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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那么一瞬闪过的直觉是对的,带莫清去看电影确实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虽然他实在是无意的,但他不想因此原谅自己。
这个错误令自己难堪地踏入了一潭即将浑浊无比的水。
怎么办?
他拿起那封秦晴的信,走出校外,找到一个僻静的草丛,坐下来,他需要清静地想一想。
他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莫清一旦认准一个目标,将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他自命不凡,事无大小,决不轻易认输,今天对于爱情这种事情,想必也将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所以,凌嘉民这回算是遇到麻烦了。
虽然凌嘉民是先到者,而且近水楼台,但莫清和凌嘉民之间的竞争力相比较,袁雨潇无疑看好莫清。无论是外形,气质,莫清都占尽上风。尤其是,莫清才华横溢,而秦晴刚好又那么爱才。袁雨潇不得不承认,把莫清与秦晴放在一起,那真正是叫做俊男美女的天生一对。如果莫清是处在凌嘉民这个位置,袁雨潇会把所有的祝福毫无保留毫不吝啬地全部给他。
可是现在,莫清是一个插队加塞者。即使莫清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违反了袁雨潇信奉的凡事有先来后到的原则。
袁雨潇最恨插队的人,从小时候大热天排队挑自来水,到春节在粮店买年货,或者影院买电影票……他看到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就眼睛出血。
而夺人之爱的事,算是另一种加塞插队者,是不可原谅之中尤其不可原谅者!
他必须制止!
特别是,这件事因他而起,他责无旁贷!
不能,决不能让这封信落到秦晴手里!
怎么处理?
拿在手上有些烫人,带在身上有些硌人,放到寝室或教室,一旦被人发现,那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只能是现在就毁掉,撕了或者烧了,不留一丝痕迹。
当思路走向需要毁掉一样东西时,他刚才的冲动便开始冷却下来。
他从来都很难亲手去毁
(本章未完,请翻页)
掉一样东西。要吃一件有新包装的食品,他都不愿意亲手去撕坏包装,一张无关紧要的便条纸,他也会长久地保留。
何况今天这封原本并不属于他的信。
他的处世原则固然要求制止莫清,但也要求光明磊落!
而且也不能轻易亵渎了友情,他与莫清毕竟是多年的铁哥们。
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总是希望有人替他作出决定,可是现在无人能够帮他。
按以往的成例,那就让天来决定吧!
做这种求助于天的事,他以前也常常做,比如掷硬币之类不下十几种方法,所以也算驾轻就熟了。他略一思忖就有了主意。他绕着大树走了一圈,便寻到一个大石块,约摸脸盆大小,足以把一封信遮得严严实实,他把信摆在树下,覆以石块。安稳妥当之后,他便慢慢往学校走。今天周四,两天后是周末,他将在回城之前来取这信,如果天助凌嘉民,这封信就不存在了,也许是被路人捡走或损毁——这里虽然不是当路,但难说没有放牛或者捡柴的孩子,而且,也难说没有猫猫狗狗野兔黄鼠狼等等,又或者,突然变天来了大雨大风……总之天若有意毁之,总有难以逆料之事。如果天助莫清,那么两天后这封信还安然无损,他就取了放回传达室,也算对良心有个交代。
一切由天来决定!
他心情不安而混乱,做这样的事,动机也许未必坏,手段实在不正派。他走得缓慢,东一脚西一脚,深一脚浅一脚。为着驱散满心的沉郁,他强迫自己开始为给莫清的回信打腹稿,他必须劝说莫清收手,虽然他很清楚这是徒劳的,但必须为不可为而为之。
这个晚自习,他开始给莫清写回信,劝说他悬崖勒马,写了撕,撕了写,他把内心那十分的混乱全换作了百分的耐心,终于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写了一封二十多页的回信。
这个晚上,袁雨潇睡得很不踏实,老是梦见树下那块石头上长出一株硕大的花来,那花一时又是米兰,一时又是桂花,一时又是玫瑰……
学校每天下午只有两节课,下课到晚饭有近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急于把规劝信送出去的袁雨潇,次日下午一下课,就风风火火走了几里路,去代*销店买邮票和发信。往回走时,觉得是完成了一桩天大的任务了一样,稍感轻松一点,看时间还充裕,便贪看着山景慢慢一路踱回,居然一路还积了一些诗句在肚子里,准备回校写下来交给凌嘉民,他这一向经常向袁雨潇索要一些诗句什么的去投秦晴之所好。
掐着时间回到学校时,正好赶上晚饭,刚刚买了饭坐下来,凌嘉民就端了饭挨着他坐下了。“你一下午没见影子,哪去了?”他还是一副包打听的样子。
“去代*销店了,想看看有没有小花片,结果走了一个空,还好,回来赏了山景,想了几句诗。”袁雨潇不想说寄信的事,所以把其他无关的事汇报一个清清楚楚。
以为接下来的话题会循着索要诗句走下去,没想到凌嘉民一脸神秘地凑上来,压了声音说,“哎,今天下午108寝室出了一件新鲜事哦!”
“什么新鲜事?”袁雨潇学着他的轻声轻语,现在来什么话题都成,只要与信无关。
“108室的王胖子和周长子在学校外面捉到一条银环蛇!”
“在乡下捉到一条蛇也算新鲜事?”袁雨潇想,凌嘉民这大惊小怪的性格总是难改。
“你听我讲啊,他们两个是在路上碰的蛇,便去捉,那蛇也不能乖乖地就范啊,就窜,三窜两窜,就窜到一棵树下,那里草比较多,关键是,那里有个脸盆大小的石头,这蛇一下子就钻到那个石头下面去了……”
袁雨潇嘎叭一下咬到筷子,牙都差点崩了。
(本章完)
天有那么一瞬闪过的直觉是对的,带莫清去看电影确实是一个天大的错误!虽然他实在是无意的,但他不想因此原谅自己。
这个错误令自己难堪地踏入了一潭即将浑浊无比的水。
怎么办?
他拿起那封秦晴的信,走出校外,找到一个僻静的草丛,坐下来,他需要清静地想一想。
他了解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莫清一旦认准一个目标,将是一条道走到黑的,他自命不凡,事无大小,决不轻易认输,今天对于爱情这种事情,想必也将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所以,凌嘉民这回算是遇到麻烦了。
虽然凌嘉民是先到者,而且近水楼台,但莫清和凌嘉民之间的竞争力相比较,袁雨潇无疑看好莫清。无论是外形,气质,莫清都占尽上风。尤其是,莫清才华横溢,而秦晴刚好又那么爱才。袁雨潇不得不承认,把莫清与秦晴放在一起,那真正是叫做俊男美女的天生一对。如果莫清是处在凌嘉民这个位置,袁雨潇会把所有的祝福毫无保留毫不吝啬地全部给他。
可是现在,莫清是一个插队加塞者。即使莫清是他最好的朋友,但他违反了袁雨潇信奉的凡事有先来后到的原则。
袁雨潇最恨插队的人,从小时候大热天排队挑自来水,到春节在粮店买年货,或者影院买电影票……他看到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就眼睛出血。
而夺人之爱的事,算是另一种加塞插队者,是不可原谅之中尤其不可原谅者!
他必须制止!
特别是,这件事因他而起,他责无旁贷!
不能,决不能让这封信落到秦晴手里!
怎么处理?
拿在手上有些烫人,带在身上有些硌人,放到寝室或教室,一旦被人发现,那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只能是现在就毁掉,撕了或者烧了,不留一丝痕迹。
当思路走向需要毁掉一样东西时,他刚才的冲动便开始冷却下来。
他从来都很难亲手去毁
(本章未完,请翻页)
掉一样东西。要吃一件有新包装的食品,他都不愿意亲手去撕坏包装,一张无关紧要的便条纸,他也会长久地保留。
何况今天这封原本并不属于他的信。
他的处世原则固然要求制止莫清,但也要求光明磊落!
而且也不能轻易亵渎了友情,他与莫清毕竟是多年的铁哥们。
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总是希望有人替他作出决定,可是现在无人能够帮他。
按以往的成例,那就让天来决定吧!
做这种求助于天的事,他以前也常常做,比如掷硬币之类不下十几种方法,所以也算驾轻就熟了。他略一思忖就有了主意。他绕着大树走了一圈,便寻到一个大石块,约摸脸盆大小,足以把一封信遮得严严实实,他把信摆在树下,覆以石块。安稳妥当之后,他便慢慢往学校走。今天周四,两天后是周末,他将在回城之前来取这信,如果天助凌嘉民,这封信就不存在了,也许是被路人捡走或损毁——这里虽然不是当路,但难说没有放牛或者捡柴的孩子,而且,也难说没有猫猫狗狗野兔黄鼠狼等等,又或者,突然变天来了大雨大风……总之天若有意毁之,总有难以逆料之事。如果天助莫清,那么两天后这封信还安然无损,他就取了放回传达室,也算对良心有个交代。
一切由天来决定!
他心情不安而混乱,做这样的事,动机也许未必坏,手段实在不正派。他走得缓慢,东一脚西一脚,深一脚浅一脚。为着驱散满心的沉郁,他强迫自己开始为给莫清的回信打腹稿,他必须劝说莫清收手,虽然他很清楚这是徒劳的,但必须为不可为而为之。
这个晚自习,他开始给莫清写回信,劝说他悬崖勒马,写了撕,撕了写,他把内心那十分的混乱全换作了百分的耐心,终于洋洋洒洒密密麻麻写了一封二十多页的回信。
这个晚上,袁雨潇睡得很不踏实,老是梦见树下那块石头上长出一株硕大的花来,那花一时又是米兰,一时又是桂花,一时又是玫瑰……
学校每天下午只有两节课,下课到晚饭有近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急于把规劝信送出去的袁雨潇,次日下午一下课,就风风火火走了几里路,去代*销店买邮票和发信。往回走时,觉得是完成了一桩天大的任务了一样,稍感轻松一点,看时间还充裕,便贪看着山景慢慢一路踱回,居然一路还积了一些诗句在肚子里,准备回校写下来交给凌嘉民,他这一向经常向袁雨潇索要一些诗句什么的去投秦晴之所好。
掐着时间回到学校时,正好赶上晚饭,刚刚买了饭坐下来,凌嘉民就端了饭挨着他坐下了。“你一下午没见影子,哪去了?”他还是一副包打听的样子。
“去代*销店了,想看看有没有小花片,结果走了一个空,还好,回来赏了山景,想了几句诗。”袁雨潇不想说寄信的事,所以把其他无关的事汇报一个清清楚楚。
以为接下来的话题会循着索要诗句走下去,没想到凌嘉民一脸神秘地凑上来,压了声音说,“哎,今天下午108寝室出了一件新鲜事哦!”
“什么新鲜事?”袁雨潇学着他的轻声轻语,现在来什么话题都成,只要与信无关。
“108室的王胖子和周长子在学校外面捉到一条银环蛇!”
“在乡下捉到一条蛇也算新鲜事?”袁雨潇想,凌嘉民这大惊小怪的性格总是难改。
“你听我讲啊,他们两个是在路上碰的蛇,便去捉,那蛇也不能乖乖地就范啊,就窜,三窜两窜,就窜到一棵树下,那里草比较多,关键是,那里有个脸盆大小的石头,这蛇一下子就钻到那个石头下面去了……”
袁雨潇嘎叭一下咬到筷子,牙都差点崩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