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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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的?力?量
一提到人生转折点,首先想到的就是偶然事件和突发事件。它们在人生旅途中像璀璨的星星一样,改变了人生的发展轨迹。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出现这样的事,我们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也无法夸大它们的重要性。在这些偶然事件中习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生到了一定阶段,人的个性已经形成,该经历的事已经经历过了,即便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具备,偶然性也不具备改变人生的能力。不过到了这个人生阶段,更要好好考虑考虑偶然性的重要性。
年轻人就喜欢冒险,以极大的热情试图在伦敦开辟一片新天地。认为伦敦的街道上铺满了黄金和财宝。正如有位“桂冠诗人”所写:
期待着未来带给我们激动人心的时刻,
像个孩子一样满腔热忱离开了故土,
夜晚走在昏暗的马路上,伦敦越来越近了,
他的灵魂早已飞到了伦敦,
借着路灯,他看见一大群人向伦敦蜂拥而去。
习惯是人生偶然事件发生的舞台,伦敦和其他地方相比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刺激性和挑战性。
让我们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说家的浪漫奇遇为例。一位贵族小姐的马惊了,载着她一路狂奔。这匹马很可能会跳下悬崖或跑上火车道被火车轧过去。即便是项羽再世,如果他不懂怎么降伏马,眼不明、手不快,不沉着、不冷静、不机智、不勇敢,机会还是不会垂青他。偏巧,这位小说家这些优点全具备。结果可想而知,贵族小姐以身相许,小说家成了她家的乘龙快婿。一座豪华别墅的财富史可以追溯到另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准确地说是学徒救美。一个学徒工跳进泰晤士河救起了他家美丽的小姐。他后来娶了她,又成了岳父的生意伙伴。这幢豪华别墅就是他后来盖的。在他勇敢地英雄救美之前,他一定有游泳的好习惯。如果他没做生意,没有生意头脑,没有好习惯投资扩大再生产,他也就没钱盖这么豪华的别墅。
一位演说家耐心地等待着机会。机会终于来了,他的妻子、孩子拽着他的衣角,求他竭尽全力好好抓住机会。他的演说极为圆满精彩,财富和名誉来了。埃尔登勋爵,早年名不见经传,那时他还叫约翰·斯科特。在阿克洛伊德和史密森一案中,他激情辩护,一夜成名。事后,审判长非常高兴,却竭力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年轻人,从此吃穿不愁了。”果然,这个年轻人后来成了国王的掌玺官。
只要有天时、地利、人和,好运就会突然从天而降。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时势未必能造出英雄。如果人无力利用机遇,那么机遇又有什么用呢?律师很多,但能成名的案子来了,却只能两手一摊告诉主审官,没有领导他们没法处理这件案子。只有一位律师站出来处理了这件很棘手的案子。不消说,他出名了。大夫必须经过长期的准备,当机会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能很熟练地应对急诊。这是才能展示的关键时刻,但机遇不能瞬间创造才能。所以有人即便有机会,也不能充分利用。有准备的人会自然而然地抓住机遇,走上了前台。有才能,没机会,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机会一到,他们成名是迟早的事。
如果你期盼生命中出现机遇,就要时刻做好准备等待机遇的出现。
积习是由一个个特定行为形成的。我曾经看过一条大河,非常宽广,足以容下整个海军驻扎停泊。这么大的河是很难渡过的,不过你却可以很容易地跨过一条小河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习惯绝非一天之内就形成的。习惯的力量难以控制,习惯一旦形成就无可阻挡。习惯是无数次地重复小动作形成的,也许在习惯形成初期我们还能有所作为。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让督导人生的伟大动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不注重细节最终会一点儿一点儿地走向死亡。《圣经》教导我们要一条一条地学习规矩,一项一项地遵守规则,一点一点地塑造我们的人生准则。《圣经》上还说,一个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小事上不忠心,大事上也不忠心。
我们参观过北方的大工厂,听着齿轮转动的嗡嗡声,机器相撞的当当声,看着工人们驾轻就熟地工作。那种工作就是孩子们熟练以后也能干。工人们敏捷地运用机器工作,灵巧地摆弄着丝线。很明显,他们干这活儿已经轻车熟路、想都不用想了。这就是习惯,习惯成自然。我们养成了习惯,但却不知道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习惯越是根深蒂固,越是不知不觉地按照习惯去做,也越容易看清为何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如果做每一件事都慢条斯理地考虑,就根本没时间做完既定工作。是习惯使我们动作敏捷、行为迅速的。我们无法分析每个行为的道理,探究每个行为的原因。但是,习惯一旦根深蒂固,我们还是能分析出行为产生的原因的。行为是习惯的结果,而习惯是规律的结果。正如豪森主任说的那样:“那些总是不自觉地习惯于快乐服从的人是受到上帝保佑的。他们全心全意、心甘情愿地为上帝效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干着该干的活,安逸地生活。”
如果我们遵从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信条,事事都探究一下本源,就会明白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讨论过何谓“习惯”。他们将习惯定义为熟练地做某事,或者倾向于做某事。习惯不单是反复做某些事的结果,也是根本不做某些事的结果。懒惰的习惯是由于不去做该做的事情养成的。自觉的行为变成了不自觉的行为,有意识的行为变成了无意识的行为。亚里士多德指出,想改掉既成习惯是很痛苦的。道德学家客观地评价习惯,认为习惯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读者刚开始有点儿糊涂,很快就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当读者们抵制了习惯的诱惑,没有实际去做什么坏事的时候,他们就错误地认为恶习的影响力减弱了。实际上,他们得当心这种满足心理,坚决地改掉恶习。坚持养成习惯,坚持也可以改掉习惯。也许有时日久生厌,没有坚持改掉坏习惯;有时没有条件满足习惯要求;有时改掉了一个坏习惯,又养成了另外一个坏习惯。哲学家们还讨论过是不是只有动物才有习惯。植物的环境适应性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根据现代科学研究,动物和人没有非常大的区别,人类驯服动物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习惯和本能的关系、习惯和群体的关系都是很有趣、很重要的课题。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祖先的习惯到底对我们产生了多大影响,我们又能对后代产生多大影响。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的习惯对别人的道德和生活到底能产生多大影响。这个课题就是返祖现象。例如,百分之五十的疾病具有遗传特征。也许你要问,什么是返祖现象?返祖现象就是后代具有远祖特征的倾向性。这个课题属于遗传学大课题中的一个小课题。达尔文先生多次著书阐述,达尔文的追随者们也反复就此课题著书立说。达尔文的《论动植物的驯化》举出了很多返祖的例子。他以三色紫罗兰、玫瑰、桑蚕、杂交动物、猪、鸽子、人和狗为例进行了说明。他还讲到奥地利皇帝们的相似性,并引用了尼布尔对古罗马皇室的评论。这两个皇族都有很奇怪的病,估计是种遗传病,就是孩子都会得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得的病。佩吉特先生说,年龄刚好一样时得病的比例大概是十分之九,十分之一得得要早一些。这是很让人头疼的返祖现象。如果人只继承祖先的优点就好了。沙夫茨伯里勋爵一站在祖先的肖像画下,你会一眼看出二者的惊人相似之处。他就好像他的祖先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伦敦以前有个人,据说是詹姆士二世的直系子孙。他看起来根本不像现代人,而像十七世纪的骑士。高尔顿先生在他那部名作中也证明聪明是可以遗传的,这也是为什么天才会反复出现的原因。这样的返祖现象还比较招人喜欢。具有预见性的医学理论提出,父母在某一特定年纪突发遗传病,医生就要特别关注到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因为他们也很有可能在此时得上遗传病。尽管现代医学已经能够治愈神经痛,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父母和孩子都会得上这种病。双目失明也是种可怕的遗传病,在一个病例中一个家族中有三十七人都是盲人。还有个家族有很厉害的头痛病,不过一到一定年龄就会不治而愈。
返祖现象还有很多重大的实际问题。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就是,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结婚,他们当然想要得到肯定的回答。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肺结核病患者可不可以结婚,很多例子证明他们可以。查尔斯·威廉姆斯大夫很诚恳地说:“他咨询过很多肺结核病患者,他们过得都很幸福。”大夫和朋友们是反对肺结核病患者们结婚的,认为将来孩子也会遗传肺结核病,但肺结核病患者们可不管那一套,他们只在乎他们的爱情。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老话“爱是自私的”。至于说到遗传病,我们也很奇怪地发现,遗传病家族中有的成员能终生健康、颐养天年,而有的成员却得了结核病等遗传病早早死去了。这说明了很多问... -->>
习?惯?的?力?量
一提到人生转折点,首先想到的就是偶然事件和突发事件。它们在人生旅途中像璀璨的星星一样,改变了人生的发展轨迹。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出现这样的事,我们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也无法夸大它们的重要性。在这些偶然事件中习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生到了一定阶段,人的个性已经形成,该经历的事已经经历过了,即便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具备,偶然性也不具备改变人生的能力。不过到了这个人生阶段,更要好好考虑考虑偶然性的重要性。
年轻人就喜欢冒险,以极大的热情试图在伦敦开辟一片新天地。认为伦敦的街道上铺满了黄金和财宝。正如有位“桂冠诗人”所写:
期待着未来带给我们激动人心的时刻,
像个孩子一样满腔热忱离开了故土,
夜晚走在昏暗的马路上,伦敦越来越近了,
他的灵魂早已飞到了伦敦,
借着路灯,他看见一大群人向伦敦蜂拥而去。
习惯是人生偶然事件发生的舞台,伦敦和其他地方相比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刺激性和挑战性。
让我们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说家的浪漫奇遇为例。一位贵族小姐的马惊了,载着她一路狂奔。这匹马很可能会跳下悬崖或跑上火车道被火车轧过去。即便是项羽再世,如果他不懂怎么降伏马,眼不明、手不快,不沉着、不冷静、不机智、不勇敢,机会还是不会垂青他。偏巧,这位小说家这些优点全具备。结果可想而知,贵族小姐以身相许,小说家成了她家的乘龙快婿。一座豪华别墅的财富史可以追溯到另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准确地说是学徒救美。一个学徒工跳进泰晤士河救起了他家美丽的小姐。他后来娶了她,又成了岳父的生意伙伴。这幢豪华别墅就是他后来盖的。在他勇敢地英雄救美之前,他一定有游泳的好习惯。如果他没做生意,没有生意头脑,没有好习惯投资扩大再生产,他也就没钱盖这么豪华的别墅。
一位演说家耐心地等待着机会。机会终于来了,他的妻子、孩子拽着他的衣角,求他竭尽全力好好抓住机会。他的演说极为圆满精彩,财富和名誉来了。埃尔登勋爵,早年名不见经传,那时他还叫约翰·斯科特。在阿克洛伊德和史密森一案中,他激情辩护,一夜成名。事后,审判长非常高兴,却竭力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年轻人,从此吃穿不愁了。”果然,这个年轻人后来成了国王的掌玺官。
只要有天时、地利、人和,好运就会突然从天而降。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时势未必能造出英雄。如果人无力利用机遇,那么机遇又有什么用呢?律师很多,但能成名的案子来了,却只能两手一摊告诉主审官,没有领导他们没法处理这件案子。只有一位律师站出来处理了这件很棘手的案子。不消说,他出名了。大夫必须经过长期的准备,当机会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能很熟练地应对急诊。这是才能展示的关键时刻,但机遇不能瞬间创造才能。所以有人即便有机会,也不能充分利用。有准备的人会自然而然地抓住机遇,走上了前台。有才能,没机会,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机会一到,他们成名是迟早的事。
如果你期盼生命中出现机遇,就要时刻做好准备等待机遇的出现。
积习是由一个个特定行为形成的。我曾经看过一条大河,非常宽广,足以容下整个海军驻扎停泊。这么大的河是很难渡过的,不过你却可以很容易地跨过一条小河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习惯绝非一天之内就形成的。习惯的力量难以控制,习惯一旦形成就无可阻挡。习惯是无数次地重复小动作形成的,也许在习惯形成初期我们还能有所作为。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让督导人生的伟大动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不注重细节最终会一点儿一点儿地走向死亡。《圣经》教导我们要一条一条地学习规矩,一项一项地遵守规则,一点一点地塑造我们的人生准则。《圣经》上还说,一个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小事上不忠心,大事上也不忠心。
我们参观过北方的大工厂,听着齿轮转动的嗡嗡声,机器相撞的当当声,看着工人们驾轻就熟地工作。那种工作就是孩子们熟练以后也能干。工人们敏捷地运用机器工作,灵巧地摆弄着丝线。很明显,他们干这活儿已经轻车熟路、想都不用想了。这就是习惯,习惯成自然。我们养成了习惯,但却不知道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习惯越是根深蒂固,越是不知不觉地按照习惯去做,也越容易看清为何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如果做每一件事都慢条斯理地考虑,就根本没时间做完既定工作。是习惯使我们动作敏捷、行为迅速的。我们无法分析每个行为的道理,探究每个行为的原因。但是,习惯一旦根深蒂固,我们还是能分析出行为产生的原因的。行为是习惯的结果,而习惯是规律的结果。正如豪森主任说的那样:“那些总是不自觉地习惯于快乐服从的人是受到上帝保佑的。他们全心全意、心甘情愿地为上帝效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干着该干的活,安逸地生活。”
如果我们遵从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信条,事事都探究一下本源,就会明白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讨论过何谓“习惯”。他们将习惯定义为熟练地做某事,或者倾向于做某事。习惯不单是反复做某些事的结果,也是根本不做某些事的结果。懒惰的习惯是由于不去做该做的事情养成的。自觉的行为变成了不自觉的行为,有意识的行为变成了无意识的行为。亚里士多德指出,想改掉既成习惯是很痛苦的。道德学家客观地评价习惯,认为习惯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读者刚开始有点儿糊涂,很快就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当读者们抵制了习惯的诱惑,没有实际去做什么坏事的时候,他们就错误地认为恶习的影响力减弱了。实际上,他们得当心这种满足心理,坚决地改掉恶习。坚持养成习惯,坚持也可以改掉习惯。也许有时日久生厌,没有坚持改掉坏习惯;有时没有条件满足习惯要求;有时改掉了一个坏习惯,又养成了另外一个坏习惯。哲学家们还讨论过是不是只有动物才有习惯。植物的环境适应性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根据现代科学研究,动物和人没有非常大的区别,人类驯服动物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习惯和本能的关系、习惯和群体的关系都是很有趣、很重要的课题。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祖先的习惯到底对我们产生了多大影响,我们又能对后代产生多大影响。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的习惯对别人的道德和生活到底能产生多大影响。这个课题就是返祖现象。例如,百分之五十的疾病具有遗传特征。也许你要问,什么是返祖现象?返祖现象就是后代具有远祖特征的倾向性。这个课题属于遗传学大课题中的一个小课题。达尔文先生多次著书阐述,达尔文的追随者们也反复就此课题著书立说。达尔文的《论动植物的驯化》举出了很多返祖的例子。他以三色紫罗兰、玫瑰、桑蚕、杂交动物、猪、鸽子、人和狗为例进行了说明。他还讲到奥地利皇帝们的相似性,并引用了尼布尔对古罗马皇室的评论。这两个皇族都有很奇怪的病,估计是种遗传病,就是孩子都会得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得的病。佩吉特先生说,年龄刚好一样时得病的比例大概是十分之九,十分之一得得要早一些。这是很让人头疼的返祖现象。如果人只继承祖先的优点就好了。沙夫茨伯里勋爵一站在祖先的肖像画下,你会一眼看出二者的惊人相似之处。他就好像他的祖先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伦敦以前有个人,据说是詹姆士二世的直系子孙。他看起来根本不像现代人,而像十七世纪的骑士。高尔顿先生在他那部名作中也证明聪明是可以遗传的,这也是为什么天才会反复出现的原因。这样的返祖现象还比较招人喜欢。具有预见性的医学理论提出,父母在某一特定年纪突发遗传病,医生就要特别关注到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因为他们也很有可能在此时得上遗传病。尽管现代医学已经能够治愈神经痛,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父母和孩子都会得上这种病。双目失明也是种可怕的遗传病,在一个病例中一个家族中有三十七人都是盲人。还有个家族有很厉害的头痛病,不过一到一定年龄就会不治而愈。
返祖现象还有很多重大的实际问题。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就是,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结婚,他们当然想要得到肯定的回答。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肺结核病患者可不可以结婚,很多例子证明他们可以。查尔斯·威廉姆斯大夫很诚恳地说:“他咨询过很多肺结核病患者,他们过得都很幸福。”大夫和朋友们是反对肺结核病患者们结婚的,认为将来孩子也会遗传肺结核病,但肺结核病患者们可不管那一套,他们只在乎他们的爱情。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老话“爱是自私的”。至于说到遗传病,我们也很奇怪地发现,遗传病家族中有的成员能终生健康、颐养天年,而有的成员却得了结核病等遗传病早早死去了。这说明了很多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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