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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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断断续续地下了3天,我也就顺理成章把园中的苦活向后拖。星期二天黑以后,我正躲在房间里准备迎接律师资格考试,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一听是多特-布莱克,我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否则,她是不会来电话的。
“咱刚接到一个电话,”她说。“打电话的名叫巴里-兰开斯特,说他是咱律师。”
“不错,多特。他在我那个事务所里是个大名鼎鼎的律师。他和我一起工作。”我猜想,巴里不过是想核对一些细节。
“呃,他可没有这么说。他打电话是要咱和唐尼-雷,明儿去他的办公室,说是有几样东西要咱签字。我向他问起了你,可他说你不在他那里工作。咱想弄个明白,究竟是咋回事。”
“我也想弄个明白呢。”我结结巴巴地说,这可能是误会。但心里却七上八下,十分不安。“这是家很大的事务所,多特,而我又刚去不久,这你是知道的。他刚才或许是一时没有记起我。”
“不。他知道你是谁。他说你以前在那儿干过,但现在不啦。这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在一张椅子上沉重地坐下,竭力想把思路理清。时间已近9时。“嗯,多特,你坐着别动。我立刻就给兰开斯特先生挂电话,摸清他的意图。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
“咱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告了那些杂种了吗?”
“我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好吗?再见。”我一放好话筒,马上按了莱克事务所的号码。
夜班接待员把我的电话转给了巴里-X。我决定装出友好的样子跟他玩一玩,看他怎么说。
“巴里,是我呀,鲁迪。你看过我的研究报告了吗?”
“看过了,很棒。”他声音疲倦。“听着,鲁迪,你工作的事可能会有一个小问题。”
我不禁一怔。心蹿到了喉咙口。脑部冰凉。呼吸急促。“是吗?”我勉强问。
“是的。看来不妙。傍晚我见过乔纳森-莱克了,他不打算录用你。”
“为什么?”
“叫一位律师填补律师帮办的空缺,这种想法他不喜欢。而且我现在也不觉得是个好主意。你瞧,莱克先生认为,而且我也完全同意,处于这种位置上的律师,今后发展的趋势,必然是千方百计向律师的职位上挤。而我们这里的律师帮办都不准升任律师。这件事真糟。”
我闭上眼睛,只想放声大哭。“我不明白。”我说。
“我很遗憾。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他就是不肯同意。他对事务所实行铁腕统治,他有他的一套办事方式。跟你说句老实话,我居然会有聘用你这样的想法,他为此可是狠狠地-了我一顿呢。”
“我要见乔纳森-莱克,和他当面谈一谈。”我用尽可能坚定的语调说。
“办不到。他太忙,而且他也不会同意见你。再说,他也决不会改变主意。”
“你这个混蛋!”
“喂喂,鲁迪,我们——”
“你这个混蛋!”我对着话筒大声骂着,心里感觉好了一些。
“别激动嘛,鲁迪。”
“莱克在不在办公室?”我问。
“可能在。不过,他不会——”
“我5分钟就到。”我吼着,啪的一声搁下电话。
10分钟后,我猛踩车刹,在车轮发出的吱吱叫声中,在事务所前刹住车。停车场上停了3辆汽车,大楼里亮着灯光。但巴里并没有在门口等我。
我砰砰捶响前门,但却无人露面。我知道他们在里面能听见我的声音,但那些孬种谁也不敢吭声。他们或许会报警,假如我不肯离开。
但我决不离开。我绕到北面,捶响另一扇门;接着又绕到后面,擂着一道安全门。我站在巴里办公室的窗下,朝他大喊大叫。他的灯亮着,但他对我却不予理睬。我又回到大门口,在门上重新擂起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安全警卫,从阴影里冒了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吓得我双腿发软。我抬头一看,他起码有6英尺6英寸高,是个带着黑帽子的黑人。
“你得走开,小伙子,”他用深沉的嗓音轻声说。“走吧。再不走,我可要报警啦。”
我使劲一摇,摆脱了他抓着我肩膀的手,默默走开。
黑暗中,我在包娣小姐借给我的破沙发上坐了很久,想对现状做一适当的估计,但却难以集中自己的思绪。我灌下了两听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骂,编织着复仇的计划。我甚至想宰了乔纳森-莱克和巴里-X。这些下流的杂种用阴谋诡计把我的案子骗走,叫我现在如何向布莱克一家交代?这一切我怎样才能向他们说清楚?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当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再次挨家挨户地敲开他们的大门时,我居然笑出了声。需要再去拜访马德琳-史金纳,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缩。“还是我呀,马德琳。我又回来啦。”
我在沙发上最后还是睡着了。9点刚过,有人把我唤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两位便衣警察。他们在敞开的门外晃了一下警察证章,我请他们走进屋。我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由于眼睛火辣辣的发胀,我便一边用手揉揉,一边在心里揣摸,警察为何突然光顾。
他们简直是一对双胞胎,年龄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们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留着乌黑的八字须,动作活像两个二流的电视演员。“可以坐吗?”二者之一边问边从桌子底下拖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伙伴照葫芦画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当然,”我装得神气活现地说。“请坐。”
“你也坐吧。”一个说。
“干吗不?”我在他们两个中间坐下,他们向前倾着身子,继续表演。“现在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认识乔纳森-莱克吗?”
“是。”
“你知道他的事务所在哪儿吗?”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里去过吗?”
“是。”
“什么时候?”
“9点与10点之问。”
“你去是什么目的?”
“这说来话长。”
“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想找乔纳森-莱克谈话。”
“谈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门锁了。我进不去。”
“你有没有试图破门而入?”
“没。”
“你肯定吗?”
“是。”
“你在半夜以后,有没有再去事务所?”
“没。”
“你肯定吗?”
“是。可以去问那个安全警卫嘛。”
听了我这句话,他们相互瞟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意味深长。“你见过那个警卫吗?”
“是。他要我离开,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绘一下吗?”
“可以。”
“那就请吧。”
“是个黑人,长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着帽子,别着手枪,还有诸如此类的东西。你们问他去。他会告诉你们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们无法问他。”他们又相互瞟了一眼。
“为什么?”我问。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头上了。
“因为他死了。”他们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看我有何反应。像任何人都会感到震惊一样,我真的非常震惊。我可以感到他们的表情是多么严肃。
“怎么,呃,他怎么会死了?”
“在火里烧死了。”
“什么火?”
两个警察都闭口不言。他们眼睛望着桌子,疑心重重地点着头。有一位像初出茅庐的记者那样,从袋里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外面那辆小车,那辆丰田,是你的吗?”
“你明明知道还问。你们不是有计算机嘛。”
“你昨天是开它去事务所的吗?”
“不是。我是推着它去的。什么火?”
“别神气活现了,好吗?”
“好。做个交易吧。只要你们不神气活现,我也就不神气活现。”
另一个警察插话道:“有人今天早晨两点钟,看见你的车出现在事务所附近。”
“不,决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车。”此刻无法知道,这两位说的是否是真话。“什么火?”我再次问。
“莱克事务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烧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帮腔道。
“那么你们二位是专抓纵火犯的了?”我说。我仍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但他们把我当成纵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兰开斯特肯定对你们说过,那个地方被人当火把一样点着,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对不对?”
“我们抓纵火犯。我们也抓杀人犯。”
“被杀的有几个?”
“就那个警卫。第一次报警是今天凌晨3点,当时事务所里空无一人。屋顶掉下来的时候,那个警卫显然是中了圈套。”
乔纳森-莱克当时要是和这个警卫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办公室,那些油画和地毯。
“你们在浪费时间!”我说。想到被他们当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气。
“兰开斯特先生说,你昨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情绪非常不好。”
“确实如此。可是还没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将事务所点着的程度。你们在浪费时间,我对此可以发誓。”
“他说你刚被炒了鱿鱼,想面见莱克先生。”
“不错,不错,不错。你们讲的全不错,可是却难以证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动机。你们还是实事求是一点吧。”
“纵火时犯了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别逗了!我和你们完全一致。去抓住那个杀人凶手,咱们一起让他下油锅。只是请你们现在不要来打扰我。”
我猜想我的愤怒大概很有点儿说服力,因为他们两个同时向后缩。一个警察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这儿有份报告。一两个月以前,你由于破坏私人财产受到通缉,与打破城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有关。”
“瞧,你们的计算机确实没有睡觉嘛。”
“对一个律师来说,你的行为相当出轨。”
“我还见过比这更坏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师。我是律师帮办,或者说跟律师帮办差不离。刚念完法学院。再说,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计算机的打印机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要是你们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与昨晚的纵火案硬连在一起,那么真正的纵火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他就会平安无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听完这段话,两个警察一先一后跳了起来。“你最好跟一位律师谈谈,”一个便衣低头指着我说。“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一个幸运儿了,你们离他远着呢。”
他们砰的一声带上门走了。我等了半小时,然后上了车。我开车走了几个街区,小心翼翼地向事务所驶去。我停好车,步行了一个街区,钻进一家方便店,从店中可以看见两个街区以外还在冒烟的事务所的残垣断壁。只有一堵墙还没有倒塌。人们在到处乱转,律师和秘书们这里指指那里戳戳,消防队员穿着沉重的大皮靴四处转悠。警察在用黄胶带拉着隔离圈。烧焦木头的气味呛人鼻息,一团灰色的烟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街区的上空。
这座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质的。除了少数的例外,所有的墙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楼备处的大量的书籍,和必须储存的成吨的纸张,大楼被烧成灰烬,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有着一个巨大的灭火系统,油漆过的管道纵横交错,常常构成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处不在。
由于明显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时左右将尤吉酒家打烊锁门,接着就跌跌撞撞地爬进他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让终身为他开车的司机兼保镖费尔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几次费尔斯通自己也喝得烂醉如泥,不能开车,就由我驾车把他们两个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点前到达办公室,照顾兴旺的午餐业务。我中午在他的办公室找着了他,他正在翻动纸张,处理日常事务。下午5时以前,他只吃止痛药喝矿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时刻来到,便溜进朗姆酒和兴奋剂构成的飘飘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办公室没有一... -->>
雨断断续续地下了3天,我也就顺理成章把园中的苦活向后拖。星期二天黑以后,我正躲在房间里准备迎接律师资格考试,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一听是多特-布莱克,我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否则,她是不会来电话的。
“咱刚接到一个电话,”她说。“打电话的名叫巴里-兰开斯特,说他是咱律师。”
“不错,多特。他在我那个事务所里是个大名鼎鼎的律师。他和我一起工作。”我猜想,巴里不过是想核对一些细节。
“呃,他可没有这么说。他打电话是要咱和唐尼-雷,明儿去他的办公室,说是有几样东西要咱签字。我向他问起了你,可他说你不在他那里工作。咱想弄个明白,究竟是咋回事。”
“我也想弄个明白呢。”我结结巴巴地说,这可能是误会。但心里却七上八下,十分不安。“这是家很大的事务所,多特,而我又刚去不久,这你是知道的。他刚才或许是一时没有记起我。”
“不。他知道你是谁。他说你以前在那儿干过,但现在不啦。这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在一张椅子上沉重地坐下,竭力想把思路理清。时间已近9时。“嗯,多特,你坐着别动。我立刻就给兰开斯特先生挂电话,摸清他的意图。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
“咱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告了那些杂种了吗?”
“我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好吗?再见。”我一放好话筒,马上按了莱克事务所的号码。
夜班接待员把我的电话转给了巴里-X。我决定装出友好的样子跟他玩一玩,看他怎么说。
“巴里,是我呀,鲁迪。你看过我的研究报告了吗?”
“看过了,很棒。”他声音疲倦。“听着,鲁迪,你工作的事可能会有一个小问题。”
我不禁一怔。心蹿到了喉咙口。脑部冰凉。呼吸急促。“是吗?”我勉强问。
“是的。看来不妙。傍晚我见过乔纳森-莱克了,他不打算录用你。”
“为什么?”
“叫一位律师填补律师帮办的空缺,这种想法他不喜欢。而且我现在也不觉得是个好主意。你瞧,莱克先生认为,而且我也完全同意,处于这种位置上的律师,今后发展的趋势,必然是千方百计向律师的职位上挤。而我们这里的律师帮办都不准升任律师。这件事真糟。”
我闭上眼睛,只想放声大哭。“我不明白。”我说。
“我很遗憾。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他就是不肯同意。他对事务所实行铁腕统治,他有他的一套办事方式。跟你说句老实话,我居然会有聘用你这样的想法,他为此可是狠狠地-了我一顿呢。”
“我要见乔纳森-莱克,和他当面谈一谈。”我用尽可能坚定的语调说。
“办不到。他太忙,而且他也不会同意见你。再说,他也决不会改变主意。”
“你这个混蛋!”
“喂喂,鲁迪,我们——”
“你这个混蛋!”我对着话筒大声骂着,心里感觉好了一些。
“别激动嘛,鲁迪。”
“莱克在不在办公室?”我问。
“可能在。不过,他不会——”
“我5分钟就到。”我吼着,啪的一声搁下电话。
10分钟后,我猛踩车刹,在车轮发出的吱吱叫声中,在事务所前刹住车。停车场上停了3辆汽车,大楼里亮着灯光。但巴里并没有在门口等我。
我砰砰捶响前门,但却无人露面。我知道他们在里面能听见我的声音,但那些孬种谁也不敢吭声。他们或许会报警,假如我不肯离开。
但我决不离开。我绕到北面,捶响另一扇门;接着又绕到后面,擂着一道安全门。我站在巴里办公室的窗下,朝他大喊大叫。他的灯亮着,但他对我却不予理睬。我又回到大门口,在门上重新擂起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安全警卫,从阴影里冒了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吓得我双腿发软。我抬头一看,他起码有6英尺6英寸高,是个带着黑帽子的黑人。
“你得走开,小伙子,”他用深沉的嗓音轻声说。“走吧。再不走,我可要报警啦。”
我使劲一摇,摆脱了他抓着我肩膀的手,默默走开。
黑暗中,我在包娣小姐借给我的破沙发上坐了很久,想对现状做一适当的估计,但却难以集中自己的思绪。我灌下了两听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骂,编织着复仇的计划。我甚至想宰了乔纳森-莱克和巴里-X。这些下流的杂种用阴谋诡计把我的案子骗走,叫我现在如何向布莱克一家交代?这一切我怎样才能向他们说清楚?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当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再次挨家挨户地敲开他们的大门时,我居然笑出了声。需要再去拜访马德琳-史金纳,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缩。“还是我呀,马德琳。我又回来啦。”
我在沙发上最后还是睡着了。9点刚过,有人把我唤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两位便衣警察。他们在敞开的门外晃了一下警察证章,我请他们走进屋。我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由于眼睛火辣辣的发胀,我便一边用手揉揉,一边在心里揣摸,警察为何突然光顾。
他们简直是一对双胞胎,年龄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们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留着乌黑的八字须,动作活像两个二流的电视演员。“可以坐吗?”二者之一边问边从桌子底下拖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伙伴照葫芦画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当然,”我装得神气活现地说。“请坐。”
“你也坐吧。”一个说。
“干吗不?”我在他们两个中间坐下,他们向前倾着身子,继续表演。“现在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认识乔纳森-莱克吗?”
“是。”
“你知道他的事务所在哪儿吗?”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里去过吗?”
“是。”
“什么时候?”
“9点与10点之问。”
“你去是什么目的?”
“这说来话长。”
“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想找乔纳森-莱克谈话。”
“谈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门锁了。我进不去。”
“你有没有试图破门而入?”
“没。”
“你肯定吗?”
“是。”
“你在半夜以后,有没有再去事务所?”
“没。”
“你肯定吗?”
“是。可以去问那个安全警卫嘛。”
听了我这句话,他们相互瞟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意味深长。“你见过那个警卫吗?”
“是。他要我离开,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绘一下吗?”
“可以。”
“那就请吧。”
“是个黑人,长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着帽子,别着手枪,还有诸如此类的东西。你们问他去。他会告诉你们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们无法问他。”他们又相互瞟了一眼。
“为什么?”我问。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头上了。
“因为他死了。”他们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看我有何反应。像任何人都会感到震惊一样,我真的非常震惊。我可以感到他们的表情是多么严肃。
“怎么,呃,他怎么会死了?”
“在火里烧死了。”
“什么火?”
两个警察都闭口不言。他们眼睛望着桌子,疑心重重地点着头。有一位像初出茅庐的记者那样,从袋里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外面那辆小车,那辆丰田,是你的吗?”
“你明明知道还问。你们不是有计算机嘛。”
“你昨天是开它去事务所的吗?”
“不是。我是推着它去的。什么火?”
“别神气活现了,好吗?”
“好。做个交易吧。只要你们不神气活现,我也就不神气活现。”
另一个警察插话道:“有人今天早晨两点钟,看见你的车出现在事务所附近。”
“不,决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车。”此刻无法知道,这两位说的是否是真话。“什么火?”我再次问。
“莱克事务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烧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帮腔道。
“那么你们二位是专抓纵火犯的了?”我说。我仍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但他们把我当成纵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兰开斯特肯定对你们说过,那个地方被人当火把一样点着,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对不对?”
“我们抓纵火犯。我们也抓杀人犯。”
“被杀的有几个?”
“就那个警卫。第一次报警是今天凌晨3点,当时事务所里空无一人。屋顶掉下来的时候,那个警卫显然是中了圈套。”
乔纳森-莱克当时要是和这个警卫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办公室,那些油画和地毯。
“你们在浪费时间!”我说。想到被他们当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气。
“兰开斯特先生说,你昨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情绪非常不好。”
“确实如此。可是还没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将事务所点着的程度。你们在浪费时间,我对此可以发誓。”
“他说你刚被炒了鱿鱼,想面见莱克先生。”
“不错,不错,不错。你们讲的全不错,可是却难以证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动机。你们还是实事求是一点吧。”
“纵火时犯了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别逗了!我和你们完全一致。去抓住那个杀人凶手,咱们一起让他下油锅。只是请你们现在不要来打扰我。”
我猜想我的愤怒大概很有点儿说服力,因为他们两个同时向后缩。一个警察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这儿有份报告。一两个月以前,你由于破坏私人财产受到通缉,与打破城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有关。”
“瞧,你们的计算机确实没有睡觉嘛。”
“对一个律师来说,你的行为相当出轨。”
“我还见过比这更坏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师。我是律师帮办,或者说跟律师帮办差不离。刚念完法学院。再说,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计算机的打印机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要是你们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与昨晚的纵火案硬连在一起,那么真正的纵火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他就会平安无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听完这段话,两个警察一先一后跳了起来。“你最好跟一位律师谈谈,”一个便衣低头指着我说。“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一个幸运儿了,你们离他远着呢。”
他们砰的一声带上门走了。我等了半小时,然后上了车。我开车走了几个街区,小心翼翼地向事务所驶去。我停好车,步行了一个街区,钻进一家方便店,从店中可以看见两个街区以外还在冒烟的事务所的残垣断壁。只有一堵墙还没有倒塌。人们在到处乱转,律师和秘书们这里指指那里戳戳,消防队员穿着沉重的大皮靴四处转悠。警察在用黄胶带拉着隔离圈。烧焦木头的气味呛人鼻息,一团灰色的烟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街区的上空。
这座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质的。除了少数的例外,所有的墙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楼备处的大量的书籍,和必须储存的成吨的纸张,大楼被烧成灰烬,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有着一个巨大的灭火系统,油漆过的管道纵横交错,常常构成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处不在。
由于明显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时左右将尤吉酒家打烊锁门,接着就跌跌撞撞地爬进他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让终身为他开车的司机兼保镖费尔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几次费尔斯通自己也喝得烂醉如泥,不能开车,就由我驾车把他们两个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点前到达办公室,照顾兴旺的午餐业务。我中午在他的办公室找着了他,他正在翻动纸张,处理日常事务。下午5时以前,他只吃止痛药喝矿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时刻来到,便溜进朗姆酒和兴奋剂构成的飘飘欲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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