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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迷死人。
安荞眼睛微闪了闪,觉得应该帮顾惜之治好的,至少看着会顺眼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又不太想帮治,觉得这样也挺好。
……
早饭过后。
安荞又感觉好了许多,就打算到村里头转转,顾惜之自然是跟了上去,一边走着一边向安荞吹嘘自己的光荣事迹。而所谓的光荣事迹,无非就是说他以前有多好看多好看,有多少美女为他痴狂,一个微笑能迷倒一地人等等。
安荞百般无聊地听着,心头生起了一个念头,绝逼不能给这货治脸。
虽不知这货竟究能有多好看,可从其五官与脸型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不差的。尚且还是个丑八怪的时候,都能嘚瑟成这样,要真治好了就不知道会嘚瑟成什么样子的。
转念又想,这货嘚瑟不嘚瑟的,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忧心个毛?
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阳光下那张丑脸竟如此生动,心跳不自觉地漏了一拍,赶紧扭头移开了视线,并且换了个方向走。
时不时会遇到村里人,而村里人对安荞身边跟了个人虽然有些好奇,可这几天也没少听说了。
要说起来,这事还是老安家传出来的。
说胖丫个不要脸的,找了个野男人不说,还带回了家。
听得多了,再看到胖丫带着野男人出来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更何况大伙关心的不是胖丫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而是胖丫的脸好了没有。这会看到胖丫已经变得白白净净的,村里头渐渐地又沸腾了起来,感觉那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下来不少。
谁也不乐意顶着那张紫脸过日子,就盼着能够早点好。
一时间安荞带了个野男人出来逛,脸变白了的事情,又传遍了整个村子,大伙又议论纷纷了起来。
安荞却带着人拐了个弯,朝上青河走了去,打算到河边逛逛去。
不是农忙的时候,每家每户的媳妇儿都习惯早午到河里头洗衣服,要是天气好,洗完晾上一天,到晚上就能干了。
到了河边的时候,河边正热闹着,一群娘们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安荞本身不是个八卦的,就没打算去听点什么,可不经意间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刚竖起耳朵就被对岸的下河岸娘们给看到了,冲着河这边就喊了起来。
“胖丫,你家朱老四可是生病了,你就不打算回去瞧瞧?”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跟了朱老四都半个月了,咋地也得关心一下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找了个男人了这是?”
……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对岸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台戏了。
下河村跟上河村也只就差一个字,可到底不是同一个村子的,那村子里就没一户是姓安的,而且大多都是外来户。上河村除了说不清的老王八那两口子以外,可全都是姓安的,同一个宗族的,自然就比较团结。
再是不待见胖丫,那也只能自个村里头笑话,哪能让外人笑话了去,当场就有人骂了回去。
“这天下又不止朱老四一个男人,咋就不许我们胖丫找男人了?”
“朱老四那算是什么东西,死了活该那是,凭啥让咱胖丫去看他。”
“听说那秦小月可是要到县城里头给人做妾去,人家嫌你们村忒穷,不乐意嫁到你们村去。”
……
安荞可没想到自己到河边逛逛,就一下子成了争论的话题,两条村子的娘们吵架的导火线。瞧这两群娘们隔着一条河吵了起来,还有越吵越激烈的趋势,真心无语了,真怀疑要不是隔了河,会不会直接打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朱老四生病了?
听对面那群娘们说的,好像快要病死了的样子。
对于朱老四这个人,安荞谈不上是什么感觉,虽然原主的死与朱老四有那么点关系,可说到底也是原主自己作的。当初原主可是欢天喜地嫁过去的,到死也没有怪过朱老四,反而为朱老上让她躺床上而感动不已,简直就是死而无憾了。
对于原主所谓的爱,安荞也不好去评判点什么,但对于朱老四其人,安荞是懒得理会的,转身就打算离开,然而刚转身体内就无端生起一股情绪,那是对朱老四无比担忧的情绪。
安荞眉头拧了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情绪,却因着这具身体而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至于自己难受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捶了捶胸口,似乎多捶几下就会感觉好一点,然而在捶第四下的时候,手被抓住了。
“你捶自己做什么,想去看就看去,又没人拦着你。”顾惜之心里头是不舒服的,不情愿安荞去看朱老四的,可更看不得安荞自残。
尽管安荞什么也不说,可那难受的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此之前顾惜之就打听过,胖女人之前有成过一次亲,不过半月就让人休了回来。听说是婆家不好,差点把人给打死,怕担了人命才把人送回来。那朱老四也不喜欢胖女人,喜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
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胖女人如此惦记。
后来的确看到了,长得一般般,连蓝天锲都比不上。
不过也比较过了,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还有那么点好色。
对比过后,顾惜之觉得,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
可现在看着,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也觉得很不顺眼,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只觉得好难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
突然就醒悟了,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
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头拧了起来,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么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你也甭在这里听了,给我抓鱼去,晚饭我要吃鱼。”
顾惜之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赶紧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说道:“不就是想吃鱼嘛,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笑容还真是灿烂,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安荞差点看花了眼。
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要是治好脸,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
能迷死人。
安荞眼睛微闪了闪,觉得应该帮顾惜之治好的,至少看着会顺眼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又不太想帮治,觉得这样也挺好。
……
早饭过后。
安荞又感觉好了许多,就打算到村里头转转,顾惜之自然是跟了上去,一边走着一边向安荞吹嘘自己的光荣事迹。而所谓的光荣事迹,无非就是说他以前有多好看多好看,有多少美女为他痴狂,一个微笑能迷倒一地人等等。
安荞百般无聊地听着,心头生起了一个念头,绝逼不能给这货治脸。
虽不知这货竟究能有多好看,可从其五官与脸型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不差的。尚且还是个丑八怪的时候,都能嘚瑟成这样,要真治好了就不知道会嘚瑟成什么样子的。
转念又想,这货嘚瑟不嘚瑟的,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忧心个毛?
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阳光下那张丑脸竟如此生动,心跳不自觉地漏了一拍,赶紧扭头移开了视线,并且换了个方向走。
时不时会遇到村里人,而村里人对安荞身边跟了个人虽然有些好奇,可这几天也没少听说了。
要说起来,这事还是老安家传出来的。
说胖丫个不要脸的,找了个野男人不说,还带回了家。
听得多了,再看到胖丫带着野男人出来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更何况大伙关心的不是胖丫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而是胖丫的脸好了没有。这会看到胖丫已经变得白白净净的,村里头渐渐地又沸腾了起来,感觉那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下来不少。
谁也不乐意顶着那张紫脸过日子,就盼着能够早点好。
一时间安荞带了个野男人出来逛,脸变白了的事情,又传遍了整个村子,大伙又议论纷纷了起来。
安荞却带着人拐了个弯,朝上青河走了去,打算到河边逛逛去。
不是农忙的时候,每家每户的媳妇儿都习惯早午到河里头洗衣服,要是天气好,洗完晾上一天,到晚上就能干了。
到了河边的时候,河边正热闹着,一群娘们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安荞本身不是个八卦的,就没打算去听点什么,可不经意间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刚竖起耳朵就被对岸的下河岸娘们给看到了,冲着河这边就喊了起来。
“胖丫,你家朱老四可是生病了,你就不打算回去瞧瞧?”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跟了朱老四都半个月了,咋地也得关心一下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找了个男人了这是?”
……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对岸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台戏了。
下河村跟上河村也只就差一个字,可到底不是同一个村子的,那村子里就没一户是姓安的,而且大多都是外来户。上河村除了说不清的老王八那两口子以外,可全都是姓安的,同一个宗族的,自然就比较团结。
再是不待见胖丫,那也只能自个村里头笑话,哪能让外人笑话了去,当场就有人骂了回去。
“这天下又不止朱老四一个男人,咋就不许我们胖丫找男人了?”
“朱老四那算是什么东西,死了活该那是,凭啥让咱胖丫去看他。”
“听说那秦小月可是要到县城里头给人做妾去,人家嫌你们村忒穷,不乐意嫁到你们村去。”
……
安荞可没想到自己到河边逛逛,就一下子成了争论的话题,两条村子的娘们吵架的导火线。瞧这两群娘们隔着一条河吵了起来,还有越吵越激烈的趋势,真心无语了,真怀疑要不是隔了河,会不会直接打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朱老四生病了?
听对面那群娘们说的,好像快要病死了的样子。
对于朱老四这个人,安荞谈不上是什么感觉,虽然原主的死与朱老四有那么点关系,可说到底也是原主自己作的。当初原主可是欢天喜地嫁过去的,到死也没有怪过朱老四,反而为朱老上让她躺床上而感动不已,简直就是死而无憾了。
对于原主所谓的爱,安荞也不好去评判点什么,但对于朱老四其人,安荞是懒得理会的,转身就打算离开,然而刚转身体内就无端生起一股情绪,那是对朱老四无比担忧的情绪。
安荞眉头拧了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情绪,却因着这具身体而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至于自己难受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捶了捶胸口,似乎多捶几下就会感觉好一点,然而在捶第四下的时候,手被抓住了。
“你捶自己做什么,想去看就看去,又没人拦着你。”顾惜之心里头是不舒服的,不情愿安荞去看朱老四的,可更看不得安荞自残。
尽管安荞什么也不说,可那难受的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此之前顾惜之就打听过,胖女人之前有成过一次亲,不过半月就让人休了回来。听说是婆家不好,差点把人给打死,怕担了人命才把人送回来。那朱老四也不喜欢胖女人,喜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
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胖女人如此惦记。
后来的确看到了,长得一般般,连蓝天锲都比不上。
不过也比较过了,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还有那么点好色。
对比过后,顾惜之觉得,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
可现在看着,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也觉得很不顺眼,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只觉得好难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
突然就醒悟了,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
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头拧了起来,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么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你也甭在这里听了,给我抓鱼去,晚饭我要吃鱼。”
顾惜之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赶紧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说道:“不就是想吃鱼嘛,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笑容还真是灿烂,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安荞差点看花了眼。
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要是治好脸,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