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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城在任家外面等了一个晚上。【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ia/u///】冻得腿脚都僵了。
任常新将他让进了门,让张姨给做了暖身体的汤,莫城才缓了过来。
莫城这次没有再犹豫,他已经错过了任常新九年了,这一年,冯意走了,任常新一直一个人,虽然大家都不敢说什么,但是都在谣传,冯意和任常新已经分手。莫城曾经试图忘记任常新,也试着和别人交往,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无法爱上别的人。既然冯意已经走了,他终于鼓起了勇气,他想这一次真正地追求任常新。
任常新拒绝了。他没认识冯意之前,只想着玩乐,并不相信爱情,然而经历了这么一段伤心断肠的爱情,他已经不想再经历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人,而现在他深切地感受到,他所能有的爱都已经全部给了冯意,他也再没有勇气去接受另一段爱情。
莫城并没有气馁,他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犹豫,徘徊,不敢靠近。他爱着任常新,但是却囿于自己的自卑从来不敢上前一步。然而从冯意对任常新的用心和努力,莫城才真正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放在心里。
他应该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去追求。如果他早一步得到任常新,是不是任常新就不会受这么重的情伤?
莫城开始追求任常新,他每天等在任常新家门外,哪怕任常新不坐他的车,他也跟着一路开车陪着任常新上班,任常新吃不惯外面餐馆的饭菜,他就学着自己做,每天中午都给任常新送饭。哪怕任常新不吃,他也不气馁,陪着任常新一起去餐厅,陪着吃饭。下午下班的时候再等着任常新一起回家。
年末了,任常新时常有聚会,莫城虽然不方便参加,但总会在下面的大堂等着。如果任常新喝醉了,他就会主动要求送任常新回家。
莫城的耐心非常好,任常新不是个冷情寡欲的人,他只是封闭了自己。莫城相信只要他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能打动任常新。哪怕任常新一辈子都不爱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是自愿地,他愿意一辈子守候在任常新的身边,哪怕真地只是当备胎也没有关系。
第二年的春天,莫城依旧追求任常新,最开始任常新圈子里的那帮狐朋狗友还当成笑话一般地说,然而渐渐地所有人都看到了莫城的执着。这些看过冯意和任常新之间的风风雨雨,甚至还曾经参与其中的人,有些也忍不住劝任常新,冯意肯定不会回来了。他又何必还等着冯意。
任常新虽然改了不少脾气,但是听那人那么一说,冷笑了下,淡淡道,“谁说我等他,他算什么东西。”
他任常新又不是什么王宝钏,凭什么苦守寒窑十八载!搞笑呢吧!别说冯意不是薛平贵,就算是,哪怕冯意将来功成名就,身居高位,他任常新也半毛钱都不稀罕!
他才不是他妈什么等着冯意,他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喜欢的人。
再说了凭什么他就得非此即彼,莫城对他好,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过不要了,可莫城非得这样对他,难道他就一定得拿自己来回报?
他的生活中又不是只有莫城,只有冯意!
他只是不想谈恋爱了。
再过一年他就三十了,男人三十而立,他现在有事业有钱,又不需要为了任家的面子而娶妻生子。钱也赚够了,他应该好好地享受自己的人生。
他安排好了工作,谁也没有告诉,悄悄地踏上了游历的道路。
他开着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带上简单的行李,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游历。他去过西藏,去过内蒙,到过狼图腾,爬过长白山,……,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看过了每个地方不同的人文和风情,也遇到了各种各样形形□□的人,生活过得充实而洒脱。
他没有刻意收心,也没有刻意不去一夜情,一路上喜欢他的人不少,男男女女都有,有些热情的甚至主动上他的床。他没有接受,并不是为了冯意,他只是突然间失去了兴趣。对于他来说,游历这个世界,充实自己的心灵,是更能让他满足的事。
后来,他在阳朔的酒吧上认识了小杨。
当时一个牛高马大的老外正在纠缠小杨,非要给小杨买酒喝,小杨不乐意,那老外强横地拦着不让人走。任常新看不过眼,直接过去将那老外一脚踹翻了,将人压在地上狠狠揍了一顿。
那老外的同伴围了上来,任常新一个怕字都没有,一个对几个地和人打群架。
混乱中,警笛传了过来,任常新正打得高兴,虽然他也被揍了好几拳,突然一只手拽住了他,拉着他就跑。
两个人在寒冷的夜里跑了好几条街,总算听不到警笛声才停了下来。突然任常新哈哈大笑,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剩下小杨跟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任常新。
他就这么认识了小杨。小杨和他一样,是个弯的,才刚刚满十七岁,年轻,漂亮,长得特别嫩。因为叛逆不肯读书,从家跑了出来,到阳朔的一家酒吧打工。
任常新和小杨一般大时也很叛逆,只不过现在的他成熟了,他劝小杨回家继续上学。小杨却倔强地说路又不是只有一条,他就是要在外面闯荡出一番事业才回去。
任常新这个人并不是圣人,他也很少发什么善心,然而那天晚上不知怎地,他似乎从小杨身上看到了自己。
小杨就像是当年的自己,一样地任性,一样地不懂事,他始终记得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将自己的父亲害得进了监狱。
或许出于这种莫名其妙的触动,任常新留下了小杨,但是他还是逼着小杨给他爸妈去了电话,并且给他办了休学,这才带着小杨一起旅行。
和小杨在一起,任常新似乎也年轻了,小杨总是莫名其妙的大笑,青春的热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简单,那么容易。
年轻是那么的好,哪怕跌倒了也只不过擦一擦伤口就能够爬起来继续走。
任常新莫名其妙地感动了,那年他和冯意就是这样,那时的他就和小杨一样的幼稚,冲动,热情,简单,他喜欢冯意,所以他们两人就在一起。
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热情,因为简单,因为单纯,所以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
那样单纯的爱情,他这一生再也不会拥有了。他已经成长了,复杂了,他不会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也不会再敞开最真实的自己面对外人。
当年轻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怕失去,那时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热烈,然而等风帆过尽,历经世事,我们再也无法以最初的心情面对外界,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爱人的能力。
有了小杨的日子变得很快乐,小杨永远叽叽喳喳,如同一只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小鸟。他们的旅途也因此变得更加有意思。
然而很快任常新就发现不对劲。不知何时起,小杨开始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任常新非常熟悉,充满了爱恋和渴望。渴望获得触摸,渴望能够融合。
男人间的恋情从来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不管是由爱而有了性,还是由性而产生爱,其结果其实都是一样,就是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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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城在任家外面等了一个晚上。【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ia/u///】冻得腿脚都僵了。
任常新将他让进了门,让张姨给做了暖身体的汤,莫城才缓了过来。
莫城这次没有再犹豫,他已经错过了任常新九年了,这一年,冯意走了,任常新一直一个人,虽然大家都不敢说什么,但是都在谣传,冯意和任常新已经分手。莫城曾经试图忘记任常新,也试着和别人交往,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无法爱上别的人。既然冯意已经走了,他终于鼓起了勇气,他想这一次真正地追求任常新。
任常新拒绝了。他没认识冯意之前,只想着玩乐,并不相信爱情,然而经历了这么一段伤心断肠的爱情,他已经不想再经历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人,而现在他深切地感受到,他所能有的爱都已经全部给了冯意,他也再没有勇气去接受另一段爱情。
莫城并没有气馁,他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犹豫,徘徊,不敢靠近。他爱着任常新,但是却囿于自己的自卑从来不敢上前一步。然而从冯意对任常新的用心和努力,莫城才真正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放在心里。
他应该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去追求。如果他早一步得到任常新,是不是任常新就不会受这么重的情伤?
莫城开始追求任常新,他每天等在任常新家门外,哪怕任常新不坐他的车,他也跟着一路开车陪着任常新上班,任常新吃不惯外面餐馆的饭菜,他就学着自己做,每天中午都给任常新送饭。哪怕任常新不吃,他也不气馁,陪着任常新一起去餐厅,陪着吃饭。下午下班的时候再等着任常新一起回家。
年末了,任常新时常有聚会,莫城虽然不方便参加,但总会在下面的大堂等着。如果任常新喝醉了,他就会主动要求送任常新回家。
莫城的耐心非常好,任常新不是个冷情寡欲的人,他只是封闭了自己。莫城相信只要他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能打动任常新。哪怕任常新一辈子都不爱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是自愿地,他愿意一辈子守候在任常新的身边,哪怕真地只是当备胎也没有关系。
第二年的春天,莫城依旧追求任常新,最开始任常新圈子里的那帮狐朋狗友还当成笑话一般地说,然而渐渐地所有人都看到了莫城的执着。这些看过冯意和任常新之间的风风雨雨,甚至还曾经参与其中的人,有些也忍不住劝任常新,冯意肯定不会回来了。他又何必还等着冯意。
任常新虽然改了不少脾气,但是听那人那么一说,冷笑了下,淡淡道,“谁说我等他,他算什么东西。”
他任常新又不是什么王宝钏,凭什么苦守寒窑十八载!搞笑呢吧!别说冯意不是薛平贵,就算是,哪怕冯意将来功成名就,身居高位,他任常新也半毛钱都不稀罕!
他才不是他妈什么等着冯意,他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喜欢的人。
再说了凭什么他就得非此即彼,莫城对他好,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过不要了,可莫城非得这样对他,难道他就一定得拿自己来回报?
他的生活中又不是只有莫城,只有冯意!
他只是不想谈恋爱了。
再过一年他就三十了,男人三十而立,他现在有事业有钱,又不需要为了任家的面子而娶妻生子。钱也赚够了,他应该好好地享受自己的人生。
他安排好了工作,谁也没有告诉,悄悄地踏上了游历的道路。
他开着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带上简单的行李,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游历。他去过西藏,去过内蒙,到过狼图腾,爬过长白山,……,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看过了每个地方不同的人文和风情,也遇到了各种各样形形□□的人,生活过得充实而洒脱。
他没有刻意收心,也没有刻意不去一夜情,一路上喜欢他的人不少,男男女女都有,有些热情的甚至主动上他的床。他没有接受,并不是为了冯意,他只是突然间失去了兴趣。对于他来说,游历这个世界,充实自己的心灵,是更能让他满足的事。
后来,他在阳朔的酒吧上认识了小杨。
当时一个牛高马大的老外正在纠缠小杨,非要给小杨买酒喝,小杨不乐意,那老外强横地拦着不让人走。任常新看不过眼,直接过去将那老外一脚踹翻了,将人压在地上狠狠揍了一顿。
那老外的同伴围了上来,任常新一个怕字都没有,一个对几个地和人打群架。
混乱中,警笛传了过来,任常新正打得高兴,虽然他也被揍了好几拳,突然一只手拽住了他,拉着他就跑。
两个人在寒冷的夜里跑了好几条街,总算听不到警笛声才停了下来。突然任常新哈哈大笑,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剩下小杨跟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任常新。
他就这么认识了小杨。小杨和他一样,是个弯的,才刚刚满十七岁,年轻,漂亮,长得特别嫩。因为叛逆不肯读书,从家跑了出来,到阳朔的一家酒吧打工。
任常新和小杨一般大时也很叛逆,只不过现在的他成熟了,他劝小杨回家继续上学。小杨却倔强地说路又不是只有一条,他就是要在外面闯荡出一番事业才回去。
任常新这个人并不是圣人,他也很少发什么善心,然而那天晚上不知怎地,他似乎从小杨身上看到了自己。
小杨就像是当年的自己,一样地任性,一样地不懂事,他始终记得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将自己的父亲害得进了监狱。
或许出于这种莫名其妙的触动,任常新留下了小杨,但是他还是逼着小杨给他爸妈去了电话,并且给他办了休学,这才带着小杨一起旅行。
和小杨在一起,任常新似乎也年轻了,小杨总是莫名其妙的大笑,青春的热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简单,那么容易。
年轻是那么的好,哪怕跌倒了也只不过擦一擦伤口就能够爬起来继续走。
任常新莫名其妙地感动了,那年他和冯意就是这样,那时的他就和小杨一样的幼稚,冲动,热情,简单,他喜欢冯意,所以他们两人就在一起。
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热情,因为简单,因为单纯,所以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
那样单纯的爱情,他这一生再也不会拥有了。他已经成长了,复杂了,他不会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也不会再敞开最真实的自己面对外人。
当年轻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怕失去,那时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热烈,然而等风帆过尽,历经世事,我们再也无法以最初的心情面对外界,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爱人的能力。
有了小杨的日子变得很快乐,小杨永远叽叽喳喳,如同一只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小鸟。他们的旅途也因此变得更加有意思。
然而很快任常新就发现不对劲。不知何时起,小杨开始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任常新非常熟悉,充满了爱恋和渴望。渴望获得触摸,渴望能够融合。
男人间的恋情从来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不管是由爱而有了性,还是由性而产生爱,其结果其实都是一样,就是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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