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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看得出,她十分辛苦。
我走过去,轻轻环住她,轻声告诉她是由于麻醉药的缘故,不用太过担心。
林小曼颤抖着身躯嗯了一声,似乎很享受拥抱的感觉,我想,这个时候,无论哪个女人,都希望有个宽厚,或者不那么宽厚的肩膀来依靠。
到吃饭时间,我出去找了个馆子点了几个小菜打包回来,林小曼已经好了很多,话渐渐多了起来,看得出,她眉间的些许哀愁渐渐淡去。
我们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林小曼环住我的手臂,回头看着这个不大不小医院,说道:“以后,再也不要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我笑道:“呵呵,这个地方,也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
林小曼说道:“还不是怪你。”随即低下头,小脸羞红,不胜娇媚。
由于林小曼需要养身体,所以我把她带到了萧蓝的小洋房里面,平日里,我们就呆在屋里看电视,一步接一步地看红得一塌糊涂的韩剧,我起先对此类节目十分不感冒,但此时的林小曼最大,自然也只能依着她。
夜色来临,我们会手牵手留恋在这个以阴郁著称的城市,迷醉的夜火点燃了这个城市红男绿女的欲望。
到处是啤酒、火锅、莺歌燕舞的景象,我开始有点相信,这便是所谓的太平盛世了。
晚上,我们当然没有啪啪啪,虽然我和她都很想,但一来医生嘱咐,三个月内万不能干那事,二来我的禽兽功夫还未到家,实在不忍心而为之。
不得不承认,林小曼依旧是之前的那个林小曼。
每每这种时刻,林小曼看出我的欲/火难忍,起先会用手,后来改为向岛国友人学习,用嘴帮我泻火。
和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相处三个月,不能灵肉相通,无论如何都是件难熬的事,于是林小曼便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记得那天看完大结局,林小曼扬起头对说道:“周伟,在这边过年不好玩,不如你跟我回老家怎么样?”
可能是对于林小曼心里的愧疚吧,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林小曼,跟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
其实说白了,就是她爷爷家,林小曼说是她爷爷身体不好需要陪,其实我知道,林小曼只是不好意思把我带回她家而已,其实,我也觉得,我们还没有到那种见家长的程度。
我是个喜好山水之人,林小曼爷爷住的地方山清水秀,身畔又有佳人相陪,想我周伟既不高大帅气又不能挥金如土,人生能得此际遇,实属踩了狗屎。
也许是在老家的关系,林小曼也是显得比在城市开朗很多,一个早上叽叽喳喳嚷嚷个不停,不久我们便从她家里搬来小锅,一大堆蔬菜,土豆、白菜、黄瓜,莴笋,清一色绿色蔬菜。
最让我开心的是,林小曼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几朵野生蘑菇,我原先以为,这东西,只有我们家才有。
林小曼还让我用挂衣杆从厨房的梁上取下一截老腊肉,这就是我们过来后的第一顿饭,自己野炊,其实还是挺惬意的。
把东西拿到水库边,林小曼便开始分工,我负责上山拾柴火,她则用水库里的水把菜洗干净。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便知晓一个女人的特性,那便是,由于女人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她们总是喜欢发号司令,特别是在自己亲密的人面前。
我起身上山,边心不在焉的捡拾柴火,边在想,几万年前,当我们还是猴子的时候,不就是这样生活的。
如若能跟林小曼长相厮守于此,倒也是件快活的事情。
十多年寒窗苦读,要我们舍弃繁华都市,偏居这荒山野岭,需要莫大的勇气。
不过我跟林小曼早就厌倦了都市生活,厌倦了勾心斗角,也厌倦了生离死别。
那一晚,我们在野外缠绵了三次,累了,就摊在草地上,看着头顶的星河,我怀里抱着林小曼,我轻声问道:“小曼,你以后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
“会的。”
“那以后,我们就一起生活在这里吧。”
林小曼点了点头,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然后便像只猫咪一样钻进了我的胸膛。
那一晚,星河灿烂,明月长照大地……
(全书完)
珠,看得出,她十分辛苦。
我走过去,轻轻环住她,轻声告诉她是由于麻醉药的缘故,不用太过担心。
林小曼颤抖着身躯嗯了一声,似乎很享受拥抱的感觉,我想,这个时候,无论哪个女人,都希望有个宽厚,或者不那么宽厚的肩膀来依靠。
到吃饭时间,我出去找了个馆子点了几个小菜打包回来,林小曼已经好了很多,话渐渐多了起来,看得出,她眉间的些许哀愁渐渐淡去。
我们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林小曼环住我的手臂,回头看着这个不大不小医院,说道:“以后,再也不要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我笑道:“呵呵,这个地方,也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
林小曼说道:“还不是怪你。”随即低下头,小脸羞红,不胜娇媚。
由于林小曼需要养身体,所以我把她带到了萧蓝的小洋房里面,平日里,我们就呆在屋里看电视,一步接一步地看红得一塌糊涂的韩剧,我起先对此类节目十分不感冒,但此时的林小曼最大,自然也只能依着她。
夜色来临,我们会手牵手留恋在这个以阴郁著称的城市,迷醉的夜火点燃了这个城市红男绿女的欲望。
到处是啤酒、火锅、莺歌燕舞的景象,我开始有点相信,这便是所谓的太平盛世了。
晚上,我们当然没有啪啪啪,虽然我和她都很想,但一来医生嘱咐,三个月内万不能干那事,二来我的禽兽功夫还未到家,实在不忍心而为之。
不得不承认,林小曼依旧是之前的那个林小曼。
每每这种时刻,林小曼看出我的欲/火难忍,起先会用手,后来改为向岛国友人学习,用嘴帮我泻火。
和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相处三个月,不能灵肉相通,无论如何都是件难熬的事,于是林小曼便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
记得那天看完大结局,林小曼扬起头对说道:“周伟,在这边过年不好玩,不如你跟我回老家怎么样?”
可能是对于林小曼心里的愧疚吧,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林小曼,跟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
其实说白了,就是她爷爷家,林小曼说是她爷爷身体不好需要陪,其实我知道,林小曼只是不好意思把我带回她家而已,其实,我也觉得,我们还没有到那种见家长的程度。
我是个喜好山水之人,林小曼爷爷住的地方山清水秀,身畔又有佳人相陪,想我周伟既不高大帅气又不能挥金如土,人生能得此际遇,实属踩了狗屎。
也许是在老家的关系,林小曼也是显得比在城市开朗很多,一个早上叽叽喳喳嚷嚷个不停,不久我们便从她家里搬来小锅,一大堆蔬菜,土豆、白菜、黄瓜,莴笋,清一色绿色蔬菜。
最让我开心的是,林小曼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几朵野生蘑菇,我原先以为,这东西,只有我们家才有。
林小曼还让我用挂衣杆从厨房的梁上取下一截老腊肉,这就是我们过来后的第一顿饭,自己野炊,其实还是挺惬意的。
把东西拿到水库边,林小曼便开始分工,我负责上山拾柴火,她则用水库里的水把菜洗干净。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便知晓一个女人的特性,那便是,由于女人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她们总是喜欢发号司令,特别是在自己亲密的人面前。
我起身上山,边心不在焉的捡拾柴火,边在想,几万年前,当我们还是猴子的时候,不就是这样生活的。
如若能跟林小曼长相厮守于此,倒也是件快活的事情。
十多年寒窗苦读,要我们舍弃繁华都市,偏居这荒山野岭,需要莫大的勇气。
不过我跟林小曼早就厌倦了都市生活,厌倦了勾心斗角,也厌倦了生离死别。
那一晚,我们在野外缠绵了三次,累了,就摊在草地上,看着头顶的星河,我怀里抱着林小曼,我轻声问道:“小曼,你以后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
“会的。”
“那以后,我们就一起生活在这里吧。”
林小曼点了点头,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然后便像只猫咪一样钻进了我的胸膛。
那一晚,星河灿烂,明月长照大地……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