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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儿,他想着以后学好了,在那个笔尖上刻上一幅法阵,现在,伊姆给他的和他自己做的差距不大。
他上辈子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奇怪有了什么好装备总是要变着法的交到主角手里,要不是反派送装备,要不是探险结束后配角觉得主角出力最大,把最好的给主角。
想不到他自己也是做了这样一回人,伊姆做的笔尖到底材料要更好些。
帮嘉一做好笔杆之后,伊姆说:“嘉一,你这个笔,为他取个名字吧。”
嘉一还以为伊姆要说什么:“就叫钢笔吧,本来笔尖是可以用钢材做的,但是钢材敲起来更费劲,就选了黄金了。而且叫金笔感觉一股暴发户的气息,就叫钢笔吧。”
嘉一取名无能,既然上辈子有了合适的名字,那就沿用过来就好了,总不能叫沙笔吧。
“钢笔,倒是把笔的特性突出来了。你准备一下,将自己关于钢笔的发明以及步骤写一个论文,我帮你提交给学院。你这个钢笔比羽毛笔好用,而且便于铭刻法阵,会受到法师们欢迎的。”
“谢谢老师,但是,这个该怎么写?”
“嗯,你等一下。”伊姆回到屋子里,拿出一本书来,递给嘉一。
“巫师月刊?”嘉一读出书名,疑惑的问,“老师,我们不是法师吗?我记得你说过,巫师是指通过供奉来获取魔法的?”
“在我们和教会对峙的年代,教会指责所有的施法者都是巫师,进行审判。巫师月刊就是那时候创办的,当时还是使用抄写术魔法进行抄写的...”
伊姆对嘉一进行解释,原来,当时的《巫师月刊》还不是月刊,只是一份不定期发表的杂志,就叫做《巫师》。因为不忿教会的污蔑,当时创办者认为你不是说我们是巫师吗,我就创建一份巫师杂志出来。
当时的《巫师》还只是一个交流施法技巧为主的刊物,后来慢慢发展,法师们对于魔法的研究渐渐深入,不再以提高魔法威力为主要目的,而是变成了探究魔法原理,深入的解析魔法。《巫师》也渐渐变为主要发布最新的魔法研究成果。
后来教会退守东极洲,《巫师》已经成为知名刊物了,名字就一直保留了下来。《巫师月刊》就是《巫师》杂志后来创办的刊物,主要是针对魔法发明,以及一些法阵改进什么的。如果是关于魔法本质领域的发现,还是会在《巫师》上面发表,或者是一些更专业的杂志。
伊姆说:“这上面的文章都是按照论文格式写的,除了一些猜想,你就照着这个写吧。所有人你就写你自己就好。”
“老师,你也帮了我许多啊,不写你吗?”
“第二作者写我就好。”
原来,论文有所有人和作者之分,所有人可以有多个,理论上写几十个都可以,可以不是发明人,所有的所有人平分论文收益和所有权,如果有另行约定另算。作者就是发明人,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有一个,第二作者最多两个,第三最多三个。
作者并不代表拥有论文的所有权,因为可能是被委托发明,所有权归于委托人。但是有一点,如果是关于魔法认知及理论的发现,而不是魔法的应用,那所有权归属于发现人,也就是作者,无论是否是被委托。
因为钢笔最关键的部分都是嘉一制作出来的,伊姆只是做了一些辅助工作,所以他只在上面挂个第二作者,所有权全部归属于嘉一。
这个和上次木炭不一样,虽然木炭过滤法是嘉一提供的,但是所有的整理归纳以及实验并且得出结论都是伊姆完成的,所以归属权是伊姆的。就像是青蒿素治疗痢疾一样,中医里面早有用蒿治疗痢疾的使用(必须要榨汁饮用,但是后人不知道,煎药把药性破坏了),但是青蒿素的发现是归于屠呦呦女士的。
虽然说起来是这样,但是嘉一连论文往哪投递都不知道,伊姆这样对他,还是很够意思的。上辈子,他不知道听说过多少关于老师掠夺学生研究成果的传言。
黛儿,他想着以后学好了,在那个笔尖上刻上一幅法阵,现在,伊姆给他的和他自己做的差距不大。
他上辈子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奇怪有了什么好装备总是要变着法的交到主角手里,要不是反派送装备,要不是探险结束后配角觉得主角出力最大,把最好的给主角。
想不到他自己也是做了这样一回人,伊姆做的笔尖到底材料要更好些。
帮嘉一做好笔杆之后,伊姆说:“嘉一,你这个笔,为他取个名字吧。”
嘉一还以为伊姆要说什么:“就叫钢笔吧,本来笔尖是可以用钢材做的,但是钢材敲起来更费劲,就选了黄金了。而且叫金笔感觉一股暴发户的气息,就叫钢笔吧。”
嘉一取名无能,既然上辈子有了合适的名字,那就沿用过来就好了,总不能叫沙笔吧。
“钢笔,倒是把笔的特性突出来了。你准备一下,将自己关于钢笔的发明以及步骤写一个论文,我帮你提交给学院。你这个钢笔比羽毛笔好用,而且便于铭刻法阵,会受到法师们欢迎的。”
“谢谢老师,但是,这个该怎么写?”
“嗯,你等一下。”伊姆回到屋子里,拿出一本书来,递给嘉一。
“巫师月刊?”嘉一读出书名,疑惑的问,“老师,我们不是法师吗?我记得你说过,巫师是指通过供奉来获取魔法的?”
“在我们和教会对峙的年代,教会指责所有的施法者都是巫师,进行审判。巫师月刊就是那时候创办的,当时还是使用抄写术魔法进行抄写的...”
伊姆对嘉一进行解释,原来,当时的《巫师月刊》还不是月刊,只是一份不定期发表的杂志,就叫做《巫师》。因为不忿教会的污蔑,当时创办者认为你不是说我们是巫师吗,我就创建一份巫师杂志出来。
当时的《巫师》还只是一个交流施法技巧为主的刊物,后来慢慢发展,法师们对于魔法的研究渐渐深入,不再以提高魔法威力为主要目的,而是变成了探究魔法原理,深入的解析魔法。《巫师》也渐渐变为主要发布最新的魔法研究成果。
后来教会退守东极洲,《巫师》已经成为知名刊物了,名字就一直保留了下来。《巫师月刊》就是《巫师》杂志后来创办的刊物,主要是针对魔法发明,以及一些法阵改进什么的。如果是关于魔法本质领域的发现,还是会在《巫师》上面发表,或者是一些更专业的杂志。
伊姆说:“这上面的文章都是按照论文格式写的,除了一些猜想,你就照着这个写吧。所有人你就写你自己就好。”
“老师,你也帮了我许多啊,不写你吗?”
“第二作者写我就好。”
原来,论文有所有人和作者之分,所有人可以有多个,理论上写几十个都可以,可以不是发明人,所有的所有人平分论文收益和所有权,如果有另行约定另算。作者就是发明人,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有一个,第二作者最多两个,第三最多三个。
作者并不代表拥有论文的所有权,因为可能是被委托发明,所有权归于委托人。但是有一点,如果是关于魔法认知及理论的发现,而不是魔法的应用,那所有权归属于发现人,也就是作者,无论是否是被委托。
因为钢笔最关键的部分都是嘉一制作出来的,伊姆只是做了一些辅助工作,所以他只在上面挂个第二作者,所有权全部归属于嘉一。
这个和上次木炭不一样,虽然木炭过滤法是嘉一提供的,但是所有的整理归纳以及实验并且得出结论都是伊姆完成的,所以归属权是伊姆的。就像是青蒿素治疗痢疾一样,中医里面早有用蒿治疗痢疾的使用(必须要榨汁饮用,但是后人不知道,煎药把药性破坏了),但是青蒿素的发现是归于屠呦呦女士的。
虽然说起来是这样,但是嘉一连论文往哪投递都不知道,伊姆这样对他,还是很够意思的。上辈子,他不知道听说过多少关于老师掠夺学生研究成果的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