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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炳文刚来S市是惶恐的,比起他母亲的期待和向往,他的内心实则有些抗拒。
离开从小生活的地方,挥别熟悉的亲朋和要好的同学,单纯的他对繁华的大都市更多的是迷茫和不知所措。
不过父母的决定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他们必须前往全国最繁华的S市,并且那里是他继父家族的所在地,按继父的说法,S市有全国最好的教育资源,去那里读书才会有前途。
在少年郎浅薄的认知中,有前途无非就是有个体面的工作,领着丰厚的薪水?反正他是不可能像两个大人那样奔波在生意场上,他对那些东西一窍不通,且没有丝毫兴趣。
他甚至知道自己的性格太过内向老实,说难听点是软弱没主见,他的班主任曾对他建议,毕业后当一名老师或者研究员比较适合他。
周炳文觉得,老师这个职业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风平浪静过一辈子,所谓平安是福。
父母的想法他似懂非懂,只有不断惆怅的希望自己能尽快适应新环境。
直到跟随继父去了唐家,他才知道什么叫有钱,什么叫富贵,不论看到什么,他内心都生出一种啊,原来世上还有这种东西的感叹,简直同他以往生活的地方是两个世界。
继父是唐家三子,年轻的时候不学无术,唐老爷子始终教改不悔,以至于被踢出家门,让他自生自灭。结果没想到不着调的浪荡子在遇上周炳文的妈妈后,竟然收了心,一本正经的做起买卖来,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赚钱养家。
那时候周炳文七八岁,继父的到来让他感到害怕,好在这个男人并没有苛待他,甚至可以说相处得还不错,经过多年的磨合,在妈妈的劝说下,最终让他改口叫了爸爸。
继父唐韫是天生做生意的料,靠着两三万块钱白手起家,如今的资产……周炳文不知道,但他清楚在老家,谁见到他继父都会客气三分。
不过再多的资产跟唐家比起来只能算是毛毛雨,改邪归正的唐韫终于获得了老爷子的认可,准许他带着媳妇和继子回本家。
周炳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来到了S市,这个只在电视和书本上听说过的城市。
继父贴心的为他选择了S市数一数二的中学,据说这片富人区的孩子大多数都在那个中学读书,大伯的大儿子唐誉泽就是从这里毕业的,小儿子唐乐游正在就读,他们彼此可以有个照应。
市二中在整个S市的中学中,地位卓然,不仅是雄厚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更是因为这个学校以走后门著称,学生成绩要么好得逆天,要么家里富得流油。
周炳文就是凭借第二个条件入的学。
每当想起这件事,他都羞愤难当,此后更是以此为学习动力,一分钟都不敢懈怠。
……
新入学的时候,周炳文参加了一次分班考试。
市二中的班级划分很明确,以成绩来排序。高一全年级共16个班,每班30个人。每月进行一次月考,每半学期进行一次分班考试,然后将两个月的总成绩计算出平均值,再按名次重新分班。
周炳文在老家最好的县中学读书,成绩自小名列前茅,是老师的心头肉,家长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虽然他从不因此骄傲,但众星捧月的日子过久了,自然而然的会生出一种优越感。
即便堂弟唐乐游已经跟他介绍过学校的情况,说里面人才济济,个个聪明能干,但他始终觉得以自己的能力不会太差,就算不进入一班,嗯……至少应该是三班吧?
他当时隐隐是这么肯定的认为的。
可笑的是,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
试卷发下来的那一刻他就懵了。各种新颖的,充满主观因素的题目让他无从下手,语文还稍微好一点,英语才令他着急,不仅很多单词没见过,一些句子明明每个字都认识,却完全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作文更是刁钻得出奇,什么以S市的某某游乐场为主题,写一篇400字的文章。
他可从没去过游乐场,更不知道S市的游乐场里有什么。
英语历来是他的... -->>
周炳文刚来S市是惶恐的,比起他母亲的期待和向往,他的内心实则有些抗拒。
离开从小生活的地方,挥别熟悉的亲朋和要好的同学,单纯的他对繁华的大都市更多的是迷茫和不知所措。
不过父母的决定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他们必须前往全国最繁华的S市,并且那里是他继父家族的所在地,按继父的说法,S市有全国最好的教育资源,去那里读书才会有前途。
在少年郎浅薄的认知中,有前途无非就是有个体面的工作,领着丰厚的薪水?反正他是不可能像两个大人那样奔波在生意场上,他对那些东西一窍不通,且没有丝毫兴趣。
他甚至知道自己的性格太过内向老实,说难听点是软弱没主见,他的班主任曾对他建议,毕业后当一名老师或者研究员比较适合他。
周炳文觉得,老师这个职业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风平浪静过一辈子,所谓平安是福。
父母的想法他似懂非懂,只有不断惆怅的希望自己能尽快适应新环境。
直到跟随继父去了唐家,他才知道什么叫有钱,什么叫富贵,不论看到什么,他内心都生出一种啊,原来世上还有这种东西的感叹,简直同他以往生活的地方是两个世界。
继父是唐家三子,年轻的时候不学无术,唐老爷子始终教改不悔,以至于被踢出家门,让他自生自灭。结果没想到不着调的浪荡子在遇上周炳文的妈妈后,竟然收了心,一本正经的做起买卖来,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赚钱养家。
那时候周炳文七八岁,继父的到来让他感到害怕,好在这个男人并没有苛待他,甚至可以说相处得还不错,经过多年的磨合,在妈妈的劝说下,最终让他改口叫了爸爸。
继父唐韫是天生做生意的料,靠着两三万块钱白手起家,如今的资产……周炳文不知道,但他清楚在老家,谁见到他继父都会客气三分。
不过再多的资产跟唐家比起来只能算是毛毛雨,改邪归正的唐韫终于获得了老爷子的认可,准许他带着媳妇和继子回本家。
周炳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来到了S市,这个只在电视和书本上听说过的城市。
继父贴心的为他选择了S市数一数二的中学,据说这片富人区的孩子大多数都在那个中学读书,大伯的大儿子唐誉泽就是从这里毕业的,小儿子唐乐游正在就读,他们彼此可以有个照应。
市二中在整个S市的中学中,地位卓然,不仅是雄厚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更是因为这个学校以走后门著称,学生成绩要么好得逆天,要么家里富得流油。
周炳文就是凭借第二个条件入的学。
每当想起这件事,他都羞愤难当,此后更是以此为学习动力,一分钟都不敢懈怠。
……
新入学的时候,周炳文参加了一次分班考试。
市二中的班级划分很明确,以成绩来排序。高一全年级共16个班,每班30个人。每月进行一次月考,每半学期进行一次分班考试,然后将两个月的总成绩计算出平均值,再按名次重新分班。
周炳文在老家最好的县中学读书,成绩自小名列前茅,是老师的心头肉,家长嘴里的别人家的孩子,虽然他从不因此骄傲,但众星捧月的日子过久了,自然而然的会生出一种优越感。
即便堂弟唐乐游已经跟他介绍过学校的情况,说里面人才济济,个个聪明能干,但他始终觉得以自己的能力不会太差,就算不进入一班,嗯……至少应该是三班吧?
他当时隐隐是这么肯定的认为的。
可笑的是,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
试卷发下来的那一刻他就懵了。各种新颖的,充满主观因素的题目让他无从下手,语文还稍微好一点,英语才令他着急,不仅很多单词没见过,一些句子明明每个字都认识,却完全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作文更是刁钻得出奇,什么以S市的某某游乐场为主题,写一篇400字的文章。
他可从没去过游乐场,更不知道S市的游乐场里有什么。
英语历来是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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