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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订婚也是家里长辈自作主张,他年纪大了,便也没拒绝,这次也是陈家主动退的婚,他们周家并没有错。
胡小云一听就笑了。
心里已经信了他的话,陈玉娇和周志军本来就没有姻缘,这个男人就该属于她!
其实胡小云并不是原来的“胡小云”,她叫胡芸,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一场车祸意外将她带到这个类似z国六七十年代的平行空间,虽然现在的领导人与她曾经历史课本上学的不大一样,但整个国家的发展状况还是差不多的,都是在摸索前进过程中。
不过,让她惊讶的是,她穿来的这个村姑竟然是重生的,父母重男轻女,上辈子不顾她的反对要将她嫁给隔壁大队的一个混混,男人没用,婆婆还不好伺候,婚后更是经常遭受家暴,最后还因为她生了两个女儿将她赶出家门。
之后这女人便一直在城里干苦活,熬了大半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以至于不到四十岁就病死了。
这次重生回来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经历了那么多心已经看开了,这辈子决定谁也不嫁,自己的人生要自己做主。
但可能因为“胡小云”是重生的缘故,这辈子的身体很差劲,所以让她轻而易举的占据了这个壳子。
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她胸前的玉佩竟然是个空间法宝!
根据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她知道这个玉佩是胡小云上辈子在地摊上买的,这人太蠢,既然玉佩跟着她重生回来肯定此物非同寻常,甚至就有可能就是这玉佩才有了这个机缘,她倒好,还准备将这好东西送人。
不过也不奇怪,胡小云没上过学,认不得宝物很正常,所以便宜了她。
按着以前看过的小说滴血认主,意料之中得到了一个空间,里面虽然只有一眼灵泉,但也不错了。
这灵泉跟那些玄幻小说中描写的差不多,有洗髓伐筋的功效,不过喝了几天的灵泉水,她就感觉与这具身体完完整整的融合。
连瘸腿的周志军也治好了。
既然得了这具身体,她就会替“胡小云”好好活下去,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苦命,而那些欺负“她”的人也会替她报仇。
胡小云可以安息了。
不过不结婚这点可能做不到,按着胡小云的记忆,她知道周志军虽然因腿瘸回家,但他却是个有本事的,哪怕离开军队也能闯出一番了不起的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抓住机会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这样一个有本事有魅力的男人傻子才放过?
至于陈玉娇和俞锡臣,要不是陈玉娇死缠烂打她也不会选择出手,陈玉娇上辈子过得不错,虽然退了婚但嫁给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那男人把她宠得跟大小姐似的,队里都传遍了,胡小云到现在还羡慕的很。
而俞锡臣,则是胡小云上辈子暗恋的对象,因为帮过她所以一直恋恋不忘,但这人却是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放开高考后去了城里,抛妻弃子。
虽然胡小云觉得他另有苦衷,还想改变他的命运,但她却觉得“她”是想多了,像这种渣男就是人品有问题,她在后世见得太多了。
所以,她觉得与其耽误两个老实人,还不如让他们去狗咬狗。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俞锡臣引到了水塘那里,随后又安排人路过,本想着借流言蜚语让他们败了名声,最后不得不在一起,没想到居然还真成了。
幸好她出手了,不然很有可能就是周志军要娶那女人。
心里突然有些期待这两个人以后闹掰了又是怎样一番场景?
对着周志军笑得乖巧,“我自然信你。”
顿了顿,继续道:“我父母已经同意我们俩的事了,别人怎么样我不管,但我就认准了你。”
相比较于这个时代女子各种扭扭捏捏的作态,胡小云觉得自己这种主动出击才更吸引人,尤其像周志军这种说一不二的男人,就要直直白白的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而且男人也爱听甜言蜜语,要是藏在心里不说,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就像那个什么陈玉娇,订婚五年了周志军对她都没感情,可见就是太封建太愚昧了。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是增添笑料而已。
果然,周志军一听这话,黝黑的脸庞微红,喉结滚动,半天没说出话来,不过看着她的目光更热了。
胡小云垂下头,脸上笑得羞涩又有些得意。
”
当初订婚也是家里长辈自作主张,他年纪大了,便也没拒绝,这次也是陈家主动退的婚,他们周家并没有错。
胡小云一听就笑了。
心里已经信了他的话,陈玉娇和周志军本来就没有姻缘,这个男人就该属于她!
其实胡小云并不是原来的“胡小云”,她叫胡芸,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一场车祸意外将她带到这个类似z国六七十年代的平行空间,虽然现在的领导人与她曾经历史课本上学的不大一样,但整个国家的发展状况还是差不多的,都是在摸索前进过程中。
不过,让她惊讶的是,她穿来的这个村姑竟然是重生的,父母重男轻女,上辈子不顾她的反对要将她嫁给隔壁大队的一个混混,男人没用,婆婆还不好伺候,婚后更是经常遭受家暴,最后还因为她生了两个女儿将她赶出家门。
之后这女人便一直在城里干苦活,熬了大半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以至于不到四十岁就病死了。
这次重生回来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经历了那么多心已经看开了,这辈子决定谁也不嫁,自己的人生要自己做主。
但可能因为“胡小云”是重生的缘故,这辈子的身体很差劲,所以让她轻而易举的占据了这个壳子。
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她胸前的玉佩竟然是个空间法宝!
根据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她知道这个玉佩是胡小云上辈子在地摊上买的,这人太蠢,既然玉佩跟着她重生回来肯定此物非同寻常,甚至就有可能就是这玉佩才有了这个机缘,她倒好,还准备将这好东西送人。
不过也不奇怪,胡小云没上过学,认不得宝物很正常,所以便宜了她。
按着以前看过的小说滴血认主,意料之中得到了一个空间,里面虽然只有一眼灵泉,但也不错了。
这灵泉跟那些玄幻小说中描写的差不多,有洗髓伐筋的功效,不过喝了几天的灵泉水,她就感觉与这具身体完完整整的融合。
连瘸腿的周志军也治好了。
既然得了这具身体,她就会替“胡小云”好好活下去,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苦命,而那些欺负“她”的人也会替她报仇。
胡小云可以安息了。
不过不结婚这点可能做不到,按着胡小云的记忆,她知道周志军虽然因腿瘸回家,但他却是个有本事的,哪怕离开军队也能闯出一番了不起的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抓住机会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
这样一个有本事有魅力的男人傻子才放过?
至于陈玉娇和俞锡臣,要不是陈玉娇死缠烂打她也不会选择出手,陈玉娇上辈子过得不错,虽然退了婚但嫁给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那男人把她宠得跟大小姐似的,队里都传遍了,胡小云到现在还羡慕的很。
而俞锡臣,则是胡小云上辈子暗恋的对象,因为帮过她所以一直恋恋不忘,但这人却是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放开高考后去了城里,抛妻弃子。
虽然胡小云觉得他另有苦衷,还想改变他的命运,但她却觉得“她”是想多了,像这种渣男就是人品有问题,她在后世见得太多了。
所以,她觉得与其耽误两个老实人,还不如让他们去狗咬狗。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俞锡臣引到了水塘那里,随后又安排人路过,本想着借流言蜚语让他们败了名声,最后不得不在一起,没想到居然还真成了。
幸好她出手了,不然很有可能就是周志军要娶那女人。
心里突然有些期待这两个人以后闹掰了又是怎样一番场景?
对着周志军笑得乖巧,“我自然信你。”
顿了顿,继续道:“我父母已经同意我们俩的事了,别人怎么样我不管,但我就认准了你。”
相比较于这个时代女子各种扭扭捏捏的作态,胡小云觉得自己这种主动出击才更吸引人,尤其像周志军这种说一不二的男人,就要直直白白的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而且男人也爱听甜言蜜语,要是藏在心里不说,谁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就像那个什么陈玉娇,订婚五年了周志军对她都没感情,可见就是太封建太愚昧了。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只是增添笑料而已。
果然,周志军一听这话,黝黑的脸庞微红,喉结滚动,半天没说出话来,不过看着她的目光更热了。
胡小云垂下头,脸上笑得羞涩又有些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