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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青年重伤不支地倒在地上,长发凌乱沾着雪,脸色比雪更加苍白,眼见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一点点逼近,碧湖般的眸子盛满了绝望、不甘与无奈。最后只剩下平静,平静地等待死亡。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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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青年重伤不支地倒在地上,长发凌乱沾着雪,脸色比雪更加苍白,眼见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蓝一点点逼近,碧湖般的眸子盛满了绝望、不甘与无奈。最后只剩下平静,平静地等待死亡。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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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