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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否,我们这里不去追究。但是至少对于置身儒教理论空间内的人来说,在理想的远古时代,宗法体系真正存在是不言自明的议论前提。
宋代随着科技官僚制度的完善,在当权者之间,出现了一种不安。这就是不存在支持王朝体制的世族。清理改革的领袖人物,范仲淹以及欧阳修都是父亲早亡,正因此他们非常重视本族的团结,范仲淹为了加强本族之间的互相扶助,晚年在苏州设立了“义庄”;欧阳修为了明确本族的来龙去脉,亲自编纂了“族谱”。这些举动,不仅是为了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在官僚社会的生存竞争中积蓄资本,同时也是为了构筑支持王朝体制的组织。苏轼的父亲苏洵也曾编写自己的族谱。
程颐、张载等人也强调宗族的重要性。他们认为普及儒教式庆吊仪式的基础应该是宗族。司马光著有《司马氏书仪》,列举了统帅一个大家族的规范,规定了婚礼和葬礼等的仪式细节。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认为强调宗族问题是回复古代正确礼制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但是,这样做结果却给他们的社会思想带来了与王安石希望构筑自上而下的政治秩序的主张完全相反的向量。他们主张自下而上,也就是通过家族和地方组成的社会秩序基础,来促使王朝统治体系的安定。
但是现实问题是当时没有宗族存在。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提出其必要性,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揭示了各种各样的模板。而这些努力也获得了相当广泛的支持。所以,从战略上为自己宗族保持安定的社会地位这个私心和对根据古代礼制维持现行社会秩序作贡献这种公德心两个侧面出发,他们对宗族的关心越来越高。宗族本来并不存在。因此宋代的这个动向,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可以称为宗族形成运动。
朱熹的《家礼》就具有对如此逐渐形成的宗族提供庆吊仪式指南的意义。其主张的“不作佛事”,在追求纯粹儒教(他们幻想的儒教)的士大夫中获得人气。正因为真正实践该做法的人是少数,所以该实践就具有一种获得和维持该人社会威信的绝大效果。“葬礼、祭礼”按《家礼》的规范做了”,在很多士人的传记中被特别强调。这种强调是为了赞赏他们,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特别强调正说明这个行为稀少。儒教式的葬送礼仪,同后来的祭礼一起,获得宗族这个平台,慢慢开始普及。这就被解释说是八条目中的“齐家”。朱熹在《大学章句》中极力这样主张。作为一族之长统领全族,这也是对社会作贡献。为什么呢?因为天下的秩序就是由这些单个的宗族组成的。
上面已经说过,其实这些都是想象中的现实。真正的现实是在朱熹生活的时期就没有(清末那样的)宗族存在。国家的法制也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或者可以说,在王安石的统治体系来看,宗族甚至是搅乱社会秩序的要因。但是,如果站在地方士人的立场上来看,给他们提供了安心立命根据的,是“我统管了全家也算是对社会做了贡献”这个满足感。
宗族的效用,在后述的实际利益方面也存在。但是,又是为什么用“宗族”这个称呼形成了男系血缘组织呢?其理由就是能在儒教的经书中找到规范。换句话说,就是可以不受任何良心谴责,甚至可以骄傲地高谈阔论。他们从这个不在的存在中找到了利用价值。南宋以后的宗族普及与朱子学的胜利,二者其实是一个铜板的两面。
与否,我们这里不去追究。但是至少对于置身儒教理论空间内的人来说,在理想的远古时代,宗法体系真正存在是不言自明的议论前提。
宋代随着科技官僚制度的完善,在当权者之间,出现了一种不安。这就是不存在支持王朝体制的世族。清理改革的领袖人物,范仲淹以及欧阳修都是父亲早亡,正因此他们非常重视本族的团结,范仲淹为了加强本族之间的互相扶助,晚年在苏州设立了“义庄”;欧阳修为了明确本族的来龙去脉,亲自编纂了“族谱”。这些举动,不仅是为了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在官僚社会的生存竞争中积蓄资本,同时也是为了构筑支持王朝体制的组织。苏轼的父亲苏洵也曾编写自己的族谱。
程颐、张载等人也强调宗族的重要性。他们认为普及儒教式庆吊仪式的基础应该是宗族。司马光著有《司马氏书仪》,列举了统帅一个大家族的规范,规定了婚礼和葬礼等的仪式细节。对于他们来说,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认为强调宗族问题是回复古代正确礼制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但是,这样做结果却给他们的社会思想带来了与王安石希望构筑自上而下的政治秩序的主张完全相反的向量。他们主张自下而上,也就是通过家族和地方组成的社会秩序基础,来促使王朝统治体系的安定。
但是现实问题是当时没有宗族存在。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提出其必要性,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揭示了各种各样的模板。而这些努力也获得了相当广泛的支持。所以,从战略上为自己宗族保持安定的社会地位这个私心和对根据古代礼制维持现行社会秩序作贡献这种公德心两个侧面出发,他们对宗族的关心越来越高。宗族本来并不存在。因此宋代的这个动向,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可以称为宗族形成运动。
朱熹的《家礼》就具有对如此逐渐形成的宗族提供庆吊仪式指南的意义。其主张的“不作佛事”,在追求纯粹儒教(他们幻想的儒教)的士大夫中获得人气。正因为真正实践该做法的人是少数,所以该实践就具有一种获得和维持该人社会威信的绝大效果。“葬礼、祭礼”按《家礼》的规范做了”,在很多士人的传记中被特别强调。这种强调是为了赞赏他们,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特别强调正说明这个行为稀少。儒教式的葬送礼仪,同后来的祭礼一起,获得宗族这个平台,慢慢开始普及。这就被解释说是八条目中的“齐家”。朱熹在《大学章句》中极力这样主张。作为一族之长统领全族,这也是对社会作贡献。为什么呢?因为天下的秩序就是由这些单个的宗族组成的。
上面已经说过,其实这些都是想象中的现实。真正的现实是在朱熹生活的时期就没有(清末那样的)宗族存在。国家的法制也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或者可以说,在王安石的统治体系来看,宗族甚至是搅乱社会秩序的要因。但是,如果站在地方士人的立场上来看,给他们提供了安心立命根据的,是“我统管了全家也算是对社会做了贡献”这个满足感。
宗族的效用,在后述的实际利益方面也存在。但是,又是为什么用“宗族”这个称呼形成了男系血缘组织呢?其理由就是能在儒教的经书中找到规范。换句话说,就是可以不受任何良心谴责,甚至可以骄傲地高谈阔论。他们从这个不在的存在中找到了利用价值。南宋以后的宗族普及与朱子学的胜利,二者其实是一个铜板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