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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越发的急,一急之下,索性从头说起,拼了命的想要让他相信自己。说到最后,她的喉咙破了音,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疯婆子,吐出最后一个字后,她的嘴角积了白沫,竟然说得发了喘。
唯一的这位听众一直沉默,直到她把话说尽了,他才答道:“我对你的故事,兴趣不大。但是你死了,他可还在牢里活着。你死了,难道你亏欠他的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说到这里,他皱着眉头笑了一下:“你这不是还账,你这是赖账。你死,也是为了你自己而死,不是为了他死。”
傲雪垂下头去,知道这人说得有道理,自己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就是犯了大错、无可弥补,于是打算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显着她有情有义,是个知耻的。
而她往河里一沉,岸上的事情她就全不管了,金效坤若是死在了牢里,金家如今只怕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不会有,她匆匆忙忙的将自己喂了鱼,无依无靠的金效坤也只能是落在城外的乱葬岗上喂给狗了。
那人转身继续向外走,且走且道:“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
傲雪把外头的衣裳脱了,搭在了椅背和桌面上晾着,贴身的小衣裳,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脱,决定用体温把它们烘干。穿上那一身粗布衣裤,她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因为是刚落水就被拽了上去,所以头脸倒还干净。
走过去打开房门,她小声说道:“先生,您请进来吧。”
那人进了来,她又说道:“先生,多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您那一番话,说的有道理,我听进心里去了。”
那人听了,倒是淡然:“那就好。”
“那个……我娘家姓连,连傲雪,还未请教先生的尊姓大名。”
他答道:“敝姓施,施新月。”说到这里,他见了傲雪那个期期艾艾的样子,忽然明白了点什么:“今晚你可以在这里住,我出去另找地方。等明早你的衣裳干了,你尽管回家去,不必等我回来,也不必再来谢我。”
傲雪一听,连忙摆了手:“别,要走也是我走,我娘家就住在这城里,我……我有娘家的。”
施新月摇摇头,转身出门去了。旅馆旁边有个澡堂子,足可以让他暖暖和和的打发一夜光阴,正好他那长袍也是泥水淋漓,他自己也冷得够呛。
坐在一池子热水里,施新月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恩公的前太太。这真得算是巧合,因为他并不是天天都有闲心到护城河边散步,他昨天只是太无聊了,才出去练了练腿脚。
他自己是死过一场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宝贵,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当初的老路。连傲雪那话,字字泣血,听起来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因为她这一场死去活来,为的全是那个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妇。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她心里越发的急,一急之下,索性从头说起,拼了命的想要让他相信自己。说到最后,她的喉咙破了音,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疯婆子,吐出最后一个字后,她的嘴角积了白沫,竟然说得发了喘。
唯一的这位听众一直沉默,直到她把话说尽了,他才答道:“我对你的故事,兴趣不大。但是你死了,他可还在牢里活着。你死了,难道你亏欠他的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说到这里,他皱着眉头笑了一下:“你这不是还账,你这是赖账。你死,也是为了你自己而死,不是为了他死。”
傲雪垂下头去,知道这人说得有道理,自己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就是犯了大错、无可弥补,于是打算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显着她有情有义,是个知耻的。
而她往河里一沉,岸上的事情她就全不管了,金效坤若是死在了牢里,金家如今只怕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不会有,她匆匆忙忙的将自己喂了鱼,无依无靠的金效坤也只能是落在城外的乱葬岗上喂给狗了。
那人转身继续向外走,且走且道:“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
傲雪把外头的衣裳脱了,搭在了椅背和桌面上晾着,贴身的小衣裳,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脱,决定用体温把它们烘干。穿上那一身粗布衣裤,她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因为是刚落水就被拽了上去,所以头脸倒还干净。
走过去打开房门,她小声说道:“先生,您请进来吧。”
那人进了来,她又说道:“先生,多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您那一番话,说的有道理,我听进心里去了。”
那人听了,倒是淡然:“那就好。”
“那个……我娘家姓连,连傲雪,还未请教先生的尊姓大名。”
他答道:“敝姓施,施新月。”说到这里,他见了傲雪那个期期艾艾的样子,忽然明白了点什么:“今晚你可以在这里住,我出去另找地方。等明早你的衣裳干了,你尽管回家去,不必等我回来,也不必再来谢我。”
傲雪一听,连忙摆了手:“别,要走也是我走,我娘家就住在这城里,我……我有娘家的。”
施新月摇摇头,转身出门去了。旅馆旁边有个澡堂子,足可以让他暖暖和和的打发一夜光阴,正好他那长袍也是泥水淋漓,他自己也冷得够呛。
坐在一池子热水里,施新月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恩公的前太太。这真得算是巧合,因为他并不是天天都有闲心到护城河边散步,他昨天只是太无聊了,才出去练了练腿脚。
他自己是死过一场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宝贵,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当初的老路。连傲雪那话,字字泣血,听起来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因为她这一场死去活来,为的全是那个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妇。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