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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不理她。
“以后咱俩离远远的,我不招你了?好不好?”
见他脸黑了,半晌,两个字。
“不好。”
潘小园没脾气了,有些不知所措,左右看看,终于找到个目标,朝着金沙滩外一努嘴,“你瞧,过来艘船,小喽啰都去迎了——是哪位大哥回山了,你别躲着呀。”
武松这才听进去,抬眼一看,方才远远的那艘小船,果然正在靠岸呢。踏板放出来,走下一个人,和众喽啰打过招呼之后,又忽然看到不远处石滩上的两位一男一女。潘小园还好说,武松高高大大的,目标十分明显,不被他瞧见才怪。
只好先放下眼前的尴尬,赶紧跟她迎上去。对方是个矮小汉子,约莫三十七八岁年纪,一张黄脸,两撇鼠须,形貌猥琐,唯有一双三角眼睛里闪着晶亮透彻的光。
他刚从船上下来,步伐还有些虚浮,轻飘飘的,好像是个游园闲逛的纨绔子弟。可又走得挺快,后面跟过来几个小喽啰,完全赶不上他的脚步。
猥琐小个子见了武松,那双眼睛眨一眨,立刻认出了。笑一笑,恭恭敬敬纳头便拜:“这位想必是江湖闻名的清河武二郎,小弟仰慕久矣。来梁山这么多天,每日心念,总算得见,看来老天爷也等不及了。”
这人猥琐归猥琐,不得不说,声音清脆好听,还十分会说话,把他奉承得挺舒坦。
武松连忙扶起他,还礼:“过奖!敢问大哥是……”
对方答得珠圆玉润、字正腔圆:“小弟大名府燕青,今儿应吴军师的召,去商量东京城暗桩的事儿。听说大哥也会一道同行,不如一起前去议事?小弟初来乍到,还不太认路。”
武松一听,有点惊讶。早听说燕青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比他自己还小着几岁;这一见,长得略微着急了些,出乎他意料。
但他在江湖上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便表示惊愕,开出大哥的气场,十分得体地回:“好说,从此就是一家人。对了……”
刚想向他介绍旁边那位千娇百媚小娘子,人家燕青早就瞧见了,朝她嘻嘻一笑,露出一口闪亮白牙,居然也是纳头便拜。
“燕青见过嫂子。”
潘小园:“……”
她已经完全石化在当地,连一根眼睫毛都动弹不得。
不是为燕青这句“嫂子”,而是……
说好的浪子呢?说好的雪练也似白肉、全身刺青、大名府一枝花呢?眼看他伸手拜揖之时,手背上确实隐隐伸展出优美的线条,不像是假冒伪劣,应该是本尊无疑。
简直是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老天对她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
眼前这位正牌小乙哥,贼眉鼠眼,面皮淡黄,满脸褶子,额头窄,下巴短,五官的组织纪律性太差,平心而论,就连丑都丑得毫无特色,简直像是阮小七从水泊里闭着眼睛捞出来的一条赖鱼。
难怪武松对他一万个放心,白让她觉得大方了。
这个世界有多疯狂,她此前已经多有领略。史文恭、公孙胜,一个比一个不按常理出牌。
潘小园还是立刻接受了现状,赶紧福一福还礼:“不敢当……那个……”
还是看一眼武松,征求一下他的态度。
武松不让她难堪,一手将燕青扶起来,自然而然地说:“先别叫嫂子,她姓潘,山上的钱粮财会。”
潘小园被他这句话抚慰得简直不要太熨帖,要不是燕青在,简直想狠狠抱抱他。
梁山上多少人,提起她潘六娘,第一反应是家属、女流、武松的绯闻对象;而武松呢,这些附庸的身份一概没说,头一个介绍出来的,是她的“公职”。
而那句自然而然的“先别叫嫂子”,算是接受了她方才那些过分的条款?
武松说完一句话,朝潘小园斜睨了一眼,看到她笑了。知道她喜欢听这话。
而燕青立刻领会精神。“先别叫嫂子”中的一个“先”字说明一切。
他眯起小眼睛,不动声色笑笑,改口:“既然娘子也是山寨中出力的,也算是小乙先辈,当叫一声姐姐。”
潘小园讷讷的回了句什么。她这辈子姐姐命,厚着脸皮当了不知多少人的大姐,可唯独眼下有点觉得受之有愧。不太好意思询问小乙哥的芳龄,可他脸上那些褶子……
武松眼中忽然现出些奇怪的神色,将燕青打量了又打量,冷不丁低声问一句:“假的?”
燕青一怔,摸摸自己的塌鼻头,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下山办事方便。”
“如今在山上了,不用麻烦了。”
潘小园听得莫名其妙。但燕青显然懂武松的意思,难为情地一笑,又听话地点点头。
“大哥果然火眼金睛。多有冒犯,恕罪。”
接着他微微背过身,袖子在脸上拂了一圈,再转过身来。
潘小园忍不住低低呼出声。
仿佛一束光突然打在他身上。眼中看到的,是一张她见过的、最俊俏最完美的男人的脸,朝她绽出一笑,风华绝代。
第135章1129.10
在遇到燕青以前,潘小园觉得,武松便是她见过的、数一数二的英俊潇洒男青年。一表人物不说,寒星眼,刷漆眉,威武中带着点天真的孤傲,历经多少沧桑往事,却保留着纯粹的初心;更别提整个人筋强骨健,挺拔一立,就是渊渟岳峙,器宇不凡,由内而外的那么一股子出类拔萃的劲儿。
潘小园极度怀疑,当年他赤手空拳搏杀的那条大虫一定是公的。要不然怎么他好好的在景阳冈里赶路,那虎却偏偏看他不顺眼,一定要扑上去杀个天昏地暗,打定了主意跟他死磕到底呢?肯定是同性相斥。若是那大虫换成母的,说不定就一路花痴,平平安安的目送他过去了,路上兴许还会帮他清清其他野兽呢。
过去的金莲会他一见钟情,实在不是偶然事件。就连如今的小园自己,逮着机会,也挺喜欢多看他两眼。有时候见他在身后默默护着自己,感激之余,总是有那么一点儿小小的虚荣心在。
当然知道他的模样并非完美。譬如下颌的线条略嫌硬朗了些,譬如眼中时常会有些不合时宜的冷淡,譬如衣帽的配色偶尔会出现迷之审美,譬如头发太粗太硬不服帖,时常会不听话地掉出来一缕半缕的。但人无完人,都是爹生娘养的,谁能拥有一副毫无瑕疵的皮囊呢。
直到她认识了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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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不理她。
“以后咱俩离远远的,我不招你了?好不好?”
见他脸黑了,半晌,两个字。
“不好。”
潘小园没脾气了,有些不知所措,左右看看,终于找到个目标,朝着金沙滩外一努嘴,“你瞧,过来艘船,小喽啰都去迎了——是哪位大哥回山了,你别躲着呀。”
武松这才听进去,抬眼一看,方才远远的那艘小船,果然正在靠岸呢。踏板放出来,走下一个人,和众喽啰打过招呼之后,又忽然看到不远处石滩上的两位一男一女。潘小园还好说,武松高高大大的,目标十分明显,不被他瞧见才怪。
只好先放下眼前的尴尬,赶紧跟她迎上去。对方是个矮小汉子,约莫三十七八岁年纪,一张黄脸,两撇鼠须,形貌猥琐,唯有一双三角眼睛里闪着晶亮透彻的光。
他刚从船上下来,步伐还有些虚浮,轻飘飘的,好像是个游园闲逛的纨绔子弟。可又走得挺快,后面跟过来几个小喽啰,完全赶不上他的脚步。
猥琐小个子见了武松,那双眼睛眨一眨,立刻认出了。笑一笑,恭恭敬敬纳头便拜:“这位想必是江湖闻名的清河武二郎,小弟仰慕久矣。来梁山这么多天,每日心念,总算得见,看来老天爷也等不及了。”
这人猥琐归猥琐,不得不说,声音清脆好听,还十分会说话,把他奉承得挺舒坦。
武松连忙扶起他,还礼:“过奖!敢问大哥是……”
对方答得珠圆玉润、字正腔圆:“小弟大名府燕青,今儿应吴军师的召,去商量东京城暗桩的事儿。听说大哥也会一道同行,不如一起前去议事?小弟初来乍到,还不太认路。”
武松一听,有点惊讶。早听说燕青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比他自己还小着几岁;这一见,长得略微着急了些,出乎他意料。
但他在江湖上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便表示惊愕,开出大哥的气场,十分得体地回:“好说,从此就是一家人。对了……”
刚想向他介绍旁边那位千娇百媚小娘子,人家燕青早就瞧见了,朝她嘻嘻一笑,露出一口闪亮白牙,居然也是纳头便拜。
“燕青见过嫂子。”
潘小园:“……”
她已经完全石化在当地,连一根眼睫毛都动弹不得。
不是为燕青这句“嫂子”,而是……
说好的浪子呢?说好的雪练也似白肉、全身刺青、大名府一枝花呢?眼看他伸手拜揖之时,手背上确实隐隐伸展出优美的线条,不像是假冒伪劣,应该是本尊无疑。
简直是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老天对她开的一个最大的玩笑。
眼前这位正牌小乙哥,贼眉鼠眼,面皮淡黄,满脸褶子,额头窄,下巴短,五官的组织纪律性太差,平心而论,就连丑都丑得毫无特色,简直像是阮小七从水泊里闭着眼睛捞出来的一条赖鱼。
难怪武松对他一万个放心,白让她觉得大方了。
这个世界有多疯狂,她此前已经多有领略。史文恭、公孙胜,一个比一个不按常理出牌。
潘小园还是立刻接受了现状,赶紧福一福还礼:“不敢当……那个……”
还是看一眼武松,征求一下他的态度。
武松不让她难堪,一手将燕青扶起来,自然而然地说:“先别叫嫂子,她姓潘,山上的钱粮财会。”
潘小园被他这句话抚慰得简直不要太熨帖,要不是燕青在,简直想狠狠抱抱他。
梁山上多少人,提起她潘六娘,第一反应是家属、女流、武松的绯闻对象;而武松呢,这些附庸的身份一概没说,头一个介绍出来的,是她的“公职”。
而那句自然而然的“先别叫嫂子”,算是接受了她方才那些过分的条款?
武松说完一句话,朝潘小园斜睨了一眼,看到她笑了。知道她喜欢听这话。
而燕青立刻领会精神。“先别叫嫂子”中的一个“先”字说明一切。
他眯起小眼睛,不动声色笑笑,改口:“既然娘子也是山寨中出力的,也算是小乙先辈,当叫一声姐姐。”
潘小园讷讷的回了句什么。她这辈子姐姐命,厚着脸皮当了不知多少人的大姐,可唯独眼下有点觉得受之有愧。不太好意思询问小乙哥的芳龄,可他脸上那些褶子……
武松眼中忽然现出些奇怪的神色,将燕青打量了又打量,冷不丁低声问一句:“假的?”
燕青一怔,摸摸自己的塌鼻头,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下山办事方便。”
“如今在山上了,不用麻烦了。”
潘小园听得莫名其妙。但燕青显然懂武松的意思,难为情地一笑,又听话地点点头。
“大哥果然火眼金睛。多有冒犯,恕罪。”
接着他微微背过身,袖子在脸上拂了一圈,再转过身来。
潘小园忍不住低低呼出声。
仿佛一束光突然打在他身上。眼中看到的,是一张她见过的、最俊俏最完美的男人的脸,朝她绽出一笑,风华绝代。
第135章1129.10
在遇到燕青以前,潘小园觉得,武松便是她见过的、数一数二的英俊潇洒男青年。一表人物不说,寒星眼,刷漆眉,威武中带着点天真的孤傲,历经多少沧桑往事,却保留着纯粹的初心;更别提整个人筋强骨健,挺拔一立,就是渊渟岳峙,器宇不凡,由内而外的那么一股子出类拔萃的劲儿。
潘小园极度怀疑,当年他赤手空拳搏杀的那条大虫一定是公的。要不然怎么他好好的在景阳冈里赶路,那虎却偏偏看他不顺眼,一定要扑上去杀个天昏地暗,打定了主意跟他死磕到底呢?肯定是同性相斥。若是那大虫换成母的,说不定就一路花痴,平平安安的目送他过去了,路上兴许还会帮他清清其他野兽呢。
过去的金莲会他一见钟情,实在不是偶然事件。就连如今的小园自己,逮着机会,也挺喜欢多看他两眼。有时候见他在身后默默护着自己,感激之余,总是有那么一点儿小小的虚荣心在。
当然知道他的模样并非完美。譬如下颌的线条略嫌硬朗了些,譬如眼中时常会有些不合时宜的冷淡,譬如衣帽的配色偶尔会出现迷之审美,譬如头发太粗太硬不服帖,时常会不听话地掉出来一缕半缕的。但人无完人,都是爹生娘养的,谁能拥有一副毫无瑕疵的皮囊呢。
直到她认识了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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