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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郑有风贴上来抱住她,入手肌肤温润滑腻,十分容易让人心猿意马。他在陆苳笙耳边轻笑了一声,说道,“你小时候是有多淘气,背上那么多伤。”
陆苳笙的身体慢慢松弛下来,她也不回头,轻轻笑了一声,软软地靠在郑有风的肩膀上,“小时候玩烟花,就是手上拿着的那种,不小心烧到的。”她想了想,又说道,“还是夏天呢。”
郑有风不疑有他,觉得也是,冬天穿得厚,一般不容易烧到身上,也只有夏天了。
她声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股倦意,变得渐渐清明起来。郑有风却没有注意到,将头靠在她的头边,片刻之后,便已经睡了过去。
陆苳笙却是睡不着的。她今天没带安眠药,好不容易之前运动累了勉强有了点儿睡意,谁知道郑有风一动,她就醒了。非但醒了,还有越来越清醒的架势。
背上的伤......也是郑有风神经粗壮,察觉不到,加上年岁日久,她用了好多方法,淡去不少。所以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但是只要留意一下,不难发现上面的伤痕是怎么造成的。
烟头,针,鞭子......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往她身上招呼过。还要感谢陆泽口味特殊,让她能保持最起码的体面。要是换成了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后果。
她眼底出现一抹冰冷,轻轻拉开郑有风放在她腰上的手,谁知道刚刚一动,他就醒了。迷迷糊糊之间他问陆苳笙,“干嘛呢。”
“洗澡。”陆苳笙捡起地上的衬衣,走到浴室,将一身汗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才上了床。
她靠在郑有风的怀里,一夜无眠。
陆苳笙常年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骤然间跟人一起睡,她非常不舒服。要是身上有毛,那身毛早就炸了。睡到快天亮的时候,郑有风终于发现了她浑身紧绷,伸出手来带着浓重的睡意迷蒙地抚摸她的后背,这才把原本像只炸毛猫一样的陆苳笙慢慢安抚下来。也是到了这时候,她扛不住睡意,睡了过去。
也没能睡多久,八点钟的时候薛周就打电话过来让郑有风开工了。到了周末,结果起得比工作日还早,郑有风当然十分不耐烦。还是陆苳笙听不下去了,觉得电话声音太嘈杂,接了起来。“他还在睡觉,要我帮你叫醒他吗?”
薛周没有想到,居然会是陆苳笙接的电话。这么早,按照郑有风的作息时间和刚才打电话的反应,他想也没想就把“今天早上他俩遇到”这个选项给叉掉了。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对狗男女,他俩昨天晚上就在一起。
他们忙成这样子郑有风还有空去解决个人问题,在单身上面,薛周觉得自己果然是天赋异禀,然而他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这些,因为薛指导员目前整个人还在陆苳笙带给他的震惊当中没有醒来。
“你你你,你......你们......”他“你”了半天也没有“你”出个所以然来,陆苳笙已经轻轻叹了口气,带着一种薛周恐怕要光棍到老的心情,把电话放到了郑有风耳边,还伸手推了推他。
郑有风早就醒了,但是他现在浑身犯懒,也不伸手去拿,就着陆苳笙的手,对着电话听筒“喂”了一声。
这会儿接电话的人换成了郑有风,薛周总算是能从当机当中醒过来了,他在电话那边毫无形象地嚎了一声,冲郑有风喊道,“你在干什么?!赶紧的赶紧的。那个什么,不用来接我了,我坐地铁,到的时间估计跟你差不多,先去王佳琪家里是吧?你快点儿啊,别睡了。”
薛周唠唠叨叨大半天,跟个老妈子一样,总算是把要嘱咐的话说完了。郑有风被他这么一闹,再继续睡下去也不太像话,况且温香软玉在怀,他也不怎么想去跟周公搞基了,从床上起来,先去洗了个澡。
他出来的时候陆苳笙已经换好昨天那套衣服,画了个淡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放在陆大小姐身上恐怕还是首次。
她这是有多怕自己不带她去啊。
郑有风在心里默默地想。
李薇龙昨天晚上失眠了,几乎整夜都没能闭上眼睛。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下面挂着两个硕大的眼袋。到底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了,就算妆容再精致,她脸上的毛孔再细,岁月带给她的改变始终都是明显的。
昨天晚上,她本来可以提早下班的,但是想到刑侦那边还在忙,她唯恐临时有任务,干脆就没有回去。可以说她敬业,也可以说她是因为私人原因。毕竟,要是没有郑有风在那里,她还能不能这样坚守岗位,都未可知。
她感情昭昭,可惜那个人从未领过情。
这些年来,李薇龙看着他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肯把机会留给自己,那种心酸,很难跟旁人讲的。唯一能理解她的人,可能就是方铭了吧,毕竟他俩的境遇,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说伤心,那是因为郑有风的目光从未在她身上驻足,不管她有多优秀;说开心,那也是因为她知道郑有风之所以从来不接受她的感情是因为他知道,一旦他俩将来分开,这段伴随了他们两个十几年的感情也要一起终结。正是因为他们曾经朝夕相处,所以郑有风跟她分开之后连朋友都没法儿做。他看中他们的感情,所以从来不在爱情上面给李薇龙机会。
郑有风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划出一道楚河汉界,泾渭分明,让她连想入非非的机会都没有。
真是,好无情。
昨天晚上一整晚,她闭上眼睛就是郑有风和陆苳笙在车里时的样子。郑有风以前的女朋友没有一千也有八十,长的有半年,短的半个小时,在她面前秀恩爱的也不是没有——郑有风自认为问心无愧,也认为她理智上能够接受,所以从来不曾避讳过——按理来讲,她早就应该习惯的,但是没看到一次,她还是会忍不住伤心。
郑有风这个人,对待感情如此坦荡,连让她恨的理由都找不到。
他信任李薇龙,知道在她的生命当中,喜欢郑有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方面,她还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就算要伤心,那也不会影响她什么。而他的感情从来炽热明白,跟喜欢的姑娘亲热,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越是这样,李薇龙越觉得自己太黏糊太放不开了。
她曾经迫切地想要放开,然而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做到。
只是有一点郑有风说得没错,感情于她而言,占的比重太小,她的人生还有更加广阔浩瀚的天地,别说郑有风不喜欢她,就是郑有风喜欢她,她分在爱情上面的心思也就只有这么多。
爱情虽然重要,但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
这也是为什么郑有风一直敬重她的原因。
她最近接了公安大学法医系的一个研究项目,正在帮教授做着,即使是周末,也没有轻松到哪里去。职场女性就是这样的,哪怕感情上面受的伤再深,第二天该起来做的工作还是要起来。
她昨天就把东西带回来了,所以今天就算... -->>
第三十六章
郑有风贴上来抱住她,入手肌肤温润滑腻,十分容易让人心猿意马。他在陆苳笙耳边轻笑了一声,说道,“你小时候是有多淘气,背上那么多伤。”
陆苳笙的身体慢慢松弛下来,她也不回头,轻轻笑了一声,软软地靠在郑有风的肩膀上,“小时候玩烟花,就是手上拿着的那种,不小心烧到的。”她想了想,又说道,“还是夏天呢。”
郑有风不疑有他,觉得也是,冬天穿得厚,一般不容易烧到身上,也只有夏天了。
她声音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股倦意,变得渐渐清明起来。郑有风却没有注意到,将头靠在她的头边,片刻之后,便已经睡了过去。
陆苳笙却是睡不着的。她今天没带安眠药,好不容易之前运动累了勉强有了点儿睡意,谁知道郑有风一动,她就醒了。非但醒了,还有越来越清醒的架势。
背上的伤......也是郑有风神经粗壮,察觉不到,加上年岁日久,她用了好多方法,淡去不少。所以不注意看,根本发现不了。但是只要留意一下,不难发现上面的伤痕是怎么造成的。
烟头,针,鞭子......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都往她身上招呼过。还要感谢陆泽口味特殊,让她能保持最起码的体面。要是换成了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有这样的后果。
她眼底出现一抹冰冷,轻轻拉开郑有风放在她腰上的手,谁知道刚刚一动,他就醒了。迷迷糊糊之间他问陆苳笙,“干嘛呢。”
“洗澡。”陆苳笙捡起地上的衬衣,走到浴室,将一身汗又重新洗了一遍,然后才上了床。
她靠在郑有风的怀里,一夜无眠。
陆苳笙常年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骤然间跟人一起睡,她非常不舒服。要是身上有毛,那身毛早就炸了。睡到快天亮的时候,郑有风终于发现了她浑身紧绷,伸出手来带着浓重的睡意迷蒙地抚摸她的后背,这才把原本像只炸毛猫一样的陆苳笙慢慢安抚下来。也是到了这时候,她扛不住睡意,睡了过去。
也没能睡多久,八点钟的时候薛周就打电话过来让郑有风开工了。到了周末,结果起得比工作日还早,郑有风当然十分不耐烦。还是陆苳笙听不下去了,觉得电话声音太嘈杂,接了起来。“他还在睡觉,要我帮你叫醒他吗?”
薛周没有想到,居然会是陆苳笙接的电话。这么早,按照郑有风的作息时间和刚才打电话的反应,他想也没想就把“今天早上他俩遇到”这个选项给叉掉了。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对狗男女,他俩昨天晚上就在一起。
他们忙成这样子郑有风还有空去解决个人问题,在单身上面,薛周觉得自己果然是天赋异禀,然而他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这些,因为薛指导员目前整个人还在陆苳笙带给他的震惊当中没有醒来。
“你你你,你......你们......”他“你”了半天也没有“你”出个所以然来,陆苳笙已经轻轻叹了口气,带着一种薛周恐怕要光棍到老的心情,把电话放到了郑有风耳边,还伸手推了推他。
郑有风早就醒了,但是他现在浑身犯懒,也不伸手去拿,就着陆苳笙的手,对着电话听筒“喂”了一声。
这会儿接电话的人换成了郑有风,薛周总算是能从当机当中醒过来了,他在电话那边毫无形象地嚎了一声,冲郑有风喊道,“你在干什么?!赶紧的赶紧的。那个什么,不用来接我了,我坐地铁,到的时间估计跟你差不多,先去王佳琪家里是吧?你快点儿啊,别睡了。”
薛周唠唠叨叨大半天,跟个老妈子一样,总算是把要嘱咐的话说完了。郑有风被他这么一闹,再继续睡下去也不太像话,况且温香软玉在怀,他也不怎么想去跟周公搞基了,从床上起来,先去洗了个澡。
他出来的时候陆苳笙已经换好昨天那套衣服,画了个淡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连续两天穿同一件衣服,放在陆大小姐身上恐怕还是首次。
她这是有多怕自己不带她去啊。
郑有风在心里默默地想。
李薇龙昨天晚上失眠了,几乎整夜都没能闭上眼睛。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下面挂着两个硕大的眼袋。到底不是十几二十岁的小姑娘了,就算妆容再精致,她脸上的毛孔再细,岁月带给她的改变始终都是明显的。
昨天晚上,她本来可以提早下班的,但是想到刑侦那边还在忙,她唯恐临时有任务,干脆就没有回去。可以说她敬业,也可以说她是因为私人原因。毕竟,要是没有郑有风在那里,她还能不能这样坚守岗位,都未可知。
她感情昭昭,可惜那个人从未领过情。
这些年来,李薇龙看着他身边的女孩子换了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肯把机会留给自己,那种心酸,很难跟旁人讲的。唯一能理解她的人,可能就是方铭了吧,毕竟他俩的境遇,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说伤心,那是因为郑有风的目光从未在她身上驻足,不管她有多优秀;说开心,那也是因为她知道郑有风之所以从来不接受她的感情是因为他知道,一旦他俩将来分开,这段伴随了他们两个十几年的感情也要一起终结。正是因为他们曾经朝夕相处,所以郑有风跟她分开之后连朋友都没法儿做。他看中他们的感情,所以从来不在爱情上面给李薇龙机会。
郑有风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划出一道楚河汉界,泾渭分明,让她连想入非非的机会都没有。
真是,好无情。
昨天晚上一整晚,她闭上眼睛就是郑有风和陆苳笙在车里时的样子。郑有风以前的女朋友没有一千也有八十,长的有半年,短的半个小时,在她面前秀恩爱的也不是没有——郑有风自认为问心无愧,也认为她理智上能够接受,所以从来不曾避讳过——按理来讲,她早就应该习惯的,但是没看到一次,她还是会忍不住伤心。
郑有风这个人,对待感情如此坦荡,连让她恨的理由都找不到。
他信任李薇龙,知道在她的生命当中,喜欢郑有风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方面,她还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就算要伤心,那也不会影响她什么。而他的感情从来炽热明白,跟喜欢的姑娘亲热,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越是这样,李薇龙越觉得自己太黏糊太放不开了。
她曾经迫切地想要放开,然而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做到。
只是有一点郑有风说得没错,感情于她而言,占的比重太小,她的人生还有更加广阔浩瀚的天地,别说郑有风不喜欢她,就是郑有风喜欢她,她分在爱情上面的心思也就只有这么多。
爱情虽然重要,但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
这也是为什么郑有风一直敬重她的原因。
她最近接了公安大学法医系的一个研究项目,正在帮教授做着,即使是周末,也没有轻松到哪里去。职场女性就是这样的,哪怕感情上面受的伤再深,第二天该起来做的工作还是要起来。
她昨天就把东西带回来了,所以今天就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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