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诩为无缺公子,总是端着那么一副多情雅逸的架子,偏偏那些有眼无珠的女子还都吃他这套,不知多少贵妇千金明里暗里求着与他春风一度,让这厮名声远扬,还自觉是个女子便会为他一笑倾倒。想不到今日碰到青青这般全然不解风情的,反倒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恶心反感,若让他知道,真不知会不会气得连那公子范儿的假面具都戴不住了。
“青青还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看着不顺眼以后就甭看了。反正今晚也就是去拜见下卫王,与他无干。走,我先带你去买些衣物,咱们也换身衣服,省得被那些小人挑眼。”
青青重重地点点头,她是最了解这种眼神的。那些高门世家贵族,看人都是先看姓氏,再看衣着,至于这顶着姓氏穿着罗衫锦绣的人到底如何,根本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尤其是卫国,这等传承悠久的古城,名门云集,大家辈出,加之城邦繁荣,百姓富裕,自然更重衣冠之礼,如他们这般轻装简骑行走于城中的,一身风尘仆仆,早不知吃了多少白眼。
还好两人都是洒脱之人,根本无惧这些毫无杀伤力的眼神,甚至不用孙奕之出马,青青一个小眼神,就足以震慑得周围那些试图来他们马屁股上摸一把试试深浅的宵小之辈。
越是富庶之都,就越多这种江湖之徒。
孙奕之昔日也曾行走江湖,游侠排行榜上也曾挂过名号,自然识得这些手脚,倒也不去拦她,只是带她去卫都最有名的锦上坊买了身成衣换上,再出街时,便无人敢于觊觎。
时下虽说周王室式微,诸侯坐大,礼崩乐坏之时,然一些规矩犹在,从公族、贵族、世族到平民、庶民、奴隶,等级森严,单从服饰上便可看出身份所属。孙家虽已没落,只剩他一人,单名号仍在,夫差能将他罢官免职,定为叛逆,却无法改变他的出身,孙氏百战候之爵,早已经周王室赐封,就算离开吴国,他依然是平民远不能及的贵族。
青青也换回了女装,只是并未穿着贵族世家小姐那种宽袍长裙,依然是青衣布裤,扎了条白色的腰带,除了做工更精,布料更好之外,与她平日装扮并无不同。满头青丝梳成两条辫子垂于鬓边,只簪了几朵素银的小花簪,除此之外别无装饰。她亦在孝期,如此打扮虽然过于素淡,倒也无可厚非。
唯独让人瞩目的,是她背上用布裹着的长剑。
血滢剑煞气过重,看似无锋,却削铁如泥,寻常剑鞘根本盛不下它。她好容易寻了个鲨鱼皮鞘,却有些过于打眼,干脆在外面又用黑布重重裹着,背在身后。可她人长得娇小纤瘦,背上如此一把长达六尺的重剑,对比鲜明,格外引人注意。
孙奕之也曾提过替她保管,她却执意不肯。
这把剑是阿爹唯一留给她的东西,剑在人在,她自然不肯假手于人。
更何况,孙奕之这会儿身着素白锦袍,长身玉立,腰间挂着一柄长剑,悬着枚古玉,长发用一枚玉冠束着,越发显得英姿勃勃,神采俊逸。虽不似公子朝那般眉目如画,俊美得不似凡人,却也昭昭朗朗,目光犀利,英气逼人,别有种令人折服的风采气度。
但凡有点眼色的,看到他腰间所悬之剑,便知道此人不好惹,自然不敢再凑上前来。
只是到了卫王宫门口,孙奕之方一报上名号,早有公子朝安排之人上前相迎,一见两人形容气度,不禁吃了一惊。那人本是先前跟着公子朝的侍从,名唤宋栎。他本认得两人,却不想稍作改扮之后,先前那两个风尘粗俗之人居然像是变了个人一般。
他也不敢怠慢,急忙躬身行礼,道:“小人宋栎,奉公子之命,前来相迎。还请孙将军解下佩剑,暂存于此,随小人进宫见驾。”
“解剑?”孙奕之嗤笑一声,说道:“孙某不过一介武夫,嗜剑如命,这剑在人在,若是不合贵国规矩,还望转告贵上,孙某就此告辞,不见也罢!”且不论卫王此举对他是何态度,单看公子朝这请客的手法,这顿饭就没那么好吃的,这剑不单单象征着身份地位,更是他的底气所在。
吴国剑道第一人,无论到哪一国,都不能解剑而行。
说罢,他转身便走,青青毫不犹豫地跟上,莫说孙奕之不肯解剑,就算他肯,她也绝不肯将血滢剑交于他人之手,一进门就想给他们来这么个下马威,还真当他们是泥塑木雕的么?
诩为无缺公子,总是端着那么一副多情雅逸的架子,偏偏那些有眼无珠的女子还都吃他这套,不知多少贵妇千金明里暗里求着与他春风一度,让这厮名声远扬,还自觉是个女子便会为他一笑倾倒。想不到今日碰到青青这般全然不解风情的,反倒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恶心反感,若让他知道,真不知会不会气得连那公子范儿的假面具都戴不住了。
“青青还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看着不顺眼以后就甭看了。反正今晚也就是去拜见下卫王,与他无干。走,我先带你去买些衣物,咱们也换身衣服,省得被那些小人挑眼。”
青青重重地点点头,她是最了解这种眼神的。那些高门世家贵族,看人都是先看姓氏,再看衣着,至于这顶着姓氏穿着罗衫锦绣的人到底如何,根本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尤其是卫国,这等传承悠久的古城,名门云集,大家辈出,加之城邦繁荣,百姓富裕,自然更重衣冠之礼,如他们这般轻装简骑行走于城中的,一身风尘仆仆,早不知吃了多少白眼。
还好两人都是洒脱之人,根本无惧这些毫无杀伤力的眼神,甚至不用孙奕之出马,青青一个小眼神,就足以震慑得周围那些试图来他们马屁股上摸一把试试深浅的宵小之辈。
越是富庶之都,就越多这种江湖之徒。
孙奕之昔日也曾行走江湖,游侠排行榜上也曾挂过名号,自然识得这些手脚,倒也不去拦她,只是带她去卫都最有名的锦上坊买了身成衣换上,再出街时,便无人敢于觊觎。
时下虽说周王室式微,诸侯坐大,礼崩乐坏之时,然一些规矩犹在,从公族、贵族、世族到平民、庶民、奴隶,等级森严,单从服饰上便可看出身份所属。孙家虽已没落,只剩他一人,单名号仍在,夫差能将他罢官免职,定为叛逆,却无法改变他的出身,孙氏百战候之爵,早已经周王室赐封,就算离开吴国,他依然是平民远不能及的贵族。
青青也换回了女装,只是并未穿着贵族世家小姐那种宽袍长裙,依然是青衣布裤,扎了条白色的腰带,除了做工更精,布料更好之外,与她平日装扮并无不同。满头青丝梳成两条辫子垂于鬓边,只簪了几朵素银的小花簪,除此之外别无装饰。她亦在孝期,如此打扮虽然过于素淡,倒也无可厚非。
唯独让人瞩目的,是她背上用布裹着的长剑。
血滢剑煞气过重,看似无锋,却削铁如泥,寻常剑鞘根本盛不下它。她好容易寻了个鲨鱼皮鞘,却有些过于打眼,干脆在外面又用黑布重重裹着,背在身后。可她人长得娇小纤瘦,背上如此一把长达六尺的重剑,对比鲜明,格外引人注意。
孙奕之也曾提过替她保管,她却执意不肯。
这把剑是阿爹唯一留给她的东西,剑在人在,她自然不肯假手于人。
更何况,孙奕之这会儿身着素白锦袍,长身玉立,腰间挂着一柄长剑,悬着枚古玉,长发用一枚玉冠束着,越发显得英姿勃勃,神采俊逸。虽不似公子朝那般眉目如画,俊美得不似凡人,却也昭昭朗朗,目光犀利,英气逼人,别有种令人折服的风采气度。
但凡有点眼色的,看到他腰间所悬之剑,便知道此人不好惹,自然不敢再凑上前来。
只是到了卫王宫门口,孙奕之方一报上名号,早有公子朝安排之人上前相迎,一见两人形容气度,不禁吃了一惊。那人本是先前跟着公子朝的侍从,名唤宋栎。他本认得两人,却不想稍作改扮之后,先前那两个风尘粗俗之人居然像是变了个人一般。
他也不敢怠慢,急忙躬身行礼,道:“小人宋栎,奉公子之命,前来相迎。还请孙将军解下佩剑,暂存于此,随小人进宫见驾。”
“解剑?”孙奕之嗤笑一声,说道:“孙某不过一介武夫,嗜剑如命,这剑在人在,若是不合贵国规矩,还望转告贵上,孙某就此告辞,不见也罢!”且不论卫王此举对他是何态度,单看公子朝这请客的手法,这顿饭就没那么好吃的,这剑不单单象征着身份地位,更是他的底气所在。
吴国剑道第一人,无论到哪一国,都不能解剑而行。
说罢,他转身便走,青青毫不犹豫地跟上,莫说孙奕之不肯解剑,就算他肯,她也绝不肯将血滢剑交于他人之手,一进门就想给他们来这么个下马威,还真当他们是泥塑木雕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