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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相同了。她轻轻笑着,郑毓然能一眼认出她来吗?
一天一夜之后,父女俩终于到达北平,华夏的首都!
前世,秀秀也是在这里上的大学,如今再来,感觉全然不同了。这时候的北平已经开始修建楼宇,虽不如前世那样拥挤,但也比以前扩大了不少倍。四合院已经不多了,大部分都被几年前的运动所破坏。
宽阔的马上干净整洁,路上行人身着各种漂亮服装,有说有笑;车辆比县城多了不知多少倍,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街边店铺鳞次栉比,售卖的东西玲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这个地方,已经俨然呈现出现代化都市的气息,让她找到了点熟悉的感觉。
“这,这就是北平?”李石今早已经惊呆了,作为一个县城都很少去的人,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难免被震撼住。他目光里满是艳羡,相较于这里,自己家的房子真是不值一提,只怕连有钱人家的狗棚都不如呢。
他忽然郑重其事地盯着秀秀,认真叮嘱道:“秀啊,一定要好好念书,只有念好书,将来才有出路啊。”
“爸,我知道。”秀秀微笑着。
她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想从穷乡僻壤走出来,读书是最好的捷径。
李石今欣慰地点点头,为了送秀秀来北平,他也好好打理了一番,从头到脚都换了新,整个人比以前精神不少。
“对了,你不是说郑家那小子要来接我们吗?怎么还没来?”
原来秀秀之前写信告诉郑毓然,说父亲会送她来北平,郑毓然当即回信就表示欢迎,而且会来接他们,还会为他们准备好住处。秀秀二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有个人引到的确方便得多。
“兴许郑大哥正在路上呢,爸,我们去那边天桥上等吧,那里视野开阔,容易寻找些。”
父女俩各自提着一个大箱子,穿过拥挤的人群,朝天桥走去。忽然,她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秀秀顿时一惊,以为有人要打劫,谁知转过头,就看见一张熟悉的容颜。
这张脸,她思念了千百遍,特别是夜幕降临,思念的潮水更是几乎将她淹没。夜深人静时,她会抚摸着脖子上的玉坠轻轻唤他的名字。七个多月,两百多天,她终于再次见到他了。
一如记忆中,他笑起来还是那样温和,只不过皮肤白了些,比以前更加俊俏有魅力了。他穿着一身蓝格子衬衫,身形修长,站在人群里是那样显眼。
瞬间,整座火车站都沦为重逢的背景,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停滞,宛如相机下的黑白老旧照片。秀秀眼里只有郑毓然,和他温和的笑容。
他朝她张开双臂,露出宽阔坚实的怀抱,欢迎她的到来。
“郑大哥!”
秀秀扑了上去,一头撞在郑毓然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不愿松开。
郑毓然幸福地笑着,将她抱在怀里,任由行人投来或羡慕或鄙视的目光。
没关系,无所谓,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看。他的心早就被怀中人填满了,日思夜想那么多日,他终于再次见到她,触摸到她的体温,感受到她的存在。
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他乡遇故知,他们这也算人生四大乐事之一了吧?
“秀秀,我好想你。”他温柔地抚摸着她漆黑柔顺的长发,这么长时间不见,他的秀秀漂亮了不少,而且长高了些。
“我也想你。”
她好不羞涩地吐露心迹,恨不得将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
郑毓然也一样,半个月一封的书信根本不足以表达他的情感,就是三天三夜,只怕也说不完他的思念。
可是现在不行,他们得克制。
郑毓然松开秀秀,一脸尴尬地招呼李石今:“叔叔,欢迎来到北平。”
李石今摆摆手,乐道:“终于想起我啦?哈哈,不碍事,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
秀秀脸一红,但并不后悔刚才的举动。
郑毓然握住她的手,另一手提起大箱子,指着路边道:“上车吧,我带你们去住的地方。嗯,虽然地方有点小,但环境还不错。”
秀秀熟练地跳上车,倒是让郑毓然意外了一下,李石今却有些颤巍巍,坐在后座动都不敢动。
车辆驶上正轨,载着秀秀开始了新的征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留言有红包送哦,仅限这三章,么么哒~~~
小妖精们,动起来吧O(∩_∩)O~
79年的高考题很难,但具体多少分上燕园我也不太清楚,所以就估摸着写了一个。要是有知道的姑娘请告知,不胜感谢~~
大不相同了。她轻轻笑着,郑毓然能一眼认出她来吗?
一天一夜之后,父女俩终于到达北平,华夏的首都!
前世,秀秀也是在这里上的大学,如今再来,感觉全然不同了。这时候的北平已经开始修建楼宇,虽不如前世那样拥挤,但也比以前扩大了不少倍。四合院已经不多了,大部分都被几年前的运动所破坏。
宽阔的马上干净整洁,路上行人身着各种漂亮服装,有说有笑;车辆比县城多了不知多少倍,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街边店铺鳞次栉比,售卖的东西玲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这个地方,已经俨然呈现出现代化都市的气息,让她找到了点熟悉的感觉。
“这,这就是北平?”李石今早已经惊呆了,作为一个县城都很少去的人,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难免被震撼住。他目光里满是艳羡,相较于这里,自己家的房子真是不值一提,只怕连有钱人家的狗棚都不如呢。
他忽然郑重其事地盯着秀秀,认真叮嘱道:“秀啊,一定要好好念书,只有念好书,将来才有出路啊。”
“爸,我知道。”秀秀微笑着。
她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想从穷乡僻壤走出来,读书是最好的捷径。
李石今欣慰地点点头,为了送秀秀来北平,他也好好打理了一番,从头到脚都换了新,整个人比以前精神不少。
“对了,你不是说郑家那小子要来接我们吗?怎么还没来?”
原来秀秀之前写信告诉郑毓然,说父亲会送她来北平,郑毓然当即回信就表示欢迎,而且会来接他们,还会为他们准备好住处。秀秀二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有个人引到的确方便得多。
“兴许郑大哥正在路上呢,爸,我们去那边天桥上等吧,那里视野开阔,容易寻找些。”
父女俩各自提着一个大箱子,穿过拥挤的人群,朝天桥走去。忽然,她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秀秀顿时一惊,以为有人要打劫,谁知转过头,就看见一张熟悉的容颜。
这张脸,她思念了千百遍,特别是夜幕降临,思念的潮水更是几乎将她淹没。夜深人静时,她会抚摸着脖子上的玉坠轻轻唤他的名字。七个多月,两百多天,她终于再次见到他了。
一如记忆中,他笑起来还是那样温和,只不过皮肤白了些,比以前更加俊俏有魅力了。他穿着一身蓝格子衬衫,身形修长,站在人群里是那样显眼。
瞬间,整座火车站都沦为重逢的背景,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停滞,宛如相机下的黑白老旧照片。秀秀眼里只有郑毓然,和他温和的笑容。
他朝她张开双臂,露出宽阔坚实的怀抱,欢迎她的到来。
“郑大哥!”
秀秀扑了上去,一头撞在郑毓然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不愿松开。
郑毓然幸福地笑着,将她抱在怀里,任由行人投来或羡慕或鄙视的目光。
没关系,无所谓,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看。他的心早就被怀中人填满了,日思夜想那么多日,他终于再次见到她,触摸到她的体温,感受到她的存在。
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他乡遇故知,他们这也算人生四大乐事之一了吧?
“秀秀,我好想你。”他温柔地抚摸着她漆黑柔顺的长发,这么长时间不见,他的秀秀漂亮了不少,而且长高了些。
“我也想你。”
她好不羞涩地吐露心迹,恨不得将想说的话全部说出来。
郑毓然也一样,半个月一封的书信根本不足以表达他的情感,就是三天三夜,只怕也说不完他的思念。
可是现在不行,他们得克制。
郑毓然松开秀秀,一脸尴尬地招呼李石今:“叔叔,欢迎来到北平。”
李石今摆摆手,乐道:“终于想起我啦?哈哈,不碍事,这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
秀秀脸一红,但并不后悔刚才的举动。
郑毓然握住她的手,另一手提起大箱子,指着路边道:“上车吧,我带你们去住的地方。嗯,虽然地方有点小,但环境还不错。”
秀秀熟练地跳上车,倒是让郑毓然意外了一下,李石今却有些颤巍巍,坐在后座动都不敢动。
车辆驶上正轨,载着秀秀开始了新的征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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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的高考题很难,但具体多少分上燕园我也不太清楚,所以就估摸着写了一个。要是有知道的姑娘请告知,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