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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本是应该在纸上奋笔疾书的钢笔笔尖,此时却抵在了长毛颈部的颈动脉处。
“砰砰!”三柄用报纸包住的砍刀拍餐桌上,几乎也就是同时,长毛的三个马仔动手了,同时小饭店门口的几人也瞬间围了过来,但也仅仅是观望,不敢动手。
因为相信那只黑色的钢笔只要稍稍往前一送,绝对就会血流如注。
其实一开始身为马仔的众人都十分警戒得盯着,只要是一言不合随时就会动手,但苏叶骤起发难的确让他们没有反应过来,明明上一句话都还好好的,很平静,可尼玛下一句话直接动手了。
检测室之中的人眼前一亮,在试镜之时那种惊艳的展示,在电影之中表演出来了。
长毛能够被并称为旺角双虎也不是一个白痴,慌张的神情很快安定,道:“林烨我承认你够狠够辣,但你不要忘记了几位叔父对于社团规矩是非常看重的,如果你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了,你会担上同门相残的罪名。”
苏叶脸色没有变化,长毛继续道:“我和你同是下一届话事人的候选人,现在动手你不怕落人口舌?恐怕你选举话事人资格都会被取消。”
苏叶歪着脑袋,好像是在思索长毛的话语,半响忽然问道:“如此说来你在社团中很重要?”
“我和你都是在叔父们眼前下了五义贴,喝了血符酒。”长毛感到那冰冷的笔尖离皮肤远些了,心中一卸,更加流畅得说着。
“很重要,那么是不是没有你黎明就不会来到?”
嗯?
长毛还有很多用来劝服其罢手的理由,此时全部都堵在了嗓子眼,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小饭店之中的人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长毛脖子都有些僵硬,但却丝毫不敢动。
好像是上帝印证苏叶的话语,一束晨光点燃了那片天,黎明从黑幕手中接过了那片空。
第一缕,熹微的晨光洒下……
“看来没有你,黎明照样会来到,第一缕晨光一样照耀大地,如此一来,你有什么好重要的?”
话语一落——
“噗!”苏叶丝毫没有留情,笔尖径直刺破长毛的颈动脉。
“啊!”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鲜血狂飙而出,长毛挣扎着想要起身,但头皮一疼,才醒悟过现在自己被制住了,颈部的疼痛,双手捂着,但即使如此人仍旧阻碍不了鲜血流淌。
“长毛哥。”“艹你,快把长毛哥放开。”“林烨你这个死扑街,刺猪哥不会放过你的。”马仔一阵叫嚣。
长毛难以置信,不敢相信林烨就当真如此肆无忌惮敢动他,但那殷红的鲜血明明白白的告诉他,就是如此的肆无忌惮。
并且,什么烂理由烂逻辑。
到底要多操蛋的逻辑思维,才能想出“没有你黎明依旧到来,所以你不重要。”这种思维方式。
黎明升不升起,与尼玛重不重要有关系?!
长毛想骂娘,但此时他却骂不出,颈动脉被刺破,如果不及时处理,会死的。
“林烨,你TM真的敢……动手。”长毛脸贴在餐桌上,颈部的鲜血顺着流淌,一半面孔瞬间染红,一种死亡的恐惧感立即袭来。
“林烨你狠……这次我认栽,放了我,我全力支持你当上话事人。”长毛语气软了。
“是我的东西,谁也抢不走。”苏叶道。
苏叶依旧没有一点放手的意思,长毛此事后已经能感觉自己的力气一点一点的流失了,所有的情绪都被惊恐代替。
“林烨……你会后悔……的。”
“哦。”苏叶依旧不闲不但的应了一声,然后看……“噗!”“噗!”“噗!”毫无征兆的第二次动手,笔尖接连刺穿颈部皮肤。
犹如在长毛的颈部开垦了一个山泉,血红的“泉水”喷出。
在这一瞬间长毛清楚了,今天对方是下死手,今天他在劫难逃:“林烨…祸不及妻儿…我死了放薇拉一马。”
“你很舍不得她?”苏叶问道。
苏叶的第二次动手可能是刺穿了气管,长毛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用尽全身力量点了点头,目光之中带着不甘,逐渐黯淡,最终失去了光泽,随着苏叶手放开,瘫在了地上。
“老大湾仔面来……”在厨房煮面的马仔,端着热腾腾的面出来,但眼前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
他的老大长毛上半身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瘫倒在地。
“嘟~”苏叶盖上笔盖,因为笔尖处流淌着血,盖上时发出怪声,好像一声叹息。
“有劳,那么这碗湾仔面就给我吧。”苏叶从长毛马仔接过。
小饭店此时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敢动长毛哥,兄弟们给长毛哥报仇。”一声怒吼打破了这种宁静,长毛的马仔动手了,同时也就引发了店外广福街上黑鸦鸦两片马仔的火拼。
苏叶在手下人的掩护下端着湾仔面退出了李家饭店,火拼起来自然是不用他亲自动手了。
苏叶蹲到了小巷的一个角落,将端出来的那一晚湾仔面放在了地上,然后学猫唤:“咪咪,咪咪咪……”
叫唤了好一会……
一只瘸腿老黑猫蹿出,先很警惕得用爪子刨了刨,然后两进一退的缓缓上前,最后欢快得吃起来。
一边长街火拼,一分一秒间都有人被砍到,一边苏叶手轻柔的顺着黑猫的毛,两个极端。
待一碗湾仔面全部被吃干净,苏叶才缓缓起身,平淡的对手持大哥大的马仔道:“打电话,告诉鸡仔他们把薇拉杀了。”
“火华哥,江湖道义祸不及家人,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大哥大马仔没有立即动手,迟疑了片刻后道。
“祸不及家人?长毛舍不得他马子,所以让他马子下去陪他,有什么问题?”苏叶目光疑惑的问道。
“没……没问题。”手持大哥大的马仔仿佛喉咙被掐住了,艰难得道,他能清楚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迷茫是真的。
也就是说,杀掉薇拉仅仅是单纯想要让她下去陪长毛。
“只要有我在,世界充满爱。”苏叶灿烂得笑道。
真够有爱的,杀人理由真够单纯的……
有句话叫:犯错了不要紧,只要你改。改了再犯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明知道自己有错,但却不觉得那是错。
马仔全身汗毛都立起了,不寒而栗。
就好像这时,怎么能如此理所应当的认为这种思维逻辑是对的?!
ps:这章难写死了,纠结了一天,想写出行为文艺的感觉。
ps2:这章4500+哟!!!!
I1153
p; 原本是应该在纸上奋笔疾书的钢笔笔尖,此时却抵在了长毛颈部的颈动脉处。
“砰砰!”三柄用报纸包住的砍刀拍餐桌上,几乎也就是同时,长毛的三个马仔动手了,同时小饭店门口的几人也瞬间围了过来,但也仅仅是观望,不敢动手。
因为相信那只黑色的钢笔只要稍稍往前一送,绝对就会血流如注。
其实一开始身为马仔的众人都十分警戒得盯着,只要是一言不合随时就会动手,但苏叶骤起发难的确让他们没有反应过来,明明上一句话都还好好的,很平静,可尼玛下一句话直接动手了。
检测室之中的人眼前一亮,在试镜之时那种惊艳的展示,在电影之中表演出来了。
长毛能够被并称为旺角双虎也不是一个白痴,慌张的神情很快安定,道:“林烨我承认你够狠够辣,但你不要忘记了几位叔父对于社团规矩是非常看重的,如果你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了,你会担上同门相残的罪名。”
苏叶脸色没有变化,长毛继续道:“我和你同是下一届话事人的候选人,现在动手你不怕落人口舌?恐怕你选举话事人资格都会被取消。”
苏叶歪着脑袋,好像是在思索长毛的话语,半响忽然问道:“如此说来你在社团中很重要?”
“我和你都是在叔父们眼前下了五义贴,喝了血符酒。”长毛感到那冰冷的笔尖离皮肤远些了,心中一卸,更加流畅得说着。
“很重要,那么是不是没有你黎明就不会来到?”
嗯?
长毛还有很多用来劝服其罢手的理由,此时全部都堵在了嗓子眼,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小饭店之中的人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长毛脖子都有些僵硬,但却丝毫不敢动。
好像是上帝印证苏叶的话语,一束晨光点燃了那片天,黎明从黑幕手中接过了那片空。
第一缕,熹微的晨光洒下……
“看来没有你,黎明照样会来到,第一缕晨光一样照耀大地,如此一来,你有什么好重要的?”
话语一落——
“噗!”苏叶丝毫没有留情,笔尖径直刺破长毛的颈动脉。
“啊!”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鲜血狂飙而出,长毛挣扎着想要起身,但头皮一疼,才醒悟过现在自己被制住了,颈部的疼痛,双手捂着,但即使如此人仍旧阻碍不了鲜血流淌。
“长毛哥。”“艹你,快把长毛哥放开。”“林烨你这个死扑街,刺猪哥不会放过你的。”马仔一阵叫嚣。
长毛难以置信,不敢相信林烨就当真如此肆无忌惮敢动他,但那殷红的鲜血明明白白的告诉他,就是如此的肆无忌惮。
并且,什么烂理由烂逻辑。
到底要多操蛋的逻辑思维,才能想出“没有你黎明依旧到来,所以你不重要。”这种思维方式。
黎明升不升起,与尼玛重不重要有关系?!
长毛想骂娘,但此时他却骂不出,颈动脉被刺破,如果不及时处理,会死的。
“林烨,你TM真的敢……动手。”长毛脸贴在餐桌上,颈部的鲜血顺着流淌,一半面孔瞬间染红,一种死亡的恐惧感立即袭来。
“林烨你狠……这次我认栽,放了我,我全力支持你当上话事人。”长毛语气软了。
“是我的东西,谁也抢不走。”苏叶道。
苏叶依旧没有一点放手的意思,长毛此事后已经能感觉自己的力气一点一点的流失了,所有的情绪都被惊恐代替。
“林烨……你会后悔……的。”
“哦。”苏叶依旧不闲不但的应了一声,然后看……“噗!”“噗!”“噗!”毫无征兆的第二次动手,笔尖接连刺穿颈部皮肤。
犹如在长毛的颈部开垦了一个山泉,血红的“泉水”喷出。
在这一瞬间长毛清楚了,今天对方是下死手,今天他在劫难逃:“林烨…祸不及妻儿…我死了放薇拉一马。”
“你很舍不得她?”苏叶问道。
苏叶的第二次动手可能是刺穿了气管,长毛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用尽全身力量点了点头,目光之中带着不甘,逐渐黯淡,最终失去了光泽,随着苏叶手放开,瘫在了地上。
“老大湾仔面来……”在厨房煮面的马仔,端着热腾腾的面出来,但眼前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
他的老大长毛上半身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瘫倒在地。
“嘟~”苏叶盖上笔盖,因为笔尖处流淌着血,盖上时发出怪声,好像一声叹息。
“有劳,那么这碗湾仔面就给我吧。”苏叶从长毛马仔接过。
小饭店此时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敢动长毛哥,兄弟们给长毛哥报仇。”一声怒吼打破了这种宁静,长毛的马仔动手了,同时也就引发了店外广福街上黑鸦鸦两片马仔的火拼。
苏叶在手下人的掩护下端着湾仔面退出了李家饭店,火拼起来自然是不用他亲自动手了。
苏叶蹲到了小巷的一个角落,将端出来的那一晚湾仔面放在了地上,然后学猫唤:“咪咪,咪咪咪……”
叫唤了好一会……
一只瘸腿老黑猫蹿出,先很警惕得用爪子刨了刨,然后两进一退的缓缓上前,最后欢快得吃起来。
一边长街火拼,一分一秒间都有人被砍到,一边苏叶手轻柔的顺着黑猫的毛,两个极端。
待一碗湾仔面全部被吃干净,苏叶才缓缓起身,平淡的对手持大哥大的马仔道:“打电话,告诉鸡仔他们把薇拉杀了。”
“火华哥,江湖道义祸不及家人,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大哥大马仔没有立即动手,迟疑了片刻后道。
“祸不及家人?长毛舍不得他马子,所以让他马子下去陪他,有什么问题?”苏叶目光疑惑的问道。
“没……没问题。”手持大哥大的马仔仿佛喉咙被掐住了,艰难得道,他能清楚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迷茫是真的。
也就是说,杀掉薇拉仅仅是单纯想要让她下去陪长毛。
“只要有我在,世界充满爱。”苏叶灿烂得笑道。
真够有爱的,杀人理由真够单纯的……
有句话叫:犯错了不要紧,只要你改。改了再犯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明知道自己有错,但却不觉得那是错。
马仔全身汗毛都立起了,不寒而栗。
就好像这时,怎么能如此理所应当的认为这种思维逻辑是对的?!
ps:这章难写死了,纠结了一天,想写出行为文艺的感觉。
ps2:这章4500+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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