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第二十二章 过度,教导,与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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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过去。马红俊与奥斯卡。都醒了过来。
看着二人激动的神情。林森感觉,这二人可能都有了很大的收获。便问道:“怎么样,都得到什么魂技。”
奥斯卡先开口,“林大哥我得到了运用雷电的能力,魂技雷神附体,名字虽然挺霸气的,但是雷电只能在体表覆盖,发射不出去。”说着说着,有点扭扭捏捏的,也对这么牛逼的名字,跟效果完全不符合啊。
奥斯卡不懂但是,林森懂啊,就把雷鸣阎狱藤的介绍跟他说了。
奥斯卡一听这东西,原来真的是雷神的血脉,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
“小马,你呢,什么魂力。”林森说着,但是他也特别希望,小马能有个好的技能。
“嘿嘿,可能我就是那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魂技嗜血,攻击力增加百分之五十。”那一脸的牛逼哄哄。
不过确实,能领悟到这个技能,确实运气很好。
“不过你怎么才,百分之五十啊,我的魂技可是,百分之八十啊,咱俩怎么差了这么多。”林森毫不留情的打击着他。
“你们现在魂力多少级了。”
“我二十二级,”奥斯卡抢着说道。
“我才十三级,”魂力地是硬伤,马红俊就算,增长了,也不开心。
“别愁眉苦脸的,一会我就教你们绝招。”,看着他俩,林森心想,等到六年之后,真不知道这俩人会变得多么可怕,到时候她们会比宁荣荣和朱竹清强出多少,估计那宁大小姐,要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嘿嘿。
二人立马又兴奋起来。
对于马红俊,林森心想,你说如果,像妖尾那样教导他,凤凰的咆哮,凤凰的狗爪,凤凰的翼击,凤凰的炎煌,当然艾斯的炎帝,是必不可少的这可是大招牌啊,不对这么一想雷也适合马红俊啊,
“雷炎凤凰的,咆哮!”嘿嘿,想想,还挺带感的,算了,有这火焰就够他玩了。
之后的日子里,林森又开始了教导二人的生涯,马红俊,也一改,以前的懒惰,变得越发努力起来。
值得一提的事期间,由于马红俊变异不完全,有病根,这邪火爆发了一次,林森倒是知道解决办法,但是你能让一个几岁个孩子去找女人,这不扯淡吗,最后实在没办法用嗜血蜥蜴魂骨技能,燃烧自身血液,林森这么想的既然,原著里找女人,就能解决,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这女人的奥秘,可以排除是荷尔蒙的锅,那么就只能猜测是自身血液旺盛,需要一个通道爆发出去,(因为有一精十血的说法,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不是,就大胆猜测下。)既然这样,那么想办法,让血液自己变少是不是,也是一个解决办法呢,结果试了了一次,非常管用,虽然以后会虚弱一段几天,但是效果显著,邪火被控制住了,而且小马对林森更加尊敬了,快赶上奥斯卡了,林森对于能帮助自己的学生也是特别有成就感。
时光匆匆,话费花落,有事一年好时光。
凭借奥斯卡自身的控制力,雷电锻体,早已轻车熟路,如果开启魂技,凭借奥斯卡的体术加上这接近极致的雷电,估计同级别的顶级强攻系,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神出鬼没的速度,近战的爆发力,远程的岚脚,唯独就是铁块的防御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力,是一个弱点,但是无所谓,他是个食物系,自己的奶自己喝,自己的下面自己吃,都有异曲同工之妙,此中妙处,不可对人言尔。嘿嘿。
对于马红俊,林森对他的教导就很简单了,没事就跟奥斯卡切磋体术,身为一个幻兽种,恶魔果实能力者,体术那么渣,怎么说的过去,一招一式,都带着火焰攻击,纯火焰的攻击,林森也给了他思路,能告诉他也差不多都告诉他了,现在的马红俊,可不是当初那个小胖子了,果然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虽然没帅到林森那种程度,(不要脸的程度,小马肯定赶不上他。),但是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帅哥了。
这一年的时间,看着两个徒弟的变化,身为教导他们的人,林森还是很开心的,虽然一直叫他林大哥,但是林森一个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弟子来教导,本来当初弗兰德要收,马红俊当弟子的,看林森对二人的教导,后来也是不了了之了。后来林森才知道,马红俊跟,弗兰德是一个村的,这个村盛产草鸡,大部分人都是草鸡武魂,马红俊变异的是火凤凰,而弗兰德变异的是猫头鹰。
夜晚,林森有躺在屋顶,晒月亮,感叹越来越接近的故事线,自己现在才60多级,再有5年唐三就到来了,六年多,就要硬钢武魂殿,虽然原著里,史莱克众人都没什么事,但未来又不是一丝不变的,离开武魂殿五年后,也就是十一年,众人齐聚,后来出发海神岛,三年后回来,七怪开启成神之路,一共是十四年,自己现在18岁,那时候才不过三十二岁,也还年轻,该出去找个女朋友了啊,一想这七怪十二岁就开始处对象,自己这十八岁还是单身,上辈子自己长得丑,有没钱没势,单着也就认了,这辈子不应该啊,颜值妥妥的大帅哥,实力也不低,虽然没势,但是自己想的话,上三宗,武魂殿,哪个不得把自己当宝,不行我该出门历练了,这世界的美女这么多,可还等着我去拯救,我要救她们脱离苦海。我还真是伟大啊,哈哈。
一夜过去。马红俊与奥斯卡。都醒了过来。
看着二人激动的神情。林森感觉,这二人可能都有了很大的收获。便问道:“怎么样,都得到什么魂技。”
奥斯卡先开口,“林大哥我得到了运用雷电的能力,魂技雷神附体,名字虽然挺霸气的,但是雷电只能在体表覆盖,发射不出去。”说着说着,有点扭扭捏捏的,也对这么牛逼的名字,跟效果完全不符合啊。
奥斯卡不懂但是,林森懂啊,就把雷鸣阎狱藤的介绍跟他说了。
奥斯卡一听这东西,原来真的是雷神的血脉,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
“小马,你呢,什么魂力。”林森说着,但是他也特别希望,小马能有个好的技能。
“嘿嘿,可能我就是那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魂技嗜血,攻击力增加百分之五十。”那一脸的牛逼哄哄。
不过确实,能领悟到这个技能,确实运气很好。
“不过你怎么才,百分之五十啊,我的魂技可是,百分之八十啊,咱俩怎么差了这么多。”林森毫不留情的打击着他。
“你们现在魂力多少级了。”
“我二十二级,”奥斯卡抢着说道。
“我才十三级,”魂力地是硬伤,马红俊就算,增长了,也不开心。
“别愁眉苦脸的,一会我就教你们绝招。”,看着他俩,林森心想,等到六年之后,真不知道这俩人会变得多么可怕,到时候她们会比宁荣荣和朱竹清强出多少,估计那宁大小姐,要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嘿嘿。
二人立马又兴奋起来。
对于马红俊,林森心想,你说如果,像妖尾那样教导他,凤凰的咆哮,凤凰的狗爪,凤凰的翼击,凤凰的炎煌,当然艾斯的炎帝,是必不可少的这可是大招牌啊,不对这么一想雷也适合马红俊啊,
“雷炎凤凰的,咆哮!”嘿嘿,想想,还挺带感的,算了,有这火焰就够他玩了。
之后的日子里,林森又开始了教导二人的生涯,马红俊,也一改,以前的懒惰,变得越发努力起来。
值得一提的事期间,由于马红俊变异不完全,有病根,这邪火爆发了一次,林森倒是知道解决办法,但是你能让一个几岁个孩子去找女人,这不扯淡吗,最后实在没办法用嗜血蜥蜴魂骨技能,燃烧自身血液,林森这么想的既然,原著里找女人,就能解决,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这女人的奥秘,可以排除是荷尔蒙的锅,那么就只能猜测是自身血液旺盛,需要一个通道爆发出去,(因为有一精十血的说法,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不是,就大胆猜测下。)既然这样,那么想办法,让血液自己变少是不是,也是一个解决办法呢,结果试了了一次,非常管用,虽然以后会虚弱一段几天,但是效果显著,邪火被控制住了,而且小马对林森更加尊敬了,快赶上奥斯卡了,林森对于能帮助自己的学生也是特别有成就感。
时光匆匆,话费花落,有事一年好时光。
凭借奥斯卡自身的控制力,雷电锻体,早已轻车熟路,如果开启魂技,凭借奥斯卡的体术加上这接近极致的雷电,估计同级别的顶级强攻系,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神出鬼没的速度,近战的爆发力,远程的岚脚,唯独就是铁块的防御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力,是一个弱点,但是无所谓,他是个食物系,自己的奶自己喝,自己的下面自己吃,都有异曲同工之妙,此中妙处,不可对人言尔。嘿嘿。
对于马红俊,林森对他的教导就很简单了,没事就跟奥斯卡切磋体术,身为一个幻兽种,恶魔果实能力者,体术那么渣,怎么说的过去,一招一式,都带着火焰攻击,纯火焰的攻击,林森也给了他思路,能告诉他也差不多都告诉他了,现在的马红俊,可不是当初那个小胖子了,果然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虽然没帅到林森那种程度,(不要脸的程度,小马肯定赶不上他。),但是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帅哥了。
这一年的时间,看着两个徒弟的变化,身为教导他们的人,林森还是很开心的,虽然一直叫他林大哥,但是林森一个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弟子来教导,本来当初弗兰德要收,马红俊当弟子的,看林森对二人的教导,后来也是不了了之了。后来林森才知道,马红俊跟,弗兰德是一个村的,这个村盛产草鸡,大部分人都是草鸡武魂,马红俊变异的是火凤凰,而弗兰德变异的是猫头鹰。
夜晚,林森有躺在屋顶,晒月亮,感叹越来越接近的故事线,自己现在才60多级,再有5年唐三就到来了,六年多,就要硬钢武魂殿,虽然原著里,史莱克众人都没什么事,但未来又不是一丝不变的,离开武魂殿五年后,也就是十一年,众人齐聚,后来出发海神岛,三年后回来,七怪开启成神之路,一共是十四年,自己现在18岁,那时候才不过三十二岁,也还年轻,该出去找个女朋友了啊,一想这七怪十二岁就开始处对象,自己这十八岁还是单身,上辈子自己长得丑,有没钱没势,单着也就认了,这辈子不应该啊,颜值妥妥的大帅哥,实力也不低,虽然没势,但是自己想的话,上三宗,武魂殿,哪个不得把自己当宝,不行我该出门历练了,这世界的美女这么多,可还等着我去拯救,我要救她们脱离苦海。我还真是伟大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