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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惊。
他派人叫来了吕布三人,这时候宋宪也完成了疑兵的任务。四个少年一起来见王大人,王大人见四人都威武不凡,虽是少年,却浑身杀气,像是久经战阵的军人,特别是吕布,身材高大健美,人也长得英俊,暗挑大拇指,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再想到吕布刚刚的傲人战绩,不禁脱口而出:“长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吕布贤侄就是高祖口中说的猛士,当参军报国,征战沙场,大丈夫自当从军建功立业,马上取功名。”言下颇有招揽之意。
吕二和成老大自是高兴异常,军户的子孙自然是应该子承父业,为国效力,军侯大人的赏识已是不俗。
可是吕布的志向岂是一个小小的军侯,能满足的,即使参军也得去更高级别,势力更大得将军手下才是,吕布对自己的才能还是非常有自信。所以吕布用自己年纪还小,武艺还未娴熟,甚至最后身体发育还未完成的理由都用上了,婉拒了王大人的邀请。
成廉等人虽觉可惜,可他们早已习惯与吕布共进退,吕布去哪他们就去哪。王大人见吕布立场坚定,知道自己是无法招揽如此人物了,他相信吕布将来必然会成为英雄人物,前途远大,既然不能收为己用,那么自然应该多多交好,日后好相见。
而且没能招揽吕布让人惋惜,可是斩杀数百匈奴人首级,还包括三个百夫长也是大功一件了,自己还得去增援九原县城,没时间在这里多待。
既然军屯的包围已经解除,吕二自然也要派人随王大人一起去增援九原县城,只留下一半的军民守护军屯,吕布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扬名的机会,主动要求跟随,王大人自是求之不得。
汉军的边军多配备马匹,即使是步兵,往往也是机动时骑马,作战时下马。王大人率军赶到的时候,九原县城早已经是硝烟弥漫了,匈奴人数量很多,最少也有六七千人。城下城上有不少汉军和匈奴人的尸体,看来匈奴人早已攻过城了,不过城头上仍然是红色的大汉军旗在迎风飞舞,看来城池未丢。
想来也该如此,汉军战力强横,九原县城又是边塞重镇,城防坚固,别说六七千人,就是再多十倍,仓促间也无法攻下。
这时城外正有两军对阵,匈奴人暂停攻城,六七千人大部分面朝东方列阵,只有少数骑兵监视城中动静。而在城东与匈奴人对阵的是一支汉军,人数不多,只有千人,但却是军容严整,甲胄鲜明,绛红色的军服如同鲜血一样刺目。
与匈奴人只会乱糟糟的排成了三排横队相比,五百步兵在前,五百骑兵在后的汉军要严谨的多,步兵最前列是盾牌手,然后是长矛手,最后是弓箭手和弩手,五百骑兵则都绰弓在手,汉军的骑兵除了少量的重甲骑兵,大多数都是轻骑兵,骑射功夫是基本功。汉军的阵后有一员大将,率领着十几个亲卫站在最后,身后的大旗上有一个大大的丁字。
吕布不认识此人,低声问身旁的二叔,这是何人?
二叔浮现一层肃穆之色,“此乃云中郡太守账下的第一猛将丁原,丁都尉。”
哦,他就是丁原,吕布前世的干爹,演义中被吕布卖给董卓那个?不过,现在历史改写了嘛,以后怎样不好说,但是这个丁原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晋升阶梯,别看现在只是一个都尉,不久的将来,那可是并州刺史,一方军政大员,更何况他账下除了吕布,还有员大将被吕布惦记着呢,张辽,不过不知道这个人现在在哪,也许还没投军呢?
吃惊。
他派人叫来了吕布三人,这时候宋宪也完成了疑兵的任务。四个少年一起来见王大人,王大人见四人都威武不凡,虽是少年,却浑身杀气,像是久经战阵的军人,特别是吕布,身材高大健美,人也长得英俊,暗挑大拇指,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再想到吕布刚刚的傲人战绩,不禁脱口而出:“长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吕布贤侄就是高祖口中说的猛士,当参军报国,征战沙场,大丈夫自当从军建功立业,马上取功名。”言下颇有招揽之意。
吕二和成老大自是高兴异常,军户的子孙自然是应该子承父业,为国效力,军侯大人的赏识已是不俗。
可是吕布的志向岂是一个小小的军侯,能满足的,即使参军也得去更高级别,势力更大得将军手下才是,吕布对自己的才能还是非常有自信。所以吕布用自己年纪还小,武艺还未娴熟,甚至最后身体发育还未完成的理由都用上了,婉拒了王大人的邀请。
成廉等人虽觉可惜,可他们早已习惯与吕布共进退,吕布去哪他们就去哪。王大人见吕布立场坚定,知道自己是无法招揽如此人物了,他相信吕布将来必然会成为英雄人物,前途远大,既然不能收为己用,那么自然应该多多交好,日后好相见。
而且没能招揽吕布让人惋惜,可是斩杀数百匈奴人首级,还包括三个百夫长也是大功一件了,自己还得去增援九原县城,没时间在这里多待。
既然军屯的包围已经解除,吕二自然也要派人随王大人一起去增援九原县城,只留下一半的军民守护军屯,吕布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扬名的机会,主动要求跟随,王大人自是求之不得。
汉军的边军多配备马匹,即使是步兵,往往也是机动时骑马,作战时下马。王大人率军赶到的时候,九原县城早已经是硝烟弥漫了,匈奴人数量很多,最少也有六七千人。城下城上有不少汉军和匈奴人的尸体,看来匈奴人早已攻过城了,不过城头上仍然是红色的大汉军旗在迎风飞舞,看来城池未丢。
想来也该如此,汉军战力强横,九原县城又是边塞重镇,城防坚固,别说六七千人,就是再多十倍,仓促间也无法攻下。
这时城外正有两军对阵,匈奴人暂停攻城,六七千人大部分面朝东方列阵,只有少数骑兵监视城中动静。而在城东与匈奴人对阵的是一支汉军,人数不多,只有千人,但却是军容严整,甲胄鲜明,绛红色的军服如同鲜血一样刺目。
与匈奴人只会乱糟糟的排成了三排横队相比,五百步兵在前,五百骑兵在后的汉军要严谨的多,步兵最前列是盾牌手,然后是长矛手,最后是弓箭手和弩手,五百骑兵则都绰弓在手,汉军的骑兵除了少量的重甲骑兵,大多数都是轻骑兵,骑射功夫是基本功。汉军的阵后有一员大将,率领着十几个亲卫站在最后,身后的大旗上有一个大大的丁字。
吕布不认识此人,低声问身旁的二叔,这是何人?
二叔浮现一层肃穆之色,“此乃云中郡太守账下的第一猛将丁原,丁都尉。”
哦,他就是丁原,吕布前世的干爹,演义中被吕布卖给董卓那个?不过,现在历史改写了嘛,以后怎样不好说,但是这个丁原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晋升阶梯,别看现在只是一个都尉,不久的将来,那可是并州刺史,一方军政大员,更何况他账下除了吕布,还有员大将被吕布惦记着呢,张辽,不过不知道这个人现在在哪,也许还没投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