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化 (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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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种缓慢地陆续出现--其变化的不同速率--物种一旦灭亡就不再出现--在出现和消亡上物种群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同于单一物种--物种与物种群的灭绝--全世界的生物类型差不多一起发生改变--灭绝物种彼此之间及其与现存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古代类型的发展状况--同一区域内同一模式的演替--前章及本章提要。
下面我们看一下,若干涉及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的事实和规律,到底与物种不变的一般观点最相符合呢,还是与物种经由变异及自然选择慢慢地、逐步地发生改变的观点最相符合呢?
不管是在陆地上还是在水里,新的物种是十分徐缓地不断出现的。莱尔曾说明,在第三纪的一些阶段中存在这方面的证据,这基本上是无法反对的;并且每年都存在一种趋向把每个阶段间的间隙填补起来,以致灭绝类型与现存类型之间的比值更加逐渐变成级进的。在一些最近代的岩层(虽然假设用年来计量,是属于很古代的),当中仅有一两个物种是绝迹了的,而且当中仅仅只有一两个新的物种是头一次出现的,这些新的物种可能是属于地方性的,可能按照我们所了解的,是遍布世界各地的。第二纪地质层属于较为间断的;然而据勃龙说,在每一层里被掩埋的很多物种的产生与消失都是不在一个时间内的。
不同纲与不同属的物种,并未依照相同速率或者相同程度发生改变。在较为古老的第三纪层中,还能够在大部分灭绝的类型中找到小部分今天依然存在的贝类。福尔克纳曾就相同的事实列举出一个明显的事例,那就是在喜马拉雅山下的沉积物中发现一种目前存在的鳄鱼与很多灭绝了的哺乳类和爬行类在一块。志留纪的海豆芽与本属的现存物种差别不大,不过志留纪的大部分别的软体动物及所有甲壳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陆栖生物好像比海栖生物改变得快,这种动人的事例在瑞士曾经被看到过。有很多理由能够让我们相信,高级生物比低级生物的改变速度要快得多:尽管这一法则是有特殊情况的。生物的改变量,根据匹克推特的观点,在每个连续的所谓地质层中并不一样。但是,假如我们比较一下紧密相连的任意地质层,就能够看到所有物种都曾经发生过某种改变。倘若一个物种曾经长时间从地球表面上消逝过,没有道理让我们相信相同的类型会重新产生。唯有巴兰得所谓的“殖民团体”对于后一法则是一个相当显著的例外,它们曾一度入侵到较古的地质层中,这使以前存在的动物群又再次出现了;然而莱尔的解释是,这是从一个截然不一样的地理范围内暂时迁入的一种情况,这个解说好像能够让人满意。
这些情形与我们的学说非常符合,此学说并不包括那种死板的发展法则,即同一区域内一切生物都忽然地、或者一并地、或者相同程度地改变,即变异的经过必然是徐缓的,并且通常只能同时对很少的物种产生作用,原因是每个物种的变异性与所有其他物种的变异性并无关联。至于能够产生的这类变异也就是个体差异,会不会经由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一些,从而使得一定程度的永久变异量出现,就一定是由很多繁杂的偶然事件决定--由包含有益性质的变异决定,由随意的交配决定,由当地徐缓改变的物理条件决定,由新来者的移入决定,以及由与正在改变的物种相争斗的其余生物的性质决定。
故而,一个物种在维持同一形态方面应该比其余物种长久得多;或者,即使有改变,也改变得不多,这是不足为怪的。在每个地方的现存生物之间我们看到过相同的关系;比如,马得拉的陆栖贝类和鞘翅类,与其欧洲陆地上的最近亲缘有巨大的差别,但海栖贝类和鸟类却仍旧没有变化。按照前章所阐述的高级生物对于其有机的和无机的生存环境存在着更加繁复的关系,我们或许就能够明白陆栖生物与高级生物的改变速度比海栖生物及低等生物明显要快得多。如果每个地方的生物多数都已经变异并进化了,我们按照竞争的原则及生物和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最首要的关系,就可以理解没有发生过一定程度上的变异与改进的一切类型或许都容易灭绝。故而,如果我们观察了相当长的时间,就能明白为何相同地方的所有物种终究都要变异,原因很简单:不变异的最终就会灭绝。
同纲的各类型在极长且相同时间内的平均改变量或许接近一样;然而,由于富含化石的、连续长久的地质层的垒积必须依靠沉积物在下陷地区的大量沉积,因此如今的地质层差不多一定要在广阔的、不规律的间歇时期内垒积起来;这样,掩埋于连续地质层里的化石所表现出的有机改变量就不一样了。依据这个看法,各地质层并非代表着一种新且完整的创造作用,而仅仅是在缓慢变化的戏剧中随意出现的偶然一幕而已。
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为何倘若哪个物种一旦灭绝了,即便有彻底相同的有机的及无机的环境条件再次出现,它也一定不会重现了。原因是某一物种的后继者尽管能在自然组成中适应了抢占别的物种的地... -->>
新物种缓慢地陆续出现--其变化的不同速率--物种一旦灭亡就不再出现--在出现和消亡上物种群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同于单一物种--物种与物种群的灭绝--全世界的生物类型差不多一起发生改变--灭绝物种彼此之间及其与现存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古代类型的发展状况--同一区域内同一模式的演替--前章及本章提要。
下面我们看一下,若干涉及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的事实和规律,到底与物种不变的一般观点最相符合呢,还是与物种经由变异及自然选择慢慢地、逐步地发生改变的观点最相符合呢?
不管是在陆地上还是在水里,新的物种是十分徐缓地不断出现的。莱尔曾说明,在第三纪的一些阶段中存在这方面的证据,这基本上是无法反对的;并且每年都存在一种趋向把每个阶段间的间隙填补起来,以致灭绝类型与现存类型之间的比值更加逐渐变成级进的。在一些最近代的岩层(虽然假设用年来计量,是属于很古代的),当中仅有一两个物种是绝迹了的,而且当中仅仅只有一两个新的物种是头一次出现的,这些新的物种可能是属于地方性的,可能按照我们所了解的,是遍布世界各地的。第二纪地质层属于较为间断的;然而据勃龙说,在每一层里被掩埋的很多物种的产生与消失都是不在一个时间内的。
不同纲与不同属的物种,并未依照相同速率或者相同程度发生改变。在较为古老的第三纪层中,还能够在大部分灭绝的类型中找到小部分今天依然存在的贝类。福尔克纳曾就相同的事实列举出一个明显的事例,那就是在喜马拉雅山下的沉积物中发现一种目前存在的鳄鱼与很多灭绝了的哺乳类和爬行类在一块。志留纪的海豆芽与本属的现存物种差别不大,不过志留纪的大部分别的软体动物及所有甲壳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陆栖生物好像比海栖生物改变得快,这种动人的事例在瑞士曾经被看到过。有很多理由能够让我们相信,高级生物比低级生物的改变速度要快得多:尽管这一法则是有特殊情况的。生物的改变量,根据匹克推特的观点,在每个连续的所谓地质层中并不一样。但是,假如我们比较一下紧密相连的任意地质层,就能够看到所有物种都曾经发生过某种改变。倘若一个物种曾经长时间从地球表面上消逝过,没有道理让我们相信相同的类型会重新产生。唯有巴兰得所谓的“殖民团体”对于后一法则是一个相当显著的例外,它们曾一度入侵到较古的地质层中,这使以前存在的动物群又再次出现了;然而莱尔的解释是,这是从一个截然不一样的地理范围内暂时迁入的一种情况,这个解说好像能够让人满意。
这些情形与我们的学说非常符合,此学说并不包括那种死板的发展法则,即同一区域内一切生物都忽然地、或者一并地、或者相同程度地改变,即变异的经过必然是徐缓的,并且通常只能同时对很少的物种产生作用,原因是每个物种的变异性与所有其他物种的变异性并无关联。至于能够产生的这类变异也就是个体差异,会不会经由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一些,从而使得一定程度的永久变异量出现,就一定是由很多繁杂的偶然事件决定--由包含有益性质的变异决定,由随意的交配决定,由当地徐缓改变的物理条件决定,由新来者的移入决定,以及由与正在改变的物种相争斗的其余生物的性质决定。
故而,一个物种在维持同一形态方面应该比其余物种长久得多;或者,即使有改变,也改变得不多,这是不足为怪的。在每个地方的现存生物之间我们看到过相同的关系;比如,马得拉的陆栖贝类和鞘翅类,与其欧洲陆地上的最近亲缘有巨大的差别,但海栖贝类和鸟类却仍旧没有变化。按照前章所阐述的高级生物对于其有机的和无机的生存环境存在着更加繁复的关系,我们或许就能够明白陆栖生物与高级生物的改变速度比海栖生物及低等生物明显要快得多。如果每个地方的生物多数都已经变异并进化了,我们按照竞争的原则及生物和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最首要的关系,就可以理解没有发生过一定程度上的变异与改进的一切类型或许都容易灭绝。故而,如果我们观察了相当长的时间,就能明白为何相同地方的所有物种终究都要变异,原因很简单:不变异的最终就会灭绝。
同纲的各类型在极长且相同时间内的平均改变量或许接近一样;然而,由于富含化石的、连续长久的地质层的垒积必须依靠沉积物在下陷地区的大量沉积,因此如今的地质层差不多一定要在广阔的、不规律的间歇时期内垒积起来;这样,掩埋于连续地质层里的化石所表现出的有机改变量就不一样了。依据这个看法,各地质层并非代表着一种新且完整的创造作用,而仅仅是在缓慢变化的戏剧中随意出现的偶然一幕而已。
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为何倘若哪个物种一旦灭绝了,即便有彻底相同的有机的及无机的环境条件再次出现,它也一定不会重现了。原因是某一物种的后继者尽管能在自然组成中适应了抢占别的物种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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