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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卡里还有那么多的存款,所以,那个没爹没妈、从小到大只靠做苦工赚生活费、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晚上只能睡在桥洞里的穷小子刘海,死了。
从此以后,宛若新生的,叫刘少。
白天,我开着车子满大街转悠,迎着路上那些行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怡然自得;晚上,出入在一些高档会所,时刻准备好几捆钞票在身边,去看那些漂亮小姐姐高歌艳舞,唱得好了,跳得棒了,便拿起钞票狂撒,要是觉得唱得不好,跳得太烂,我就会跺脚狂骂。有一次,有个油头粉脸的小子觉得我太吵,于是带了两个伙伴过来,说要让我闭嘴,结果我二话不说抄起几瓶酒,兜头就拍在他们三个头上,打得他们头破血流,那小子就嚷嚷着报警,结果我拿起几捆钞票重重砸在他身上,立马又闭嘴了。
这个社会啊,就是那么的怪异。
没有钱的人,在那些高档场所消费不起,顶有钱的人,又不屑在这里浪费时间,基本都是缩在豪华的别墅家里,请嫩模、邀明星,开一些不可描述的派对,自娱自乐;只有一些稍微有钱的,才会来这里夜夜笙歌似的炫耀,以及我这种算得上有着中等阶层存款的年轻人,在大呼小叫似的吆喝。
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看人不爽嘴脸的人,大多都是装大尾巴狼的傻叉,但敢在会所里大呼小叫、目中无人、而且没人敢管的,一般都是有钱人,比如我。
纵观整个市,能在我这种年纪就住豪房、开豪车,还有着上亿存款的年轻人,已经屈指可数了。所以换成是我,就敢到处耀武扬威,就敢目中无人,就敢随意撒泼,极少人敢招惹。
短短的一个星期,市中心这一带的夜市,就被我逛了个遍,有时候一天晚上泡几个会所,每次都邀上十个八个小姐姐一起,喝得烂醉如泥,最后又吐得不省人事。
有钱之后的我,心态已经彻底变了,再也算不得什么善人,谁要是敢在我面前括操,男的直接给他来一酒瓶,不服就开盖有奖,再来一瓶,女的如果长得不漂亮,一脚踹开,漂亮了,则甩给她一把钞票,问肯不肯陪酒?不看再甩一把,总会乖乖来挽我手臂了。毕竟深夜泡吧的女子,不是寂寞了专程来钓凯子的,就是一些不正经的风尘女孩,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她们不肯做的。当然,男人也一样,这段时间里,由于我的凶狠和野蛮已经恶名远播,同时在知道我非常有钱之后,一些两面三刀的年轻人就缠上了我,一口一个刘少,一口一个海哥,摇头乞尾,端的是自来熟。
当然,我通通都是来者不拒,总会带着这些勉强算得上狐朋狗友的年轻人,一起把酒寻欢,反正又不用他们花钱,不仅待遇好,还有一些性感的小姐姐作陪,别说平时帮我打架唬人什么的,非常卖力,哪怕我让他们去厕所吃一口屎,他们也绝不迟疑。
因为我花钱极其大方慷慨,为人“仗义”,当然主要还是心狠手辣,俨然一副恶霸模样,而且还是突然间冒出来的,所以富人圈子里,就流传出了我是个暴发户的说法,我对此并不介意,下面的小弟每每这么跟我说起,同时好奇问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我总会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毕竟,我确实就是个暴发户啊。
但是暴发户又如何,我有钱是事实,不爽你咬我啊?
就这样,在这种奢靡的生活中,又过去了好些日子。
而我的名字,也基本在那些高档会所里传遍了,男人大多见到我都会绕着走,反之女孩子则对我非常欢迎,一来喜欢我的钱,二来喜欢我的脸,哪怕我没有钱,光靠这张脸,也照样会有一大堆女人投怀送抱。
原以为,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天晚上,我在一家名叫“西施”的会所里,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有了,卡里还有那么多的存款,所以,那个没爹没妈、从小到大只靠做苦工赚生活费、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晚上只能睡在桥洞里的穷小子刘海,死了。
从此以后,宛若新生的,叫刘少。
白天,我开着车子满大街转悠,迎着路上那些行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怡然自得;晚上,出入在一些高档会所,时刻准备好几捆钞票在身边,去看那些漂亮小姐姐高歌艳舞,唱得好了,跳得棒了,便拿起钞票狂撒,要是觉得唱得不好,跳得太烂,我就会跺脚狂骂。有一次,有个油头粉脸的小子觉得我太吵,于是带了两个伙伴过来,说要让我闭嘴,结果我二话不说抄起几瓶酒,兜头就拍在他们三个头上,打得他们头破血流,那小子就嚷嚷着报警,结果我拿起几捆钞票重重砸在他身上,立马又闭嘴了。
这个社会啊,就是那么的怪异。
没有钱的人,在那些高档场所消费不起,顶有钱的人,又不屑在这里浪费时间,基本都是缩在豪华的别墅家里,请嫩模、邀明星,开一些不可描述的派对,自娱自乐;只有一些稍微有钱的,才会来这里夜夜笙歌似的炫耀,以及我这种算得上有着中等阶层存款的年轻人,在大呼小叫似的吆喝。
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看人不爽嘴脸的人,大多都是装大尾巴狼的傻叉,但敢在会所里大呼小叫、目中无人、而且没人敢管的,一般都是有钱人,比如我。
纵观整个市,能在我这种年纪就住豪房、开豪车,还有着上亿存款的年轻人,已经屈指可数了。所以换成是我,就敢到处耀武扬威,就敢目中无人,就敢随意撒泼,极少人敢招惹。
短短的一个星期,市中心这一带的夜市,就被我逛了个遍,有时候一天晚上泡几个会所,每次都邀上十个八个小姐姐一起,喝得烂醉如泥,最后又吐得不省人事。
有钱之后的我,心态已经彻底变了,再也算不得什么善人,谁要是敢在我面前括操,男的直接给他来一酒瓶,不服就开盖有奖,再来一瓶,女的如果长得不漂亮,一脚踹开,漂亮了,则甩给她一把钞票,问肯不肯陪酒?不看再甩一把,总会乖乖来挽我手臂了。毕竟深夜泡吧的女子,不是寂寞了专程来钓凯子的,就是一些不正经的风尘女孩,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她们不肯做的。当然,男人也一样,这段时间里,由于我的凶狠和野蛮已经恶名远播,同时在知道我非常有钱之后,一些两面三刀的年轻人就缠上了我,一口一个刘少,一口一个海哥,摇头乞尾,端的是自来熟。
当然,我通通都是来者不拒,总会带着这些勉强算得上狐朋狗友的年轻人,一起把酒寻欢,反正又不用他们花钱,不仅待遇好,还有一些性感的小姐姐作陪,别说平时帮我打架唬人什么的,非常卖力,哪怕我让他们去厕所吃一口屎,他们也绝不迟疑。
因为我花钱极其大方慷慨,为人“仗义”,当然主要还是心狠手辣,俨然一副恶霸模样,而且还是突然间冒出来的,所以富人圈子里,就流传出了我是个暴发户的说法,我对此并不介意,下面的小弟每每这么跟我说起,同时好奇问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我总会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毕竟,我确实就是个暴发户啊。
但是暴发户又如何,我有钱是事实,不爽你咬我啊?
就这样,在这种奢靡的生活中,又过去了好些日子。
而我的名字,也基本在那些高档会所里传遍了,男人大多见到我都会绕着走,反之女孩子则对我非常欢迎,一来喜欢我的钱,二来喜欢我的脸,哪怕我没有钱,光靠这张脸,也照样会有一大堆女人投怀送抱。
原以为,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天晚上,我在一家名叫“西施”的会所里,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