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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点环绕房屋的每个方位,如同层层潮水一般将他裹挟其中。
这些亡灵闪光互相推攘,数量至少有上百之多。
正当此时,白色的雾气散去,祝夜再次回到狭窄的床上,静坐在油灯昏暗的光线里。
侦测所需的时间是6秒。
他提起长剑,小心翼翼地探查起方才闪动过浓黑的角落。
一无所获。
被众多肉眼不可见的亡灵包围,对于尚未成为冒险者的祝夜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折磨。
用拇指和食指轻按太阳穴,他努力平复心绪,思考起对策。
直观上有三个选择:
A.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睡一觉,全剧终;
B.大喊“卫兵哥哥我不敢一个人睡觉”,收获一到三位同性好友,一起等死;
C.主动自爆金手指,再度被带回城市兵营。
最后一个选择活命概率比较大,但主要问题在于,如果这个来路不明的骰子恰好是混乱邪恶之物,大概率要吃不了兜着走。
心思一动,他蓦然又生出一计,这个想法使得他的嘴角微微抽动。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蹦迪。
布特林家位于书记区,相当于印记城三里屯,一街区外就是市民欢乐堂,印记城娱乐生活的中心。那的酒馆一条街整夜人潮涌动,灯火辉煌。
基于朴素的唯物主义常识,只要人够多、光够亮,亡灵生物就不敢造次。
即便它们敢图谋不轨,自己还可以大声呼救啊,那么多人里总会有几个冒险者吧。
此计可行。
穿衣,佩剑,带钱,祝夜推开房门,大步向着城市欢乐堂的方向走去。
不出所料,徘徊在附近的卫兵立刻跟上,使得祝夜有了几分锦衣夜行的错觉。
印记城没有公共照明设施,夜间出行往往需要雇佣“掌灯男孩”,而掌灯男孩的数量,就是一个人财力身份的彰显。普通市民最多雇佣一名掌灯男孩,富豪则会雇佣三到四名。
此刻,祝夜身后有一支“掌灯卫兵队”。
一路上偶遇同样前往市民欢乐堂的路人,都纷纷朝他投来复杂的目光,路人的窃窃私语传入耳朵,内容可以分为两派:
“这人有钱”和“这人有罪”。
靠近市民欢乐堂,流浪艺人们的演奏声在五十米外都能听见,不远处灯火攒动,人潮熙攘。
几个穿着暴露的站街女晃动着夸张的胸口,刚刚靠近祝夜,就立刻被跟在他身后的卫兵队吓走。
迎着路人艳羡又揣度的目光,他走进了一家最为喧腾的酒馆,酒馆门前的木质招牌上写着“残烛”两个单词。
酒馆中央,一根足有水桶粗细的蜡烛光芒夺目,散发出甘草混合椰子的味道。
卫兵队在酒馆外立正站定,祝夜的到来使得酒馆迅速安静下来,男人们露出或鄙夷或担忧的神色,几个扮相前卫的美女则蠢蠢欲动,祝夜瞥见一位金发女郎掀起裙子,露出白嫩的大腿。
这就是暴发户的体验吗……他飞快地扫视了一圈,最后选择坐在人流最密集的吧台。
“这是香子兰蜡烛,”酒保热情地迎了上来,“您要喝点什么?楼上还有高雅卡座,我这就带您上去。”
“不必了,”祝夜装模作样地看了一遍菜单,最后选择了一杯价格第二便宜的啤酒,眼见酒保的神色由谄媚迅速变为困惑。
不一会,酒馆内又恢复了喧腾,人们关注的焦点又从带着卫兵队的大人物,变回了自己的琐事。
人多果然可以驱散恐惧......他强忍住疲倦,聆听起周围客人的聊天内容。
“我可不认为那个看起来在黄金里浸泡过的漂亮鸟人能做什么好事。
“他们向‘血战’双方贩卖武器和魔法,无非就是为了填满自己的口袋。
“还要说什么是为了,嗝,为了正义。”
祝夜左侧是一位黑发绿眼的人类男性,正在澎湃激昂地议论时事。
似乎有些醉了,他一边打嗝一边把酒杯重重地拍在桌上,引来酒保显而易见的白眼。
祝夜百般无聊地听着他指点江山,“血战”永远是印记城居民热衷的话题。
这是一场发生在巴特兹魔鬼与塔纳厘恶魔之间的战争。
——“魔鬼”属于守序阵营,而“恶魔”属于混乱阵营。
正因如此,这场战争牵扯到了守序与混乱阵营的几乎所有其他势力,才使得“血战”持续了数千万年。
从天堂山到无底深渊,“血战”渗透了两者之间的所有位面,整个社会都随着“血战”的动态上下起伏,以至于对于外域居民而言,“血战”是一种常识。
“这些上层位面来的家伙,都是社会改良主义的妄想症患者,就凭他们就能操纵‘血战’?我呸!”
“血战”好厉害......我好困好累......
就快要控制不住打架的眼皮,这时,一道尖细的声音突然涌入他的耳朵。
黑点环绕房屋的每个方位,如同层层潮水一般将他裹挟其中。
这些亡灵闪光互相推攘,数量至少有上百之多。
正当此时,白色的雾气散去,祝夜再次回到狭窄的床上,静坐在油灯昏暗的光线里。
侦测所需的时间是6秒。
他提起长剑,小心翼翼地探查起方才闪动过浓黑的角落。
一无所获。
被众多肉眼不可见的亡灵包围,对于尚未成为冒险者的祝夜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折磨。
用拇指和食指轻按太阳穴,他努力平复心绪,思考起对策。
直观上有三个选择:
A.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睡一觉,全剧终;
B.大喊“卫兵哥哥我不敢一个人睡觉”,收获一到三位同性好友,一起等死;
C.主动自爆金手指,再度被带回城市兵营。
最后一个选择活命概率比较大,但主要问题在于,如果这个来路不明的骰子恰好是混乱邪恶之物,大概率要吃不了兜着走。
心思一动,他蓦然又生出一计,这个想法使得他的嘴角微微抽动。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蹦迪。
布特林家位于书记区,相当于印记城三里屯,一街区外就是市民欢乐堂,印记城娱乐生活的中心。那的酒馆一条街整夜人潮涌动,灯火辉煌。
基于朴素的唯物主义常识,只要人够多、光够亮,亡灵生物就不敢造次。
即便它们敢图谋不轨,自己还可以大声呼救啊,那么多人里总会有几个冒险者吧。
此计可行。
穿衣,佩剑,带钱,祝夜推开房门,大步向着城市欢乐堂的方向走去。
不出所料,徘徊在附近的卫兵立刻跟上,使得祝夜有了几分锦衣夜行的错觉。
印记城没有公共照明设施,夜间出行往往需要雇佣“掌灯男孩”,而掌灯男孩的数量,就是一个人财力身份的彰显。普通市民最多雇佣一名掌灯男孩,富豪则会雇佣三到四名。
此刻,祝夜身后有一支“掌灯卫兵队”。
一路上偶遇同样前往市民欢乐堂的路人,都纷纷朝他投来复杂的目光,路人的窃窃私语传入耳朵,内容可以分为两派:
“这人有钱”和“这人有罪”。
靠近市民欢乐堂,流浪艺人们的演奏声在五十米外都能听见,不远处灯火攒动,人潮熙攘。
几个穿着暴露的站街女晃动着夸张的胸口,刚刚靠近祝夜,就立刻被跟在他身后的卫兵队吓走。
迎着路人艳羡又揣度的目光,他走进了一家最为喧腾的酒馆,酒馆门前的木质招牌上写着“残烛”两个单词。
酒馆中央,一根足有水桶粗细的蜡烛光芒夺目,散发出甘草混合椰子的味道。
卫兵队在酒馆外立正站定,祝夜的到来使得酒馆迅速安静下来,男人们露出或鄙夷或担忧的神色,几个扮相前卫的美女则蠢蠢欲动,祝夜瞥见一位金发女郎掀起裙子,露出白嫩的大腿。
这就是暴发户的体验吗……他飞快地扫视了一圈,最后选择坐在人流最密集的吧台。
“这是香子兰蜡烛,”酒保热情地迎了上来,“您要喝点什么?楼上还有高雅卡座,我这就带您上去。”
“不必了,”祝夜装模作样地看了一遍菜单,最后选择了一杯价格第二便宜的啤酒,眼见酒保的神色由谄媚迅速变为困惑。
不一会,酒馆内又恢复了喧腾,人们关注的焦点又从带着卫兵队的大人物,变回了自己的琐事。
人多果然可以驱散恐惧......他强忍住疲倦,聆听起周围客人的聊天内容。
“我可不认为那个看起来在黄金里浸泡过的漂亮鸟人能做什么好事。
“他们向‘血战’双方贩卖武器和魔法,无非就是为了填满自己的口袋。
“还要说什么是为了,嗝,为了正义。”
祝夜左侧是一位黑发绿眼的人类男性,正在澎湃激昂地议论时事。
似乎有些醉了,他一边打嗝一边把酒杯重重地拍在桌上,引来酒保显而易见的白眼。
祝夜百般无聊地听着他指点江山,“血战”永远是印记城居民热衷的话题。
这是一场发生在巴特兹魔鬼与塔纳厘恶魔之间的战争。
——“魔鬼”属于守序阵营,而“恶魔”属于混乱阵营。
正因如此,这场战争牵扯到了守序与混乱阵营的几乎所有其他势力,才使得“血战”持续了数千万年。
从天堂山到无底深渊,“血战”渗透了两者之间的所有位面,整个社会都随着“血战”的动态上下起伏,以至于对于外域居民而言,“血战”是一种常识。
“这些上层位面来的家伙,都是社会改良主义的妄想症患者,就凭他们就能操纵‘血战’?我呸!”
“血战”好厉害......我好困好累......
就快要控制不住打架的眼皮,这时,一道尖细的声音突然涌入他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