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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莎作为国内第一酒业巨头的龙煌酒业总裁的千金,从一出来就是家族里的宝贝,郑氏夫妇虽然关系不怎么好,郑父偶尔还会包养一些小明星,经常上头条,但是作为郑家的大小姐,郑父对郑莎还是把她捧在手心里的。
郑莎六岁的时候,碰上父亲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嫩模从奢侈品商店走出来,当时郑母牵着她,郑母冲上去就把小三的脸给抓花了。
郑莎一身粉色的公主裙站在那里,朝郑父招手,“爸比,你过来一下。”
郑父对郑莎的宠,那是祖传的,因为郑氏几代没出过一个女儿,郑父为难的看了一眼打斗的原配夫人和小三,于是走到了郑莎的面前,原本还一脸烦躁的表情,在见到郑莎之后,变成温柔起来,“莎莎,我的公主,今天这件事情一定不要告诉爷爷和大伯他们哦。”
郑父在竞争家族的总裁权,所以在家族里只要郑莎这个公主说句话,他那地位就完全完蛋了。
郑莎笑眯眯的看着郑父,说道:“我当然不会跟爷爷说,如果爸比被家族赶出去了,那我也得不到好处,我可不希望从小就跟着爸比流落街头,我还是想当小公主的。”
郑父满意的摸了摸郑莎的脸,“我家莎莎就是懂事,回头你也劝劝你妈咪,让她不要闹好不好?”
“那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呢,爸比我要一张银行卡,你每个月存十万在里面。”郑莎笑呵呵的说道。
“莎莎要这么钱做什么?”郑父不理解,当然如果真的能拿到家族的大权,别说每个月十万,就算是每个月一百万,他也是给得起的。
“我总得交些朋友的嘛。”郑莎从小就很会交际,而且出入的地方都是高档的地方,当然,陆宁那时候才一岁不到,郑大小姐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送了陆宁一条限量版的铂金小项圈。
后来陆宁才知道那是国外一家奢侈品公司新上市的宠物项圈,价值五十万。想来那个时候,郑莎大小姐也是费了心思的。
“好好好,爸比明天就给你办。”郑父承诺道。
郑莎朝郑父伸出手指头,“那就来拉一下勾勾,你要是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办到,我就会把这件事情告诉爷爷,让你和妈离婚,你净身出户,我谁也不跟,我跟着爷爷。”
郑父点了点头,“都听莎莎的。”
郑莎满意的点头,走到正在和小三打架的郑母面前,叫道:“你们别打了,爸比已经走了。”
小三一愣,手下一顿,被郑母抓了一把,郑母被郑莎拉出来,小三还想反扑的时候,被郑父一把拉住,吼道:“你想干什么?弄伤我的女儿怎么办?我跟你说过,你怎么闹都可以,就是在我家人面前,必须安安份份的,否则就给我滚。”
小三脸色白了白,捂着脸哭起来,“你为什么不帮我?”
“我现在就是在帮你。”郑父皱眉,拉着小三离开。
郑母还在后面歇斯底里,郑莎拍了拍郑母的,体贴道:“妈咪,就算爸比不要你了,我还要你,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边的,郑家的人都会站在你的这边。”
郑母抹着眼泪,抱着郑莎哭,“我苦命的女儿啊……”
郑莎也跟着一起哭,把新买的裙子都哭脏了,回到家又坑了郑父一笔,买了条新的。
于是每回郑母一闹,郑莎就把郑母拖到自己的房间里抱头哭。
当然这是十岁以前。
十岁以后,郑大小姐学的东西多了点,就开始给郑母讲利弊关系,郑母觉得要么离婚,要么就和外面的小三断绝关系,郑父发过几百回毒誓,都把这件事情给盖过去了,给郑母买个限量版的钻戒就把郑母给哄好了。
郑大小姐十八九岁的时候从国外上学,放假回来,在一家大型的购物广场碰上了郑父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广告小明星。
郑大小姐身边当时还带着几个富二代千金,还有她的几个仰慕者,郑父为了女儿的面子,故意装作不认识郑莎。
结果郑莎笑呵呵的去打招呼,还给她的朋友一一介绍,介绍到小三的时候,郑莎非常认真的说,“这是我爸包养的广告小明星,你们知道吗,就是那个拍巧克力的那个,广告上看起特清纯的**,你们看真人和电视上是不是也差不多啊。”
那小明星顿时脸都黑了,挽着郑父的手,一脸的尴尬。郑父挽着一个女儿辈的情人,一点了没觉得尴尬,反而笑呵呵的。
倒是郑莎那些富二代朋友们,突然有一个叫出来,指着那个广告小明星,惊道:“哦,我以前还是她的粉呢,看到要粉转路了。”
“必须是粉转黑啊。”另一个说道。
“胡说,什么人都黑,我们也没这么闲,莎莎,我们今天去哪儿啊。”
郑莎笑呵呵的说道:“当然是去最好的地方消费啦,我爸买单,你们怕什么。”说着又走到陆父的身边,说道:“爸,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有些少,你能不能多给我打个两百万?”
郑父愣了愣,看了一眼郑莎身后那些个和公司都有合作关系的客户公司家的子弟,点头,“好的,没问题。”
朋友们一个个的对郑父露出赞赏的表情来,“伯父就是豪气啊。”
“是啊,伯父真是大男人也。”
“莎莎,真羡慕你爸对你这么好。”
……
郑父荡漾了。
郑母在报纸看到郑父的新闻,在家里吵着要喝药**,由于闹得太过郑莎被家里的保姆给叫了回来。
郑母像个疯子一样坐在客厅的地上,面前还有一瓶倒在地上的安眠药,郑母的嘴里喃喃自语:“让我去死,让我去死……”
郑莎一身紧身的短裙,踩着恨天高,刚从夜店回来,她优雅的往沙发上一坐,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圈烟圈,语气慵懒:“要死也行啊,等你死了,我们最多花一百万给你办一场风光的人人称赞的葬礼而已,我敢打赌不到三天,爸爸又会去他那些情妇那里风光快活了,然后再娶回其中一个情妇回来,享用家里所有的一切。而你以为死了,能改变什么,其余什么都改变不了。爷爷死后,这个家里是爸爸作主了,所以呢,你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分到一笔这辈子衣食无忧的财产,不过以后买奢侈品就不行了,当然爸爸也不会在节假日送你什么名贵的饰品了,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他会买给其他的女人。”
郑母突然不说话了,怔怔的看着郑莎,说道:“我不离婚。”
虽然郑父风流,但是每到节假日,生日,郑父都会安排公司的助理给家里的女眷买礼物,作为郑氏总裁的原配太太,郑母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一份。
所以说郑父看似风流无情,实际上场面活都做得挺好,哪怕把郑母关在一个笼子里当金丝雀养,他确实给的饲料都是最好的。
“我不离婚,莎莎,我不离婚。”郑母连连摇头。
“那你想寻死?”郑莎皱眉,目光冷冷的盯着郑母,这么多年了,要死早就死了,每回都闹,越闹,就越让郑父反感,可是郑母偏偏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
郑莎作为国内第一酒业巨头的龙煌酒业总裁的千金,从一出来就是家族里的宝贝,郑氏夫妇虽然关系不怎么好,郑父偶尔还会包养一些小明星,经常上头条,但是作为郑家的大小姐,郑父对郑莎还是把她捧在手心里的。
郑莎六岁的时候,碰上父亲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嫩模从奢侈品商店走出来,当时郑母牵着她,郑母冲上去就把小三的脸给抓花了。
郑莎一身粉色的公主裙站在那里,朝郑父招手,“爸比,你过来一下。”
郑父对郑莎的宠,那是祖传的,因为郑氏几代没出过一个女儿,郑父为难的看了一眼打斗的原配夫人和小三,于是走到了郑莎的面前,原本还一脸烦躁的表情,在见到郑莎之后,变成温柔起来,“莎莎,我的公主,今天这件事情一定不要告诉爷爷和大伯他们哦。”
郑父在竞争家族的总裁权,所以在家族里只要郑莎这个公主说句话,他那地位就完全完蛋了。
郑莎笑眯眯的看着郑父,说道:“我当然不会跟爷爷说,如果爸比被家族赶出去了,那我也得不到好处,我可不希望从小就跟着爸比流落街头,我还是想当小公主的。”
郑父满意的摸了摸郑莎的脸,“我家莎莎就是懂事,回头你也劝劝你妈咪,让她不要闹好不好?”
“那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呢,爸比我要一张银行卡,你每个月存十万在里面。”郑莎笑呵呵的说道。
“莎莎要这么钱做什么?”郑父不理解,当然如果真的能拿到家族的大权,别说每个月十万,就算是每个月一百万,他也是给得起的。
“我总得交些朋友的嘛。”郑莎从小就很会交际,而且出入的地方都是高档的地方,当然,陆宁那时候才一岁不到,郑大小姐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送了陆宁一条限量版的铂金小项圈。
后来陆宁才知道那是国外一家奢侈品公司新上市的宠物项圈,价值五十万。想来那个时候,郑莎大小姐也是费了心思的。
“好好好,爸比明天就给你办。”郑父承诺道。
郑莎朝郑父伸出手指头,“那就来拉一下勾勾,你要是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办到,我就会把这件事情告诉爷爷,让你和妈离婚,你净身出户,我谁也不跟,我跟着爷爷。”
郑父点了点头,“都听莎莎的。”
郑莎满意的点头,走到正在和小三打架的郑母面前,叫道:“你们别打了,爸比已经走了。”
小三一愣,手下一顿,被郑母抓了一把,郑母被郑莎拉出来,小三还想反扑的时候,被郑父一把拉住,吼道:“你想干什么?弄伤我的女儿怎么办?我跟你说过,你怎么闹都可以,就是在我家人面前,必须安安份份的,否则就给我滚。”
小三脸色白了白,捂着脸哭起来,“你为什么不帮我?”
“我现在就是在帮你。”郑父皱眉,拉着小三离开。
郑母还在后面歇斯底里,郑莎拍了拍郑母的,体贴道:“妈咪,就算爸比不要你了,我还要你,我会一直站在你的身边的,郑家的人都会站在你的这边。”
郑母抹着眼泪,抱着郑莎哭,“我苦命的女儿啊……”
郑莎也跟着一起哭,把新买的裙子都哭脏了,回到家又坑了郑父一笔,买了条新的。
于是每回郑母一闹,郑莎就把郑母拖到自己的房间里抱头哭。
当然这是十岁以前。
十岁以后,郑大小姐学的东西多了点,就开始给郑母讲利弊关系,郑母觉得要么离婚,要么就和外面的小三断绝关系,郑父发过几百回毒誓,都把这件事情给盖过去了,给郑母买个限量版的钻戒就把郑母给哄好了。
郑大小姐十八九岁的时候从国外上学,放假回来,在一家大型的购物广场碰上了郑父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广告小明星。
郑大小姐身边当时还带着几个富二代千金,还有她的几个仰慕者,郑父为了女儿的面子,故意装作不认识郑莎。
结果郑莎笑呵呵的去打招呼,还给她的朋友一一介绍,介绍到小三的时候,郑莎非常认真的说,“这是我爸包养的广告小明星,你们知道吗,就是那个拍巧克力的那个,广告上看起特清纯的**,你们看真人和电视上是不是也差不多啊。”
那小明星顿时脸都黑了,挽着郑父的手,一脸的尴尬。郑父挽着一个女儿辈的情人,一点了没觉得尴尬,反而笑呵呵的。
倒是郑莎那些富二代朋友们,突然有一个叫出来,指着那个广告小明星,惊道:“哦,我以前还是她的粉呢,看到要粉转路了。”
“必须是粉转黑啊。”另一个说道。
“胡说,什么人都黑,我们也没这么闲,莎莎,我们今天去哪儿啊。”
郑莎笑呵呵的说道:“当然是去最好的地方消费啦,我爸买单,你们怕什么。”说着又走到陆父的身边,说道:“爸,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有些少,你能不能多给我打个两百万?”
郑父愣了愣,看了一眼郑莎身后那些个和公司都有合作关系的客户公司家的子弟,点头,“好的,没问题。”
朋友们一个个的对郑父露出赞赏的表情来,“伯父就是豪气啊。”
“是啊,伯父真是大男人也。”
“莎莎,真羡慕你爸对你这么好。”
……
郑父荡漾了。
郑母在报纸看到郑父的新闻,在家里吵着要喝药**,由于闹得太过郑莎被家里的保姆给叫了回来。
郑母像个疯子一样坐在客厅的地上,面前还有一瓶倒在地上的安眠药,郑母的嘴里喃喃自语:“让我去死,让我去死……”
郑莎一身紧身的短裙,踩着恨天高,刚从夜店回来,她优雅的往沙发上一坐,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圈烟圈,语气慵懒:“要死也行啊,等你死了,我们最多花一百万给你办一场风光的人人称赞的葬礼而已,我敢打赌不到三天,爸爸又会去他那些情妇那里风光快活了,然后再娶回其中一个情妇回来,享用家里所有的一切。而你以为死了,能改变什么,其余什么都改变不了。爷爷死后,这个家里是爸爸作主了,所以呢,你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分到一笔这辈子衣食无忧的财产,不过以后买奢侈品就不行了,当然爸爸也不会在节假日送你什么名贵的饰品了,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他会买给其他的女人。”
郑母突然不说话了,怔怔的看着郑莎,说道:“我不离婚。”
虽然郑父风流,但是每到节假日,生日,郑父都会安排公司的助理给家里的女眷买礼物,作为郑氏总裁的原配太太,郑母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一份。
所以说郑父看似风流无情,实际上场面活都做得挺好,哪怕把郑母关在一个笼子里当金丝雀养,他确实给的饲料都是最好的。
“我不离婚,莎莎,我不离婚。”郑母连连摇头。
“那你想寻死?”郑莎皱眉,目光冷冷的盯着郑母,这么多年了,要死早就死了,每回都闹,越闹,就越让郑父反感,可是郑母偏偏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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