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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就在她看着他失神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对她粲齿一笑,声音温浅又深重,“谢芳华,我说这么多,你可明白了?你是我一直要等的,要换的,要夺的,要守的唯一。若是你这一生不能相好与我,那么,沉浮一世,我只能拉着你去碧落九泉了。”
谢芳华看着秦铮的后背,少年如今虽然功力仅剩微薄,褪去了在她面前惯有的霸道戏谑调笑发怒轻狂隽傲不羁深沉等等情绪,他只是个不足弱冠的少年,长身玉立,静如碧天崖的飘雪。那些他谈止间的岁月印迹,刻得如月光落下的清辉。灼灼其华。
“后来,他总算是收下了我这个徒弟。我正式拜了师。”秦铮声音轻轻的,如九天上的浮云,看着轻如棉絮,但实则重重叠叠地厚实,“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是我想求什么,那么,就先脱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来换。就算我的血换得的东西再多,我也只能选一样。浮浮尘世,我能守住这一样,便不错了。”
谢芳华有些想笑,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这一刻,比起普云大师那沽名钓誉的老和尚,紫云不止是高了几个天阶。这样的师父,能够被秦铮遇到了,是他的福气。
“后来,我又去摸鱼,也用了同样的办法,鱼闻到血腥,蜂拥而至。”秦铮笑了一声,“这一回,我只选了一只又肥又美的带了回去。他烤鱼时,原也不给我吃。还是我死活抢夺,夺了一口。”
谢芳华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碧天崖,没说话。
“我当时已经饿了三日夜,便说那是我抓的鸟肉,按理应该给我吃。”秦铮忽然扬了一下尾音,话音一转,又沉暗莫名,“他道,就算我亲手抓到手里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自己的。”
谢芳华微微抬眼,不太懂这各种深意。
秦铮似乎就等着她问,不回头,淡声道,“后来我抓住了不止一只风灵雀,跑回了山洞,见到了师父。我将那些风灵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说他只要我抓一只,我却抓来这么多。如此贪心,岂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只,将其余的风灵雀都扔了。他却拿起那只风灵雀,退了毛,放在火炉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后,他拿起来吃了。看都没看我一眼。”
见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他都没在说声,她看着他锦袍清逸,想着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谢芳华怔了怔,想着他说一只受伤的兔子想跑,最后被风灵雀群起而啄之,最后变得一动不动。风灵雀围攻饮血。而他既然引了风灵雀,那么饮鸩岂能止渴?风灵雀怎么会不围攻他?当时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风灵雀给困住了。
“当时,我只咬破了一个小窟窿,可是却被那些风灵雀围攻,啄得这两只手都是窟窿。”秦铮笑了一声,撤回手,向前走去。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是傻鱼。我刚靠近,鱼便比我眼睛目光扫过还快地跑了。”
谢芳华目光看向那座碧天崖,随着他的声音跟着他似乎经历了当年的拜师情形。
“伤好之后,我央求拜他为师,他不允,我就在碧天崖封顶对着他的洞口跪了三日。后来,也许是我诚心打动了他,或许他真需要有人传他衣钵。于是,他开出了一个条件。”秦铮依旧望着碧天崖的山峰,语气轻轻浅浅,却悠久迟远,“他要我赤手赤脚地抓一只鸟,赤手赤脚地摸一只鱼来给他。”
谢芳华看着秦铮,南秦京城甚至天下从那时候开始传秦铮自此性情孤僻,生人勿进,原来原因是这个。也是,生死一线,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后,他若是还将自己当成是英亲王府嫡子,只这一个身份却能够让他一生无忧的话,那么他不是傻子就是呆子。
“后来,在我奄奄一息,自以为这一生完了的时候。他救了我。”秦铮撇开头,看向碧天崖之巅,高耸入云的山崖,在晚霞的余晖下如一面通天屏风。他声音幽幽,“回到英亲王府,我赶走了娘亲给我安排的前呼后拥的仆从侍婢,落梅居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来,也就只放进了一个听言而已。”
谢芳华从中体味到他当年九死一生时何等的无能无力,她曾经也体会过那种无能无力,无名山无数次,她几乎认为这一生也回不来京城了。曾经以为,什么挑起忠勇侯府重担,使得忠勇侯府永葆荣华,使得爷爷、哥哥平安,那都是一句空谈和痴心妄想。
“身边没有皇祖母,没有我娘,没有随从,没有证明身份的令牌。没有一大堆侍卫前呼后拥,英亲王府嫡子也不过是任人随意能碾死的蝼蚁。”秦铮一字一句地道,“甚至,扔在乱葬岗上,看着天空的星辰,一闪一闪,仅能看着,却远在天边,抬手去够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谢芳华被他眸中低沉沉的情绪看得一怔,一时无言。
“后来,我渐渐忘了有那么一个道士,对我说过那么一段话。”秦铮声音忽然低了些,沉了沉,回转头,看着谢芳华道,“直到过了三年,也就是八年前。我算是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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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看着他失神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对她粲齿一笑,声音温浅又深重,“谢芳华,我说这么多,你可明白了?你是我一直要等的,要换的,要夺的,要守的唯一。若是你这一生不能相好与我,那么,沉浮一世,我只能拉着你去碧落九泉了。”
谢芳华看着秦铮的后背,少年如今虽然功力仅剩微薄,褪去了在她面前惯有的霸道戏谑调笑发怒轻狂隽傲不羁深沉等等情绪,他只是个不足弱冠的少年,长身玉立,静如碧天崖的飘雪。那些他谈止间的岁月印迹,刻得如月光落下的清辉。灼灼其华。
“后来,他总算是收下了我这个徒弟。我正式拜了师。”秦铮声音轻轻的,如九天上的浮云,看着轻如棉絮,但实则重重叠叠地厚实,“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是我想求什么,那么,就先脱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来换。就算我的血换得的东西再多,我也只能选一样。浮浮尘世,我能守住这一样,便不错了。”
谢芳华有些想笑,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这一刻,比起普云大师那沽名钓誉的老和尚,紫云不止是高了几个天阶。这样的师父,能够被秦铮遇到了,是他的福气。
“后来,我又去摸鱼,也用了同样的办法,鱼闻到血腥,蜂拥而至。”秦铮笑了一声,“这一回,我只选了一只又肥又美的带了回去。他烤鱼时,原也不给我吃。还是我死活抢夺,夺了一口。”
谢芳华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碧天崖,没说话。
“我当时已经饿了三日夜,便说那是我抓的鸟肉,按理应该给我吃。”秦铮忽然扬了一下尾音,话音一转,又沉暗莫名,“他道,就算我亲手抓到手里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自己的。”
谢芳华微微抬眼,不太懂这各种深意。
秦铮似乎就等着她问,不回头,淡声道,“后来我抓住了不止一只风灵雀,跑回了山洞,见到了师父。我将那些风灵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说他只要我抓一只,我却抓来这么多。如此贪心,岂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只,将其余的风灵雀都扔了。他却拿起那只风灵雀,退了毛,放在火炉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后,他拿起来吃了。看都没看我一眼。”
见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他都没在说声,她看着他锦袍清逸,想着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谢芳华怔了怔,想着他说一只受伤的兔子想跑,最后被风灵雀群起而啄之,最后变得一动不动。风灵雀围攻饮血。而他既然引了风灵雀,那么饮鸩岂能止渴?风灵雀怎么会不围攻他?当时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风灵雀给困住了。
“当时,我只咬破了一个小窟窿,可是却被那些风灵雀围攻,啄得这两只手都是窟窿。”秦铮笑了一声,撤回手,向前走去。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是傻鱼。我刚靠近,鱼便比我眼睛目光扫过还快地跑了。”
谢芳华目光看向那座碧天崖,随着他的声音跟着他似乎经历了当年的拜师情形。
“伤好之后,我央求拜他为师,他不允,我就在碧天崖封顶对着他的洞口跪了三日。后来,也许是我诚心打动了他,或许他真需要有人传他衣钵。于是,他开出了一个条件。”秦铮依旧望着碧天崖的山峰,语气轻轻浅浅,却悠久迟远,“他要我赤手赤脚地抓一只鸟,赤手赤脚地摸一只鱼来给他。”
谢芳华看着秦铮,南秦京城甚至天下从那时候开始传秦铮自此性情孤僻,生人勿进,原来原因是这个。也是,生死一线,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后,他若是还将自己当成是英亲王府嫡子,只这一个身份却能够让他一生无忧的话,那么他不是傻子就是呆子。
“后来,在我奄奄一息,自以为这一生完了的时候。他救了我。”秦铮撇开头,看向碧天崖之巅,高耸入云的山崖,在晚霞的余晖下如一面通天屏风。他声音幽幽,“回到英亲王府,我赶走了娘亲给我安排的前呼后拥的仆从侍婢,落梅居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来,也就只放进了一个听言而已。”
谢芳华从中体味到他当年九死一生时何等的无能无力,她曾经也体会过那种无能无力,无名山无数次,她几乎认为这一生也回不来京城了。曾经以为,什么挑起忠勇侯府重担,使得忠勇侯府永葆荣华,使得爷爷、哥哥平安,那都是一句空谈和痴心妄想。
“身边没有皇祖母,没有我娘,没有随从,没有证明身份的令牌。没有一大堆侍卫前呼后拥,英亲王府嫡子也不过是任人随意能碾死的蝼蚁。”秦铮一字一句地道,“甚至,扔在乱葬岗上,看着天空的星辰,一闪一闪,仅能看着,却远在天边,抬手去够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谢芳华被他眸中低沉沉的情绪看得一怔,一时无言。
“后来,我渐渐忘了有那么一个道士,对我说过那么一段话。”秦铮声音忽然低了些,沉了沉,回转头,看着谢芳华道,“直到过了三年,也就是八年前。我算是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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