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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君坐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山峦,从山顶上的白雪皑皑,到山腰的苍翠,山间的青翠,直到这个绿意昂然的小村落,一切层次分明,又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从窗口可以看到乡民们正各持农具,赶着耕牛准备下地,早起的小孩们在人们当中嬉闹,为了抱夺一颗果子而引来了成人们的阵阵哄笑。
楚君含笑看着这一切,这个小村庄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感到最亲切、宁静的地方了。
这里人们生活方式,处事态度,甚至遇见外来人时为了多占一点小便宜而表现出的那种农民特有的狡猾,看到伤者后不自觉流露出的善良,都令楚君倍感亲切。除了语言、服饰以及用品上的差异,楚君常常会在恍然间感觉自己依旧在故乡的某个小山村中。
也许越到了大城市,与自己家乡的差距就会越大,楚君心中有这样的预感。如果可能,将来他希望能带着娜儿住在这样一个宁静祥和的小村庄中,虽然自己不会种地,但是可以从头学起嘛。唉,就是没有浴室、洗手间,没有电脑、电视和各种书籍的生活太难适应了,在挣扎求生的原始森林中,在尔虞我诈生死争斗的遗迹中还好,一但回到人类社会中,还是禁不住会去怀念那些已经映入了现代人生活的每个细节中的东西。
为了自己好,还是尽快把那些东西遗忘吧,不然只会让自己过的难受楚君漫无边际地想着,又不由自地叹了口气。
他们一行三人来到这个小村庄已经好几天了,托德的伤势使他们不得不在这里延长了停留的时间,这个村子中的人显然有点贪财,其实还是十分善良的,村长特意赶着全村唯一的一辆马车,去镇上把医生拉了回来为托德诊治,租给他们的房子也是收拾地干净舒适。只是这一切花掉了雪平身上最后的几个金币——他们进入遗迹之前,把大部分的行李寄存在佣兵工会了。
雪平身为队长,面对一个病人,一个明显不谙世事,连金币与银币之间换算都不知道的队友,只好自己开始为大家有生计打算。
今天一早,雪平便去向村长打听附近的城镇,哪里有最近的佣兵工会,想要接受一些任务来挣取路费,却是却意外地得知,这个村子最近受到了一群猫头鹰的袭击。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本来并不习惯成群结队生活,本来只吃田鼠与小动物为生的鸟类,最近开始成群结队开始骚扰村庄。抢夺小鸡、鸭、小羊只要是它们衔的动的小动物、小家畜,它们来者不拒地偷盗,村人们怕它们伤害小孩,现在一到天黑就连家门都不敢开。为了驱除这些鸟群,村人们正准备凑一笔钱,到城镇中的佣兵工会去雇佣人手来做这件事呢。
这件任务正适合雪平,做为一个精灵,她天生可以与动物交流,如果不能把鸟群劝走,她对自己的弓箭也有十足信心,再加上楚君这个擅长远距离攻击的魔法师,两人一起去执行这个任务的话,到是有些大材小用。这个任务的报酬只有五枚金币,不过聊胜于无,先支持到托德伤势好转,再到大城镇中接受更大的任务吧。
想回来跟楚君商量一下的雪平走进门,便看见楚君坐在窗前。
这样一名男子以窗外的青山田庄为背景,宛如一副图画。只是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那种无奈与愁怅的神情,这几天来不,是从遇见他以来,这种神情就从来没有从他的脸上、眼神中消失过。他心中的忧愁,恐怕不仅仅只有与娜儿离散这一件事。
雪平不知道怎么出言安慰宽解这个对他自己的事什么也不肯说的青年,只好静静地站在门口,直到太阳升起来,楚君想去为托德找开窗户,让这位受伤的同伴呼吸一些新鲜空气,感受到清晨的阳光的时候,才发现精灵女子已经回来了。
“你早。”楚君对雪平点头问候,这几天的相处中,他发现这个精灵女子不仅外表美丽,个性坚强,而且善解人意,知识渊博。在她落落大方的交谈中,楚君常常会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在美丽聪明、武世高强的同性面前的自卑),所以常常不知道怎么跟她交流。
“楚君先生你早。”雪平总是十分客气,因为从楚君身上她总是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疏远,所以她保持着礼貌,总是用尊敬的口吻称呼楚君。“你又要去为托德开窗户吗?我跟你一起进去吧。”
在这个世界,人们对待病人的方式总是把他们放在密不透风,保暖安静的房间中,却不知道,透风保持房间的空气流通,让病人见见太阳反而病人更有好处。记得第一次,楚君把厚厚的窗帘拉开让屋子里的异味流出去时,托德竟叫起来,说楚君要谋害他。直到楚君反复向他保证,自己的方法会帮助他恢复,他方半信半疑地相信,不过这些日子下来,托德的伤势恢复的确实比平时受伤时快一些,因为常常开窗看窗外的风景,他的心情也十分不错。
照顾托德的生活与饮食是楚君的工作。
本来雪平以为象楚君这样明显是贵族出身的人,因该根本就不会照顾别人,没想到他做的非常好,以至于托德得意洋洋地宣布,以后要在墓碑上刻上,他有过一个大魔法师做贴身佣人。
“吃饭了。”楚君看到托德已经醒来,端来准备好的饭菜“温柔”地对托备说。
这个家伙最近身体刚好一些,便故意地捉弄自己,似乎对他来说,让一个魔法师为他干这干那很有意思。不过楚君一点也不会因此生气,托备的行为总是很有分寸,而且有他的小玩笑和说东道西,生活永远也不会觉得闷。
托德装出被楚君吓到的样子,对着楚君送到嘴边的食物狼吞虎咽,然后吃呛到的模样咳了起来,把楚君与雪平都逗乐了。
雪平趁着托德吃饭的时机把她的打算说了一遍:“趁着托德养伤期间,我们可以在附近作几个任务,只要赚一些钱到达太阳帝国就行了,到达那里之后,我们再计划下一步的行程不迟。”
“是啊,我们的行李都在曼诺镇”托德叹了口气“如果回去取,会耽误了楚君的事,可怜我的全部身家啊”原来是因为为自己着想他们才放弃了自己行李,楚君心中一阵感动,雪平竟然从来没在自己表露过,弄得自己还以为佣兵是个贫苦的职业,在担心干这一行挣不到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和娜儿呢。
“不管什么任务都行,我一切都听你的!”楚君听出雪平话中有担心自己嫌弃去做这些小任务有失魔法师身份的意思,连忙诚恐的表达。就凭自己这半瓶子醋的身手,没有了火娃与电娃可以拿来招摇撞骗,他能完成这种简单的任务就不错了,还敢想到别的?
他有很多次想向雪平与托德坦白,自己根本一无是处,完全是佣兵团的累赘,可是一想到下落不明的娜儿,他就嗫嚅着难以开口。等到找到娜儿之后吧,等找到了娜儿,我一定老老实实地向他们坦白一切。
就因为心底怀着在利用雪平与托德的欠疚,他才会尽心尽力地照顾托德(在他小的时候,孤儿院与养老院一墙之隔,孤儿院中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孩子往往会被派去帮忙照顾老人,楚君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照顾病人),他愿意尽力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事,不管多么没用,他还是想出一份力。
雪平和托德对于楚君的平和十分感动。
魔法师们都是骄傲的,即使一个象飞朗那么好脾气的魔法师,知道一个对付普通鸟类的任务要他用魔法去解决的话,也是会有些不快的。而且楚君显然至少是一个大魔法师心个阶位的魔法师,就连一国的国王都不会对他这样的魔法师下达驱除几只猫头鹰的可笑任务。可是楚君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表示服从团长。
他还亲自动手服侍一个低级的佣兵,一点也不介意贵族与平民的身份鸿沟。托德觉得自己确实很幸运,认识了一位把自己当作兄弟一样看待的魔法大师(贵族把动手服侍别人看为耻辱,但对方是自己的父母、手足、效忠的对象时除外,楚君服侍伤中的托德的行为,也可以看作他在声称,我把这个人视为自己的亲生手足,不分彼此)。
“你们也不用太操心钱的事,”托德得意地对雪平与楚君说:“我可是还有一大笔钱的。”
“你有钱?”雪平看着他“你有钱?还一大笔?”她对这个伙伴十分了解,托德显然喜欢“收集”金钱,但是他马上就会把到手的钱寄回故乡,他家里有父母、祖父母、七八个兄弟姐妹、一大群侄子侄女,并且都是务农为生,基本上依靠他的收生活呢。他会在进入遗迹那种不知能不能活着出来的地方之前不把身上所有的钱寄回家去,而是带在身上?
托德狡猾地一笑,不知道从身上的什么地方(楚君几天来多次帮他换衣物,从没见过他身上藏着东西)掏出了一样东西,在他们眼前一晃。那是一个比指头肚大不了多少的小瓶子,通体黑色,带着若隐若现的白色丝纹,材质只是极为普通的黑色冰岩,可是一看到这种平时除了制作出的物品带有凉意,适合夏天使用之外并没有多少特殊石制品,楚君与雪平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
“元素之象”
对,就是这种瓶子,当时他们都曾看见,菲利斯把元素之象装进了这种瓶子中,难道是
四只眼睛都盯上了托德。
托德嘿嘿地笑着,把手中的瓶子上下抛动:“他捅我一刀时我从他身上摸来的,你们说,咱们是拿它去交任务换一笔钱呢?还是干脆让楚君使用了,让他的魔法更上一层楼?”
楚君至少是大魔法师,如果他能成为魔导师的话,飞扬佣兵团就将是飞龙大陆第一个拥有魔导师的佣兵团了,多么威风,多么骄傲啊!
他把瓶子递给雪平,雪平却又回递给楚君:“这其实是楚君一个人的力量找到的,应该由楚君自己来处理。”即使没有飞扬的团员,楚君自己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这种宝物,其后又因为飞扬的内部事件,令楚君受到了这么多风波,她实在没有脸面把元素之象当作佣兵团的财物。
楚君没有去接:“这是我们飞扬佣兵团的任务物品,应该由团长保管处理,我相信雪平你的决定。”这是他唯有能为佣兵团作的事情,也可以使他的心中不那么愧疚。
“那么,我们到达太阳帝国之后,就用它去交付任务,换取酬劳吧。”雪平微笑着说。
楚君的言辞中对元素之象并不重视,甚至有种不屑,如果让他使用元素之象提高魔力,他说不定会视为污辱,把它当作任务物品使用,才是最合适的方法。
他们接到的寻找元素之象任务的发布方是赤峰国,而赤峰国的龙骑士正是赤峰国驻太阳帝国的大使,只要把元素之象交到他手中就行了。到时候他们将获得三十万枚金币,一块肥沃的土地,七套精品软甲,一把龙牙剑(龙族的全身是宝,但是可以得到龙身上的“零件”的机会小之又小,即使得到了,还有可能要面对龙族的报复,不过事情总有例外,比如龙骑士们,他们的飞龙虽然是他们视如生命的伙伴决对不会去伤害,不过龙自身的生理造成了它们总会脱鳞换鳞,脱牙换牙,这些换下来的龙外长与龙鳞,便成了极为抢手的宝贝,一柄龙牙剑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十万金币了)。
“发财了!”托德一声欢呼“而且我们恐怕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我们应该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这下子威风了!看看谁还敢小瞧飞扬的名字!”菲利斯身为团长,居然会认为飞扬实力不够而转投他团,这件事对于飞扬佣兵团的元老托德的打击很大,一旦可以证明飞扬比其他佣兵团优秀,他就兴奋的不得了。
龙爪中途退出,灼热之冰中了黑色旋风的圈套,而黑色旋风全军覆没,确实只有飞扬完成了任务。楚君心中也生出了一种骄傲,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团队感到骄傲。
“可惜这笔报酬要到了太阳帝国之后才能兑现,我们眼下还是缺钱,除恶鸟的任务依旧要去作,不过我想我一个人应付的来,楚君,你还是留下照顾托德吧,让他多享受几天魔法师级别的服侍,以后他可就没这个机会了。”
“我也去,我可以帮上忙的。”楚君一脸诚恳地说。自己要是连猫头鹰都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帮助他们做更难的任务。
用魔法对付猫头鹰的话,不要反而会把山林烧掉就好了。雪平与托德不约而同地那么想,那个脸盆大小,在地上跳动着追逐灼热之家的成员的火球,还在他们脑海中深深刻着一副图画。
既然楚君自己不认为有失身份,并没有异议,雪平当然不反对有个魔法师与自己同行:“猫头鹰在夜间活动,我们下午动身上山,我想看看先找到它们的巢穴行不行。”雪平这么带着商量的口吻说。
楚君连连点头,他自己是什么主意都没有的。
沿途全是沉浸在潮湿空气中的热带雨林,地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沼泽,充斥着各种蚊虫和有毒的蛇类。很多带着绚烂色彩的动物和鸟类不时从密林中一闪而过,那种被猎食者窥视着的感觉,更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消失过。就连一些藤蔓都会忽然的蜿蜒伸来,试图卷住人的双腿,把他们拖到“怀抱”中当作美食享用。这里原本也应该是一座元素神庙的所在地,曾经也是被神灵祝福的地方,可是现在,却连人烟也看不见。
飞朗的故乡气候干燥温和,他还是平生第一次到这么湿热的环境中,只感到现在自己的毛皮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虽然一再使用微风术为自己和娜儿降温,汗水还是怎么也止不住地淌下来,把毛发全都沾成了缕。
反到是娜儿对于天气没什么不适应(没了丰厚的皮毛,她在心理上是不会觉得热的),不时还去戏弄一下那些被她抓来的虫子,一点也没有大多数女性见了丑陋的虫子或者湿漉漉的爬行动物会尖叫的特点。飞朗要是知道,娜儿平时最喜欢的运动之中,就有踩壁虎尾巴与拍飞虫两项,不知道还会多么惊讶。
不过不管飞朗与娜儿有多么轻盈的步伐,敏捷的身手,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还是被露水打湿了全身,拖泥带水地前进。幸而这里的野生动物对他们这两个陌生的“动物”也很忌惮,短时间内并没有袭击他们的打算,一路上倒是暂时不用应付别的东西。
“我讨厌全身湿辘辘的,我要吃饭,洗澡,我要舒服服的被窝。”娜儿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抱怨,如果说和楚君一起在原始森林中中跋涉她还可以忍受的话,身边的同行者从主人换成了一条狗,她实在受不了。可怜飞朗,就在她这种不停不休的唠叨中走了一天,等到天色渐暗,准备宿营的所有工作还是要由他全部承... -->>
楚君坐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山峦,从山顶上的白雪皑皑,到山腰的苍翠,山间的青翠,直到这个绿意昂然的小村落,一切层次分明,又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从窗口可以看到乡民们正各持农具,赶着耕牛准备下地,早起的小孩们在人们当中嬉闹,为了抱夺一颗果子而引来了成人们的阵阵哄笑。
楚君含笑看着这一切,这个小村庄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感到最亲切、宁静的地方了。
这里人们生活方式,处事态度,甚至遇见外来人时为了多占一点小便宜而表现出的那种农民特有的狡猾,看到伤者后不自觉流露出的善良,都令楚君倍感亲切。除了语言、服饰以及用品上的差异,楚君常常会在恍然间感觉自己依旧在故乡的某个小山村中。
也许越到了大城市,与自己家乡的差距就会越大,楚君心中有这样的预感。如果可能,将来他希望能带着娜儿住在这样一个宁静祥和的小村庄中,虽然自己不会种地,但是可以从头学起嘛。唉,就是没有浴室、洗手间,没有电脑、电视和各种书籍的生活太难适应了,在挣扎求生的原始森林中,在尔虞我诈生死争斗的遗迹中还好,一但回到人类社会中,还是禁不住会去怀念那些已经映入了现代人生活的每个细节中的东西。
为了自己好,还是尽快把那些东西遗忘吧,不然只会让自己过的难受楚君漫无边际地想着,又不由自地叹了口气。
他们一行三人来到这个小村庄已经好几天了,托德的伤势使他们不得不在这里延长了停留的时间,这个村子中的人显然有点贪财,其实还是十分善良的,村长特意赶着全村唯一的一辆马车,去镇上把医生拉了回来为托德诊治,租给他们的房子也是收拾地干净舒适。只是这一切花掉了雪平身上最后的几个金币——他们进入遗迹之前,把大部分的行李寄存在佣兵工会了。
雪平身为队长,面对一个病人,一个明显不谙世事,连金币与银币之间换算都不知道的队友,只好自己开始为大家有生计打算。
今天一早,雪平便去向村长打听附近的城镇,哪里有最近的佣兵工会,想要接受一些任务来挣取路费,却是却意外地得知,这个村子最近受到了一群猫头鹰的袭击。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本来并不习惯成群结队生活,本来只吃田鼠与小动物为生的鸟类,最近开始成群结队开始骚扰村庄。抢夺小鸡、鸭、小羊只要是它们衔的动的小动物、小家畜,它们来者不拒地偷盗,村人们怕它们伤害小孩,现在一到天黑就连家门都不敢开。为了驱除这些鸟群,村人们正准备凑一笔钱,到城镇中的佣兵工会去雇佣人手来做这件事呢。
这件任务正适合雪平,做为一个精灵,她天生可以与动物交流,如果不能把鸟群劝走,她对自己的弓箭也有十足信心,再加上楚君这个擅长远距离攻击的魔法师,两人一起去执行这个任务的话,到是有些大材小用。这个任务的报酬只有五枚金币,不过聊胜于无,先支持到托德伤势好转,再到大城镇中接受更大的任务吧。
想回来跟楚君商量一下的雪平走进门,便看见楚君坐在窗前。
这样一名男子以窗外的青山田庄为背景,宛如一副图画。只是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那种无奈与愁怅的神情,这几天来不,是从遇见他以来,这种神情就从来没有从他的脸上、眼神中消失过。他心中的忧愁,恐怕不仅仅只有与娜儿离散这一件事。
雪平不知道怎么出言安慰宽解这个对他自己的事什么也不肯说的青年,只好静静地站在门口,直到太阳升起来,楚君想去为托德找开窗户,让这位受伤的同伴呼吸一些新鲜空气,感受到清晨的阳光的时候,才发现精灵女子已经回来了。
“你早。”楚君对雪平点头问候,这几天的相处中,他发现这个精灵女子不仅外表美丽,个性坚强,而且善解人意,知识渊博。在她落落大方的交谈中,楚君常常会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在美丽聪明、武世高强的同性面前的自卑),所以常常不知道怎么跟她交流。
“楚君先生你早。”雪平总是十分客气,因为从楚君身上她总是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疏远,所以她保持着礼貌,总是用尊敬的口吻称呼楚君。“你又要去为托德开窗户吗?我跟你一起进去吧。”
在这个世界,人们对待病人的方式总是把他们放在密不透风,保暖安静的房间中,却不知道,透风保持房间的空气流通,让病人见见太阳反而病人更有好处。记得第一次,楚君把厚厚的窗帘拉开让屋子里的异味流出去时,托德竟叫起来,说楚君要谋害他。直到楚君反复向他保证,自己的方法会帮助他恢复,他方半信半疑地相信,不过这些日子下来,托德的伤势恢复的确实比平时受伤时快一些,因为常常开窗看窗外的风景,他的心情也十分不错。
照顾托德的生活与饮食是楚君的工作。
本来雪平以为象楚君这样明显是贵族出身的人,因该根本就不会照顾别人,没想到他做的非常好,以至于托德得意洋洋地宣布,以后要在墓碑上刻上,他有过一个大魔法师做贴身佣人。
“吃饭了。”楚君看到托德已经醒来,端来准备好的饭菜“温柔”地对托备说。
这个家伙最近身体刚好一些,便故意地捉弄自己,似乎对他来说,让一个魔法师为他干这干那很有意思。不过楚君一点也不会因此生气,托备的行为总是很有分寸,而且有他的小玩笑和说东道西,生活永远也不会觉得闷。
托德装出被楚君吓到的样子,对着楚君送到嘴边的食物狼吞虎咽,然后吃呛到的模样咳了起来,把楚君与雪平都逗乐了。
雪平趁着托德吃饭的时机把她的打算说了一遍:“趁着托德养伤期间,我们可以在附近作几个任务,只要赚一些钱到达太阳帝国就行了,到达那里之后,我们再计划下一步的行程不迟。”
“是啊,我们的行李都在曼诺镇”托德叹了口气“如果回去取,会耽误了楚君的事,可怜我的全部身家啊”原来是因为为自己着想他们才放弃了自己行李,楚君心中一阵感动,雪平竟然从来没在自己表露过,弄得自己还以为佣兵是个贫苦的职业,在担心干这一行挣不到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和娜儿呢。
“不管什么任务都行,我一切都听你的!”楚君听出雪平话中有担心自己嫌弃去做这些小任务有失魔法师身份的意思,连忙诚恐的表达。就凭自己这半瓶子醋的身手,没有了火娃与电娃可以拿来招摇撞骗,他能完成这种简单的任务就不错了,还敢想到别的?
他有很多次想向雪平与托德坦白,自己根本一无是处,完全是佣兵团的累赘,可是一想到下落不明的娜儿,他就嗫嚅着难以开口。等到找到娜儿之后吧,等找到了娜儿,我一定老老实实地向他们坦白一切。
就因为心底怀着在利用雪平与托德的欠疚,他才会尽心尽力地照顾托德(在他小的时候,孤儿院与养老院一墙之隔,孤儿院中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孩子往往会被派去帮忙照顾老人,楚君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照顾病人),他愿意尽力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事,不管多么没用,他还是想出一份力。
雪平和托德对于楚君的平和十分感动。
魔法师们都是骄傲的,即使一个象飞朗那么好脾气的魔法师,知道一个对付普通鸟类的任务要他用魔法去解决的话,也是会有些不快的。而且楚君显然至少是一个大魔法师心个阶位的魔法师,就连一国的国王都不会对他这样的魔法师下达驱除几只猫头鹰的可笑任务。可是楚君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表示服从团长。
他还亲自动手服侍一个低级的佣兵,一点也不介意贵族与平民的身份鸿沟。托德觉得自己确实很幸运,认识了一位把自己当作兄弟一样看待的魔法大师(贵族把动手服侍别人看为耻辱,但对方是自己的父母、手足、效忠的对象时除外,楚君服侍伤中的托德的行为,也可以看作他在声称,我把这个人视为自己的亲生手足,不分彼此)。
“你们也不用太操心钱的事,”托德得意地对雪平与楚君说:“我可是还有一大笔钱的。”
“你有钱?”雪平看着他“你有钱?还一大笔?”她对这个伙伴十分了解,托德显然喜欢“收集”金钱,但是他马上就会把到手的钱寄回故乡,他家里有父母、祖父母、七八个兄弟姐妹、一大群侄子侄女,并且都是务农为生,基本上依靠他的收生活呢。他会在进入遗迹那种不知能不能活着出来的地方之前不把身上所有的钱寄回家去,而是带在身上?
托德狡猾地一笑,不知道从身上的什么地方(楚君几天来多次帮他换衣物,从没见过他身上藏着东西)掏出了一样东西,在他们眼前一晃。那是一个比指头肚大不了多少的小瓶子,通体黑色,带着若隐若现的白色丝纹,材质只是极为普通的黑色冰岩,可是一看到这种平时除了制作出的物品带有凉意,适合夏天使用之外并没有多少特殊石制品,楚君与雪平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
“元素之象”
对,就是这种瓶子,当时他们都曾看见,菲利斯把元素之象装进了这种瓶子中,难道是
四只眼睛都盯上了托德。
托德嘿嘿地笑着,把手中的瓶子上下抛动:“他捅我一刀时我从他身上摸来的,你们说,咱们是拿它去交任务换一笔钱呢?还是干脆让楚君使用了,让他的魔法更上一层楼?”
楚君至少是大魔法师,如果他能成为魔导师的话,飞扬佣兵团就将是飞龙大陆第一个拥有魔导师的佣兵团了,多么威风,多么骄傲啊!
他把瓶子递给雪平,雪平却又回递给楚君:“这其实是楚君一个人的力量找到的,应该由楚君自己来处理。”即使没有飞扬的团员,楚君自己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这种宝物,其后又因为飞扬的内部事件,令楚君受到了这么多风波,她实在没有脸面把元素之象当作佣兵团的财物。
楚君没有去接:“这是我们飞扬佣兵团的任务物品,应该由团长保管处理,我相信雪平你的决定。”这是他唯有能为佣兵团作的事情,也可以使他的心中不那么愧疚。
“那么,我们到达太阳帝国之后,就用它去交付任务,换取酬劳吧。”雪平微笑着说。
楚君的言辞中对元素之象并不重视,甚至有种不屑,如果让他使用元素之象提高魔力,他说不定会视为污辱,把它当作任务物品使用,才是最合适的方法。
他们接到的寻找元素之象任务的发布方是赤峰国,而赤峰国的龙骑士正是赤峰国驻太阳帝国的大使,只要把元素之象交到他手中就行了。到时候他们将获得三十万枚金币,一块肥沃的土地,七套精品软甲,一把龙牙剑(龙族的全身是宝,但是可以得到龙身上的“零件”的机会小之又小,即使得到了,还有可能要面对龙族的报复,不过事情总有例外,比如龙骑士们,他们的飞龙虽然是他们视如生命的伙伴决对不会去伤害,不过龙自身的生理造成了它们总会脱鳞换鳞,脱牙换牙,这些换下来的龙外长与龙鳞,便成了极为抢手的宝贝,一柄龙牙剑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十万金币了)。
“发财了!”托德一声欢呼“而且我们恐怕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我们应该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这下子威风了!看看谁还敢小瞧飞扬的名字!”菲利斯身为团长,居然会认为飞扬实力不够而转投他团,这件事对于飞扬佣兵团的元老托德的打击很大,一旦可以证明飞扬比其他佣兵团优秀,他就兴奋的不得了。
龙爪中途退出,灼热之冰中了黑色旋风的圈套,而黑色旋风全军覆没,确实只有飞扬完成了任务。楚君心中也生出了一种骄傲,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团队感到骄傲。
“可惜这笔报酬要到了太阳帝国之后才能兑现,我们眼下还是缺钱,除恶鸟的任务依旧要去作,不过我想我一个人应付的来,楚君,你还是留下照顾托德吧,让他多享受几天魔法师级别的服侍,以后他可就没这个机会了。”
“我也去,我可以帮上忙的。”楚君一脸诚恳地说。自己要是连猫头鹰都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帮助他们做更难的任务。
用魔法对付猫头鹰的话,不要反而会把山林烧掉就好了。雪平与托德不约而同地那么想,那个脸盆大小,在地上跳动着追逐灼热之家的成员的火球,还在他们脑海中深深刻着一副图画。
既然楚君自己不认为有失身份,并没有异议,雪平当然不反对有个魔法师与自己同行:“猫头鹰在夜间活动,我们下午动身上山,我想看看先找到它们的巢穴行不行。”雪平这么带着商量的口吻说。
楚君连连点头,他自己是什么主意都没有的。
沿途全是沉浸在潮湿空气中的热带雨林,地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沼泽,充斥着各种蚊虫和有毒的蛇类。很多带着绚烂色彩的动物和鸟类不时从密林中一闪而过,那种被猎食者窥视着的感觉,更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消失过。就连一些藤蔓都会忽然的蜿蜒伸来,试图卷住人的双腿,把他们拖到“怀抱”中当作美食享用。这里原本也应该是一座元素神庙的所在地,曾经也是被神灵祝福的地方,可是现在,却连人烟也看不见。
飞朗的故乡气候干燥温和,他还是平生第一次到这么湿热的环境中,只感到现在自己的毛皮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虽然一再使用微风术为自己和娜儿降温,汗水还是怎么也止不住地淌下来,把毛发全都沾成了缕。
反到是娜儿对于天气没什么不适应(没了丰厚的皮毛,她在心理上是不会觉得热的),不时还去戏弄一下那些被她抓来的虫子,一点也没有大多数女性见了丑陋的虫子或者湿漉漉的爬行动物会尖叫的特点。飞朗要是知道,娜儿平时最喜欢的运动之中,就有踩壁虎尾巴与拍飞虫两项,不知道还会多么惊讶。
不过不管飞朗与娜儿有多么轻盈的步伐,敏捷的身手,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还是被露水打湿了全身,拖泥带水地前进。幸而这里的野生动物对他们这两个陌生的“动物”也很忌惮,短时间内并没有袭击他们的打算,一路上倒是暂时不用应付别的东西。
“我讨厌全身湿辘辘的,我要吃饭,洗澡,我要舒服服的被窝。”娜儿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抱怨,如果说和楚君一起在原始森林中中跋涉她还可以忍受的话,身边的同行者从主人换成了一条狗,她实在受不了。可怜飞朗,就在她这种不停不休的唠叨中走了一天,等到天色渐暗,准备宿营的所有工作还是要由他全部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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