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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的,我很容易没自信啦,所以只要有一丁点儿我做到的事情,我就会开心很长时间。”
蓝森忍不住笑了——这个他知道,连恰很轻易就会没有自信,却又总是马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情振作起来。女孩的内心远不如她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总是朝气蓬勃,那只是连恰选择给大多数人看的态度而已。
“所以……再反过来说,要是一直什么都不做的话,自信就会越来越少,最后一点儿都没有了。我必须做点什么,然后我就想,为什么不去投稿呢。至少我希望,哪天我半夜睡不着自我反省的时候,还能从我身上找到可以被称为长处的东西啊。”
“…………”
“其实我从喜欢写小说开始,就没想过要用这个去赚钱什么的,那个时候一直不去那么想。”连恰忽然很认真地说,“我没和你说过哦,蓝森,我一直都用‘我不想我的文字商业化,我害怕自己保证不了它们的纯净’去说服自己……但其实才不是那么回事呢,我就是害怕而已,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但是又不甘心,如果我去投稿的话,被否定了怎么办,我受不了这个,才一直不去想这些事情。”
“可你写得很好!”蓝森急忙说。这时候他又有点为自己的语言能力着急,为什么他翻来覆去只会说好看这两个字呢。
“嘿嘿。”女孩却笑了,似乎很满意他的评价,“你说好看的话,我就很开心。因为之前给你写那个故事之后,你说那么好看,我才慢慢觉得我可以试试看的。如果哪怕只有一点也能让看的人有共鸣的话,那我想,就一定是有价值的。”
“那……”
“我一直都没有试过拼命去争取什么,所以现在我想试试看。蓝森,你是我第一个拼命去争取喜欢的人,所以我觉得,你觉得我写得好看的话,那么我也可以试试看。我做好心理准备了,别说改五次了,再要我改十五次,我也绝对要过审!”
连恰说着,忽然一拍桌子,声音不算大,脸上的表情却称得上是咬牙切齿的执拗了。
“我要写我喜欢的东西,我也要让它得到认可,然后能赚钱!这一点都不矛盾。”
蓝森不知道其他人听连恰这么说会怎么想,但他此时此刻却下意识地挺想抬手鼓掌的。连恰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在他以为已经了解全部之后,又不打招呼地现出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是在长大吗?是在长大吧。
“不过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自己赚钱?”连恰忽然又收起了那副坚定不移的样子,转而笑嘻嘻地问他。
“为什么?”蓝森真的不知道,虽然按照他的想法,想赚钱是不需要理由的,不管有没有地方花,钱永远不嫌多,不是吗。
“因为以后要是想给你买东西的话,我想拿我自己的钱,要不然感觉怪怪的。”
连恰自己似乎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说完就拉回电脑,继续敲敲打打地写起另一个故事,留下蓝森在桌子对面被这句话炸得有点晕头转向,直到他发现女孩的耳朵尖泛着一点红色。
他发了一会儿呆,直到杜罗源走过来,万分恭敬地双手递给他一张纸条,接着转身就溜得飞快。蓝森低头一看,纸条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说,对不起老板我不想打扰您可是布朗尼没有了需要现烤厨房需要您我们迫切需要您。
“我先过去。”蓝森哭笑不得,屈起手指轻轻碰了一下连恰软乎乎的脸颊,“你没问题的。”
“……嗯。”
“连我都这么说了,就肯定不会错,对吧?”
连恰愣了一下,而后愉快地笑了起来。
要是蓝森真的还有那种能力的话,这就是确凿无疑的作弊了呢。
真正得到好消息是几天后,连恰像阵旋风似的冲进了店里,蹦蹦哒哒地跑到了吧台边,蓝森那时候正把一托盘酥饼从烤箱里拿出来,连恰等着他把那些饼干从烤盘上拿下来,分开装进几个盘子里,这才出声喊了蓝森。
蓝森回过头,没等连恰说话,他看到连恰脸上的笑容,就自然而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蓝森蓝森,过审啦!下一期再下一期就登!”
连恰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把手机竖着往前一推,蓝森凑过去一看,是表示修改过关的邮件回复,而被回复的邮件标题前面已经堆了不知多少个“re”,也不知道是来来回回修了多少次才换来的。
“……辛苦了。”
其实他想说点听起来更开心的话,比如好厉害,你很棒之类的,可话到嘴边绕了绕,最后说的却是最朴实的这三个字。
这当然辛苦了,怎么会不辛苦呢。
连恰趴在吧台边上,兴高采烈地嘀嘀咕咕着不知道第一笔稿费什么时候能到,到了该买点什么好,如果能比较稳定提供稿子的话说不定稿费还会涨一涨之类的。蓝森安安静静地听,榨了一杯果汁推给连恰,然后继续安安静静地听。
他想这大概就和他自己第一次月收支没有亏损的时候,兴高采烈给felix写了很长很长的邮件一样。那时候他选择felix分享喜悦,而现在连恰选择他。
……那时候,爷爷对他说了什么呢?
“…………”蓝森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连恰的头,“你的努力让我觉得非常骄傲。”
后来蓝森特意去买了那期杂志,他把整本杂志翻了一遍,没费什么功夫就认出了连恰的文字,他读了两遍,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因为偏心才觉得好看,但他不打算纠结这个,而后他在杂志里夹着的读者调查表上,毫不犹豫地给连恰的短篇打了个勾,塞进信封寄回了杂志编辑部。
“哇老板,你看言情杂志啊?”杜罗源端着盘子路过,瞟了一眼,哇地叫了一声,“这个杂志很好看吗?我看我女神也有一本,看来我也该买了。”
蓝森已经完全清楚杜罗源天天絮叨的女神是谁,不过他不打算告诉杜罗源那是因为杂志上有连恰的短篇小说。毕竟这件事直到现在,连恰都还没告诉她自己的父母呢。
后来那第一笔稿费连恰存起了一半,说是攒着以后给家里人买东西,剩下一半她用月光族的气势拽着蓝森出去吃了自助,兴高采烈到蓝森根本不忍心付钱。
然而写稿子真的是很辛苦的事情,常常一篇稿子要被打回来修改四五遍,有些时候甚至从头到尾都是重新写的,蓝森偶尔看见连恰为了稿子的事情劳心劳神,有心帮忙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对方,无论结果好坏,他都随时等着。
但他也从来没... -->>
“…………”
“你知道的,我很容易没自信啦,所以只要有一丁点儿我做到的事情,我就会开心很长时间。”
蓝森忍不住笑了——这个他知道,连恰很轻易就会没有自信,却又总是马上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情振作起来。女孩的内心远不如她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总是朝气蓬勃,那只是连恰选择给大多数人看的态度而已。
“所以……再反过来说,要是一直什么都不做的话,自信就会越来越少,最后一点儿都没有了。我必须做点什么,然后我就想,为什么不去投稿呢。至少我希望,哪天我半夜睡不着自我反省的时候,还能从我身上找到可以被称为长处的东西啊。”
“…………”
“其实我从喜欢写小说开始,就没想过要用这个去赚钱什么的,那个时候一直不去那么想。”连恰忽然很认真地说,“我没和你说过哦,蓝森,我一直都用‘我不想我的文字商业化,我害怕自己保证不了它们的纯净’去说服自己……但其实才不是那么回事呢,我就是害怕而已,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但是又不甘心,如果我去投稿的话,被否定了怎么办,我受不了这个,才一直不去想这些事情。”
“可你写得很好!”蓝森急忙说。这时候他又有点为自己的语言能力着急,为什么他翻来覆去只会说好看这两个字呢。
“嘿嘿。”女孩却笑了,似乎很满意他的评价,“你说好看的话,我就很开心。因为之前给你写那个故事之后,你说那么好看,我才慢慢觉得我可以试试看的。如果哪怕只有一点也能让看的人有共鸣的话,那我想,就一定是有价值的。”
“那……”
“我一直都没有试过拼命去争取什么,所以现在我想试试看。蓝森,你是我第一个拼命去争取喜欢的人,所以我觉得,你觉得我写得好看的话,那么我也可以试试看。我做好心理准备了,别说改五次了,再要我改十五次,我也绝对要过审!”
连恰说着,忽然一拍桌子,声音不算大,脸上的表情却称得上是咬牙切齿的执拗了。
“我要写我喜欢的东西,我也要让它得到认可,然后能赚钱!这一点都不矛盾。”
蓝森不知道其他人听连恰这么说会怎么想,但他此时此刻却下意识地挺想抬手鼓掌的。连恰总是出乎他的意料,在他以为已经了解全部之后,又不打招呼地现出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是在长大吗?是在长大吧。
“不过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自己赚钱?”连恰忽然又收起了那副坚定不移的样子,转而笑嘻嘻地问他。
“为什么?”蓝森真的不知道,虽然按照他的想法,想赚钱是不需要理由的,不管有没有地方花,钱永远不嫌多,不是吗。
“因为以后要是想给你买东西的话,我想拿我自己的钱,要不然感觉怪怪的。”
连恰自己似乎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说完就拉回电脑,继续敲敲打打地写起另一个故事,留下蓝森在桌子对面被这句话炸得有点晕头转向,直到他发现女孩的耳朵尖泛着一点红色。
他发了一会儿呆,直到杜罗源走过来,万分恭敬地双手递给他一张纸条,接着转身就溜得飞快。蓝森低头一看,纸条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说,对不起老板我不想打扰您可是布朗尼没有了需要现烤厨房需要您我们迫切需要您。
“我先过去。”蓝森哭笑不得,屈起手指轻轻碰了一下连恰软乎乎的脸颊,“你没问题的。”
“……嗯。”
“连我都这么说了,就肯定不会错,对吧?”
连恰愣了一下,而后愉快地笑了起来。
要是蓝森真的还有那种能力的话,这就是确凿无疑的作弊了呢。
真正得到好消息是几天后,连恰像阵旋风似的冲进了店里,蹦蹦哒哒地跑到了吧台边,蓝森那时候正把一托盘酥饼从烤箱里拿出来,连恰等着他把那些饼干从烤盘上拿下来,分开装进几个盘子里,这才出声喊了蓝森。
蓝森回过头,没等连恰说话,他看到连恰脸上的笑容,就自然而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蓝森蓝森,过审啦!下一期再下一期就登!”
连恰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把手机竖着往前一推,蓝森凑过去一看,是表示修改过关的邮件回复,而被回复的邮件标题前面已经堆了不知多少个“re”,也不知道是来来回回修了多少次才换来的。
“……辛苦了。”
其实他想说点听起来更开心的话,比如好厉害,你很棒之类的,可话到嘴边绕了绕,最后说的却是最朴实的这三个字。
这当然辛苦了,怎么会不辛苦呢。
连恰趴在吧台边上,兴高采烈地嘀嘀咕咕着不知道第一笔稿费什么时候能到,到了该买点什么好,如果能比较稳定提供稿子的话说不定稿费还会涨一涨之类的。蓝森安安静静地听,榨了一杯果汁推给连恰,然后继续安安静静地听。
他想这大概就和他自己第一次月收支没有亏损的时候,兴高采烈给felix写了很长很长的邮件一样。那时候他选择felix分享喜悦,而现在连恰选择他。
……那时候,爷爷对他说了什么呢?
“…………”蓝森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连恰的头,“你的努力让我觉得非常骄傲。”
后来蓝森特意去买了那期杂志,他把整本杂志翻了一遍,没费什么功夫就认出了连恰的文字,他读了两遍,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因为偏心才觉得好看,但他不打算纠结这个,而后他在杂志里夹着的读者调查表上,毫不犹豫地给连恰的短篇打了个勾,塞进信封寄回了杂志编辑部。
“哇老板,你看言情杂志啊?”杜罗源端着盘子路过,瞟了一眼,哇地叫了一声,“这个杂志很好看吗?我看我女神也有一本,看来我也该买了。”
蓝森已经完全清楚杜罗源天天絮叨的女神是谁,不过他不打算告诉杜罗源那是因为杂志上有连恰的短篇小说。毕竟这件事直到现在,连恰都还没告诉她自己的父母呢。
后来那第一笔稿费连恰存起了一半,说是攒着以后给家里人买东西,剩下一半她用月光族的气势拽着蓝森出去吃了自助,兴高采烈到蓝森根本不忍心付钱。
然而写稿子真的是很辛苦的事情,常常一篇稿子要被打回来修改四五遍,有些时候甚至从头到尾都是重新写的,蓝森偶尔看见连恰为了稿子的事情劳心劳神,有心帮忙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对方,无论结果好坏,他都随时等着。
但他也从来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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