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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让王恩参与到他诛族计划中,只以美色诱之,还不足够。因而纪瑾罔顾人命,略施一技,令其中一个“美人”直接猝死在了王恩床上,人命官司胁身,还是“男色”官司,纪瑾甫一威胁,王恩只能屈从。
以是,官银铸铅,在五年前就这样悄然开始。
当然,如此大胆操作,纪瑾是不会告诉他老子的,否则,纪盈如何能纵容他埋下如此滔天巨祸。
造假之前,二人先将不合之众暗中排挤出去,最后将铸银人员全数换成自己人或已被收买的银匠。
起初,他们也只敢百锭里掺一锭,半年后,见平稳无异,也就敢五十锭里掺一锭,再后来,就变了二十锭里一枚,及至现在的十锭里一锭。当然,一切大前提,是分配给明皇内廷库、后宫用度、各皇子亲王、及四品以上要员的例银俸银是绝无一粒掺假的,毕竟纪瑾再想吃天,也怕死。
因而掺假之银,只限于占三分之二的、供朝廷内部调动交易的白银。
言及此处,问题一来了,贪赃官银者,比比皆是,官银民间从不流通,因而要么窖藏不花,要么重铸。一旦重铸,铸铅秘密就能发现,却为何无一人举报?因为没法举报,谁吃饱了撑得,敢熔铸官银。能熔铸官银的唯一合法机构,只有大吃特吃“火耗”的太仓银作局。私人熔铸,只能说明这银子已为“私有”,换句话也即贪污。
所以自然无人举报。且,毫无举报之必要。即便是铸铅白银,贪到手,他们还是拿到了白银,只不过白银纯度“欠佳”罢了。何必自断财路。
这是纪瑾等人能“大干”五年的原因,且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言及此处,问题二跟着来了。脏心脏到最后,也只是敢十锭里掺假一锭,何以陪审官在太仓库随意抽取十锭,十锭能有八锭铸铅?何以太子东宫的例银,包括明皇内廷库银锭,也皆有铸铅之银?
这就得问明胤了。
在廉衡将纪瑾生死簿点中之前,襄王爷就早让狸叔安排好一切。
廉衡对于纪瑾之厌,可比敖放强烈多了。襄王爷既想成全他,亦成全朝廷。
是以在今年甫一开年,太仓库开始向各宫各府发放例银时,就已将“铸铅”白银发放到了各个本不会出现的至尊至贵的人手中。
今日这位陪审提出在太仓库取官银十锭,又正好能顺手抽中这些铸铅银,说这位“陪审”不是故意为之,谁能相信?
廉衡自然不信。
但旁人信他便好。
就像跟随康王爷二十多年的老管家,是九宫门的人,谁能相信?
廉衡自然相信。
但旁人不信最好。
话及此处,提带一句,淮王爷和康王爷反应过来老管家有问题时,也只是在事发数日之后,老管家在地牢凭空消失之时。
言归正传,官银掺假,皇权被犯,明皇盛怒之下的一声一杀,甚至凝固了流云。赵自培等宦游近二十年的老臣,开始真正的惊悚不安。仿佛回到了昌明十年,回到了那人人自危的局面。
若说康王犯事,王尚可原谅,一他是皇子,二,也即最重要一点,康王之贪,好赖贪给了“自家”,贪给了朝廷国库,无论如何,对于明皇,这是一个“进”的结果。但官银铸铅,这人若非皇脉,就只有断头台一个去处。因为他们偷到了明皇眼皮底,偷到了皇家,且不说这是一个致命的、白银“出”的结果,更在于这对明皇的打脸,是诛族的。
杀声回荡之时,原本分拨而用的三法司(一拨探查尸源及悬案,一拨勘査私矿)迅速聚合,无需王下怒旨,各自纷纷停下手头工作,全部,全情致力于纠察官银造假一事。
不肖多说,太仓银作局的铸银匠、前后三任“局司”将无一幸免。
金翼全员出动,将五年来,负责铸造银锭的所有银匠,辞职的在职的,仅用两天时间,就全部缉拿收押;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所有堂官全员出头,联力将前后三任“局司”——不管是在京轮职为户部郎中的王恩,还是升迁而赴职他乡的另外两局司,尽皆在三天内给快马羁归。
如此情势和铁证之下,谁还敢再隐瞒一字。
谁还再敢袒护一个。
王恩极刑之下,将原委从头至尾细供一遍,如何开始、如何造假、如何分成逐一道明,并签字画押。而接他位子的两位局司其中一位自然而然跟着贪,另一位虽未贪拿,却也在身家老小性命遭胁之下,选择睁只眼闭只眼。
事情班班可考,三人无一可活。
至于纪瑾……在敖广无奈放弃了他的“钱袋子”以后,纪盈也只剩上奏岂死,但求明皇留纪家最后一丁血脉,即纪家最小儿子纪忝一条活口。
------------------------------《明史·职官三》记载: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供应内宫。本文,因剧情要求,将银作局演化成了太仓银库的平行机构“太仓银作局”,专门用于熔铸官银的机构,大家当故事看看就好,莫被俺误导--------------------------
但想让王恩参与到他诛族计划中,只以美色诱之,还不足够。因而纪瑾罔顾人命,略施一技,令其中一个“美人”直接猝死在了王恩床上,人命官司胁身,还是“男色”官司,纪瑾甫一威胁,王恩只能屈从。
以是,官银铸铅,在五年前就这样悄然开始。
当然,如此大胆操作,纪瑾是不会告诉他老子的,否则,纪盈如何能纵容他埋下如此滔天巨祸。
造假之前,二人先将不合之众暗中排挤出去,最后将铸银人员全数换成自己人或已被收买的银匠。
起初,他们也只敢百锭里掺一锭,半年后,见平稳无异,也就敢五十锭里掺一锭,再后来,就变了二十锭里一枚,及至现在的十锭里一锭。当然,一切大前提,是分配给明皇内廷库、后宫用度、各皇子亲王、及四品以上要员的例银俸银是绝无一粒掺假的,毕竟纪瑾再想吃天,也怕死。
因而掺假之银,只限于占三分之二的、供朝廷内部调动交易的白银。
言及此处,问题一来了,贪赃官银者,比比皆是,官银民间从不流通,因而要么窖藏不花,要么重铸。一旦重铸,铸铅秘密就能发现,却为何无一人举报?因为没法举报,谁吃饱了撑得,敢熔铸官银。能熔铸官银的唯一合法机构,只有大吃特吃“火耗”的太仓银作局。私人熔铸,只能说明这银子已为“私有”,换句话也即贪污。
所以自然无人举报。且,毫无举报之必要。即便是铸铅白银,贪到手,他们还是拿到了白银,只不过白银纯度“欠佳”罢了。何必自断财路。
这是纪瑾等人能“大干”五年的原因,且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言及此处,问题二跟着来了。脏心脏到最后,也只是敢十锭里掺假一锭,何以陪审官在太仓库随意抽取十锭,十锭能有八锭铸铅?何以太子东宫的例银,包括明皇内廷库银锭,也皆有铸铅之银?
这就得问明胤了。
在廉衡将纪瑾生死簿点中之前,襄王爷就早让狸叔安排好一切。
廉衡对于纪瑾之厌,可比敖放强烈多了。襄王爷既想成全他,亦成全朝廷。
是以在今年甫一开年,太仓库开始向各宫各府发放例银时,就已将“铸铅”白银发放到了各个本不会出现的至尊至贵的人手中。
今日这位陪审提出在太仓库取官银十锭,又正好能顺手抽中这些铸铅银,说这位“陪审”不是故意为之,谁能相信?
廉衡自然不信。
但旁人信他便好。
就像跟随康王爷二十多年的老管家,是九宫门的人,谁能相信?
廉衡自然相信。
但旁人不信最好。
话及此处,提带一句,淮王爷和康王爷反应过来老管家有问题时,也只是在事发数日之后,老管家在地牢凭空消失之时。
言归正传,官银掺假,皇权被犯,明皇盛怒之下的一声一杀,甚至凝固了流云。赵自培等宦游近二十年的老臣,开始真正的惊悚不安。仿佛回到了昌明十年,回到了那人人自危的局面。
若说康王犯事,王尚可原谅,一他是皇子,二,也即最重要一点,康王之贪,好赖贪给了“自家”,贪给了朝廷国库,无论如何,对于明皇,这是一个“进”的结果。但官银铸铅,这人若非皇脉,就只有断头台一个去处。因为他们偷到了明皇眼皮底,偷到了皇家,且不说这是一个致命的、白银“出”的结果,更在于这对明皇的打脸,是诛族的。
杀声回荡之时,原本分拨而用的三法司(一拨探查尸源及悬案,一拨勘査私矿)迅速聚合,无需王下怒旨,各自纷纷停下手头工作,全部,全情致力于纠察官银造假一事。
不肖多说,太仓银作局的铸银匠、前后三任“局司”将无一幸免。
金翼全员出动,将五年来,负责铸造银锭的所有银匠,辞职的在职的,仅用两天时间,就全部缉拿收押;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所有堂官全员出头,联力将前后三任“局司”——不管是在京轮职为户部郎中的王恩,还是升迁而赴职他乡的另外两局司,尽皆在三天内给快马羁归。
如此情势和铁证之下,谁还敢再隐瞒一字。
谁还再敢袒护一个。
王恩极刑之下,将原委从头至尾细供一遍,如何开始、如何造假、如何分成逐一道明,并签字画押。而接他位子的两位局司其中一位自然而然跟着贪,另一位虽未贪拿,却也在身家老小性命遭胁之下,选择睁只眼闭只眼。
事情班班可考,三人无一可活。
至于纪瑾……在敖广无奈放弃了他的“钱袋子”以后,纪盈也只剩上奏岂死,但求明皇留纪家最后一丁血脉,即纪家最小儿子纪忝一条活口。
------------------------------《明史·职官三》记载: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供应内宫。本文,因剧情要求,将银作局演化成了太仓银库的平行机构“太仓银作局”,专门用于熔铸官银的机构,大家当故事看看就好,莫被俺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