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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已经随着全身血液进入循环系统的毒素都吸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幸亏是修炼涅槃功之后的钟义肺活量超大,闭气的时间也超过了常人,饶是如此,在他拼命的吮吸之下,吸出第一口血来也用了大约两分钟的时间。
血液进入口腔,舌头上的味蕾立即公事公办地反馈出味道,竟然还有点甜,这与钟义在小说中看到的腥臭扑鼻截然不同。
87年的东泉市可是连可口可乐这种东西都没得买,偶尔见过有人喝过一种叫做健力宝的饮料,却也没看见哪一家商场有得卖。那时钟义喝过的饮料只有一种叫做“小香槟”的汽酒,而这一刻口腔中的血液竟然可以和汽酒的味道相媲美。
这一瞬间钟义的喉结产生了一股吞咽的反射意识,吓得钟义连忙移开了头部,把口中的血吐在了地上。他是真的不敢喝这种毒血,哪怕这毒血的味道还有些爽口。
钟义看了看吐在地上的血液,发现这血液的颜色竟然像墨汁一样的黑,这一点倒是跟小说里面没什么两样。
救人是一种与时间赛跑的行为,他没有停顿,立即去吸第二口,或许是有虹吸作用的存在,钟义也不懂得其中的原理,总之第二口血很轻易的就吸出来了。
就这样吸了吐,吐了再吸,连续二十几口之后,钟义吐出来的血液的黑色稍稍淡了一些,而就在此时,他感觉脑子有些发晕,眼前也是一阵发黑,就好像这里的光线突然弱了下去一样,不好!莫非我也中毒了?
钟义有些怕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这样的环境下中了蛇毒,那就是必死无疑的结局。
钟义心说哥们儿我是既没有喝过“参仙老怪梁子翁的蟒血”,也没有吞服过“莽牯朱蛤”,看来这条小命终究是要交代在这溶洞之中了。
可是救人却刚刚有点起效,这时候能够放弃么?唉!罢了!反正是杀人犯一个,此生也没了什么好的未来,不若就这样换首都美女的一条命算了,好歹也算为这社会做了一件好事。想到此处,此时他最担心的,反而是就算他毒发身亡,也救不活韩英姿了。
钟义就这样想着,一共也没犹豫两秒钟,就又义无反顾地继续开始了吸吮。
又是一口一口的吸,一口一口的吐,钟义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开始变得僵硬了,眼前的视线也越来越模糊,像是在暮色苍茫中眺望远方时那种越来越黑的感觉。
此时他已经不再去观察吐出来的血的颜色了,事实上他已经看不清血液的颜色了,虽然他吐在韩英姿腿边的那一大摊血液近在咫尺。他只是机械性的吸啊吸,吐啊吐,他的思考能力也在迅速地减弱,他已经处于意识模糊的边缘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只听见了一声怒吼:“你个小兔崽子!我要杀了你!”
听见这个声音,钟义用最后的一点意识想道:“这下好了,终于有人来了……”他用尽力气抬起头来,眼前却是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然后他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向后飘移了出去。
于勇是把最后的两条蛇引开,然后用手枪柄砸死了那两条蛇才赶向了韩英姿逃走的方向。
手枪已经没有子弹了,书包里携带的两颗手雷一颗炸了蛇窟,而另一颗却无法来炸两条爬出窟外追击他的毒蛇。因为这两条蛇游走的速度很快,而且距离他也太近了。
然而当他终于解决了麻烦再度赶回时,他看见的却是韩英姿裸露的大腿,而那个叫做钟义的少年却把头埋在了韩英姿的下身两腿之间,而后当他看见钟义抬起头时,他又注意到了钟义嘴唇周围那醒目的、淋漓的鲜血。
话说87年的时候在华夏社会上,强(女干)案的发案率还是高居不下的,后世有人分析总结原因,认为当时的社会中没有“小姐”和“技师”,是这种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且不说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但是后世此类案件的发案率相对变得很低,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87年的时候虽然此类案件很多,却也都是些常规方式的强行侮辱女性的行为,综观当时的那些罪犯的犯罪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变态的强制性行为出现。
然而此刻令于勇暴怒的原因,自然是在他眼中的钟义过于变态了——17岁的钟义可以不懂女性每个月都有的那么几天,22岁的于勇却是懂的——这特么的还是人么?连这种血都要喝?这就是此刻暴怒的于勇心中的想法。
简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所以于勇第一反应就是一脚踢的钟义飞了起来,他已经不再考虑留手,能够一脚踢死这个流氓最好!
钟义向后飞了一段之后重重摔落在地,也不知道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因为此时的暴怒,反正于勇没有向韩英姿的羞处看上一眼,至于韩英姿为何看上去是昏迷的样子,于勇自行脑补为钟义把她弄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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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已经随着全身血液进入循环系统的毒素都吸出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幸亏是修炼涅槃功之后的钟义肺活量超大,闭气的时间也超过了常人,饶是如此,在他拼命的吮吸之下,吸出第一口血来也用了大约两分钟的时间。
血液进入口腔,舌头上的味蕾立即公事公办地反馈出味道,竟然还有点甜,这与钟义在小说中看到的腥臭扑鼻截然不同。
87年的东泉市可是连可口可乐这种东西都没得买,偶尔见过有人喝过一种叫做健力宝的饮料,却也没看见哪一家商场有得卖。那时钟义喝过的饮料只有一种叫做“小香槟”的汽酒,而这一刻口腔中的血液竟然可以和汽酒的味道相媲美。
这一瞬间钟义的喉结产生了一股吞咽的反射意识,吓得钟义连忙移开了头部,把口中的血吐在了地上。他是真的不敢喝这种毒血,哪怕这毒血的味道还有些爽口。
钟义看了看吐在地上的血液,发现这血液的颜色竟然像墨汁一样的黑,这一点倒是跟小说里面没什么两样。
救人是一种与时间赛跑的行为,他没有停顿,立即去吸第二口,或许是有虹吸作用的存在,钟义也不懂得其中的原理,总之第二口血很轻易的就吸出来了。
就这样吸了吐,吐了再吸,连续二十几口之后,钟义吐出来的血液的黑色稍稍淡了一些,而就在此时,他感觉脑子有些发晕,眼前也是一阵发黑,就好像这里的光线突然弱了下去一样,不好!莫非我也中毒了?
钟义有些怕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这样的环境下中了蛇毒,那就是必死无疑的结局。
钟义心说哥们儿我是既没有喝过“参仙老怪梁子翁的蟒血”,也没有吞服过“莽牯朱蛤”,看来这条小命终究是要交代在这溶洞之中了。
可是救人却刚刚有点起效,这时候能够放弃么?唉!罢了!反正是杀人犯一个,此生也没了什么好的未来,不若就这样换首都美女的一条命算了,好歹也算为这社会做了一件好事。想到此处,此时他最担心的,反而是就算他毒发身亡,也救不活韩英姿了。
钟义就这样想着,一共也没犹豫两秒钟,就又义无反顾地继续开始了吸吮。
又是一口一口的吸,一口一口的吐,钟义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开始变得僵硬了,眼前的视线也越来越模糊,像是在暮色苍茫中眺望远方时那种越来越黑的感觉。
此时他已经不再去观察吐出来的血的颜色了,事实上他已经看不清血液的颜色了,虽然他吐在韩英姿腿边的那一大摊血液近在咫尺。他只是机械性的吸啊吸,吐啊吐,他的思考能力也在迅速地减弱,他已经处于意识模糊的边缘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只听见了一声怒吼:“你个小兔崽子!我要杀了你!”
听见这个声音,钟义用最后的一点意识想道:“这下好了,终于有人来了……”他用尽力气抬起头来,眼前却是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然后他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向后飘移了出去。
于勇是把最后的两条蛇引开,然后用手枪柄砸死了那两条蛇才赶向了韩英姿逃走的方向。
手枪已经没有子弹了,书包里携带的两颗手雷一颗炸了蛇窟,而另一颗却无法来炸两条爬出窟外追击他的毒蛇。因为这两条蛇游走的速度很快,而且距离他也太近了。
然而当他终于解决了麻烦再度赶回时,他看见的却是韩英姿裸露的大腿,而那个叫做钟义的少年却把头埋在了韩英姿的下身两腿之间,而后当他看见钟义抬起头时,他又注意到了钟义嘴唇周围那醒目的、淋漓的鲜血。
话说87年的时候在华夏社会上,强(女干)案的发案率还是高居不下的,后世有人分析总结原因,认为当时的社会中没有“小姐”和“技师”,是这种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且不说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但是后世此类案件的发案率相对变得很低,却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在87年的时候虽然此类案件很多,却也都是些常规方式的强行侮辱女性的行为,综观当时的那些罪犯的犯罪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变态的强制性行为出现。
然而此刻令于勇暴怒的原因,自然是在他眼中的钟义过于变态了——17岁的钟义可以不懂女性每个月都有的那么几天,22岁的于勇却是懂的——这特么的还是人么?连这种血都要喝?这就是此刻暴怒的于勇心中的想法。
简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所以于勇第一反应就是一脚踢的钟义飞了起来,他已经不再考虑留手,能够一脚踢死这个流氓最好!
钟义向后飞了一段之后重重摔落在地,也不知道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因为此时的暴怒,反正于勇没有向韩英姿的羞处看上一眼,至于韩英姿为何看上去是昏迷的样子,于勇自行脑补为钟义把她弄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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