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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
“是不是有人发现了人贩子的踪迹,又来不及通知你,所以一路上留下了记号?”
老雷不愧是侦察兵出身,居然从我含糊不清的字里行间大概mo出了我的意思。
“对!对对对!具体情况我一时半会没法和你解释,确实有人发现了人贩子的行踪,他留给我的纸条上说他已经追着人贩子去了,路上给我留下了记号,但是没有说是什么样的记号,也没有说记号在哪儿”
“诶?是什么人?他怎么会发现人贩子的线索”
老雷更好奇了,这怪不得他好奇宝宝,面对这么没头没尾的表达,任何人都会云里雾里。
“老雷,我说过了,这个事情我真没法和你说清——这么说吧,这人是我们内部的卧底,别的我不能和你多讲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能搪塞的合理解释。
“哦,我当兵那会常用的记号是用石头在路边不起眼的地方堆一个特殊的形状,因为石头堆成的记号一个是不容易被发现,另一个是不容易被自然现象破坏。不过我们侦察连有几种统一的标识形状,比如三角型,或者圆形中间加一个点这类的。你们有约好的形状吗?我是说你们组织内部有统一的暗号标记吗?”老雷信了我的话,认定周双禧是我人民警察的英勇卧底。遂问我们警员内部是不是有特殊联络的暗号。
暗号?我哪知道什么暗号?
“雷叔,我真不知道,我和他不是一个部分的……”
我牵强的解释道,当然不是一个部分的,一个阴间一个阳间,这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
“哦,那要不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石堆?”老雷想了想按自己的经验建议道。
“我觉得不一定是石堆……”
我心里认为周双禧应该是附在人贩子团伙的某一个成员的的身上可能性比较大。从上次这个家伙附在发疯的孙小东身上看得出,这小子很喜欢和犯罪团伙成员打成一片。如此一来,肯定不会有时间给他在路边堆石头。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惊悸,这小子来阳界就是为了杀人取阳寿的。之前这么配合完全是因为摄于我和老罗公安的威慑。现在这小子附在了人贩子身上,简直可以算是如鱼得水了。就算他再怂,杀小孩也妥妥的。我忧心忡忡,我担心周双禧变节!这几乎是有九成可能会发生的事。这样说来,他还会给我留下记号吗?
就当我冷汗嗞嗞的往外冒的时候,突然听到那边的老雷招呼我道。
“二草!你过来看这个!”
我闻言连忙赶过去,现在的我,任何可能的线索都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只见老罗正蹲在地上研究什么,我跑近了一看,是半截铅笔。
“这是一截铅笔啊,怎么了?”
我看到铅笔很失望,这样的断铅笔虽然不是到处能捡到,但是这个明堂是镇上小孩的游乐场,每天放学,这里都会聚集上百号的小孩,发现一支断掉的铅笔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断痕是新的,也就是刚被折断没多久”
老雷拿起那支铅笔仔细的观察着说道。
“也许是那个小孩不小心搞断的”
我有些泄气的说道。
“我觉得不像,要折成这么短,要不就是成年人,要不就是小孩使出吃奶的力气,一个小孩没事玩命的弄断一支铅笔干嘛?”老雷皱着眉头说道。
那个时代物质贫乏,小学生对待铅笔很爱护,绝对不会像现在的孩子那样不当一回事。铅笔对那个时代的小孩来说就相当于现在工薪家庭的小孩对待iphone差不多吧,除了土豪家的,那家的小孩会拿板砖去砸自己的爱疯?当然这个比喻不算很恰当,里面多少有夸张的成分,我只是想说明在那个时代,虽然小孩不会把铅笔视作宝贝,但是如果弄坏或者弄丢的话,家长少不了得棍棒教育一番,除非是不小心弄丢或者弄断,正常的小孩很少会去主动破坏自己的铅笔。如果再往前推个几年,即使是成年人拿着一支铅笔都会用得非常的节省。
楚。
“是不是有人发现了人贩子的踪迹,又来不及通知你,所以一路上留下了记号?”
老雷不愧是侦察兵出身,居然从我含糊不清的字里行间大概mo出了我的意思。
“对!对对对!具体情况我一时半会没法和你解释,确实有人发现了人贩子的行踪,他留给我的纸条上说他已经追着人贩子去了,路上给我留下了记号,但是没有说是什么样的记号,也没有说记号在哪儿”
“诶?是什么人?他怎么会发现人贩子的线索”
老雷更好奇了,这怪不得他好奇宝宝,面对这么没头没尾的表达,任何人都会云里雾里。
“老雷,我说过了,这个事情我真没法和你说清——这么说吧,这人是我们内部的卧底,别的我不能和你多讲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能搪塞的合理解释。
“哦,我当兵那会常用的记号是用石头在路边不起眼的地方堆一个特殊的形状,因为石头堆成的记号一个是不容易被发现,另一个是不容易被自然现象破坏。不过我们侦察连有几种统一的标识形状,比如三角型,或者圆形中间加一个点这类的。你们有约好的形状吗?我是说你们组织内部有统一的暗号标记吗?”老雷信了我的话,认定周双禧是我人民警察的英勇卧底。遂问我们警员内部是不是有特殊联络的暗号。
暗号?我哪知道什么暗号?
“雷叔,我真不知道,我和他不是一个部分的……”
我牵强的解释道,当然不是一个部分的,一个阴间一个阳间,这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
“哦,那要不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石堆?”老雷想了想按自己的经验建议道。
“我觉得不一定是石堆……”
我心里认为周双禧应该是附在人贩子团伙的某一个成员的的身上可能性比较大。从上次这个家伙附在发疯的孙小东身上看得出,这小子很喜欢和犯罪团伙成员打成一片。如此一来,肯定不会有时间给他在路边堆石头。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惊悸,这小子来阳界就是为了杀人取阳寿的。之前这么配合完全是因为摄于我和老罗公安的威慑。现在这小子附在了人贩子身上,简直可以算是如鱼得水了。就算他再怂,杀小孩也妥妥的。我忧心忡忡,我担心周双禧变节!这几乎是有九成可能会发生的事。这样说来,他还会给我留下记号吗?
就当我冷汗嗞嗞的往外冒的时候,突然听到那边的老雷招呼我道。
“二草!你过来看这个!”
我闻言连忙赶过去,现在的我,任何可能的线索都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只见老罗正蹲在地上研究什么,我跑近了一看,是半截铅笔。
“这是一截铅笔啊,怎么了?”
我看到铅笔很失望,这样的断铅笔虽然不是到处能捡到,但是这个明堂是镇上小孩的游乐场,每天放学,这里都会聚集上百号的小孩,发现一支断掉的铅笔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断痕是新的,也就是刚被折断没多久”
老雷拿起那支铅笔仔细的观察着说道。
“也许是那个小孩不小心搞断的”
我有些泄气的说道。
“我觉得不像,要折成这么短,要不就是成年人,要不就是小孩使出吃奶的力气,一个小孩没事玩命的弄断一支铅笔干嘛?”老雷皱着眉头说道。
那个时代物质贫乏,小学生对待铅笔很爱护,绝对不会像现在的孩子那样不当一回事。铅笔对那个时代的小孩来说就相当于现在工薪家庭的小孩对待iphone差不多吧,除了土豪家的,那家的小孩会拿板砖去砸自己的爱疯?当然这个比喻不算很恰当,里面多少有夸张的成分,我只是想说明在那个时代,虽然小孩不会把铅笔视作宝贝,但是如果弄坏或者弄丢的话,家长少不了得棍棒教育一番,除非是不小心弄丢或者弄断,正常的小孩很少会去主动破坏自己的铅笔。如果再往前推个几年,即使是成年人拿着一支铅笔都会用得非常的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