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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风后面的人默不作声,只听水声哗啦。
燊哥心急如焚,“接这个吗?接这个吧,一个宝藏换一只尾巴,多划得来!”
“回绝她。”
“为什么?”
“告诉她,尾巴不用找了,会自己回来。”
燊哥大喜:“这样岂不是更好?我们什么都不用做,还能白赚一个宝藏!”
“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后找你算账,用她的长舌头活活把你勒死的话。”
燊哥想想那画面挺可怕,缩了缩脖子,又念了后面两张,一个是请求帮忙给负心汉打闷棍的,另一个是找宠物猴。这几张帖子都被里面的人给否了,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终于爆发。
“你这也不肯,那也不接,拿什么赚银子?一天到晚白住我的、白吃我的、白喝我的,你一个不够,还带着外头那个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的家伙!”
他冲到屏风后面,指着那人大骂,就在他进去的前一刻,浴桶里的人,一把拽过衣架上挂着的白色内袍,长臂一展,袍子荡漾开来,像一层迷雾,刮过燊哥的眼,一阵迷糊。再定睛去看,浴桶里的男子已经束好了腰间的系带,背对着他,一只匀称修长的手,往后脖领子里一掏,一把墨玉样的长发被他拉出,手腕几下翻转,长发就用一根木簪挽起来了。
燊哥怒吼着:“有没有意思就那么重要?你活着,就得吃喝拉撒,要不要我给你看看账本,知道你欠我多少钱了吗?就你这样,指望你还钱,只能下辈子!”
那人置若罔闻,走到窗前,将窗扉支起,正午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他整个人站在光里,伸展着身躯。“真好。”
“什么?”燊哥瞪眼,“你欠钱不还,还说真好?吕洞宾,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吕洞宾不要脸的转头冲燊哥笑:“不是说可以下辈子么?我看这个办法极好,不如我们现在先立个字据,再高的利息,我也愿意承受。”
“无赖!你就是长安城里最大的无赖!”燊哥跳着脚,“谁碰上你谁倒霉!”
“你才知道啊。”
燊哥气的胡子抖个不停。“吕洞宾,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这异闻社有多了不起?你就是个酒鬼!你的异闻社就是个专收破铜烂铁的垃圾堆!”
吕洞宾无关痛痒,还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燊哥差点一口气上不来。
论斗嘴,燊哥就没能从这院里讨过什么便宜,但是做生意不是怄气,追求利益才是最终目的。毕竟,当初是他自己把人弄来的,也不是什么好处没得过,这吕洞宾的异闻社,有不成文的怪规矩,就像他自己说的,只管奇案诡案,一般人的案子不管,他觉得没有意思的案子不管,无法打动他的案子不管;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给他一件稀罕玩意儿,说白了,还是得让他有兴趣,觉得有意思才行。
燊哥在这世间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活的这么散漫随意的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着多没有意思一样。可是在他看来,还能有谁比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尔,也有一些鸡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来潮会去管一管,委托方给的酬劳,也愿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么狗屁酬劳,一个香囊,一个盆景,几颗琉璃珠子,还有些花花草草,虽说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几个钱。这个吕洞宾,是他见过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经救过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觉感到这个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价值,才不会这么大方将老私宅都拿出来让他安顿。
燊哥忽然话题一转:“说到能让你感兴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桩。前个夜里,据说大内金库进了贼,一夜之间搬空了整个皇家藏金,就给剩下半截金砖,上面还有个牙印,倒像是被什么吃剩下的。”
“皇家金库里的偷金贼,是一个吃金砖的贼?一夜之间吃空了整个金库,就剩下半块,你是这个意思吗?”
“呃……我是这么听说。”
吕洞宾席地坐在窗前,贪婪的晒着阳光,微阖的眼线,勾起的唇角,像一只猫,透着狡黠。“国库在大内,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间被清空,绝非人力可为,这事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谁想伸手就能伸得进去的,你告诉我这件事,无非想先勾起我的瘾头,说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么。”
长得跟波斯老胡一样的燊哥,摸着胡子笑:“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事情是这样的——”
燊哥这一大家子,特别喜欢亮晶晶、光闪闪的东西,例如各种夸张耀眼的珠宝和黄金饰品。他们这一大家子还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喜欢到处藏东西。有的是在地上挖个坑,有的是藏房梁顶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藏的这些心肝宝贝拿出来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觉得心里满足。可就在最近,他们家藏在房梁顶上的宝贝,陆续不见了!这可等于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头插刀剜肉,对于他们家族来说,财物永远第一,他们是生性热爱金银珠宝的物种。
为了抓住这个贼,燊哥带着一大家子蹲守了两个夜晚,却一无所获,可家中金银珠宝还是陆续丢失了。据燊哥说,虽然没有抓到贼,也没有看到任何异常,但家中财物丢失时,都伴随着水花溅起的声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间里,除了洗脸的铜盆里有水以外,再也没有别处有水了。难不成、那偷东西的贼是从洗脸盆里进进出出的?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
燊哥介绍完案情,吕洞宾抬眼看他,赞道:“丢了那么多宝贝,还能站在这跟我斗心眼斗这么久,看来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燊哥闻言,一下子露了原形,捂着心坎,眼泪都下来了。“那是我一直在强撑,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啊!我宁可自己被人捅几刀,都不能没有它们!”他匍匐在吕洞宾身边,拽住吕洞宾的衣角,涕泪纵横,“这件事,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帮我找回我的心肝宝贝,抓住那偷东西的贼,我要亲手杀了他!”
吕洞宾把衣角拽回来,悠悠开口:“做为交换,你给我什么?”
“什么!?”燊哥一下子蹦起来,“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有脸管我要东西!”
“看来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宝贝。”
“我……你想要什么?”
他沐浴在光里,刚洗过澡的头发和身体,被阳光蒸发出水汽,眉眼看着朦胧。
“我要你——带我去哈利利集市。”
燊哥瞪着吕洞宾,“你这是敲诈!”
吕洞宾不理他,优哉游哉地晒着太阳。“有一天,你会求着我答应。”
。”
屏风后面的人默不作声,只听水声哗啦。
燊哥心急如焚,“接这个吗?接这个吧,一个宝藏换一只尾巴,多划得来!”
“回绝她。”
“为什么?”
“告诉她,尾巴不用找了,会自己回来。”
燊哥大喜:“这样岂不是更好?我们什么都不用做,还能白赚一个宝藏!”
“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后找你算账,用她的长舌头活活把你勒死的话。”
燊哥想想那画面挺可怕,缩了缩脖子,又念了后面两张,一个是请求帮忙给负心汉打闷棍的,另一个是找宠物猴。这几张帖子都被里面的人给否了,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终于爆发。
“你这也不肯,那也不接,拿什么赚银子?一天到晚白住我的、白吃我的、白喝我的,你一个不够,还带着外头那个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的家伙!”
他冲到屏风后面,指着那人大骂,就在他进去的前一刻,浴桶里的人,一把拽过衣架上挂着的白色内袍,长臂一展,袍子荡漾开来,像一层迷雾,刮过燊哥的眼,一阵迷糊。再定睛去看,浴桶里的男子已经束好了腰间的系带,背对着他,一只匀称修长的手,往后脖领子里一掏,一把墨玉样的长发被他拉出,手腕几下翻转,长发就用一根木簪挽起来了。
燊哥怒吼着:“有没有意思就那么重要?你活着,就得吃喝拉撒,要不要我给你看看账本,知道你欠我多少钱了吗?就你这样,指望你还钱,只能下辈子!”
那人置若罔闻,走到窗前,将窗扉支起,正午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他整个人站在光里,伸展着身躯。“真好。”
“什么?”燊哥瞪眼,“你欠钱不还,还说真好?吕洞宾,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吕洞宾不要脸的转头冲燊哥笑:“不是说可以下辈子么?我看这个办法极好,不如我们现在先立个字据,再高的利息,我也愿意承受。”
“无赖!你就是长安城里最大的无赖!”燊哥跳着脚,“谁碰上你谁倒霉!”
“你才知道啊。”
燊哥气的胡子抖个不停。“吕洞宾,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这异闻社有多了不起?你就是个酒鬼!你的异闻社就是个专收破铜烂铁的垃圾堆!”
吕洞宾无关痛痒,还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燊哥差点一口气上不来。
论斗嘴,燊哥就没能从这院里讨过什么便宜,但是做生意不是怄气,追求利益才是最终目的。毕竟,当初是他自己把人弄来的,也不是什么好处没得过,这吕洞宾的异闻社,有不成文的怪规矩,就像他自己说的,只管奇案诡案,一般人的案子不管,他觉得没有意思的案子不管,无法打动他的案子不管;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给他一件稀罕玩意儿,说白了,还是得让他有兴趣,觉得有意思才行。
燊哥在这世间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活的这么散漫随意的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着多没有意思一样。可是在他看来,还能有谁比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尔,也有一些鸡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来潮会去管一管,委托方给的酬劳,也愿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么狗屁酬劳,一个香囊,一个盆景,几颗琉璃珠子,还有些花花草草,虽说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几个钱。这个吕洞宾,是他见过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经救过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觉感到这个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价值,才不会这么大方将老私宅都拿出来让他安顿。
燊哥忽然话题一转:“说到能让你感兴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桩。前个夜里,据说大内金库进了贼,一夜之间搬空了整个皇家藏金,就给剩下半截金砖,上面还有个牙印,倒像是被什么吃剩下的。”
“皇家金库里的偷金贼,是一个吃金砖的贼?一夜之间吃空了整个金库,就剩下半块,你是这个意思吗?”
“呃……我是这么听说。”
吕洞宾席地坐在窗前,贪婪的晒着阳光,微阖的眼线,勾起的唇角,像一只猫,透着狡黠。“国库在大内,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间被清空,绝非人力可为,这事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谁想伸手就能伸得进去的,你告诉我这件事,无非想先勾起我的瘾头,说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么。”
长得跟波斯老胡一样的燊哥,摸着胡子笑:“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事情是这样的——”
燊哥这一大家子,特别喜欢亮晶晶、光闪闪的东西,例如各种夸张耀眼的珠宝和黄金饰品。他们这一大家子还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喜欢到处藏东西。有的是在地上挖个坑,有的是藏房梁顶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藏的这些心肝宝贝拿出来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觉得心里满足。可就在最近,他们家藏在房梁顶上的宝贝,陆续不见了!这可等于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头插刀剜肉,对于他们家族来说,财物永远第一,他们是生性热爱金银珠宝的物种。
为了抓住这个贼,燊哥带着一大家子蹲守了两个夜晚,却一无所获,可家中金银珠宝还是陆续丢失了。据燊哥说,虽然没有抓到贼,也没有看到任何异常,但家中财物丢失时,都伴随着水花溅起的声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间里,除了洗脸的铜盆里有水以外,再也没有别处有水了。难不成、那偷东西的贼是从洗脸盆里进进出出的?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
燊哥介绍完案情,吕洞宾抬眼看他,赞道:“丢了那么多宝贝,还能站在这跟我斗心眼斗这么久,看来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燊哥闻言,一下子露了原形,捂着心坎,眼泪都下来了。“那是我一直在强撑,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啊!我宁可自己被人捅几刀,都不能没有它们!”他匍匐在吕洞宾身边,拽住吕洞宾的衣角,涕泪纵横,“这件事,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帮我找回我的心肝宝贝,抓住那偷东西的贼,我要亲手杀了他!”
吕洞宾把衣角拽回来,悠悠开口:“做为交换,你给我什么?”
“什么!?”燊哥一下子蹦起来,“你吃我的住我的,还有脸管我要东西!”
“看来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宝贝。”
“我……你想要什么?”
他沐浴在光里,刚洗过澡的头发和身体,被阳光蒸发出水汽,眉眼看着朦胧。
“我要你——带我去哈利利集市。”
燊哥瞪着吕洞宾,“你这是敲诈!”
吕洞宾不理他,优哉游哉地晒着太阳。“有一天,你会求着我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