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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这事给文华打击很大了,车王飞的出现,就像一股强风一样将原本已经站在悬崖边上的伊文华给一下子吹下了悬崖,再无回头之路,至于日后是福是祸,我说不准,毕竟我连自己的未来都瞧不清楚,更别说伊文华的了,但是,什么人注定走什么样的路,我很有信心,伊文华将来定然会赢过自己的父亲伊十三,就像我会赢那个基本站在龙城顶点的陈歌一样。
走出病房的时候,方权那边打电话给我,说江浩龙他们一群人还在喝,一个个喊着让我过去了,我寻思人家忙都帮了,总得陪好人家,于是打了辆车,又跑去仇姐交给我的哪家静吧,这间静吧名字叫“尽欢”,比寻常静吧少了点文青范,倒是挺对我这种实在人的胃口。
到哪后,才发现静吧基本已经满了,全场基本都是义天的混子,原本今晚就是要答谢这些人的,方权也是会办事,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都要喝酒,就带到自家的场子里喝就行,免得出去外面被人宰一顿。
我的到来,全场就更加沸腾了,一个个拉着我喝酒,也不管认不认识,反正只要是在场的拉我喝酒,一杯就陪一杯,一瓶就陪一瓶,就这样一桌一桌的拼杀过去,喝酒绝对不漏一滴,一声声欢呼声和叫好声充斥着我的耳边,好在这段时间有仇姐的训练,原本酒量不怎么行的我也渐渐变得能喝起来,没办法,在道上混,不会喝酒根本就是混不开的,这是仇姐在我第一天搬入燕家别墅的时候就跟我说过。
仇姐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脑子里,我清楚自己是什么底细,除了陈歌之子和外加一点运气之外,一个十六岁的小屁孩那还有啥底蕴啊,只能拼了命去学习,疯了一般去吸收社会上的养分,让自己逐渐能够成长为燕云飞那样的存在,好在毛毛和王华他们挺我挡了不少酒,不然每桌下去,洋酒啤酒这样混合着喝不被抬出去才怪呢,好不容易坚持到最后,算是陪好了这些人,其中跟江浩龙喝的最多。
我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吧,寻思休息一下,方权跟在我身后,起初我并没有呕吐的感觉,可是被风一吹,刚抽了一口气,就翻涌上喉咙,我赶紧跑去一个角落呕吐起来,似乎吐了个没完没了,仿佛内脏都要扯出肚子。
吐了一轮后,坐在地上,看向不远处“尽欢”的招牌,忽然乐道:“人生得意须尽欢啊,可我陈让什么时候尽欢过?”
在搬入燕家之前,我做了一个十年的宏图大计,结果许安然一走成了特殊因数,把十年的计划全部一股脑推翻了,只能先开枪后瞄准的准备三年的计划,从一个一穷二白没有啥仰仗的小屁孩一举成为了陈大少爷,但即使换了个身份,身边依旧没有啥可以仰仗,每一恶仗都需要我自己亲自面对面的扛下来,方权和福根他们顶多就是帮下忙,真要混出一条自己的路还得靠自己,而且还要带着他们,之后会经历什么惊心动魄我也不明确,只是知道有些男人的脊椎可以被压弯都不会被折断,我现在一天只睡三个钟头,除了管理尚阳区的事情外,还要去处理燕青青的屁事,以及抽出时间读书,社交,建立自己得圈子,完善自己那个三年计划,或许之后的日子会依旧这么疲倦下去,也会一直喝酒喝到想吐,喝到吐出苦水,但我别无选择,这是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方权没有回答我,只是帮我点了一根烟,我抽了一口,被尼古丁还有酒精麻醉的大脑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悲欢离合谈不上,我有自知之明,多大的一个小屁孩嘴上说沧桑可以理解,但真要把自己当根经历过大风大雨的大葱就太恶心了,或许最大的庆幸就是身边的兄弟姐妹一路走好。
狗娘养的人生啊。
一根烟抽完后,又跑回去喝,喝完再接着吐,方权轻轻的敲打着我的后背,我没有转身,继续扶着墙干呕,方权有点无奈道:“让,要不你先回去,这里我跟毛毛他们帮你处理。”
我缓过了劲,微微抬起头道:“不行,不把这群王八蛋陪好了,以后出事了都不知道会不会像今天一样帮忙,酒品就是人品,不能欠着,不然会被看不起的。”
“但你这样喝可是连命都不要了,乱七八糟的酒混在一起,把你的胃胡搅一通,吐出来就真的没事了?”方权有点无奈道。
我刚想说话,又忍不住的狂吐起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次了,我吐啊吐,我不怕吐出心肝,也不怕把肺给吐出来,因为我一直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从小到大每次跟我妈去祭拜那个不起眼的小山坟,除了偷偷吐口水外,从来没有滴下一个眼泪的我忽然沙哑着嗓子红着眼睛道:“爸,这酒我替你喝,喝到我死为止。”
当年震撼整个龙城黑白两道通吃的陈歌或许不知道,这个苦的不能再苦的孩子,拼了命的上位,拼了命的学习,拼了命像条疯狗一样摸爬滚打,除了想要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外,更重要的是他想让龙城的人都知道,陈家没了一个有仁有义的陈歌,但还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陈让!
晚这事给文华打击很大了,车王飞的出现,就像一股强风一样将原本已经站在悬崖边上的伊文华给一下子吹下了悬崖,再无回头之路,至于日后是福是祸,我说不准,毕竟我连自己的未来都瞧不清楚,更别说伊文华的了,但是,什么人注定走什么样的路,我很有信心,伊文华将来定然会赢过自己的父亲伊十三,就像我会赢那个基本站在龙城顶点的陈歌一样。
走出病房的时候,方权那边打电话给我,说江浩龙他们一群人还在喝,一个个喊着让我过去了,我寻思人家忙都帮了,总得陪好人家,于是打了辆车,又跑去仇姐交给我的哪家静吧,这间静吧名字叫“尽欢”,比寻常静吧少了点文青范,倒是挺对我这种实在人的胃口。
到哪后,才发现静吧基本已经满了,全场基本都是义天的混子,原本今晚就是要答谢这些人的,方权也是会办事,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反正都要喝酒,就带到自家的场子里喝就行,免得出去外面被人宰一顿。
我的到来,全场就更加沸腾了,一个个拉着我喝酒,也不管认不认识,反正只要是在场的拉我喝酒,一杯就陪一杯,一瓶就陪一瓶,就这样一桌一桌的拼杀过去,喝酒绝对不漏一滴,一声声欢呼声和叫好声充斥着我的耳边,好在这段时间有仇姐的训练,原本酒量不怎么行的我也渐渐变得能喝起来,没办法,在道上混,不会喝酒根本就是混不开的,这是仇姐在我第一天搬入燕家别墅的时候就跟我说过。
仇姐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脑子里,我清楚自己是什么底细,除了陈歌之子和外加一点运气之外,一个十六岁的小屁孩那还有啥底蕴啊,只能拼了命去学习,疯了一般去吸收社会上的养分,让自己逐渐能够成长为燕云飞那样的存在,好在毛毛和王华他们挺我挡了不少酒,不然每桌下去,洋酒啤酒这样混合着喝不被抬出去才怪呢,好不容易坚持到最后,算是陪好了这些人,其中跟江浩龙喝的最多。
我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吧,寻思休息一下,方权跟在我身后,起初我并没有呕吐的感觉,可是被风一吹,刚抽了一口气,就翻涌上喉咙,我赶紧跑去一个角落呕吐起来,似乎吐了个没完没了,仿佛内脏都要扯出肚子。
吐了一轮后,坐在地上,看向不远处“尽欢”的招牌,忽然乐道:“人生得意须尽欢啊,可我陈让什么时候尽欢过?”
在搬入燕家之前,我做了一个十年的宏图大计,结果许安然一走成了特殊因数,把十年的计划全部一股脑推翻了,只能先开枪后瞄准的准备三年的计划,从一个一穷二白没有啥仰仗的小屁孩一举成为了陈大少爷,但即使换了个身份,身边依旧没有啥可以仰仗,每一恶仗都需要我自己亲自面对面的扛下来,方权和福根他们顶多就是帮下忙,真要混出一条自己的路还得靠自己,而且还要带着他们,之后会经历什么惊心动魄我也不明确,只是知道有些男人的脊椎可以被压弯都不会被折断,我现在一天只睡三个钟头,除了管理尚阳区的事情外,还要去处理燕青青的屁事,以及抽出时间读书,社交,建立自己得圈子,完善自己那个三年计划,或许之后的日子会依旧这么疲倦下去,也会一直喝酒喝到想吐,喝到吐出苦水,但我别无选择,这是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方权没有回答我,只是帮我点了一根烟,我抽了一口,被尼古丁还有酒精麻醉的大脑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悲欢离合谈不上,我有自知之明,多大的一个小屁孩嘴上说沧桑可以理解,但真要把自己当根经历过大风大雨的大葱就太恶心了,或许最大的庆幸就是身边的兄弟姐妹一路走好。
狗娘养的人生啊。
一根烟抽完后,又跑回去喝,喝完再接着吐,方权轻轻的敲打着我的后背,我没有转身,继续扶着墙干呕,方权有点无奈道:“让,要不你先回去,这里我跟毛毛他们帮你处理。”
我缓过了劲,微微抬起头道:“不行,不把这群王八蛋陪好了,以后出事了都不知道会不会像今天一样帮忙,酒品就是人品,不能欠着,不然会被看不起的。”
“但你这样喝可是连命都不要了,乱七八糟的酒混在一起,把你的胃胡搅一通,吐出来就真的没事了?”方权有点无奈道。
我刚想说话,又忍不住的狂吐起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次了,我吐啊吐,我不怕吐出心肝,也不怕把肺给吐出来,因为我一直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从小到大每次跟我妈去祭拜那个不起眼的小山坟,除了偷偷吐口水外,从来没有滴下一个眼泪的我忽然沙哑着嗓子红着眼睛道:“爸,这酒我替你喝,喝到我死为止。”
当年震撼整个龙城黑白两道通吃的陈歌或许不知道,这个苦的不能再苦的孩子,拼了命的上位,拼了命的学习,拼了命像条疯狗一样摸爬滚打,除了想要夺回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外,更重要的是他想让龙城的人都知道,陈家没了一个有仁有义的陈歌,但还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陈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