿初姐,让她不要丢弃他。
几十年后,黯然神伤的他却懂得了安静地道一声再见,尽管留恋,尽管不舍,却依旧只是站在原地目送她走远。
她跟他道别了呀,还说了再见,比起当年那毫不犹豫的转身和漠视,他已经被她看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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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珊珊带着林诺离开之后,莫为干脆爬上了床,隔着一床被子,和宋初并排躺在一起。
尽管他的身体构造与人类并不完全相同,但也是血肉之躯,挨打会疼,受伤会虚弱,会需要休息。
偏偏他是只魅魔,疗伤的最佳营养品全是不可描述的屏蔽词,这会儿身边守着的唯一活物是该隐,别说他根本不想碰,就算他想碰,那也不会是疗伤,而是找死。
该隐见莫为老实,就暂且不打算追究他擅自躺在乔珊珊身边的行为了,过了一会儿,见莫为闭着眼睛,呼吸沉重且时断时续,便知道莫为的伤势比表面上看到的还要严重一点。
魅魔的皮肤白皙细腻,晒不黑,烫不红,掐不紫,捏不青,无论使用任何手段,都无法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痕迹,看着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
——而这些手段里,也包括了针刺、刀划、烙铁、啃咬等等施暴行为。
如果想要在魅魔身上留下一个清晰到能够被所有人看见的印记,就要施加例如剥皮断肢和圣水腐蚀这种更剧烈的手段才行。
就像现在,别看莫为的胸口被捶得陷出一个坑,如果剥开衣服去看,那块皮肤连个印子都不会有,所以,莫为身上是不是还有别的损伤,该隐也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但能凭借经验感觉得出,该隐想了想,建议道:
“要不要我去抓几个女人给你?”
这别墅区很大,住户不止莫为这一家,个把女人总是有的。
其实男人也能用,说不定效率更高,但该隐觉得莫为应该不会喜欢男人。
“那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莫为睁开眼,虚弱却坚定地道。
两人也算旧识,该隐自然听懂了:
“那本来就是妄想,你坚不坚持都一样。”
阿初根本不可能与莫为这只魅魔发生点什么,加上魅魔这个种族特殊,莫为这种洁身自好的行为不仅没意义,还违背了他的天性,除了折磨自己,再没有半点好处。
“不是妄想,这样一来,在所有的魅魔里,对阿初姐来说,我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莫为的声音断断续续,渐渐低了下去,化成了轻微的呼吸声。
——“我当然见过你这种魅魔,你或许与他们有些不同,但实际上并无特殊之处,我为什么要收留你?”
——“不、不用收留我,让我跟着你,别赶我走就好,求求你了!”
——“随便吧,不过,不要再叫我主人了,我跟你之间并无关系。”
——“可是......求、求你别走!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我单名一个初字,有直接叫我初的,也有几个认识我的家伙叫我阿初,还有些奇奇怪怪的称呼,就随你怎么叫吧。”
他是一只诞生在笼子里的魅魔,生下来就是为了给人当奴隶的,在明白何为父母兄弟之前,就先学会了如何侍奉主人,随后几经转手,最后还落入了教会猎魔人的手里。
险些被当作异教恶魔烧死在民众面前时,被路过的阿初姐救下,从此学会了生命中第二个最重要的称呼。
他不否认自己的奴性,那是从出生起就烙在骨子里的印记,他习惯于拥有一个主人,能被主人需要,能被笼罩在主人的羽翼之下,对他而言就是种莫大的幸福,而做一个能够被主人称赞并喜爱的好奴隶,便是他活着的意义。
或许是最开始的时候就把“阿初”和“主人”这两个称呼画上了等号,被阿初姐默许跟在她身边以后,他一直都希望成为她承认的奴隶。
他需要有一个特殊性,不是能够流利地使用拉丁文背诵莎士比亚和歌德,也不是能够精通各种乐器,更不是能够熟练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和技巧去取悦他人,而是一个能让他有别于其他所有魅魔的特殊性。
这样才有可能让阿初姐允许他,喊她一声主人。
随后的几十年里,他跟着阿初姐走遍了整个美洲大陆,在旅途中见过广阔的天地,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终于萌生了独立和自由的意识,明白了他所认为的再正常不过的主奴关系原来已经被时代抛弃,自甘为仆和忠心侍主也都成了低贱和愚蠢的代名词。
这个崭新的认知让他的胆子大了几分,主要体现在他勇敢地对自己坦白了他对阿初姐的感情,一种与魅魔天性似乎背道而驰的感情。
他依旧希望阿初姐能够成为他的主人,却也希望他能够成为阿初姐唯一的奴隶,从此与她形影不离。
可惜,阿初姐还是在某日与他道了别。
如果换在几十年前,他一定会痛哭流涕地跪在地上乞求阿初姐,让她不要丢弃他。
几十年后,黯然神伤的他却懂得了安静地道一声再见,尽管留恋,尽管不舍,却依旧只是站在原地目送她走远。
她跟他道别了呀,还说了再见,比起当年那毫不犹豫的转身和漠视,他已经被她看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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