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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 引喻难也。如世间人称见外者。必待出门方名人见。若人居室。门岂自见。门眼也。人心也。汝称眼见。理恐不然
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举事破也。若眼名见。死者眼存。心识离体。岂说有见。有见非死。死必无见。称见在眼。不其谬哉 二一多遍局非理破二。一总征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一多心体也。遍局身体也。余文可知 二别破二。一一体多体义失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破一也。心体若一。四处咸同。一支受触。四应俱觉。设许俱觉。失本触处。故云无在。若觉元所触处。一体之义岂存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破多也。汝心惟一。岂合言多。若许多心。汝亦多体。多体之内谁为阿难。故云何体为汝 二遍与不遍理非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时四支应觉。故云同前
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破不遍也。若汝执心不遍身者。头足之触同时而下。一合有觉。一当不知。今汝咸知。孰成不遍。故云今汝不然 二结破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六破中间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引教文也)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 合教理。也不相知者。合云外又相知。恐文误耳
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正立中也 二据理推破二。一推破二。一就身处以随破二。一定其中位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若心在中。中应无惑。必有所在。何者为中。故举身处以定中位 二随计斥破二。一在身无中破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若汝于身立中位者。身有中边。若居身中。与内何别。应合见内。若就身边。边则非中。便有自语相违过也 二在处不定破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若身外处立中位者。必须约表。何处是中。若不可表。即毕竟无。犹如兔角。若可表示。即成不定。东西南北皆可道故。能表既乱。心应混杂。理应不然 二托根境以立中二。一立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身处二种。非我立意。眼色为缘生眼识者。岂非尊言。今约根境两楹之间。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云分别 二破二。一总征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以此为中。为复兼带根尘二法。为不尔耶 二别破二。一破兼二。一若兼成杂破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 因心所兼。根尘相杂。尘亦分别。根亦无知。物即尘也。体即根也 二不杂非中破
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今若不杂。物自无知。体自照境。宛成相敌。但有二相。中云何存 二破不兼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不兼根故。名为非知。不兼境故。名非不知。二义既非。将何以表心之体性。体性不有。中位自无 二结破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七破无著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既非内外中间。即知心无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无体令识本真。如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无。妄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谬指其文。妄立无著。便谓合教。举世修行多作此计。但一切时都无所著即我真心。而不知执此无著亦是妄想。楞伽云。无心为心量。我说为心量。故下破之 二据理推破二。一破二。一牒计双征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像。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 汝言一切无著。一切不出水陆空行。即汝无著之心。决定于彼一切法上。为在不在。在即着也。若在不在。二俱有过。如下破之 二展转推破三。一不在同无破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着 无者不在也。若此决定不着诸法。何处是心名为不着。便同世间龟毛兔角毕竟无体。体既全无。而欲名谁为不着耶 二有体成着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无 若此不着之心是有体者。则不可言不在一切。无犹不在也 三双指二过结责前非
无相则无 指初过也。无即不在也。相即一切也。不在诸相。则是无体。如兔角等
非无即相 指次过也。非无有体也。体若必有。即在一切。故云即相
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结前非也。相若有心。则名为着。云何妄立不着义耶 二结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计虽复万差。因依之处不过此七。欲推妄体。先破所依。其犹城陷则贼亡巢倾则卵覆。征虽有七。处则唯五。第四第七无别处故。随合无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详之可见 次破妄显真二。一破妄心显真心三。一阿难伸请二。一责躬遭难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 此下皆咨求法要恭敬之仪也。梵汉两仪。听众咸坐。欲有请问。从座而作。如礼请益则起。更端则起。将有承听。必须复坐。经有退坐一面。儒有居与汝言。皆令摄仪受法无谬也。言座起者。从法空体起悲济用也
偏袒右肩 袒肉袒也。致敬之极。西方俗仪。见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随此用。然此以表将荷大法之重担耳
右膝着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证入故。皆言右者。顺而无逆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业
恭敬 意业也。谨肃曰恭。仰重曰敬
而白佛... -->>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 引喻难也。如世间人称见外者。必待出门方名人见。若人居室。门岂自见。门眼也。人心也。汝称眼见。理恐不然
则诸已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举事破也。若眼名见。死者眼存。心识离体。岂说有见。有见非死。死必无见。称见在眼。不其谬哉 二一多遍局非理破二。一总征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一多心体也。遍局身体也。余文可知 二别破二。一一体多体义失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破一也。心体若一。四处咸同。一支受触。四应俱觉。设许俱觉。失本触处。故云无在。若觉元所触处。一体之义岂存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破多也。汝心惟一。岂合言多。若许多心。汝亦多体。多体之内谁为阿难。故云何体为汝 二遍与不遍理非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时四支应觉。故云同前
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破不遍也。若汝执心不遍身者。头足之触同时而下。一合有觉。一当不知。今汝咸知。孰成不遍。故云今汝不然 二结破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六破中间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引教文也)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 合教理。也不相知者。合云外又相知。恐文误耳
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正立中也 二据理推破二。一推破二。一就身处以随破二。一定其中位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若心在中。中应无惑。必有所在。何者为中。故举身处以定中位 二随计斥破二。一在身无中破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若汝于身立中位者。身有中边。若居身中。与内何别。应合见内。若就身边。边则非中。便有自语相违过也 二在处不定破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若身外处立中位者。必须约表。何处是中。若不可表。即毕竟无。犹如兔角。若可表示。即成不定。东西南北皆可道故。能表既乱。心应混杂。理应不然 二托根境以立中二。一立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身处二种。非我立意。眼色为缘生眼识者。岂非尊言。今约根境两楹之间。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云分别 二破二。一总征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以此为中。为复兼带根尘二法。为不尔耶 二别破二。一破兼二。一若兼成杂破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 因心所兼。根尘相杂。尘亦分别。根亦无知。物即尘也。体即根也 二不杂非中破
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今若不杂。物自无知。体自照境。宛成相敌。但有二相。中云何存 二破不兼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不兼根故。名为非知。不兼境故。名非不知。二义既非。将何以表心之体性。体性不有。中位自无 二结破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七破无著二。一引经成立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既非内外中间。即知心无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无体令识本真。如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无。妄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谬指其文。妄立无著。便谓合教。举世修行多作此计。但一切时都无所著即我真心。而不知执此无著亦是妄想。楞伽云。无心为心量。我说为心量。故下破之 二据理推破二。一破二。一牒计双征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像。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 汝言一切无著。一切不出水陆空行。即汝无著之心。决定于彼一切法上。为在不在。在即着也。若在不在。二俱有过。如下破之 二展转推破三。一不在同无破
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着 无者不在也。若此决定不着诸法。何处是心名为不着。便同世间龟毛兔角毕竟无体。体既全无。而欲名谁为不着耶 二有体成着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无 若此不着之心是有体者。则不可言不在一切。无犹不在也 三双指二过结责前非
无相则无 指初过也。无即不在也。相即一切也。不在诸相。则是无体。如兔角等
非无即相 指次过也。非无有体也。体若必有。即在一切。故云即相
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结前非也。相若有心。则名为着。云何妄立不着义耶 二结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计虽复万差。因依之处不过此七。欲推妄体。先破所依。其犹城陷则贼亡巢倾则卵覆。征虽有七。处则唯五。第四第七无别处故。随合无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详之可见 次破妄显真二。一破妄心显真心三。一阿难伸请二。一责躬遭难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 此下皆咨求法要恭敬之仪也。梵汉两仪。听众咸坐。欲有请问。从座而作。如礼请益则起。更端则起。将有承听。必须复坐。经有退坐一面。儒有居与汝言。皆令摄仪受法无谬也。言座起者。从法空体起悲济用也
偏袒右肩 袒肉袒也。致敬之极。西方俗仪。见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随此用。然此以表将荷大法之重担耳
右膝着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证入故。皆言右者。顺而无逆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业
恭敬 意业也。谨肃曰恭。仰重曰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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