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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重光并没接他的话,只是远远地看着景氏城池方向。
君望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声音里带着几分蛊惑的意味:“一个女人而已,没有了疤痕,好像的确比以前美了一些,等你大权在握,这种姿色,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你是注定要做王的人,不该在这里多做停留。”
姬重光收回目光,冷冷淡淡地说:“我不过是在想,或许还有别的方法,来收服地下那堆沙土。”他瞄了一眼君望热切的脸:“你知道我的性格一向如此,我想要做的,从来没有人能拦我。”
……
没有姬重光指点,初宁是实实在在一步步走回去的,心里乱糟糟地想着事情,也不觉得这条路有多远。
景元一竟然就在原处一动不动地守着她的身体等着,见初宁回来,掩饰不住一脸倦容,收回双臂还不忘嬉笑着对她解释:“是你让我在这里守着的,可不是我无礼。”
初宁一下子没能领会他是什么意思,看到他肩上衣衫已经破碎成零散的布条,渗出的血迹已经干涸,这才反应过来,这座城池四面都是黄沙,每到夜里风沙漫天,他自己张开双臂护住她离魂之后的躯体。风沙像细小的刀子一样,连木料外面的漆皮都能生生刮去一层,何况血肉之躯。
她忽然觉得这人有点傻,忍不住鼻中微微发酸,强颜欢笑地说:“当我是个蛋么,还用这样护住?”
景元一随口应声:“是个笨蛋,怕挪动你回来找不到地方,谁知道你会不会被人追杀着回来?”
他向来没什么正经,但却心细如发,一眼便看出初宁情绪不大好,再没提起她向来不爱听的那句“小美人儿”,只告诉她忘忧已经顺利返回,消息已经报给家主知道。
初宁回到忘忧的住处时,惊讶地发现赫真又变成了一匹马,精神抖擞地站在院子里。她戏谑心起,走上去理了理它光滑油亮的马鬃,挑着音调问:“从前是谁说的,自己宁死也不要再变回马形、不要吃草了?”
赫真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确定没有旁人才压低了声音说:“老子也不想啊,要不是为了忘忧的声誉,你以为我愿意在这当马?骑一匹马回来,总比被一个男人救回来好吧。”
初宁满意地在他脖颈上拍拍:“没想到,你还很有义气嘛。看在你如此义薄云天的份上,今天半夜我给你送点好吃的。”
不说便罢,一说这个赫真反倒急了:“老子现在哪有心情吃?!”一句话出口,又猛地想起应该小点声,怕被人听见了后果严重,只恨不能抬起一只前蹄来捂住。
它压低了声音对初宁说:“那个家主老瘸子已经放话来,今晚要过来看忘忧,给她压压惊,我估计,多半是借着看忘忧的机会,要来看我!”
初宁实在憋不住,笑得弯下腰去:“你哪来的如此自信,你也说了,人家是老瘸子,不是老太监。放着如花似玉的新娘子不看,要来看你,谁信?”
赫真瞪圆了一双马眼:“我没开玩笑,你认真点好不好?这里的人虽然看着都不怎么顺眼,但是个个都很识货,我送忘忧回来那天,那些人看见我就眼里放光,那个老瘸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满脸都写着四个字,想要把我据、为、己、有。”
这话倒是不假,晋国以豢养猛兽为荣,对奇珍异兽,人人都很喜爱。景氏有权有势,又擅长狩猎,看到品质上乘的兽类,就忍不住想要变成自己的。偏偏赫真的马形又是那种俊朗得一点不知道收敛的,纯白的鬃毛无风自动,四条长腿简直比得过窈窕的美女,尾巴又是那种既蓬松又顺滑的,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赫真简直要诅天咒地了:“万... -->>
姬重光并没接他的话,只是远远地看着景氏城池方向。
君望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声音里带着几分蛊惑的意味:“一个女人而已,没有了疤痕,好像的确比以前美了一些,等你大权在握,这种姿色,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你是注定要做王的人,不该在这里多做停留。”
姬重光收回目光,冷冷淡淡地说:“我不过是在想,或许还有别的方法,来收服地下那堆沙土。”他瞄了一眼君望热切的脸:“你知道我的性格一向如此,我想要做的,从来没有人能拦我。”
……
没有姬重光指点,初宁是实实在在一步步走回去的,心里乱糟糟地想着事情,也不觉得这条路有多远。
景元一竟然就在原处一动不动地守着她的身体等着,见初宁回来,掩饰不住一脸倦容,收回双臂还不忘嬉笑着对她解释:“是你让我在这里守着的,可不是我无礼。”
初宁一下子没能领会他是什么意思,看到他肩上衣衫已经破碎成零散的布条,渗出的血迹已经干涸,这才反应过来,这座城池四面都是黄沙,每到夜里风沙漫天,他自己张开双臂护住她离魂之后的躯体。风沙像细小的刀子一样,连木料外面的漆皮都能生生刮去一层,何况血肉之躯。
她忽然觉得这人有点傻,忍不住鼻中微微发酸,强颜欢笑地说:“当我是个蛋么,还用这样护住?”
景元一随口应声:“是个笨蛋,怕挪动你回来找不到地方,谁知道你会不会被人追杀着回来?”
他向来没什么正经,但却心细如发,一眼便看出初宁情绪不大好,再没提起她向来不爱听的那句“小美人儿”,只告诉她忘忧已经顺利返回,消息已经报给家主知道。
初宁回到忘忧的住处时,惊讶地发现赫真又变成了一匹马,精神抖擞地站在院子里。她戏谑心起,走上去理了理它光滑油亮的马鬃,挑着音调问:“从前是谁说的,自己宁死也不要再变回马形、不要吃草了?”
赫真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确定没有旁人才压低了声音说:“老子也不想啊,要不是为了忘忧的声誉,你以为我愿意在这当马?骑一匹马回来,总比被一个男人救回来好吧。”
初宁满意地在他脖颈上拍拍:“没想到,你还很有义气嘛。看在你如此义薄云天的份上,今天半夜我给你送点好吃的。”
不说便罢,一说这个赫真反倒急了:“老子现在哪有心情吃?!”一句话出口,又猛地想起应该小点声,怕被人听见了后果严重,只恨不能抬起一只前蹄来捂住。
它压低了声音对初宁说:“那个家主老瘸子已经放话来,今晚要过来看忘忧,给她压压惊,我估计,多半是借着看忘忧的机会,要来看我!”
初宁实在憋不住,笑得弯下腰去:“你哪来的如此自信,你也说了,人家是老瘸子,不是老太监。放着如花似玉的新娘子不看,要来看你,谁信?”
赫真瞪圆了一双马眼:“我没开玩笑,你认真点好不好?这里的人虽然看着都不怎么顺眼,但是个个都很识货,我送忘忧回来那天,那些人看见我就眼里放光,那个老瘸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满脸都写着四个字,想要把我据、为、己、有。”
这话倒是不假,晋国以豢养猛兽为荣,对奇珍异兽,人人都很喜爱。景氏有权有势,又擅长狩猎,看到品质上乘的兽类,就忍不住想要变成自己的。偏偏赫真的马形又是那种俊朗得一点不知道收敛的,纯白的鬃毛无风自动,四条长腿简直比得过窈窕的美女,尾巴又是那种既蓬松又顺滑的,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赫真简直要诅天咒地了:“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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